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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服务人员队伍

发布时间:2025-07-21 07:52:02

① 什么是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与服务形式是什么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主要是“三无”老人,其费用主要由政府负担。一些地方鼓励老年人自己购买服务,对此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日间照料服务是指通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保健和精神慰藉服务。上门照料服务则是由服务人员上门为居住在自己家中有部分生活能力但又不能完全自理的老人、长期生病卧床及无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的空窠老人提供照料服务。

和合式服务是将志趣相投的老人组合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的专门场所,让老年人可以发挥自身兴趣和特长,缓解身心,扩大交际面。

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包括生活照料类、医疗保健类、法律维权类、文化教育类和体育健身类。生活照料类为老年人提供一般照料和特殊照料的服务,医疗保健类为老年人提供康复保健、心理卫生、临终关怀、健康教育等医疗服务,法律维权类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维护及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婚姻等合法权利的服务,文化教育类为老年人提供老年学校、图书阅览、书法绘画、远程学习培训等服务,体育健身类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休息健身设施、健身团队等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制度保障措施包括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和合理配置资源、贯彻落实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强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制和切实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制定发展规划时,各级政府应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地研究制定本地城乡社区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规划,并把它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快速健康发展。

各级政府应转变职能,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加大投入,研究制定“民办公助”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业。各级政府要统筹考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和运营管理等问题,合理配置资源。有条件的地区可针对性地设立专项资金,开设资助项目,探索适应当地特点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时,要按照当地社区建设规划和老年人实际需要,协同各个部门,整合资源,在城市社区和大部分农村乡镇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基础性服务设施,大力推动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体娱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服务项目的开展,构建社区为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多种服务。吸引生活自理的老人走出家门到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接受服务和参加活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则采取派专人上门包护,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多种需求。

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在社区普遍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设便捷有效的为老服务信息系统。

要加强服务队伍建设,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认真实施专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科学界定居家养老服务中职业社会工作者的岗位和职责,加强对社工专业人才的吸纳与培养。同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改善和提高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要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等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

要逐步改善和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地位和待遇。紧密结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实行,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人员落实相应的物质待遇;对符合条件的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要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按照政府职能转变以及与企业、事业、社团分离的原则,对居家养老服务中能够与政府剥离的服务职能都要尽可能交给社会组织和非营利机构去办,交给市场和企业去办。各级政府应积极培育、规范管理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

要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制,各地政府应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在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受政府委托负责本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建立老年人信息库,发布老年人服务需求信息和社会服务供给信息,对享受政府补贴的居家老人进行资格评估;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相关资格进行审查,接受服务对象的服务信息反馈,检查监督服务质量。承担政府委托的其他养老服务事项。

要切实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应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性,把它列入政府工作议程,并根据本意见的精神,抓紧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积极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综合协调职能,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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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如何有效的改善农村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1.建立农村养老需求评估机制

首先,建立乡、镇、村三级服务需求评估系统。由村委会人员和从事养老服务的专门人员对村民进行走访调查,尽可能详细的掌握每一户村民家庭的老年人信息情况,为每一位老年人建立档案信息卡,利用互联网分析采集到的数据,以准确匹配符合老年人实际的需求,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养老服务活动。其次,可参照上海老年照护需求评估机制建立评估机制,评估对象为全体农村老人,以老年人的健康情况、自理能力、子女的供养情况等为指标,由专业的评估人员对老年人实地调查后制定评估方案。

3.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首先,政府各部门应从当地养老服务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出发来制定相关的政策条例,以让农村养老保障有法可依。其次,从上级部门到基层部门严格贯彻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农村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对其中有不遵守者,给予严厉的处分。最后,各部门应当结合社会的力量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保障农村养老服务权利。

③ 目前农村养老服务现状及突出问题有哪些

一、农村养老现状

农村老人的养老金来源一部分是家庭供给。家庭供给部分与家庭经济收入、子女状况等密切相关。中东部发达地区、发达乡镇农村老人家庭供给相对充足,西部及少数民族欠发达地区老年人家庭经济状况不容乐观。一部分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3)农村老人精神慰藉少。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不留在农村的老人身边,并且回家探望也多是短暂的。所以农村老年人就在干农活和盼儿孙中度日,大部分农村老年人并没有太多的娱乐活动,精神生活状况不容乐观。

(4)农村老年人预防意识差。一方面,农村老人疾病预防意识差。大部分农村老人都做过繁重的农业劳动,身体不舒服或者拖延不治或者在家自己吃药医治,这往往延误病情,由小病转变为重病,从而导致因病返贫。另一方面,农村老人安全预防意识相对较差。一些诈骗分子通过现场演示引诱、虚标价格等手段向农村老人兜假冒售伪劣产品。还有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的心理,向其宣传不良观点,引诱农村老人信奉非法邪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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