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山西省养老金计算方法
山西省“中人”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养老金三部分构成,计算方法如下:

- 个人账户养老金:全国各地算法一致,公式为个人账户退休时的存储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与退休年龄有关,60岁退休为139,55岁退休为170,50岁退休为195。
- 基础养老金:全国计算公式统一,为(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l/Al+a2/A2+……+an/An)÷N 。这里,al、a2……an为参保人员退休当年往前算各年本人缴费工资额;Al,A2……An为对应年份全省职工平均工资;N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山西省基础养老金计算采用全工龄的平均指数,在缴费超过基本工资11%之前的年数,指数规定为1 。
- 过渡养老金: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3%。这里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前一年的社平工资*实际缴费指数,实际缴费指数是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的实际缴费指数,若每年指数有变化,需累加后除以实际缴费年数得出平均指数。
需注意,山西省基础养老金和过渡养老金的个人指数工资因指数计算不同而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