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河南省养老金调整细节
法律分析:1、定额调整标准降低了5元:每人每月增加50元,同比少增加了5元。这也是今年变化的最明显之处。
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标准降低了0.12%:与本人2020年12月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0.88%。2020年的标准是1%。也就是说,每1000元,同比少涨2元,降低幅度微乎其微。
3、倾斜调整新增了一条政策:养老金不到1000元的,再增加20元。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都可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铁工作能力的;
(三) 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⑵ 河南省退休养老金调整细则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
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退休人员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取暖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的0.88%计算增加。
(三)适当倾斜
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按照本通知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⑶ 河南养老金2020年调整细则是怎样的
基本养老金每年都会调整一次,以保障其能维持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河南省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已经发布,那么河南养老金2020年调整细则是怎样的的呢?一起来了解下吧!
河南养老金2020年调整细则?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豫人社〔2020〕15号)文件,河南养老金2020年调整细则如下: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二)挂钩调整
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退休人员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取暖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的1%计算增加。
(三)适当倾斜
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以上即为对河南养老金2020年调整细则的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⑷ 河南省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2020年河南养老金上调从1月1日起,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月基本养老金的5%,具体调整如下: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
2、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5元,在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基础上增加1%;
3、倾斜调整,高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20-60元,企业军转干部兜底发放养老金。
法律依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受托机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等规定,对养老基金进行会计核算和估值。
当月发生的委托投资资金划入、划出和投资收益分配,以上月末的估值结果作为核算依据。
第四十一条 托管机构提取的托管费年费率不高于托管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0.05%。
第四十二条 投资管理机构提取的投资管理费年费率不高于投资管理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0.5%。
受托机构应当在投资管理合同中规定投资管理机构的业绩基准,制定绩效考核办法。
第四十三条 根据养老基金管理情况,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适时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率进行调整。
第四十四条 受托机构按照养老基金年度净收益的1%提取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养老基金投资发生的亏损。余额达到养老基金资产净值5%时可不再提取。
风险准备金与本金一起投资运营,单独记账,归委托人所有。
⑸ 河南省退休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第一点,从2020年1月1日起,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55元;第二点,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退休人员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计算增加;第三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不同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
第一条 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第二条 (一)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二)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退休人员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取暖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的1%计算增加。
(三)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