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赤脚医生补助
法律分析:一、补助范围:本实施方案所称原“赤脚医生”是指,1987年12月31日前进入我县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并在岗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且未享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满足上述条件,截止到2016年1月1日年满60周岁,按本实施办法规定领取养老补助。本方案实施前己去世的、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辞退的不享受补助。
二、补助标准: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采取按工龄补助的形式,服务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最高不超过每月400元。此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作出调整。
三、资金来源: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解决。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四、个人申请与材料申报:在原服务地所在乡镇进行申请登记。个人申请、物证材料和证人证言等相关资料按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的格式要求填报。
有关部门在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前提下要为查证资料提供方便。凡组织出具的原始资料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出处、复印单位、复印日期并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❷ 关于老赤脚医生的政策
法律分析:原则上服务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最高不超过每月400元。
以河间市为例,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采取按工龄补助的形式,原则上服务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最高不超过每月400元,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作出调整。
原“赤脚医生”为户籍仍然在河间市的、1987年12月31日前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册毕服务并在岗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的乡村医生。满足上述条件,截止到2016年1月1日年满60周岁,按本办法规定领取养老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姿羡老、助老的美德,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侍拍,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❸ 老赤脚医生补助政策
近日,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关于印发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办法的通知》(冀卫发〔2016〕14号)(以下简称《养老补助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养老补助办法》出台的背景
"赤脚医生"是在五十年代不脱产保健员和"半农半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般从乡村中具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男女青年,或具有一定卫生知识,有某种医疗专长的农民中选拔出来,并经过3-6个月的初训后担任的。他们肩负着大量的卫生预防、治疗疾病和计划生育的任务,经常昼夜出诊,为农民服务,深受群众欢迎。1985年1月2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不再使用"赤脚医生"名称,巩固发展乡村医生队伍》一文,到此"赤脚医生"名称不再使用,逐渐将其称为"乡村医生"。
"赤脚医生"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解决我省农村地区缺医少药的燃眉之急作出了较大贡献,为当地村民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救治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这些 "赤脚医生"大都是60至70岁的老人了,多数人已经离岗,离岗后收入下降。给予"赤脚医生"一定的补助,既是对其历史作用的肯定,也是提高部分农村困难群体保障水平的有效举措。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都非常关注原"赤脚医生"的养老和生活保障问题。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妥善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因此,从我省实际出发,我们制定出台了《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办法》。
二、《养老补助办法》提出的原"赤脚医生"补助的范围是什么?
宏昌塌本办法所称原"赤脚医生"是指户籍仍然在我省的、1987年12月31日前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并在岗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的乡村医生。满足上述条件,截止到2016年1月1日年满60周岁,按本办法规定领取养老补助。
三、《养老补助办法》提出的原"赤脚医生"补助标准是什么?
采取按工龄补助的形式,原则上服务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最高不超过每月400元,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做出调整。各县(市、区)已妥善解决且高于此标准的,按所在县(市、区)原有标准执迅吵行。
四、《养老补助办法》提出的资金来源是什么?蔽圆
由县(市、区)财政解决。省财政将视贫困县符合条件的原"赤脚医生"人数、补助标准以及补助资金落实到位等情况,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贫困县给予适当补助。养老补助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五、《养老补助办法》提出的审核认定如何进行?
各县(市、区)成立由卫生计生、财政、人社、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认定机构,负责辖区内原"赤脚医生"的身份、工作经历和从事卫生技术服务年限的审核认定工作。认定机构要制定严格的认定程序,同时建立起完整的个人养老补助档案资料。一是宣传发动;二是申请登记;三是审核认定。
六、《养老补助办法》提出的发放途径是什么?
由所在县(市、区)财政部门按月直接发放。
七、《养老补助办法》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如何才能得到有效落实?
为确保此项政策落到实处,《实施意见》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政府要于2016年7月底前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完成统计,并分别报送省、市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备案;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建立督查和通报制度。
八、《养老补助办法》执行时间?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相关:关于印发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