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辽宁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具体是怎么调整的
2018年辽宁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一览
一、调整时间
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定额调整内容包括:
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65元。
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三、挂钩调整内容包括
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17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8%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四、倾斜调整内容包括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进行倾斜调整,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符合国家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调整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❷ 辽宁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细则(2Ol8)
辽宁省2018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尚未出台。
目前全国只有上海养老金调整方案出炉!且5月18日到账!
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上海市从2018年1月起,对企业退休人员(含按规定纳入职保的原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城乡居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将于5月18日发放到位。
本市对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月基本养老金。
具体办法为:
一是每人定额增加60元;
二是按本人职保缴费年限(含视同 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不足30元的按30元计算;
三是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1%。
另外,为体现对高龄人员的关怀,本市今年继续对企业退休人员中2017年底男满65岁、女满60岁的高龄人员在以上三项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元。
与此同时,本市还将从2018年1月起,增加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80元。增加后,本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930元。
上述增加的养老金将于5月18日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放到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账户中。相关人员需要咨询的,可拨打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或就近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对本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将从2018年1月起增加养老金。按惯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将比企业退休人员晚一个月左右,于6月20日发放到位。
❸ 我2018年7月退休工龄38年在辽宁省盘锦市退休能开多少钱
8000元。辽宁省盘锦市退休工龄大于30年将可以每月获取8000元的退休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由于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从90年代才开始逐步建立,因此过渡性养老金作为一种过渡性安排,不是每个人都享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