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广东省内不同市社保需要转吗
从2021年4月1日起,广东省推出一项重大改革,即在省内流动就业的职工无需再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而烦恼。这一举措旨在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简化了参保人的手续。当参保人符合在广东省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时,他们的养老保险关系将由最后的参保地自动合并和统一处理,无需再进行繁琐的转移接续操作。
这意味着,无论参保人在广东省内的哪个城市工作,只要他们的最后参保地在广东省,他们的养老金发放、年度调整以及丧葬抚恤待遇将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如果参保人在省内有多个个人账户,这些账户将由最后的参保地统一归集,无需再进行跨市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方便参保人,并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及时、准确的保障。
总之,广东省内社保政策的这一变化,为省内流动就业者带来了便利,省去了不必要的手续,使得养老保障更加透明和无缝连接。这无疑为广东省内的社保制度现代化进程增添了一大步。
㈡ 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缴费年限如何确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人社部、财政部的规定,当前,公务员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中人”,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以广东省为例: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2%)。方案中明确,“视同缴费指数”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岗位)和工作年限等确定,由省统一制定视同缴费指数表,而视同缴费指数具体计算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另行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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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广东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广东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主要基于国家发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进行实施,以下为该方案的核心要点:
一、适用范围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
三、缴费与待遇
四、制度衔接与过渡
五、管理与监督
综上所述,广东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方案旨在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权益。
㈣ 同样是5000块钱工资,在东莞和在广州的退休金会差多少
同等条件会有差异,因为两地的社平工资不会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