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5年百色事业单位年度绩效奖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温龙人社〔2016〕10号
关于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年终奖金等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年终奖金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关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即第13个月工资)
1.发放对象: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
2.发放标准:2015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临时性补贴+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目标考核奖)。
3.发放流程:由机关单位填报《2015年度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核准表》(附件1),并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材料,调动人员还需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入工资审批表》,报区人力社保部门核准。
4.说明:调动人员、军转干部根据实际月份(实际月份以工资关系为准)按比例计发。
二、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工资报酬
1.发放对象: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
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 9 号)条件的人员。
2.机关单位发放标准:按“全年的(基本工资+临时性补贴+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目标考核奖+年终一次性奖金)÷261天×200%×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 确定。
事业单位发放标准:按“全年的(基本工资+临时性补贴+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目标考核奖)÷261天×200%×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确定。
3.发放流程:由单位自行造册发放。
三、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一次性春节慰问金
1.发放对象:2016年2月享受离退休(职)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
2.发放标准:退休(职)人员3000元,离休人员3500元。
根据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退休的建国前老工人按离休标准发放;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退职人员按退休标准发放。
3.发放渠道:已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离退休(职)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其他离退休(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四、其他事项:
1.考绩奖:另行通知。
2、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人均12000元奖金以及其他绩效奖,按原先各单位自行制定的分配方案进行发放。
3、退休办理:在职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各单位应及时予以办理退休手续。
一般情况下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职工50周岁。
特殊情况,如事业单位女职工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的,其50周岁时仍聘用在上述岗位且聘用已满5年的,按本人选择50周岁或55周岁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处级女干部以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凡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的,其退休年龄可到60周岁。在职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各单位务及时予以办理退休手续,逾期办理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2015年度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核准表
http://xxgk.longwan.gov.cn/xxgk/jcms_files/jcms1/web81/site/art/2016/2/1/art_4040_69234.html
㈡ 广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休人员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已经在2017年8月前到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人社发〔2017〕41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驻桂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17年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人员范围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在2016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从2017年1月起按月发放的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8元。
(二)挂钩调整
挂钩调整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增加月基本养老金,即每满一年(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退休人员按其本人2016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按桂人社发〔2016〕1号文件规定加发的退休补助费)的2.4%增加月基本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调整
1.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在此基础上,每年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1周岁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
2.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2016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元。
(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第(一)、(二)、(三)点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2305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2305元计发。
三、调整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审核办法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发放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其它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参照本通知规定调整办法和标准进行调整,由所在单位(单位已撤销的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五、资金来源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不属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仍按原资金列支渠道解决。
六、调整要求
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市、县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务必在2017年7月底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各地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提高基金支撑能力。同时,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要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
七、及时报告调整情况
此次调整工作从正式文件印发之日起,实行周调度制度。每周四12:00前,各市社保局要向自治区社保局报告落实情况,重点报告资金筹集情况和调整发放情况(报告格式见附件2)。各市人社局要及时进行总结,将调整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2017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于2017年8月31日前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附件:1.广西58个县(市)艰苦边远地区名单
2.2017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发放工作进展情况表
3.2017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情况汇总表
2017年7月19日
附件1
广西58个县(市)艰苦边远地区名单
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决定中,广西有58个县(市)被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实施范围。具体名单如下:
南宁市:横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
柳州市: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
桂林市:全州县、平乐县、灌阳县、资源县、恭城瑶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
梧州市:蒙山县;
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区、东兴市、上思县;
贺州市:钟山县、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
百色市:右江区、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德保县、田林县、靖西市、那坡县、乐业县、凌云县、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
河池市:金城江区、宜州市、南丹县、天峨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东兰县、凤山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
崇左市:江州区、大新县、龙州县、宁明县、凭祥市、天等县、扶绥县;
来宾市:兴宾区、武宣县、象州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忻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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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广西百色退休金几号发
社保局一般在每月的10号左右将应发放的退休养老金下拔给每位退休人员的银行帐户上;
有些地方退休时约定的养老金发放日期不是统一的,目的是为缓解领取的高峰而分批发放的;
每个地方的规定可能不一样,建议到当地社保局去咨询,或者问一下已经在拿退休金的人。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后次月开始可以由社保中心发放退休工资,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
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办理退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须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或居委会盖章)(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
㈣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的暂行规定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