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日本政府的养老政策是什么
日本养老政策
日本的社会保障体系是自20世纪50年代初随着日本经济的恢复迅速建立起来的。其法律依据主要有《厚生年金法》、《国民年金法》、《农业劳动者基本年金保险法》等一系列法 律。国民年金构成了覆盖全民的基石,厚生年金、共济年金、农业劳动者年金等构成了第二层次,厚生年金基金等则构成了任意加入的第三层次。
日本是社会保障最健全、社会福利水平高的亚洲国家。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日本形成了三个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第一层次为国民年金(又称基础年金),它覆盖全体国民,凡20岁以上60岁 以下的、在日本拥有居住权的所有居民都必须参加国民年金保险。国民年金又分为养老年金、残障年金、寡妇年金、母子年金和遗孤年金五种。根据《国民年金法》规定,所有参加国民年金 保险的公民都必须缴纳保险费,并在缴纳一定年限的保险费后才能够受领保险金,但对于一些特殊对象,如无收入的老人、单亲家庭、残疾者、5人以下小工业者的被雇佣者等则采用非缴费型福 利年金制度,其目的是把没有加入或者没有能力加入国民年金的公民全部吸收到养老保障体系之中,这种福利年金的费用全部由国家负担。
第二层次是与就业收入相关联的雇员年金制度,按照加入者职业的不同又可分为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其中覆盖5人以上私营企业职工的年金称为厚生年金,而国家公务员、地方公务员 、公营企业职工、农林渔团体雇员、私立学校教职员工参加的年金则统称为共济年金。截至2008年底,厚生年金加入者为3379万人,共济年金保险加入者为457万人,凡是加入第二层者全部自 动加入第一层国民年金。
第三层次是可以任意加入的养老保险,主要是私人机关经营管理者的职业养老金或公司养老金,包括厚生年金基金、适格退职年金、国民年金基金等种类,加入的条件是以加入了第一、 二层次养老保险为基础。至2008年底,厚生年金基金加入者为525万人。值得指出的是,第一、二层次的养老保险均由政府来运营并且带有强制色彩,人们通常称之为公共养老保险金,第三层次可 由企业自主运营、公民自主参加,因而被称为非公共养老保险金。
此外,根据1971年实施、2001年修订的《农业劳动者年金基金法》,农民在获得基础国民年金保险外还可以像工薪阶层一样获得一份追加的养老金,财务方式也由现收现付走向个人账 户积累方式。
在养老保险费缴纳与待遇给付方面,根据日本《国民年金法》规定,国民养老保险的保费由国家和国民共同承担。凡是加入保险者必须缴纳保费的2/3,剩下的1/3由日本政府承担。从 2010年7月中旬开始,日本政府负担部分由1/3提高到1/2,以减轻国民的保费负担。
尽管日本公共养老保险金采用的是现收现付制筹资模式,但至目前为止,公共养老基金管理的资金总额多达117万亿日元(合1.4万亿美元),仅次于美国而位居世界第二。为此,养老保险基 金投资运作便成为日本政府重点工作的内容之一。作为亚洲最长寿的国家,日本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进入了少子高龄化时代,日益严峻的老龄化形势,导致养老金领取者人数增长大大快于就 业者人数,而且长寿造成日本65岁及以上人口支取养老金的年限大大超出制度设立时的预期。据统计,在1.27亿日本人口中,21%的年龄已经超过65岁,日本人口学家预计到2050年时日本老龄人 口比例将上升至40%。因此,为了适应人口结构的变化,进入本世纪以来,日本政府开始对旧的养老保险制度作出相应的调整,以有效缓解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带来的压力。
日本养老金制度的改革主要包括:
一是采取弹性退休制,鼓励延长工作时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日本人可以提前到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也可以推迟到65岁之后70岁之前开始领取。如果提早领取,养老金将打折给付;如 果推迟领取,则增加领取金额以资奖励。例如,若提早到60岁开始领取,每月只能领取65岁时应领取金额的70%,61岁为76%,62岁为82%,63岁为88%,64岁为94%;如推迟到66岁开始领取,每月可 领取正常退休养老金额的112%,67岁为126%,68岁为143%,69岁为164%,70岁以上可以领取188%。
二是提高养老保险费,即将缴纳保险费的比例在原来占工资总额13.58%的基础上,每年以0.354%的幅度提高,到2017财年,保险费缴费标准将提高到占职工工资总额的18.3%。如凡是 加入第一层次养老保险者,不论其个人收入多少,一律以每月14660日元(2010年)缴纳,以后每年的月缴费标准调整金额为280日元,一直调整到2017年的16900日元为止。
三是逐年降低向被保险者支付保险金的数额。日本计划到2023财年,平均养老金支付额将由现在在职职工平均收入的59.3%逐年降低到50.2%。
四是调整养老金发放方法。日本政府早在2002年就开始制定了一项“物价联动型养老金支付办法”,即根据物价跌幅,减少养老金的支付额。日本养老金制度的上述改革,对人口老龄 化日益加剧的中国而言,非常值得借鉴。
② 东京养老保险现状
日本养老保险的概况:
从1942年开始日本推行养老保险制度1961年建立了国民养老金制度。国民养老金是日本的基础性养老金原则上要求在日本国内居住的20岁到59岁的居民必须加人保障的对象仅限于投保者个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日本又在国民养老金的基础上建立了以企业新职人员为对象的厚生养老金和以公务员为对象的共济养老金。日本国民养老金的资金来源于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和国家财政预算厚生养老金和共济养老金的资金则分别。由个人和企业政府对半分担,其中厚生养老金和共济养老金保险费的征收是强制性的。发展到现在日本的养老金制度中国民年金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等组成。其中日本政府管辖的养老保险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由拥有5名职工以上的企业参加,以行业或大型企业为单位组成的“厚生年金”。加人该养老保险每月应缴纳的保费为月工资的13.58%,由企业和职工本人各缴纳一半。一是由农民个体经营者和自由职业者以及20岁以上的青年学生为主体参加的“国民年金”每月应缴纳的保险费为1.33万日元。
日本政府在1961年建立了基础养老金(也称国民养老金)制度,规定20岁以上的国民都有义务加入基础养老金,做到“全民皆有养老金”。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日本又在国民养老金的基础上设立了以企业在职人员为对象的厚生养老金和以公务员为对象的共济养老金。
③ 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什么
日本政府在1961年建立了基础养老金(也称国民养老金)制度,规定20岁以上的国版民都有义务加入基础养权老金,做到“全民皆有养老金”。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日本又在国民养老金的基础上设立了以企业在职人员为对象的厚生养老金和以公务员为对象的共济养老金。
由于出生率下降和人口老龄化等问题存在,个人缴纳的公共养老金保险费是逐年递增的。据厚生省估计,在职人员应缴纳的保险费在其工资收入中所占比例每5年提高5%,到2025年将达到34.3。
日本女性和男性退休年龄一样,目前同为60岁。政府在支付退休养老金时考虑到了物价和工资的增长因数。除了基本部分外,养老金中还包括了随平均工资上升而附加的“工资变动”部分和随物价上涨而附加的“物价变动”部分。
就目前而言,一对老年夫妇只要他们在退休前缴足了公共养老金保险费,每月就能领到金额为23万日元的养老金,折合人民币19000元,相当于一个在职员工平均月收入的80%。
④ 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目录
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史可以分为几个阶段。萌动时期,主要体现在救贫立示和社会保险制度的形成。这一阶段,政府通过一系列举措,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同时,社会保险制度开始建立,为社会成员提供风险保障。
随后,日本社会保障制度进入成长确立时期,包括了从争论中逐步明确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确立了生活保护制度、社会福利制度、失业保险、劳灾保险制度以及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日本社会保障体系的初步形成。
发展时期,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扩展,从经济型向民生生活型转变,实现了全民医疗保障制度。这一时期,日本的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和深度均有所提升。
调整和重组时期,日本社会保障制度在原有基础上进行调整与改革,如创建老人中健制度、改革医疗供给体系、建立基础养老金制度、社会福利制度改革等。这一阶段的改革旨在解决社会保障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其效率和公平性。
转型时期,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经历了重要转变,特别是在养老保险和护理保险制度等方面。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结构改革,以及护理保险制度的创建,反映了日本对老龄化社会的应对策略。同时,福利改革的两种趋向也体现了日本在社会保障制度转型中的探索。
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结构则包括了日本社会保障的基础结构、医疗保障制度、养老保障制度、失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等。这些制度共同构成了日本社会保障体系的框架,为国民提供了多方面的保障。
反思与思考阶段,日本对社会保障机制、社区福利、老人福利政策、非营利组织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旨在构建自助、互助、公助的社会保障机制,发展社区居民为运作主体的社区福利,通过老人福利政策的选择来决定社会保障制度的方向,并通过发展社区非营利组织来推动福利政策的新选择。
作者:沈洁 著 出 版 社: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