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补缴养老金的 养老保险待遇 如何发放, 个人养老保险 以城乡居民作为保险对象的一种人身保险。凡年龄在16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城乡居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一次性补缴养老金的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如下: (一)超龄人员补缴 基本养老保险 费后,参保地社会保险局按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 企业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 计发办法,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并执行参保以后年度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对符合享受我市高龄增发养老金政策的,按规定计发高龄养老金。(约为690元/月,年满70岁增发50元,年满75岁再增发50元。(二)对超龄人员在我市实行个人缴费前有符合国家规定计算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以下简称连续工龄,下同)的,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在按前款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计发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按以下公式计算: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18元/年×连续工龄(计算到月)。 (三)超龄人员在2012年内申报参保并完清一次性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从2011年7月1日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在2013年1月1日以后申报参保并完清缴费的,从其完清缴费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四)超龄人员在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参保地社会保险局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基本养老金,并按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支付 死亡丧葬费 和一次性救济金。不同地方的养老保险补缴方式有一定差别,参保人在 办理养老保险 补缴时需进行详细的信息咨询。
㈡ 交了养老保险没到退休年龄人死了怎么算
家属去社保局提取个人账户余额(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直系亲属到原来参保的社保局办理,需要提供办理人身份证,参保人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双方亲属关系证明
可以提取个人账户余额,同时领取丧葬费
㈢ 补缴养老保险后办理了退休手续后病逝后怎么退
你好。按照我国现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人员有两种身份,一种是个人,一种是有单位的。根据你的描述,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保险金之前身故的,将返还所缴纳保险费,不计息。如果领取了养老保险之后,只能续领数月的工资和少许的丧葬费用补助。希望能帮到你。
㈣ 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未到退休年龄死亡后的继承金额如何计算
国发[1997]26号《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第四条规定:按本回人缴费工资答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个人账户存储额只限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账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关于个人社保账户里个人缴费总额信息可以去当地社保办进行查询。
㈤ 刚补缴完养老保险,人就去世了怎么办
刚补缴完养老保险,人就去世了,可真是够倒霉的。这种情况下家属要想得开,黄泉路上无老少,一个人何时离开世界,往往身不由己,难以预料。
那么其身后的养老保险,该怎么办呢?
我国的 社会 养老保险制度还是比较优越的,参保人死亡后,还是有一些相关的 社会 待遇可以享受的,但全国各地的政策并不统一,所以要在哪儿说哪儿的话。
社会 养老保险分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题主未明确说明当事人也是去世人参加的是哪一种,所以下面只好分开说。
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
如果生前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退休手续已经办结,去世当月已经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大致的主要待遇如下:
1、可以领取去世当月的养老金
根据 社会 保险法相关规定, 社会 养老保险可以从通过退休审批的次月起,终身享受,直至去世当月。
但如果补缴完养老保险,还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即使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还没提交退休申请,或退休审批没有通过,人就去世了,则无法享受养老金。
2、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应享受的养老金差额。
3、可以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余额,但划入养老保险统筹账户的金额则和参保人无关,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配。
4、可以按照地方规定领取丧葬费,参考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可支配收入的2倍,同一地区,同命同权。
5、可以按照地方规定领取抚恤金。参考标准:机关单位职工为生前向养老金的40倍起,事业单位职工为生前月养老金的20倍起,企业单位及 社会 退休职工上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7倍起。
6、部分地区可依规享受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补贴。
7、根据其他地方政策可以享受的待遇。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
如果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能享受到的相关待遇大致如下:
1、可以领取去世当月的养老金
如果补缴完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手续还没办结,人就去世了,则无法享受养老金。
2、可以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余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没有建立统筹账户。
3、可以按照地方规定领取丧葬费,但目前并不是所有地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都可以享受丧葬费,具体以地方政策为准。
4、根据其他地方政策可以享受的待遇。
我们补缴养老保险以后,相应的养老保险费就进入到了养老保险基金中,退是退不回来了。不过,我们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参保人去世,其家属可以领取到的待遇主要有三项:
第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缴纳养老保险总有一部分会记入个人账户余额的,一般都是按照缴费基数的百分之八记入的。对于企业职工来说,恰好是自己缴纳的部分。因此,企业职工参保是不可能亏本的。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一般是20%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跟医疗保险没关系),相当于能够保本40%。不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记账利率还是非常可观的。
第二,丧葬补助金 。过去的时候丧葬补助金,全国各地各种标准。现在统一为二个月的去世上年度所在省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各个地方收入水平不同,丧葬待遇也不一样,这也符合客观实际。2021年,北京市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300元,因此当地的丧葬补助金就是1.26万元。山东省是3644元,因此丧葬补助金就只有7288元。这两个地方之前的丧葬补助金,实际上分别是5000元和1000元。
第三,一次性抚恤金 。抚恤金的标准也出现了新变化,根据缴费年限和领取养老金的时间,可以领取9~24个月的去世上年度所在省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
如果缴费只有15年,只能领取9个月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次性抚恤金。如果缴费是30年,可以领取24个月。
子女或者家属可以继承死者自己交的部分。
㈥ 职工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继承额如何规定
2011年5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公众意见。草案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草案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草案明确规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现有规定执行。为了规范管理,草案明确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办法。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同时,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草案还明确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6)补交养老保险死亡怎么算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㈦ 买社保不到十五年突然去世其亲属得不得哪些补尝
社保不够十五年可以补缴的。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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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60岁一次性补交人员去世能领丧事款多少
未领够补缴费用,去世了怎么办?
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后死亡的,个人账户的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取完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连同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
依据每个地方的要求不同,能够领的钱也不相同,但是按照一般情况下为800~1300元。所以按照1300元来算,满60岁之后一共需要补缴94428元,那么每个月领取1300元,这样算下来至少也需要6年时间才能够够本;每月领取800元的情况下,则需要9.8年才够本。
如果再加上利息,至少需要12年才能领回补缴费用。在60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的情况下,需要到72周岁才能够本。当然未来养老金还有可能上调,到时候可能70周岁就可以够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