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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发布时间:2020-12-20 05:39:38

① 2019年四川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纳基数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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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找到四川省的文件,现将成都市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细则全文转给你,其中有养老金计发办法,供你参考,个体参保和企业职工参保的养老金待遇及计算方法是一样的。由于你的历年缴费情况我不熟悉,你自己根据实际情况计算领取多少养老金吧。你今年2月份满56岁,三月份办退休手续,应该从三月份领取养老金。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
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劳社发[2006]134号
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细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实施范围
第三章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一节缴费基数
第二节缴费规定
第四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第一节个人账户建立
第二节个人账户记息和收益
第三节个人账户转移
第四节个人账户储存额继承和退还
第五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第一节一般情况下缴费年限的确定
第二节特殊情况下缴费年限的确定
第六章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
第七章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缴费工资指数
第三节增发养老金
第四节特殊情况下基本养老金计发
第五节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和调整
第八章退休人员的死亡待遇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以市政府令第133号印发,以下称《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实施范围
第二条《办法》实施前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应当自《办法》实施之日起30日内,按《办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办法》实施后成立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按《办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三条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下同)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与编制外聘用职工签订聘用合同之月起,按《办法》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未与职工签订劳动(或聘用,下同)合同或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己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从单位支付工资之月起按《办法》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第四条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和职工从规定的转制之月起,按《办法》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转移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第五条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或成为个体劳动者的,从到企业工作或从事个体劳动之月起,按《办法》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转移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第六条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城镇自由职业者、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称个体参保人员),应在从业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第七条一直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国有、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有参保愿望的,可按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类人员本人申请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可从本市企业职工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月(即1992年7月)起,按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含利息,下同)。属于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还应加收滞纳金。
第三章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一节缴费基数
第八条企业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的实际收入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按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第九条企业应以缴费时上月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企业应缴数额后,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
企业未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该企业上月缴费基数核定应缴数额,企业补办申报手续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按核定后的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经按照缴费基数计征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后,缴费基数不得变动。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企业应为职工设立工资收入台账,逐月进行登记,经职工签字确认,作为申报缴费基数的依据。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每年一季度向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在本企业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企业上一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基数以及缴纳情况,接受工会组织和职工的监督。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按月保存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表、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在接受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会保险稽核时,如数提供,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检查,不得谎报、瞒报。
第十三条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申报和核定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低于缴费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缴费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
(一)调动工作的职工,按到新单位后领取的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以后月工资收入变动的,按变动后的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二)转业、退役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到企业工作,按到企业工作后的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三)企业内部退养职工,按其内退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如果内退期间生活费高于该收入的,以内退生活费作为缴费基数;内退生活费有增长的,相应调整缴费基数。
(四)在医疗期内的病休职工、因企业停工放假连续半年以上的职工,按实际领取的疾病津贴或生活费作为缴费基数。
(五)与企业协议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自谋职业的职工,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六)对按承包协议等情况不能准确核定工资收入的职工,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七)公派出国、出境工作,外派、外借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按其实际领取的月工资性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八)企业派出的脱产学习人员,保留劳动关系由企业支付工资的,按实际领取的月工资性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与企业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企业不支付工资的脱产学习人员,按脱产学习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九)参保人员已建立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其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合并计算。
第十四条个体参保人员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实行逐年过渡到位的办法,即2006年缴费基数可在2005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80%、100%三档之中确定一档;2007年缴费基数可在2006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100%两档之中确定一档;2008年及其以后年度,缴费基数按缴费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按前款规定确定缴费基数,其中雇主按12%、雇工按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五条企业和职工个人、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计算到元。
第二节缴费规定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逐步实行国有商业银行代扣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银行账户作为代扣账户,并按月在规定时间内将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该账户,确保通过银行按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七条个体参保人员应按规定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银行按月代扣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协议,通过国有商业银行按时足额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八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不论因何种原因变动工作岗位,包括通过公司制改造、股份制改造、出售、拍卖、租赁等方式改制以后的企业和职工,以及跨统筹地区流动的人员,都应按规定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九条企业破产或停业注销的,企业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至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日或注销之日止,分流职工应当按规定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在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由破产清算组组织生产自救或留守继续发放工资的职工,破产清算组和职工应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二十条企业和职工、个体参保人员应缴纳而未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至当年底仍未缴纳的,在补缴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计算未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本金和利息。利息按照个人账户储存额利息计算办法计算。
第二十一条企业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当按月足额缴纳,不得欠缴。企业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其发出《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对拒不缴纳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拒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滞纳金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缴纳。
第二十二条个体参保人员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每年度结束后的30日内公告或通知补缴;逾期仍未缴纳的,除补缴欠费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第二十三条政府批准停产整顿的企业,暂时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缓缴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部分,缓缴期满应及时补缴。
第二十四条个体参保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暂缓缴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及时补缴。
第二十五条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补缴确有困难的,应制定补缴计划,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备案,并严格按计划执行。补清欠费之前,在办理职工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或退休(含退职,下同),停止或终止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手续时,企业应按记载该职工欠费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和利息。其中,在办理职工计发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企业还应按计算出的该职工基本养老金乘以36个月的数额一次性补缴欠费。
属于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应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六条兼并、破产等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以下规定处置:
(一)企业实行兼并,对于实施兼并后不再保留法人资格的被兼并企业,其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兼并方负责补缴。
(二)企业分立的,由分立各方按协议分别负责补缴。
(三)企业被拍卖、出售或实行租赁的,应在拍卖、出售、租赁协议或合同中明确补缴欠费的办法。
(四)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国有企业,其破产前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按有关规定在资产变现收入中予以清偿。
属于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应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企业破产财产收入,以法定的顺序清偿债务时,应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优先支付所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
属于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应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八条职工、个体参保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以及服刑、劳教期间,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案件被撤销或无罪释放的,应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
第二十九条职工被判有期徒刑缓刑期间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和职工应继续缴费。个体参保人员被判有期徒刑缓刑期间,个人应继续缴费。
第四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第一节个人账户建立
第三十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一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用于记录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利息及其收益。
《办法》实施前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各种原因已存在多份个人账户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多份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合并为一份个人账户。
第三十一条从2006年1月1日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由职工缴费基数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企业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个体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按本人缴费基数的8%划入。
参保人员2005年12月31日以前的个人账户记账额不变。
第三十二条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从1996年1月1日起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规定,补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中,2005年12月31日前个人账户记账比例为11%,2006年1月1日后个人账户记账比例为8%。已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在转移已有的个人账户基础上补建。补建的个人账户资金,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负担,一次性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建立和记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第三十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每个参保人员发给《社会保险卡》,作为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凭证。参保人员可持卡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等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信息,凭卡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业务。
第二节个人账户记息和收益
第三十四条未做实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储存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每年6月以前,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上年12月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并登记一次利息。
职工、个体参保人员死亡或退休(或领取基本养老金,下同),终止缴费前的当年未做实个人账户本金,根据四川省的统一规定,按本年记账额利息计算办法计算利息。
第三十五条职工、个体参保人员死亡时未做实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利息的计算,除按本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外,对截止上年底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在死亡时不足一年的利息计算办法为:死亡时上一年底为止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乘以本年记账利率乘以死亡时当年缴费月数除以12。
计算利息时,如本年记账利率尚未公布,按上一年记账利率计算。
第三十六条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在按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金额后,余额部分按四川省的统一规定计息。
第三十七条企业和职工、个体参保人员由于各种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中断缴费前后的个人账户的储存额累计计算,按四川省的统一规定不间断计息。
第三十八条职工和个体参保人员做实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按收益率每年计算一次收益。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个人账户转移
第三十九条职工、个体参保人员在统筹范围内流动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含历年缴费工资记录、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未做实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记录、参保者身份等信息,下同)和做实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资金(含本金和收益,下同),按国家现行规定随同转移。其中,2006年1月1日以后未做实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资金和2005年12月31日以前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资金不转移。
第四十条职工和个体参保人员(不含本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时,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严格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政策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2号)和省的规定,调出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调入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转移按以下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资金。
(一)转移资金额为1998年之前按规定计算的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加上从1998年1月1日起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11%计算的缴费额累计本息,以及从2006年1月1日起按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建立的个人账户累计本息。
(二)对年中调转职工的调转当年未做实的记账额,调出地区只转本金不转当年利息;职工调转后,由调入地区对职工调转当年未做实的记账额一并计息。
第四十一条企业中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个人账户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在省内企业重新就业或跨省统筹范围就业的,转移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全部储存额资金。
(二)回农村且自愿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个人账户并按规定计息,以后重新就业时按规定接续或转移。
(三)回农村不愿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户籍所在地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所在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中的全部储存额资金;户籍所在地未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如本人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中的全部储存额资金。
第四十二条已参加综合社会保险的从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由非城镇户籍转为城镇户籍的,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综合保险老年补贴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新建立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综合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第四节个人账户储存额继承和退还
第四十三条企业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尚未领取的储存额或未领取完的余额中的以下金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一次性支付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一)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时的继承金额:2005年12月31日以前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加2006年1月1日以后记入个人账户的储存额本息及收益。
(二)退休人员死亡时的继承金额: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乘以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累计储存额占个人账户全部累计储存额的比例。
第四十四条个体参保人员在领取基本养老金前死亡的,其以个体参保人员身份参保缴费期间缴纳的全部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个人账户的利息和收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一次性支付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上述人员原为企业职工,在领取基本养老金前死亡的,其以职工身份参保缴费期间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
第四十五条个体参保人员在领取基本养老金后死亡的,其个人账户未领取完的余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一次性支付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第四十六条职工或退休人员、个体参保人员在服刑或劳教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的继承,按本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执行,但人民法院判决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职工在职期间出国、出境定居的,按个人账户实际储存额一次性退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个体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前出国、出境定居的,其以个体参保人员身份参保缴费期间缴纳的全部基本养老保险费一次性退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体参保人员原为企业职工的,以职工身份参保缴费期间的个人缴费部分的储存额,还应一次性退给本人。
第五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第一节一般情况下缴费年限的确定
第四十八条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指职工或个体参保人员已经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或个体参保人员按规定应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之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连续工龄或连续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
职工或个体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记录到月。
第四十九条下列人员的缴费年限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国有企业(含改制后的企业)原固定职工,从1992年7月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起,按企业和职工个人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际年限确定缴费年限。1992年7月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二)国有企业原劳动合同制工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按企业和职工个人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际年限确定实际缴费年限,其在企业工作前有军龄或有知青年限的,视同缴费年限。
(三)经原劳动部门批准办理了招工手续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含其改制后的企业)职工,从市或区(市)县政府实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之月起,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际年限确定缴费年限,在此以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四)非公有制企业或单位的职工,按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缴费年限。原有军龄或有知青年限的,视同缴费年限。这类人员如原系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并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原有的实际缴费年限及其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五)个体参保人员按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缴费年限。原有军龄或有知青年限的,视同缴费年限。这类人员如原系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并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原有的实际缴费年限及其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六)转业、退役军人和按国家规定未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编制内职工,到企业工作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军龄或连续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② 社保个人与单位缴纳金额的比例

缴费比例: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个人缴纳8%;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9%,个人缴纳2%;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1.5%,个人缴纳0.5%;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1%,个人无需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1%,个人无需缴纳;

以北京市为例,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2)四川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扩展阅读:

计算方法

以社保中的养老金为例,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1、企业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新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

注:由于客观原因,全国某些城市的计算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③ 谁知道在四川乐山夹江养老保险个人与单位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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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由公司和个人按照一定的比例组合合成,一般情况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会达到个人缴费工资的8%,企业缴费比例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是为本单位职工工资的总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

④ 今年四川社保交多少钱

今年四川社保交多少钱
2018年社保缴费标准:
1、参保人缴费工资需根据本人上年度每月平均工资收入由用人单位负责如实申报。
2、去年年广东省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下称省平工资)为5525元;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下称市平工资)为5151元。
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2906元;上限为省平工资的300%,即:5525×300%=16575元。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统一为我市2015年度在岗职工平月均工资,即5151元。
5、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市平工资的75%,即:5151×75%=3863元;上限为市平工资的300%,即:5151×300%=15453元。
6、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510元,上限为市平工资的300%,即5151×300%=15453元。
7、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市平工资的60%,即:5151×60%=3091元;上限为市平工资的300%,即:5151×300%=15453元。
2018年社保缴纳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0%,个人缴费比例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比例0.5%;
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不缴费;
5.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不缴费。
你可以按以上比例计算你需要缴纳多少钱。

⑤ 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几档,每档要缴多少钱所说的60%、80%、100%是什么意思

成都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一年当地的平均工资计算,可以分为四档,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其中一档缴费基数,再按照缴费比例缴费即可。

一档:社保平均工资40%;

二档:社保平均工资60%;

三档:社保平均工资80%;

四档:社保平均工资100%;

2017年度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市平工资”)为65098元,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2018年6月起为:40%档477.6元/月,60%档716.4元/月,80%档955元/月,100%档1193.8元/月。

(5)四川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扩展阅读:

据了解,参保人员可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愿在成都高新区各街道社保经办点办理今年1月至5月的缴费同档次补差;另外,基本医疗保险也将从6月起由388.46元/月调整为412.30元/月。

成都市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9%;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下调30%(按实际费率x70%征收);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阶段性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至0.4%。

⑥ 成都公司社保缴纳比例是多少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①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9%,职工个人缴版纳比例为权8%;
②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6.5%,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2%;
③工伤保险,单位按照自己公司所在的行业缴纳比例,职工个人不缴纳;
④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6%;职工个人不缴纳
⑤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0.6%,职工个人比例为0.4%。

⑦ 四川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现在很多中国的企业做些手脚没人管,尤其是私企,少交了我们老百姓吃哑巴亏,下面就说下国家政策要求的,要有耐心看哦,目前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为: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以上,这么算下来,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21%+9%+2%+0.5%+0.8%+8%=41.3%
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9%+10块
暂时去掉你交的10块钱不谈,单位缴纳的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应该为413:190,这就是说如果
你每个月为自己的社保缴纳了190块钱,那么单位会往你的社保帐户上打进去413块钱,每个
月你的社保帐户上增加的钱就应该是413+190=603块钱
所以说在你看不见的情况下,单位交的社保费用其实是你的2倍还多,所以你每个月交社保费
的时候千万别心疼呀~你要知道单位比你交的多得多了呢,心疼的其实是单位。
话说回到那三险一金和五险一金,这里大家应该已经看出来了,其实江湖上所说的三险
一金完全就等于五险一金,只是三险一金是从你个人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来
说的,五险一金是从你单位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来说的。把三险一
金说成五险一金其实只是说起来好听而已。
除了单位能为你交社保,其实没工作但有收入的人员或者有单位但单位不交社保的人员也可
以自己交社保,不过个人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呀生育呀失业呀公积金呀,你个人都交不起来的。

下面介绍下什么是社会保险缴纳基数
刚才大家已经知道了每个月单位缴纳的社保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差不多是413:190了,那
么现在又出来一个问题:自己每个月交的社保费和这个比例有什么关系呢,社保费到底是怎
么确定的呢?
大家可能没注意过,各个省市每年都会在7月初发布一个“社会保险最低缴纳基数”,这个基
数是根据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福利+各种补贴等杂七杂八的费用经过统计和计算以后
确定的,南京今年7月公布的最低基数是1189元,这是个什么意思呢,意思是说南京只要是正
规为职工缴纳社保的单位,每个月为每个职工交的钱最少为1189×41.3%=491元,而职工每个
月最少要交1189×19%+10=236元,这样你和单位每个月应该交的社保费就出来了。
但是现在又出来了新问题,南京市职工工资差别很大呀,有人一个月拿1000,有人一个月能拿
10000,难道叫拿1000和拿10000的都交同样的社保费?
请注意,这1189是最低基数,在1189之上还有最高基数, 南京今年的最高基数好象是8000多
,具体我也忘记了,反正如果你的工资每个月在1189元以下,单位也必须按照1189元为你交1
189×41.3%= 491元,而你自己每个月最少也要交1189×19%+10=236元,这个就是1189作为社
保最低缴费基数的意义之所在了:哪怕你一个月拿1000或者800块,你每个月最低也必须要按
照这1189交钱!
但是如果你工资比1189要高,比如你一个月拿3000块,那单位去劳动局给你交保险的时候(你
单位和你缴纳的社保费用都是劳动局扣的喔~)就应该对劳动局说:”呀呀,我们这边有位同
志一个月拿3000,请按照3000块钱的标准来扣社保费”.那么劳动局就会以3000块为缴纳基
数来扣你单位和你的钱然后打到你的社保帐户上,你单位这时候每个月就应该为你交3000×
41.3%= 1239元,而你个人每个月就该交3000×19%+10=580元
就是说如果你的工资在1189元以下,那么每个月你就按照1189交;如果你的工资在1189元以
上,那么每个月你就按照你的实际工资交,除非你的工资比最高基数还要高,如果你一个月拿
10000而最高基数是8000的话,你和你单位就都按照8000交
在这里要揭露一些公司的无耻做法, 这些公司每个月可能给你好几千的工资,但是他们去劳
动局申报你的基数的时候并不会按照你的实际工资去报,比如你如果每个月拿3000块,他们
去劳动局可能说你只拿1189块,然后劳动局每个月只扣你1189×19%+10=236元,你恐怕还高
兴的很,因为你觉得扣你的钱少,你实际拿到手的钱多
错! 如果这样你的公司就太无耻了!因为公司缴纳的钱是你的2倍多,所以你交的越少他们也
交的越少!如果按照你的实际工资3000来算,他们每个月该给你交 3000×41.3%=1239元的社
保费,而按照1189来算的话,他们每个月只为你交1189×41.3%=491元!所以实际上你吃了大
亏!正规的公司只会按照你的实际工资去劳动局申报然后扣钱!只有那些下作的公司才会不
管你工资多高都按照最低标准给你交!!千万别以为每个月你的社保费扣的越少越好!!可能
你已经被公司无耻地欺负了而你还完全不知情!!!
要确定单位为你到底缴纳的基数是多少很简单:如果你每个月扣300块的社保, 那你的基数
差不多就是300÷19%≈1578元,你看看你工资是不是这个数,如果你工资明显比1578高,比如
每个月你其实拿3000或者4000,那肯定你已经被公司给欺负了,被欺负以后你可以去当地的
劳动监察大队告你单位,一般一告一个准,不过最好在离职的时候把证据(比如工资条等)找
好了再告,否则你告了以后在公司一般混不下去了- -+
要再次说明的是,各个地方的社保构成比例不一样,如果你不在南京那你的缴费比例很可能
不是19%,但是肯定不会差太多,比如你的基数可能是20%或22%,但绝对不会是30%或40%!所以
虽然19%是南京的比例,但是外地的同学也可以靠这个大概算出自己的基数
下面介绍一下这些社保费具体是什么情况以及该怎么用
前面已经说了, 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先说说养老保险好了
这个保险一般都要交满15年以后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所以想拿养老金的同学
请务必在自己退休之前的15年以前就开始交,这个在南京以外差不多也是这样规定的
如果你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15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时候国家会把你个人帐户上存的8
%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
那你会问,单位给你交的21%到哪里去了?
这个你就别指望国家会交给你了,你退休把你个人的钱拿走之后,国家就把单位为你交的21
%的钱全部划到国家的养老统筹基金里了,从此这钱就和你再也没有关系了
你也许会说:我靠!那是我的钱为什么不给我
因为国家就是这么规定的
退钱的时候只退给个人他自己扣的个人交的钱,单位为他交的钱全部都为国家做贡献了- -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你退休时候的养老金是怎么算出来的
养老金的算法很复杂,因为国家每年都会把缴费基数变一次,举例来说好了:如果你现在30岁
,你现在的缴费基数是3000元,而退休年龄如果是55岁的话,那你必须在你40岁以前就开始交
养老保险了,而如果你现在从30岁就开始交,交到55岁是25年,那首先肯定你能享受养老金了
,其次,如果25年后你交的 3000块的缴费基数已经变成了6000块(我说的是如果),那你55岁
的时候首先每个月可以拿到6000×20%=1200块的基本养老金,这是国家给你的,此外你的个
人帐户上的钱在25年里也积攒了不少,把缴费基数平均一下好了,(3000+6000)÷2=4500,那
么你这25年里个人帐户上应该有4500×8%(你缴纳的养老保险的个人比例)×25年×12个月
=108000元钱,那么除了之前的1200块以外你每个月还能拿到108000÷ 120=900块,这样你5
5岁开始每个月起码可以拿到1200+900=2100元的养老金,当然每年国家的基数还在往上涨,
这样每年除了你自己的 900块,你退休以后每个月都会拿到比1200块更多的钱,那你的养老
金当然也会越来越多的
所以说交养老保险交得越多越好,你交得越多你退休以后享受的也越多,而且,国家每年调整
基数以后你拿的钱也会越来越多,现在交1000十年之后拿1500都是有可能的
这里要介绍一个变态的政策,就是不管你在哪里交社保费,等你退休的时候你都只能回你的
户口所在地享受当地的退休待遇,这么来看,在基数高的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回基数低的地
方享受养老金的人那就亏大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来举个例子,如果你年轻的时候在南京
工作,交了20年的社保然后退休了,但是如果你的户口在黑龙江,那你必须回黑龙江享受养老
金.如果你在南京交了20年的平均基数是3000(我说的是如果),而当你退休的时候黑龙江的
缴费基数才1000(我说的是如果),那么你退休的时候只能享受 1000的待遇!这是很亏的!一
句话,如果你在富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的时候回穷地方享受社保,那你一辈子交的很多但是
享受的很少!交3000 块可能只能享受1000块!这是很恐怖的事情,但是没办法,国家就是这个
政策,所以请所有目前户口在西部等基数低的地方但是在北京或上海等基数高的地方工作交
社保的同学注意了,你要么就在西部交社保,要么就在退休之前把户口迁到北京或上海,否则
你就是在做人生一笔巨亏本的买卖
那也许你会说,如果我的户口在南京,那我在黑龙江交20年不就好了嘛,在基数低的地方交钱
,退休的时候回基数高的地方享受高福利.错!你以为南京市劳动局会随随便便就让你享受么
?!一般这种情况下南京会找个理由直接拒绝你转入!到时候你就聪明反被聪明误了:在黑龙
江享受不了,在南京也享受不了!
不过有些地方对这样的情况有了一些缓和的规定,比如南京允许你在退休前5年从基数低的
地方转回南京,再在南京继续交5年南京的高基数,之后它才允许你回南京享受养老金.这个
政策各个地方估计都不一样,今后打算转的同学最好现在就去你当地的劳动局把这个问题搞
清楚,免得退休时候发生你意想不到的意外!
下面说说医疗保险
这个险国家的政策还算不错,重要的是住院报销的不少
之前说了单位每月给你交的医疗保险是9%,你个人每月交的医疗保险大概是2%外加10块钱的
大病统筹,这个大病统筹不管别的只管你住院,而那11%里国家每个月会往你的医保帐户上打
属于你自己的2%,如果你每个月按照1189元的最低基数交社保,那么1189×2%=23.78元就是
国家每个月打给你个人的钱,这个钱你可以积累起来直接刷卡去买药或者看门诊,剩下的9%
国家就拿去算到医疗统筹基金里了
按照南京的规定,如果你从2007年1月开始缴纳医疗保险,那么从2007年2月起你就可以刷卡
买药或者看门诊了,从2007年7月起你住院的费用就可以报销了,报的还蛮复杂的,举例说好
了:
如果你2007年8月1日住院了,住的是南京市最好的三级医院,住院期间用的都是医保范围内
的药,手术+住院等费用一共花了5000元,那么报销的时候医保中心首先扣除1000块,这是起
步价,剩下的4000块医保中心可以报销4000×86%=3440元,你个人只要付4000×14%=560元就
可以了,加上之前的1000元起步价,你花了5000块自己只要付1560元就可以了,而且这1560元
还可以从你的医保卡里扣(如果你平时不怎么用那卡), 所以实际上你住院花不了多少钱
医疗保险对于我们年轻人来说比养老保险重要多了,毕竟看病住院实在太他妈贵了,这也是
参加社会保险最重要的意义之所在
不过南京市规定医疗保险必须交满25年才能在退休以后终生享受,所以如果你55岁退休,那
最迟30岁起就必须开始交医疗保险了
下面说说工伤保险
这个险实践中一般用得少,我接触的也不多,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你如果在工作的时候或者上
下班的时候出了什么事,这个险就用得上了
但是在实践中很多人出了事不注意保存证据,导致自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这是很可惜的
如果你下班的时候被车撞了,那你应该赶快报警,让警察来调查记录并拍照采集证据,警察处
理完以后会给你开个事故什么鉴定书之类的东西,你就可以拿这个去单位要求报工伤了
如果你出了事就随便让人跑了而且还不找证人还不报警什么的,那没证据的情况下一般不会
被采纳为工伤的
工伤还有个时效问题,如果你2007年7月1日出了工伤,那你必须马上报告单位,把警察出具的
证据和事故鉴定书以及你出工伤以后去看病或住院的病历交给单位,叫单位拿着这些材料去
做工伤鉴定,你的单位必须在2007年8月1日之前把你的有效材料送到工伤鉴定中心,如果距
离你出工伤的日子超过了一个月, 那工伤可能就鉴定不起来了.如果你单位不去给你鉴定,
那你自己可以拿着材料去鉴定中心鉴定,最好也不要超过一个月,否则会很麻烦很麻烦
下面说说生育保险
这个也举例说明好了,如果你是位女生,每个月工资为1000元,2007年1月1日开始交生育
保险,缴费基数为1189,而你2007年3月怀孕,2007年12月底生了孩子,2008年1月出院,那么你
出院以后要赶快把结婚证(未婚生子的报销不了)+独生子女证(一般来说生2胎的报销不了)
+病历+建大小卡检查和住院和手术费用的所有发票+住院清单+出院小结这些所有的材料交
到公司,如果你怀孕时候检查花了500块,生孩子的时候住院+手术花了2000块,一般来说,公
司在医保规定范围内基本上可以给你全部报销,报销以后给你的钱包括:500块检查费+2000
块住院手术费+1189元/月×4个月=7256块, 1189元/月×4个月这是医保中心特别为报销的
女生补贴的,只有女生报销才能拿的到
国家规定女孩子报销生育保险的时候必须给4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你生孩子报销的话不仅
不要花钱而且还可以赚4个月的工资!如果你基数交的比工资高,比如拿1000块交的是1189,
那么你还赚了呢
生育保险起码要交一年才能享受,切记切记
此外还有个问题,男生也交生育保险呀~那么男生可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呢?
如果你是男生,你老婆没工作或者工作单位没交保险,而她生孩子的时候你交生育保险也已
经超过了一年,那么你也可以报销生育保险哦,但是以之前的例子为例,你只能报销500块检
查费+2000块住院手术费的一半=1250元, 补贴的1189元/月×4个月的工资你就享受不到了
!这是只有女生报销的时候才可以享受的哦~
同样的花费,女生报销就能拿7256块,男生报销只能拿1250块,这大概也是中国少有的”歧视
男性”的政策的说- -+
所以说,女生要生孩子之前最好计划一下,提前一年开始找个单位交生育保险,可以赚呢!
而男生如果要娶老婆,最好娶一个生孩子的时候已经交了一年生育保险而且缴的基数还比她
本身工资高的女生哦!不过如果她实在没保险也没关系,你还可以给她报销生育保险呢,不过
你没补贴的4个月工资拿,而且该报的费用你只能拿回来一半。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这个也是要你交满一年才能享受,一般交1年拿2个月,交2年拿4个月,但一辈子最
多拿24个月.举例说明好了:
如果你2007年1月1日开始交保险,2008年1月你被公司辞退了,那你可以让公司给你拿2个月
的失业保险,如果这一年你都是以1189的基数交的保险,那你2个月起码可以拿到800多块钱
或者你2007年1月1日开始交保险,2008年1月你和公司合同到期了,你们都不想续签合同的话
那你也可以在离开公司以前让公司给你去拿2个月的失业保险,也是800多块
就是说合同到期或者公司辞退,你都可以按照一年拿2个月的失业金的比例去要求公司给你
办,如果公司不给你办你可以去告它,一告一个准。
但是如果你是合同没到期自己辞职走,那就算你交满了1年也享受不到失业保险
只要是自己辞职的,别说交1年了,就是交10年的失业保险到辞职的时候你也拿不到一分钱。 住房公积金是个好东西啊
这么说吧,如果你每个月为公积金交200块,那么公司每个月也往你帐户上打200块,你买房子
的时候这就是400块了,如果你一辈子交了5万,那你帐户上就是10万了,这种好事大家一定不
要拒绝啊。
公积金可以用来买房子,还贷款,装修什么的,如果你自己家可以找到地皮盖房子,那盖房子
的钱也可以从公积金里付
如果你一直不用这钱,最后退休的时候貌似可以把钱全部取出来吧
[进阶篇]各项补充说明[5KB]
来说说和南京不同的地方吧,魔都是不允许不缴医疗保险的,也就是说社保中心这一块包
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一起问企业收的,倒是公积金可缴可不缴,因为这是隶属公积金
中心的管辖范畴
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为: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2%,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2%,你自己缴纳2%;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7%,你自己缴纳7%
补充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这个只有一般效益很好的国企
才会有的,且比例又公司自己定,一般公司缴个公积金就算很道义了)
另外要说的是社保和个调税的关系
在缴纳个调税的时候,是把个人扣金那部分扣除后再算应纳税基数的,但是有一点要注意
,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超过12%的部分(个人和企业缴纳部分)也需要算在应纳税基数中
比如上面说的公积金7%、补充公积金8%,加起来就是15%,那么个人扣金那3%的部分就要算
在应纳税额中,同时,企业的那3%,虽然不是从个人工资里扣除的,但还是要算在应纳税
基数中,也就是说,个人要为这笔费用的个调税埋单。
医疗保险使用这一块,各地对于划入个人账户的方式不同
爱说的是南京那种按月划入的方式,还有很多地方是按年划入
具体来说是这样的,医保年度是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同时社保缴费基数变更也
是在4月上中旬确定。
医保局会在4月1日按照每人的社保基数预提1年的个人医保(也就是那2%)进入个人医保卡
账户,但这时候就有问题出现了,4月1日的时候,当年的社保基数尚未确立,医保局只能
按照上一年的基数来预计当年的个人医保金,那么这个差额该怎么办呢?那就是在第二年
的4月1日来补足少算的或扣除多给的
可能这么大段字看起来会觉得很麻烦,那我们举例来说
某人2004年月平均收入5000元,2005年月平均收入4000元,2006年收入6000元
医保局在2006年4月1日给个人账户打入金额的时候,社保中心还没有核准2006年的缴费基
数(也就是2005年的月平均收入),所以医保局还是按照2005年的缴费基数(也就是2004
年的月平均收入)来计算全年的个人账户数额,
也就是5000*2%*12=1200,
但实际上此人这一年的个人账户数额应该是
4000*2%*12=960,
那么这多给的240元会在2007年4月1日的时候扣除。同时2007年4月1日打入帐户的新一年个
人金依然是960元(其实应该是6000*2%*12=1440元),少给的480元,会在2008年4月1日补
回来。
所以因为大部分人每年的缴费基数都不相同,所以几乎每个人每年3月的帐户总数和4月时
看到的历年帐户的金额是不同的,这就是医保局在做每年的费用核算时产生的。
工伤还有个时效问题,如果你2007年7月1日出了工伤,那你必须马上报告单位,把警察出具的
证据和事故鉴定书以及你出工伤以后去看病或住院的病历交给单位,叫单位拿着这些材料去
做工伤鉴定,你的单位必须在2007年8月1日之前把你的有效材料送到工伤鉴定中心,如果距
离你出工伤的日子超过了一个月,那工伤可能就鉴定不起来了.如果你单位不去给你鉴定,那
你自己可以拿着材料去鉴定中心鉴定,最好也不要超过一个月,否则会很麻烦很麻烦
这点有个补充,申报工伤有两种途径,一个是单位申报,就和上面爱说的一样,30天内有
效,还有一种是个人申报,一年内有效,但由于伤势或其他原因,拖得越久证据就越不足
,个人申报的话也会因为不懂得流程耽误很多时间和精力。
生育保险方面,流产的、难产的、多胞胎的、早产的,可以具体看看下面这个链接,虽然
是上海的政策,但各地都有相似性。
可能上海和南京政策上有不同,公司绝对不会管这方面的报销,都是由医保直接和孕妇挂

在生育检查生产住院期间,医保统筹范围之内的都是医保统筹支付,当然自费的项目(比
如高级病房、自费药etc)还是要自己承担。
生好孩子后,自己去医保局申请生育补助,医保局给3000块钱
社保那块,再给3个月的缴费基数的收入
晚育的加半个月,多胞胎的,多一个加半个月
如果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是大于社保缴费基数上限的,那么社保只支付缴费基数那部
分,剩下的由公司支付
例如某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为10000,社保基数封顶为7392。
那么社保给的每月收入为7392,剩下的10000-7392=2608就是由单位支付。
(虽然我觉得这种情况,在云中的各位看官不太容易碰到=。=。。)
其实关键的地方有两点:
1、生育前缴费满1年
2、社保缴费基数正常申报
所以说同学们,特别是女同学们,不要觉得公司给你申报的基数高低无所谓,甚至为了基
数低些自己工资到手高而庆幸,到这时候就看出问题来了吧!
这也就是为啥有那么多女职工宁可留在工资低但是社保足额申报的地方生完孩子再跳槽的
原因,一来小地方不喜欢未婚未遇的女性员工,二来生育保险也是很大一笔收入补充。
比如说,一个人正常工资3000,但是社保基数申报时算上她的年终奖等等其他奖金收入,
那么月平均可能达到5000,这时候生孩子的那几个月拿的就是一月5000的收入。
如果你一直不用这钱,最后退休的时候貌似可以把钱全部取出来吧
不是貌似,是绝对可以!
而且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利息低的多,这也是一大好处。

⑧ 四川省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失业保险金申请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内1年的;容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领取失业办现金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⑨ 2001年四川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历年都是这个标准:
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 ,个人缴纳8% 。

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回工资答总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
单位和员工参保的缴费比例大概如下:
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 ,个人缴纳8% 。
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 ,个人缴纳1% 。
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 ,个人缴纳2% 。
4.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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