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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基础养老金

发布时间:2020-12-19 23:35:20

A. 北京养老金计算基数是多少

养老金,也叫退休金、退休费,它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可以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出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是来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当人们年富力强时,他们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此来保证老有所养。

中国养老金主要是分为两类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这两者实行的不同制度,被广泛称为是养老的“双轨制”,因为两者的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种歧视性的制度,在中国已经持续20年之久了,它们之间具体表现为三个不同:

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

B. 北京市的退休金是多少

北京市各职业养老金领取标准:
1、军队转业干部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355元/月的,补足到3355元/月。
2、原工商业者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355元/月的,补足到3355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3、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355元/月的,补足到3355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4、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0 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80元。
5、在按照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2018年12月31日(含)前年满 65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再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40元;年满8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60元。
6、作为享受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每年增发1-3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

C. 2017年北京市企业退休养老金最低标准

北京养老金平均水平或近3800元/月。

为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激励机制,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缴费激励机制,鼓励参保人合理缴费,实现多缴多得,自2017年缴费年度开始,调整缴费补贴标准并增加缴费补贴档次。对选择最低缴费至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以下类同)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选择2000元至4000元以下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选择4000元至6000元以下的,每人每年补贴120元;选择6000元至最高缴费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150元。

二、2017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年缴费1000元,最高缴费标准调整为年缴费9000元,参保人可以本着自愿原则,在最低缴费标准和最高缴费标准之间任意选择缴费标准。

三、请各区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及时安排好补贴资金,积极引导参保人踊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进一步巩固全覆盖工作成果。

(3)北京市基础养老金扩展阅读:

2017年1月17日

北京养老金缴费基数调整如下:

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086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1258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960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252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34元。

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2017年北京市养老金计算公式:

调整养老金计算公式:个人养老金数额=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个人储老金

月老年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年龄补贴率×+劳动补贴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月劳动退休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劳动退休金百分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月个人储老金=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0%÷÷12

参考资料:

网络-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D. 北京市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是多少

2006年10月26日,北京市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再上调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通知,再次上调退休人员、退职人员、退养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从这个月起,三类人员每人每月将分别可以多领取57元、49元和44元养老金。
经过调整后,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及按月领取生活费的占地农转工人员,月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调整为620元;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退职人员,月退职生活费的最低标准调整为537元;按月领取退养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及按月领取养老生活补助费的原临时工养老人员(原签订短期劳动合同的人员),月退养生活补助费、养老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调整为487元。新标准从这个月开始执行。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统筹的单位,所需费用在统筹基金中列支。
此前,本市退休人员、退职人员、退养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563元、488元、443元。

E. 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包括哪些人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按月领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F. 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是怎么计算领取的

根据《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

第二十三条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第二十四条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除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过渡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五条2006年1月1日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被保险人,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偿金,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二十六条2005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照原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并执行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办法。

(6)北京市基础养老金扩展阅读

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

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

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例如: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G. 北京市民基础养老金是多少

关于北京市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京人社养发〔2017〕146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

为保障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内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下同)的基本生活,经批准,现对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6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应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三、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四、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3573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月养老金在3573元及以上,低于5073元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月养老金在5073元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按绝对额增加养老金后(不含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增加的调整金额),上一档养老金水平低于下一档调整后上限的,按下一档调整后的上限确定(具体标准见附件)。

五、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770元/月的,补足到3770元/月。

六、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战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9号)精神,原工商业者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770元/月的,补足到3770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七、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770元/月的,补足到3770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5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20元。

九、在按照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2016年12月31日(含)前年满 65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再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5元;年满8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十、按照本通知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作为享受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每年增发1—3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

十一、按照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1〕74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正常事业费的中央转制单位,转制前已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仍执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财政部、科技部、建设部《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等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5号)的规定。

十二、本通知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按绝对额普调标准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5日

内容来源于养老信息网:关于北京市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H.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北京农民基础养老金涨多少

每人每月增加50元。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

对于不足整年的月数,每月增加0.2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8)北京市基础养老金扩展阅读: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正常事业费的中央转制单位,转制前已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仍执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财政部、科技部、建设部《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等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I. 北京市基本养老金的计算

183号令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养老金计算实例

某女干部2007年3月55周岁,缴费年限全部共是37年,个人帐户储存额23000,历年缴费基数见下表。其中实际缴费年限N实是从统一规定的“界限”1992年10月起,至2007年3月,共14年零6个月,即14.5年;而视同缴费年限N同是22.5年
用来算“过渡性养老金”的N实98,是截止到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共5.75年。
经过计算后,此人的Z实指数是1.0250,其缴费基数C平是2006北京职工月平均工资,即3008.

基础性养老金=(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3008+3008*1.0628)/2*37*0.01=1147.909291

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55岁计发月数=23000/170=135.2941176(元)

过渡性养老金=C平×Z同指数×N同×1%+C平×Z实指数×N实98×1%
=3008*1.0628*22.5*0.01+3008*1.0628*5.75*0.01=860.6226(元)
养老金合计=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147.90+135.29+860.62=2143.823(元)
按过去2号令的老办法计算 ,所得为1400多元,按183号令,个月的基本养老金多600多元,
超额百分比在50%左右,所以按2007年不应超过40%走,最后养老金为1960左右.

个人觉得除了z实指数其他都还是比较好算的,因此带入一个人算了一下,过程如下
社平工资 1991年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2877 3402 4523 6540 8144 9579 11019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12285 13778 15726 18092 20728 24045 28348
2005年 2006年

个人缴费基数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2100 2300 3200 4900 6500 8300 13000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17000 20300 19600 28000 27000 22000 20000 19600 4800

比值 X1992/C1991 X1993/C1992 X1994/C1993 X1995/C1994 X1996/C1995 X1997/C1996 X1998/C1997
0.73 0.676073 0.707495 0.749235 0.798134 0.866479 1.17978
X1999/C1998 X2000/C1999 X2001/C2000 X2002/C2001 X2003/C2002 X2004/C2003 X2005/C2004
1.383801 1.473363 1.246344 1.547645 1.302586 0.914951 0.705517
X2006/C2005 X2007/C2006
0.597415 0.531915

z实指数=历年系数和÷应缴年限=15.4106/14.5=1.0628

抱歉,公式带错了一个,这下是对的了

J. 北京市基本养老金的计算

企业职工的退休工资主要是由基本养老金组成,其中基本养老金在计发时又由基础养老金专、个人账户养老金、属地方养老金等主要三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2006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7月1日后申领基本养老金计发月数参保人,再计发地方养老金:地方养老金=(本市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全省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2×本人2006年6月30日前缴费年限×1%。
注:关于a的取值,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大于等于0.6时,a=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小于0.6时,a=本人平均缴费指费除以0.6.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企业职工退休工资主要是由基本养老金组成,其中基本养老金在计发时又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 老金、地方养老金等主要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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