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9年内蒙古社保下发给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规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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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早已经下发,并且已经兑现,
关于2015年内蒙古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内人社发[2015]29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4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
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
(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8元。
养老金低于680元的,可先调整到680元后再按本项进行调整。
(二)按照养老金水平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14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85%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按照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调整不足45元的,按45元进行调整。
(四)对高龄群体倾斜调整。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5元。
(五)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养老金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退职人员调整标准
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8元;按照本人2014年12月退职生活费的0.85%增加退职生活费;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不足45元的,按照45元调整。高龄群体和军转干部可执行退休人员倾斜调整政策。
四、执行时间
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五、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六、具体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增加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贰』 为啥内蒙古企业养老金每个月都要发放的那么晚 别的省20号左右就发放了
国家规定每个月养老金是5号到25号之间发放。在此之间发放就合法。
『叁』 内蒙古养老保险条例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第五条
养老保险政策由自治区统一制定,全区实行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算口径、缴费比例、计发办法、统筹项目和调整办法;使用统一的经办规程和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养老保险业务,数据资源由自治区级集中管理。在完善养老保险管理制度,明确各地区征收、管理和支付责任基础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自治区级统筹。
第六条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工作;自治区社保局负责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工作,并指导全区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工作。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承办本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
第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会同各相关部门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财务相关政策,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
(3)内蒙企业人员养老保险必须交吗扩展阅读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第九条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下列单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
(一)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精神,实行分类改革后确定为公益一类、二类的事业单位。
对于目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第十条
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单位,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的原编制内退休人员,应当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编制外人员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离休人员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仍由原单位发放离休费,并按规定调整相关待遇。
第十一条
列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范围的单位及其参保人员,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和现行财政体制分别参加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驻自治区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原则上由自治区社保局负责管理。
『肆』 内蒙古地区人员,从未交过养老保险,现在可以一次性缴15年吗
不可以,任何一个地区也不可以。社会劳动保障法规定,就不允许一次性补缴。
『伍』 2017年内蒙古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养老保险要交多少年
15年。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九回条缴费年 限累计答满15年的,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过渡 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前款人员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一次性发给养老金,计发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人民 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前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5)内蒙企业人员养老保险必须交吗扩展阅读: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相关法条:
第七条用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 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0%。超出上 述比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批。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不超过本人缴费基数的8%。
第九条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个体工商户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个体工商户本人全部缴纳,其缴费比例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陆』 内蒙古是什么时候给在职职工交纳养老保险的
用人单抄位缴纳社会袭保险的总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柒』 原单位不给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怎么办想自己去办这个证明需要原单位的盖章吗我内蒙的
不是的 如果是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你想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必须得有个申请 申请表上需要盖原单位的公章 我前几天刚办过
『捌』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居民原在集体企业工作过的人是否可以办社保补交十五年每月可领多少养老金
社保缴满抄15年达到退休年龄是可袭以领取的。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养老金按月领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玖』 2016内蒙古养老保险可以一次性补交吗
2011年7月1日之前参保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一次性不足15年。
基本养老保险不可以一次性补缴,仅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参保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足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余人员仅可补缴纳5年。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拾』 内蒙养老保险补缴办法
曾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专关系或属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申办补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本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这就是补缴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