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交哪个标准合算
缴纳档次越高,领取的养老金也越高。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分为九个档次,参保人员可按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等档次,根据本人的经济承受能力灵活选择其中任意一个档次作为缴费基数,然后按比例缴费。有单位的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时,单位会为他缴纳20%、职工本人只要承担8%就行了,其中职工的缴费全部进入了个人账户。
通过计算可以得出,在缴费工资和社平工资相同的情况下,由于缴费基数分别为100%和60%,每个月所领取的基础养老金相差180元。由此可见,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是交100%基数划算,还是缴60%基数划算,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肯定是缴费基数越高、缴费金额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也越多。
②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办理方法:
一、所需资料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即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中的任意一家银行开立的通存通兑个人活期存折首页复印件。
3、《委托银行自动结算社会保险资金授权书》(一式两份)。
4、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社保局递交申报材料,社保局经办人员当场对资料和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
2、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并打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核定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人备存,另一份交申请人签名确认后由我局备存。
3、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2)2014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灵活就业人员或自主创业者,因为种种客观因素限制,他们在缴纳社保金时会遇到诸多现实困难,如工作不稳定,无法建立稳固的社保关系或按时缴费;或一时资金紧张,社保金时常断缴;或遇到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社保金无法缴纳等等。
因此,这部分人群的社保缴费确实不能按固定就业者同等要求。以往广东曾对这部分群体开了个“口子”,即符合条件者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金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便可享受社保待遇。
③ 2014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最新政策多大年龄让退休
您好!目前的法定退休年龄还是男60周岁,女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尚无新政策颁布。如果有新政策颁布,各大媒体都会广泛宣传的。谢谢阅读!
④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在2014年从高买到低,她的养老金与一开始就缴低档的所领的退休金一样么
养老保险是缴费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待遇越高。
一直按最低缴费,跟不是一直按最低缴费的相比,最后退休待遇肯定不能一样,缴费多的待遇高
⑤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一个月交741.81元,交15年,到60岁一个月能领多少钱,谢谢了
至于以后能拿多少钱, 现在谁都不知道。要到当年,根据社平情况,以及往年情况来判断的。到时候办理退休,社保局会计算当年退休人员,能领多少钱。
⑥ 2014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有什么新政策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关于“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1、灵活就业人员与城镇企业职工享有同样的养老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同时和企业职工一样享受丧葬费、抚恤金,死亡后个人账户未领取完的,个人账户余额中属个人缴费部分应连本带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2、灵活就业人员与城镇职工享受同样的医疗保险待遇《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使灵活就业人员与城镇职工享受同样的医疗保险待遇,尤其是35种特殊疾病门诊和20类重大疾病险列入医保,更是解除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后顾之忧。
意见指出,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需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的4.9%和9%两种,一经选择,不能变更。按9%费率缴费的建立个人账户,按4.9%费率缴费的不建立个人账户。在办理退休手续后,按9%费率缴的不再缴费,但个人账户继续按照本人退休工资的3.5%返还,46周岁及以上按3.2%返还,46周岁以下按2.8%返还;按4.9%费率参保的,因不建立个人账户,故退休前后不返还,但其他待遇像住院、特殊门诊报销还正常享受。
参保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后,社保部门均会为其办理一张医疗保险IC卡,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零售药店刷卡购药时使用。参保人员住院每日医疗费由医疗机构录入并上传到社保系统,出院时在医疗机构通过网上结算方式进行费用结算,符合规定应由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社保局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个人只需支付自负部分。补充说明的是,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现收现付”制,也就是说不管参保者连续缴费多少年,一旦中断缴费,断保期间将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⑦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也称非正规就业人员,是指诸如钟点工、个体户等没有用人单位或与用人单位间没有正规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由于没有用人单位为他们缴纳社会统筹部分的保险费,对于灵活就业人员不能适用正规就业职工那样的缴费制度,而是需要根据他们的特点设计出相应的特殊缴费制度。早在2000 年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中就规定,自由职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05年,根据各省的实践情况,国务院作出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加%,其中 8 %记人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 社会保险法 》 延续了这样的缴费方法,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相较正规就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在基本模式上没有变化,仍然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模式。但在筹资方式上则存在区别,原来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现在全部由灵活就业者自行承担,缴费费率也相应地调整为20 % ,比正规就业职工的总缴费额下调了8%。而其缴纳的20%保险费中,8%仍然记人个人账户,剩余的12%归人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而在缴费基数方面则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作为标准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