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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转移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23-05-18 11:45:10

养老保险能转移吗怎么转移呢

你好, 养老保险 能转移。 现行的 社保 转移接续政策是 退休年龄 之前,全国范围内都可以办理转移。只要在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地已缴纳最少有一个月的社保就可以接收。 市内各镇区缴纳的社保,不用迁出。接着缴纳社保,社保系统会自动累加一起的。 市与市之间,省与省之间的社保才要迁出,才要合并。 跨省社保转移手续如下:所需资料: ①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的社保卡、 身份证 复印件各1份; ② 离职证明 、户籍迁出证明、工作调函(三者之一)。 办理流程:①参保人本人持所需资料到我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凭证》;②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地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 (如下手续两地的社保局自己处理,不用本人办理的,不用担心:即转入地的社保局出具社保接收函,把接收函交给原来工作城市的社保局,原社保局把钱汇入现在社保局的账户就完成社保转移手续了)。

Ⅱ 养老转移如何办理流程

法律主观:

1、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2、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接续的,应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1)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2)办理基金划转手续;(3)将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4)终止参保人游茄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5、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接续手续:(1)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金额;(2)将转移基金金额按规定分别计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3)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运磨盯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4)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法律客观:

相关部门旨在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出了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以此保证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旁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全面了解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

Ⅲ 养老转移如何办理流程

办理养老保险转移的手续:劳动者应当先申请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出具参保缴费凭证;然后申请原单位为其转移社保和档案;再将参保缴费凭证等材料交给新就业的单位;最后由新单位依法接受相关材料,为劳动者在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社保登记。养老保险分为省内转移和省外转移。
省内社保转移:
1、社保规定是可以随人的工作地点转换而迁移合并的。(迁移社保不需要花钱办理的)
2、先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将迁移的凭证带回户籍地,在户籍地社保局申请办理自缴费社保帐户,然后再将迁移回来的社保申请合并到现在新的帐户内即可。
4、迁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纳年限。
跨省社保转移:
1、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离职证明、户籍迁出证明、工作调函(三者之一)。
3、办理流程:参保人本人持所需资料到参保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Ⅳ 养老关系转移如何办理

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操作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转入申请;
2、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据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电子信息平台发送。
3、转入地社保机构通过电子信息平台接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电子信息表及相应转移资金后,自行办理接收个人帐户和资金。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在跨省流动就业时,可以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但是对于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跨省异地定居,不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缴满10年可在工作地领养老金。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其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什么情况下养老保险会被终止
参保人员发生出国定居、死亡等情况时,社保机构应进行注销登记,并及时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支付给参保人或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终止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事务所应对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应将注销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相关资料上报社保机构。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应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支付给参保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对注销信息进行确认,终止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Ⅳ 养老保险转移手续怎么办理

养老保险是与职工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保险,事关职工退休后老年生活的物质保障,因此职工在就职期间需要重视自己的养老保险。我国规定,养老保险需要累积交满15年,职工退休后才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职工做工作过程中如果因为辞职、调度等需要改变目前的工作...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养老保险转移手续怎么办理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
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省内关系转移:
转出:1、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对方社保局开具的接续联系函;
3、解除劳动合同文件及复印件(当年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提供);
转入:1、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2、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
3、对方社保局开具的转移资料原件;
二、省外关系转移:
转出:1、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解除劳动合同文件及复印件(当年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提供);
转入:1、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
2、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3、新参保地办理好之后,会自行开局转移函到原参保地社保局。
4、等候两地社保局办理。
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可以遵照以下流程进行:
一、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流程:
1、转入地社保开具同意接收联系函;
2、转移人员向转出地社保申报转移业务;
卜衡圆3、转出地社保生成转移信息表,办理资金划转;
4、转入地办理资金到账,业务接续。
二、养老保险跨型塌省转移流程:
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拦颤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Ⅵ 养老保险怎么转移

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流程:新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新参保地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办结有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Ⅶ 养老保险转移怎么办理

办理养老保险转移的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悔咐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桐前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碧轮纯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Ⅷ 养老保险怎么转移


养老保险的转移由参保人员直接向新参保地提出转入申请即可以完成,其中企业职工可由新工作单位为其办理转入申请,而以个人身备敬晌份参加仿锋企业稿仔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自行向新参保地提出转入申请完成转移。
养老保险转移的具体流程为,参保人直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然后向平台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业务;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与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并提出转移申请。而参保人在发生跨省或跨制度流动时,需要注意及时办理转移接续的业务。

Ⅸ 养老保险怎么转移到新单位

如果是同城的养老保险,不用转移,单位的人力资源会帮你办理转移社保的业务。如果是从一个城市到另外一个城市工作,那么在新单位开始交社保之后,到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打印社保缴费凭证,以及填写一份社保转出申请书,带上这些材料到新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即可。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基本养老保险以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原则,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社会性。强制性体现在由国家立法并强制实行,企业和个人都必须参加而不得违背。互济性体现在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统一使用、支付,使企业职工得到生活保障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社会性体现在养老保险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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