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是供销社的职工,单位不给我交职工养老保险怎么办!
单位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这国家是有规定的。现在有税务局直接扣除。如果单位不给你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㈡ 关于供销社职工养老保险及安置
下岗职工办理养老保险的方法如下:
一、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在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原用人单位将其档案等转到失业人员户籍所在的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时封存养老保险手册,中止养老保险关系。不需要在另行办理中断缴费手续。失业人员因种种原因未再就业的,在失业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相当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办理退休手续,经批准后,由区、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再就业人员
失业人员事业之前和再就业后交纳的养老保险费合并计算,其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失业期间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其储存额连续计算利息,并与再就业后的个人账户合并纪录,个人账户号码始终不变。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应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办理转移档案关系手续,重新启封养老保险手册,并在新的用人单位办理登记和申报缴费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三、自己从商人员
职工自谋职业或非正规就业的,可以把档案关系和养老保险关系存入本市具有代办养老保险职能的职业介绍机构,在该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委托存档手续后,可以重新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同(这个是需要她本人签字的,因此,她本人肯定是知道的)后,自己到当地的社保办理续保手续。
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
基础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视同缴费年限×1.4%
过渡性养老金仅对1996年前参保人员有效。视同缴费年限是你参加工作至开始缴纳养老保险期间的年限,包括知青下乡的时段视同工龄。需要提供本人的档案才报社保局审核认定。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平均缴费指数×退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㈣ 求助!我妈是原供销社正式职工,大概是89年入职,工作了几年,现在想补上养老保险,以后领退休金,该怎么
要到当地养老保险所去问问,不过要补钱的啊,少交多少年就要补多少年的钱,如果一直没交,就要交15年养老保险金,现在大概一年是三千多元吧!
㈤ 我的父亲以前是供销社职工 后来下岗了 但是这几年他们那些老员工都入上了养老保险 但是这几年国家出台的农
我父亲和你父亲一样的,已经交够15年了,现在农保没交。如果你父亲已经交够15年或打算交够15年,那么100块钱是没必要交的,领钱只能领一份的。如果你不怕麻烦的话,可以尝试一下把200块钱领回来。
㈥ 关于农村供销合作社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
在职职工死亡,其个人保险帐户储存额由继承人继承;由单位支付10个月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补助金和殡葬费。其供养直系亲属若达到规定年龄按规定享受抚恤金。
㈦ 在我是1970女,原来的单位是供销社,2006年辞职自己交养老保险,请问50能退休吗
原岗位是工人(营业员)的,并在原单位是有一定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一般可以在50岁退休,具体办法是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咨询当地人社局。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
冀政[2006]67号
(十七)职工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提前退休工种工作,累计达到规定年限,本人申请,可在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至正常退休年龄期间任一周岁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曾在原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2年以上的女参保人员,可以选择50至55周岁之间任一周岁年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他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年满55周岁时方可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执行鲁劳社〔2004〕7号文件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鲁劳社函〔2006〕311号
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按照岗位和身份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具体办法是:
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工人岗位工作,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已满5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不满5年的,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如达到55周岁之前符合在工人岗位连续满5年这一条件时,也可根据本人申请,按其满5年时的实际年龄办理退休。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工人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管理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
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不满10年的,按50周岁执行。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管理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工人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
二、企业内部退养的女职工,在办理退休时,内退期间原则上按内退时的岗位认定。根据本人申请,内退期间也可视同为在工人岗位的时间。
三、原在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工作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已满10年的女职工,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从事个体经营、自由职业及采取灵活方式就业并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在办理退休时,如符合本通知上述规定条件的,可按照上述有关规定执行。其从事个体经营、自由职业及采取灵活方式就业期间,根据本人申请,可视同为在工人岗位的时间。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
川劳社发〔2006〕18号
四、关于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四十)按照省政府《关于统一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川府发[1998]41 号)规定:个体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参照企业职工的正常退休年龄规定执行,即男年满60 周岁,女年满50 周岁。
㈧ 供销社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
临时工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临时工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与被录用为长期工以后回的工作时间合答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临时工被录用为长期工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给甘肃劳动局的复函》中劳薪(1964)344号】
关于是否还保留“临时工的提法问题。《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第一条】
㈨ 供销社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从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尚未参保的供销合作社企业及其在册正式职工和退休人员(以下简称供销合 作社企业及其职工)应当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执行当地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企 业及其职工按照当地的规定参保缴费,原则上参保人员在 1998 年 1 月 1 日之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应作 为视同缴费年限,具体执行中可与当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时点相一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 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前已退休人员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 及相关规定核定待遇。
(9)供销社职工50岁领养老金吗扩展阅读:
基本作用
养老保险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为指标的,通过再分配手段或者储蓄方式建立保险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费用。它的实施具有以下作用:
有利保证劳动力再生产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
有利于社会的安全稳定
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
各国设计养老保险制度多将公平与效率挂钩,尤其是部分积累和完全积累的养老金筹集模式。劳动者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与其在职劳动期间的工资收入、缴费多少有直接的联系,这无疑能够产生一种激励劳动者的职期间积极劳动,提高效率。
此外,由于养老保险涉及面广,参与人数众多,其运作中能够筹集到大量的养老保险金,能为资本市场提供巨大的资金来源,尤其是实行基金制的养老保险模式。
个人账户中的资金积累以数十年计算,使得养老保险基金规模更大,为市场提供更多的资金,通过对规模资金的运营和利用,有利于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