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丧葬补助金是什么,怎么计算的
丧葬补助金,主要是针对参保人去世以后发放给遗属,用于安葬参保人的一笔费用。
这笔费用,从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就有相应的规定。最初的规定是两个月的企业平均工资。1957年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确定的标准只有50~100元。再后来经过经济社会的发展,各地发展出了不同的标准,主要是国有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才能够享受。
我国90年代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丧葬补助仿则金逐渐被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各地标准确实相差巧桐挺大。像山东省只有1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天津上海市两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四川甚至是四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为了统一标准,在2021年人社部和财政部制定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丧葬补助金的标准,统一是两个月的上年度该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这样丧葬补助金虽然各地之间孝大坦还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基本规则已经统一,也为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奠定了基础。
❷ 社保一般丧葬费是多少
视情况而定:各地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标准不一样。
1、一般来说丧葬费是定额给付,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参加基让铅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除了可以领取丧桐判葬补助金外,还可以领取抚恤金。
3、退休人员的丧葬费是在职员工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去世的救济费是在职员工10个月的工资。
丧葬费是受害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需要赔偿给死亡人亲属用以料理安葬死亡人后事的费用。该项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法律采取了确定化的具体标准,统一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6个月,其总和便是丧葬费总额。
申领丧葬费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申领丧葬费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死者火化发票或火化证明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2、死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定继承人身份证明;
4、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死亡后待遇统一划入死者领取养老金的银行账户;
6、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坦轮好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❸ 养老保险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多少
养老蠢液保险是退休人员每月的基本养老金,丧葬费和抚恤带握物金,是死者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发放。最高7万2仠元,最低2万4仟元的抚恤金皮粗。
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的政策解读
广大参保群众: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根据《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汪清县推进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汪政办发〔2020〕54号)文件精神,汪清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自202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了,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实施范围
享受汪清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期间的死亡人员。死亡人员的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按规定办理注销业务,停止支付死亡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并发放丧葬补助金。
二、补助标准
丧葬补助金标准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当月的基础养老金为基数,按10个月计发。
三、领取条件
申领人员应当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之日起,持本人身份证,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死亡证明材料(户籍注销证明、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提供其中一种即可)、领取待遇的社会保障卡或申领人员银行卡,到汪清县社保局或所在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办理养老保险饥高轮关系注销手续,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
四、办理程序
指念态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死亡人员养烂信老保险关系注销登记时,按照《吉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规定,填报《吉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吉林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即可办理完成,并及时将丧葬补助费发放到位。
如需咨询请拨打汪清县社保局咨询服务电话:0433-8225052、8225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