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都个人如何网上补缴社保
一、线上缴费∶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成都社保-社保服务-养老医保缴费”、“四川税务-办税缴费-社保缴费”、“成都税务-我要办事-社保缴费”、天府市民云APP等渠道缴费;
二、单位:
单位自查漏保或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查实、劳动仲裁裁决、法院判决,认定单位有瞒报参保人数、少报缴费基数、未按时申报需要补缴中断的,单位应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
个人:
参保人员死亡后未及时申报暂停享受医疗待遇,并使用了不应享受的个人账户金
补缴材料
单位:
1、为职工补缴上月医保费的,可在网厅进行人员补收核定并推送相关信息,方可补缴。
2、为职工补缴四个月(含)以内医保费的,请携带用人单位补缴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劳动合同原件或确定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补缴对应月份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原件和《成都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职工补缴核定申报表》(加盖公章)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临柜办理。
3、为职工补缴四个月以上医保费的,请携带用人单位补缴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劳动合同原件或确定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装订成册的原始会计凭证、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补缴对应月份)、职工领取工资个人银行流水明细、参保职工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成都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职工补缴核定申报表》(加盖公章)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临柜办理。
个人:
1、被补缴人的社保卡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缴流程
目前,成都社保系统已恢复,6月份可一次性补缴5、6月两个月社保
单位:
单位填表申请社会保险费补缴,由工作人员初审、复核;
处室领导审批同意;
办理职工各险种的补缴业务,并出具托收或现金/支票单据。
灵活就业人员:
线上缴费∶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成都社保-社保服务-养老医保缴费”、“四川税务-办税缴费-社保缴费”、“成都税务-我要办事-社保缴费”、天府市民云APP等渠道缴费;
线下缴费_至最后参保或现参保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若是在市本级参保,可到金牛区税务局缴纳社保费。
补缴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在成都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未按规定申报或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应在2022年3月31日前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纳金额,并及时在税务部门缴费。逾期未缴纳的,除缴纳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本金和利息外,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8号)精神,在成都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补缴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并在税务部门完成缴纳。未按时缴纳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22年3月31日前在税务部门缴纳。逾期未缴纳的,按政策规定不得补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 成都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
养老是可以补缴的,个人是在社保局由社保局提供单据和金额,带着去指定的蔽改邮局交钱就可以了,如果是单位的话,由单位走地税务局来补根据养老保险相关条例,个人和用人单位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用人单位就应与个人 签订劳动合同 ,为其办理 基本养老保险 。因此,任职单位应从与员工 建立劳动关系 之日起参保缴纳社保费。如需补缴期间无任职单位,则不能办理补缴。如目前已参保,单位补缴时填写《 社会保宏掘判险费 征收账目出错(补缴)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办理补缴费款涉及3个月之前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就近选择任一区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办理时间为每月6号到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已经 参加散橡社会保险 的企业因办理社会保险分户、并户、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签订劳动合同滞后等原因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以及新建企业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需 补缴社会保险 费的,应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应持《从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申请表》(一式四份)、《招用人员花名册》、补缴期间开头和结尾月份的原始工资凭证(补缴跨年度的每一年提供两个月的原始工资凭证)及复印件或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补缴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和 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其中,市内各区参保单位申请补缴时间超过一年的,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缴处申请;其他情况到参保所属区、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 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 工资 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