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报停手续
1.如何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持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户口所在街道或所属分局,签订银行代扣缴费协议,到工商银行任意中国点办理代扣养老保险费银行卡开卡手续,再返回到街道或所属分局办理登记银行卡号手续。2、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转入本市企业持身份证、劳动合同(单位介绍信)到参保区(县)养老保险分局办理。(每月18日至24日不能办理)3、灵活就业人员本市户籍变更后迁移养老保险关系持变更后的户口薄、身份证到参保区(县)养老保险分局办理。(每月18日至24日不能办理)4、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转入省内外市、省企业持身份证、劳动合同(单位介绍信)或户口迁移证明到参保区(县)养老保险分局办理。(每月18日至24日不能办理)5、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转入省外企业、事业单位、户籍转出持身份证、劳动合雀孝同(单位介绍信)或户口迁移证明到参保区(县)养老保险分局办理。(每月18日至24日不能办理)6、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省顷扒稿内外市、省企业转入、省外转入持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及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到市养老保险局个体处办理。7、灵活就业人员未达到退休年龄死亡如何办理退费持死亡证明、户口簿本人注销页、继承人户口簿、身份证、继承人开具的工商银行折(卡)、银行卡开户手续、原始缴费收据、沈阳市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代扣缴费凭证到参保(县)养老保险分局办理。对于“40、50”人员还需提供领取社保补贴证明,对于继承人有争议的需提供公证处证明材料。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卡(存折)丢失此者如何补办?首先到银行办理挂失及补办手续,再到参保区(县)养老保险分局办理变更手续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Ⅱ 养老保险个人停保申请书怎么写
员工放弃社保申请书
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签定劳动合同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人进入江汉区汉兴幼儿园后,成为该公司聘用员工,现就本人有关社保购买事宜做出如下申请和要求:
一、本人作为公司正式员工,由于不愿意缴纳社保的款项,因此,自愿要求幼儿园不要为本人在就职期间购买该社会保险,幼儿园将社保补贴划入个人月工资账户里。
二、本人承诺因公司按照本承诺书要求未为本人购买社会保险的,因此而导致本人未享受到社保待遇的后果和责任完全由本人承担,给自己和幼儿园造成的所有损失和法律责任一律与幼儿园无关,一切后果自负。
三、本人在做出本承诺书后,不得在事后以公司未为本人购买社会保险为由要求与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要求公司承担经济补偿金。
四、本人签订本承诺书完全出于自身真实意愿,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申请人(签字):
(2)养老保险终止介绍信扩展阅读
格式要求
(1)标题
有两种写法,一是直接写“申请书”,另一是在“申请书”前加上内容,如“入党申请书”、“调换工作申请书”等,一般采用第二种。
申请书
(2)称谓
顶格写明接受申请书的单位、组织或有关领导。
尊敬的校领导:
(3)正文
正文部分是申请书的主体,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说明理由。理由要写得客观、充分,事项要写得清楚、简洁。
(4)结尾
写明惯用语“特此申请”、“恳请领导帮助解决”、“希望领导研究批准”等,也可用“此致”“敬礼”礼貌用语。
此致
敬礼!
(5)署名、日期
个人申请要写清申请者姓名,单位申请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学生:XXX
XXXX年XX月XX日
Ⅲ 单位养老保险终断申请怎么写
一,为什么要做好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
当前,正是社保试点并轨和国企改革的关键阶段,大量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涌向社会。或昌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必须为他们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及时地为他们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是社会保险公司在开展以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行动,为所有参保人员“记录一生,跟踪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
二,哪些人员必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1,解除劳动关系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
2,凡停产两年以上确实无法恢复生产,又不能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参保职工。
三,缴费满15年以上的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不再续保,将受到哪些影响?
根据社会保险有关政策,参保人员应当连续缴费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满15年是领取养老金的最基本条件。如果缴满15年终断缴费对参保人将产生如下影响:
1,减少养老保险待遇:按吉劳社养[2005]110号文件的规定,各类参保人员达到规定缴费年限,在到达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前终断缴费的,在计发基本察派养老金时,按终断缴费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进行计算,其中,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也计算到终断缴费上年。
2,增加了缴费成本:参保人员不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以后如补缴欠费,则从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和利息.
3,影响享受就业补贴:试点并轨人员续保后可享受就业补贴,“4050”并轨人员续保应缴2005年保险费1,720元,给补贴516元,其他并轨人员给补贴258元。不按期续保缴费的不能享受相应的补贴政策。
四,参保人员怎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必须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失业证和养老保险关系接续通知书,及时(中断缴费6个月内)到社会保险公司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标准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596元为基数,按20%的比冽缴纳(1.376)
凡停产两年以上确实无法恢复生产,又不能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参保企业,其职工虽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但可与企业签定协议,以个人身份到社会保险公司缴费续保。缴费标准按社会保险公司核定的缴费基数缴纳。
五,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人员的缴费年限如何计算?个人帐户如何管理?
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后的缴费年限与过去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并计算。
过去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与以后续保的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个人帐户记帐规模与期参保企业职工相同,实行单独管理。
六,特困企业以按规定缴纳505的欠费后,是否影响相关待遇?
不影响。试点期间,经市区政府确认为特困企业的单位,经社会保险公司清算审核欠费情况,个人欠费部分(含利息)一次性足额补缴,企业欠费部分一次性按规定至少补缴实际拖欠懂得50%以上,剩余部分由企业与衫没扒社会保险公司签定还款协议的,可为其正常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正常办理养老关系转移手续,退休时正常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七,如何领取就业补贴?
在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中的并轨人员到社保公司续保后,持缴费凭证连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灵活就业协议》和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县(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办理领取手续。
“4050”人员的就业补贴金额,按照本人当年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30%发给;其他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补贴金额,按本人当年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的15%发给。“4050”并轨人员2005年缴费1,720元,领取就业补贴516元;如果按80%缴费为1376元,可领取就业补贴413元,虽然少缴344元,但少领103元就业补贴;按60%缴费为1032元,领取就业补贴310元,少缴688元,损失206元就业补贴。不缴费的,不享受就业补贴,其他并轨人员政策补贴减半。
八,续保人员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的,个人帐户如何处理?
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业主,自由职业者等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个人缴费部分返还给法定继承人。对在个人窗口缴费的人员中,原来是企业职工的,应分段返还。原在企业期间的缴费按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计算返还金额。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由本人在个体窗口续保,费率按20%缴费后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全部返还。
九,参保人员如何计算退休待遇?
各类参保人员达到规定缴费年限,在达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前终断缴费的,在计发基本养老金时,按终断缴费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进行计算,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也计算到终断缴费上年。本着先补陈欠,后缴当期的原则,截至交费期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是足额缴费。
十,进城务工农民及临时工是否可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
可以。可以由所在单位办理参保手续,也可以由本人到社会保险公司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想了解更多的保险知识,可以进入 >> “多保鱼讲保险”进行免费咨询!
Ⅳ 养老保险怎样申请终止
携带 身份证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待遇领取银行卡、指定受益人、 法定继承人 身份证、医院出具的参保人 死亡证敬物明 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非火化区除外)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能够确定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继承权 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参保人失踪宣告死亡的,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到户籍所在地(这里是指 养老保险 办理的地点),由死亡参保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提出终止申请。乡镇亮饥液保障所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后,将相关资料上报 社保 机构。社保机构业务员复核无误后,终止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将死亡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支付给参保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之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就终止了肢吵。 《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Ⅳ 停止缴纳社会保险通知单如何开具,需要带什么证件
以下是相关材料仅供参考!建议拨打当地社保电话咨询。
参保职工管理
2005-01-0616:00:06
(一)在职新增
1、申报在职新增
参保单位如有新招工、安置转业退伍军人、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入、在省级统筹范围内跨地市转入和跨省级统筹范围转入的职工,携带有关证件资料,于当月11日至次月5日前向在职职工管理处申报在职新增。在职职工管理处审核,符合在职增加条件的办理在职增加手续。
2、办理在职新增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企业职工参保登记表;
(2)石家庄市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情况核定表;
(3)职工劳动手册;
(4)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跨统筹范围转入的还应提供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核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后领取《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要求填写职工基本情况、社会保障号码(公民身份号码)和个人编号。由在职职工管理处加盖《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专用章(钢印)。职工缴费记载由单位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由单位负责保管。
5、补办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1)申请补办手册
参保单位丢失或损坏《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后,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向在职职工管理处申请补办《手册》。
(2)申请补办手册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①石家庄市补办《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审批表;
②职工档案;
③历年个人帐户对帐单;
④1995年底前市社会保险局打印的各年度缴费基数核定表或单位原始工资发放表等有效资料;
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二)在职减少
1、申报在职中断减少
参保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参军、上学、调动、辞职、辞退、除名、开除、劳教、判刑、死亡、出国(出境)定居、农民工回原籍自愿退保等原因中断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单位携带有关证件资料,于当月11日至次月5日前向在职职工管理处申报在职减少。在职职工管理处审核,符合在职减少条件的办理在职减少手续。
2、办理在职减少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中断(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报告表;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职工劳动手册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4)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国(出境)定居证明;
(5)在职死亡的,提供医院或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6)农民工回原籍退保申请及社保机构批复。
(三)在职恢复
1、申报在职恢复
中断缴费职工因再就业、在市本级业务范围内调动等原因恢复养老保险缴费时,参保单位携带有关证件资料,于当月11日至次月5日前向在职职工管理处申报在职恢复。在职职工管理处审核,符合在职恢复条件的办理在职恢复手续。
2、办理在职恢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石家庄市恢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报告表;
(2)个人信息不全的,填报《企业职工参保登记表》;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
职工在省级统筹范围内调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个人帐户基金;跨省级统筹范围(含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的,除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外,还应转移个人帐户基金。
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在市本级范围内及与市本级业务联网的县(市)、区范围内(不含区机关事业单位)转移,不需办理转移手续,只需调出单位在原参保的社会保险机构办理中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由调入单位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有关资料到属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恢复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手续。
调入单位未参加养老保险的,暂不办理转移手续,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予以保留,待调入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后,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1、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职工跨省级统筹范围转入、从机关事业单位转入及在省级统筹范围内跨地市转入的,转入单位应携带《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企业职工参保登记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资料,到在职职工管理处办理转入职工参保新增手续。
(2)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①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历年缴费明细表;
②职工调动通知单(调令或调函);
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
④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为转入职工办理参保新增手续后,携带上述证件资料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窗口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2、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1)职工在统筹范围内跨地市转出或跨省级统筹范围转出以及转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转出单位携带《中断(终止)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报告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卡片》、《职工劳动手册》等证件资料,到在职职工管理处办理在职减少手续。
(2)转出单位如有欠费,应到基金管理处办理补缴手续。由基金管理处开具《石家庄市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费通知单》,单位持补缴通知单到市地税局缴费。补缴后单位将缴费凭证报基金管理处,基金管理处登记个人帐户。而后,单位再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窗口办理转出手续。不补缴欠费的,不予办理转出手续。
(3)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①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历年个人帐户对帐单;
②社会保险卡片;
③职工劳动手册;
④职工调动通知单(调令或调函);
⑤调入单位参保机构名称和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
⑥转往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并按机关事业单位缴费的,还需提供省人才市场的《回执》、市机关事业社保局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
(4)转出单位携带上述相关证件资料,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窗口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打印《石家庄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一式两联,第一联送交基金管理处作为转移个人帐户基金的付款凭证,第二联由调出职工转交调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Ⅵ 2023年养老保险新政策退保办理程序是什么
养老保险新政策退保根据有关规定,参保人如果满足以下四项条件之一,就可以办理养老保险退保了:参保人在职期间死亡的;参保人农民合同工终止劳动关系后回原籍的;参保人出境定居的;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离职、解除劳动关系的。根据...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养老保险新政策退保办理程序是什么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Ⅶ 军队退休人员随军家属养老保险终止时间
随军家属保险相关问题解答一、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负责未就业随军配偶社会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建立、管理、转移和接续工作。地方劳动保险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枪,负责未就业随军配偶社会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管理,以及社会保险待遇的落实工作。
二、未就业随军配偶随军随队前已经参加地方基本养老保险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出具的《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养扰脊陵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介绍信》,按照国家关于跨统筹范围转移的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手续。
(一)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机构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险部办厅《关于严格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政策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2号)有关规定,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到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
(二)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和本人欠缴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补足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后,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到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
(三)已经参加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到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
(四)凡涉及未就业随军配偶随军随队前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确定,由地方劳动保险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据本人档案和相关原始材料负责审核认定。
(五)未就业随军配偶人事档案可以参照下岗失业人员优惠政策,减半收费或免费存放在其户籍所在地人事、劳动保险部门所性、属的人才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机构或街乐镇劳动保险所。
(六)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应当依据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的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及时续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妥善保管转入的养老保险转移凭证和个人账户档案等资料。
三、未就业随军配偶实现就业并参加企业职工有意者保险的,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应当出具《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介绍信》、填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和《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国家关于职工跨统筹范围转移的有关规定,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以及原从地方转入的养老保险转移凭证和个人账户档案等资料,一并转到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四、未就业随军配偶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比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的有关规定,办理转移和接续手续。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已经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由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按规定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到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机关事业单位未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暂不转移,待国家明确有关政策规定后,由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五、未就业随军配偶在军人退役安置后暂未就业的,人事档案转移到安置地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机构或街镇保障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移到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有关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六、未就业随军配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已经满15年及以上的,由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为其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核定核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终止发放基本生活补贴;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由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一次性结清养老保险待遇,中止养老保险关系。
七、地方社会保险经办缓戚机构和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时,应当提供完整、真实、准确、规范的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个人账户资金实际转移数应当与转移凭证记录数保持一致。
八、未就业随军配合随军随队前已经参加地方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可以转入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由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转移手野巧续,个人不再享受地方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也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有关规定,继续参加随军随队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不转入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军队不再为其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和对个人账户给予补贴。未就业随军配偶在就业或者军队退役随迁后,按规定应当参加地方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在军队期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缴费年限,可否计算为地方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按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九、未就业随军配偶随军随队前参加失业保险的,应在参保地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经认定符合条件(含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尚未领取完的)的,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失业保险关系和相应的失业保险费用转迁到其配偶所在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代为发放,发放失业保险金期间,不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应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数额按《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险部令第8号)计算。
¥
5.9
网络文库VIP限时优惠现在开通,立享6亿+VIP内容
立即获取
随军家属保险相关问题解答
随军家属保险相关问题解答
一、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负责未就业随军配偶社会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建立、管理、转移和接续工作。地方劳动保险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枪,负责未就业随军配偶社会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管理,以及社会保险待遇的落实工作。
二、未就业随军配偶随军随队前已经参加地方基本养老保险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出具的《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介绍信》,按照国家关于跨统筹范围转移的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手续。
(一)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机构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险部办厅《关于严格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政策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2号)有关规定,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到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
(二)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和本人欠缴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补足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后,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到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
(三)已经参加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到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
(四)凡涉及未就业随军配偶随军随队前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确定,由地方劳动保险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据本人档案和相关原始材料负责审核认定。
(五)未就业随军配偶人事档案可以参照下岗失业人员优惠政策,减半收费或免费存放在其户籍所在地人事、劳动保险部门所性、属的人才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机构或街乐镇劳动保险所。
(六)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应当依据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的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及时续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妥善保管转入的养老保险转移凭证和个人账户档案等资料。
三、未就业随军配偶实现就业并参加企业职工有意者保险的,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应当出具《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介绍信》、填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和《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国家关于职工跨统筹范围转移的有关规定,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以及原从地方转入的养老保险转移凭证和个人账户档案等资料,一并转到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四、未就业随军配偶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比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的有关规定,办理转移和接续手续。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已经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由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按规定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到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机关事业单位未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暂不转移,待国家明确有关政策规定后,由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五、未就业随军配偶在军人退役安置后暂未就业的,人事档案转移到安置地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机构或街镇保障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移到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有关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六、未就业随军配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已经满15年及以上的,由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为其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核定核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终止发放基本生活补贴;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由部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一次性结清养老保险待遇,中止养老保险关系。
Ⅷ 养老保险转移介绍信
首先,强调的是档案和社保人事关系没有什么必然关系,现在大部分人都是在版私营企业工权作,私营企业本身不具有保存档案和人事关系的权利。连社保也是在单位所在区县开立的企业户头。
其次,您的这个函件是您要将档案存在陕西人才交流中心,而且您现单位在其管辖范围内,所以给您开具了这个调档函,其目的是将您的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每年收取一定的档案托管费!如果您是存在单位名下,单位要求您将档案转入的话,应该承担这笔费用,大概每年240元。
您的档案和社保关系是不是都在洛阳,那单位就是要求您将关系转到其名下!社保要在并户的情况下缴纳!五险都要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还有一份补充医疗!住房公积金还没有强制缴纳!
没说明白再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