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外籍人员如何享受养老保险
外籍人员依法享受养老保险、社会保险待遇。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是指依法获得《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和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的非中国国籍的人员。
第五条 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六条 外国人死亡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第七条 在中国境外享受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外国人,应当至少每年向负责支付其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生存证明,或者由居住国有关机构公证、认证并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生存证明。
外国人合法入境的,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行证明其生存状况,不再提供前款规定的生存证明。
第八条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因社会保险发生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的,外国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㈡ 退休前出国的外籍人员养老金
国家或企事业单位,按规定给符合离退休、退职条件的人员发放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这是对他们过去为国家、企事业、社会所作出贡献的肯定和一种经济补偿,是他们应得的合法的权益。国务院侨办侨政司、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在规定中指出,已获准出国定居的离退休、退职人员,加入外国籍后,根据过去保险条例“凡在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工作的工人与职员(包括学徒),不分民族、年龄、性别和国籍,均适用本条例”的精神,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对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规定的退休待遇。
原劳动人事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问题的通知》规定: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与国内退休、退职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如果原来享受因工残废补助费和由民政部门支付的残废金,出国定居后也照常发给。上述待遇可以由受委托的国内亲属代领,也可以到当地中国银行,按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兑换成外汇寄出。
需要提醒的是,出国定居退休人员在享受上述权利的同时,必须每半年向支付这些待遇的单位提供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当地公证机构出具的生存证明书。退休待遇可以支付到退休人员死亡止。去世后,可以按国内标准领取丧葬费。有供养直系亲属的,还可以领取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或救济费。
另关于“哪些情况会停发养老金”的内容,请根据个人情况参考第3条。
离退休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停发或暂时停发其基本养老金:
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
2、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员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
3、未达到退休年龄,出境定居未办理终结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在达到退休年龄又办理了退休手续的;
4、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发生以上第1、2项情形的离退休人员停发基本养老金后提供有效证明或经确认仍具有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的,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并恢复发放基本养老金;发生以上第3项情形的离退休人员,经发现后即停发基本养老金,退还已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后社保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建账前个人缴费本息退回本人,终结养老保险关系。发生以上第4项情形的离退休人员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按服刑前或劳动教养前最后一次领取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
㈢ 59岁男人申请转为美国国籍,明年退休后还能领到退休金吗
是这样的,59岁改换国籍的话,如果还没有办理退休手续,那么就无法再办理手续领取养老金了,因为本身已经不是我国公民,自然就无法再享受到我国的养老金待遇了。不过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是可以在更换国籍以前一次性退还给个人的,当然这里只是退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
而如果你是在办理完退休手续后再变更了国籍,那么仍然是可以正常领取养老金的,同时需要每年完成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这个现在也可以通过网上进行操作就可以,否则也会影响到养老金的发放。
因此,对于有意更换国籍的人员来说,最好是了解清楚社保政策,以免影响到个人的社保权益。像你还有1年就达到退休年龄了,如果此时就变更国籍了,显然对个人来说是非常不划算的。
@社保当家,感谢你的阅读。
社保险法应有明文规定,你已转为美国国籍不属中国公民,不应享受 社会 保险待遇,但你在退休前可以要求一次性的退还所交的社保金。
这个问题是这样的。无论一个人加入哪国国籍,他之前在中国缴纳的 社会 保险还是有效的。如果到了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是可以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的。
我有一个朋友,情况差不多。早年在中国工作了二十多年,40多岁出国,移民到外国。后来年满60岁,就回国办理了退休手续。虽然缴费前些年不多,但是也有一份养老金。
自2011年7月1日《 社会 保险法》颁布实施后,退休前或退休后转入外国国籍的,是不能在国内领取基本养老金的。
根据《 社会 保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参保人在退休前转入外国国籍的,社保部门将会告知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将个人账户余额退给本人;其在转入外国国籍时未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没到退休年龄转为美国国籍的人,应该退还他还是中国籍时所缴的个人养老保险金全额,以后到退休年龄时不存在在中国办理退休的问题。否则,会让中国籍的老百姓心里不好受的。……
59岁男人申请转为美国国籍,明年退休后还能领到退休金吗?
为了查询到最为权威的说明,我今天详细查阅了最新 社会 保险法实施细则,关于 社会 养老金的有这么一段规定,我们来看一下:
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 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 保 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 同第三条 。
你提到的问题中说是59岁转了国籍,也就是说,他的账户予以保留,达到领取条件时,就可以享受养老待遇,前提是他得把这一年的养老相关的费用补交上。
以上就是国家的规定,欢迎各位朋友补充。
如果是 社会 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社保)缴费满15年以上的,没有问题的。
不要说才加入外国籍,就是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参加社保缴费满15年以上的,也是可以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的。
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社保的员工(包括外籍员工),移民海外任何国家生活,到达退休年龄时,符合国家政策关于退休的规定条件,并且符合参加社保领取养老金的相关规定,无论居住于任何地方,当然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安渡晚年生活。
参加社保的员工,按照个体条件、个人意愿、生活习惯,自己寻求一个更加适宜于安渡晚年生活的地方,移民国外定居,并不影响养老金的正常领取。
国家《劳动保险条例》有明确规定,领取养老金,是以缴纳社保费为前提条件的,只要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费,达到规定满15年的年限,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移民海外(当然包括美国)定居生活,并不影响正常领取养老金。
因为,养老金,是员工在职工时作劳动报酬的一部分,通过参加社保,缴纳社保险费积存起来,用于维持员工退休后的生活的需要,属于参加社保员工个人的合法财产,受到法律保护的。
早在1985年,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劳动部《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国籍后仍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规定》([85]侨政政字第119号)文件,有明确规定。
所以,参加社保的员工,移民国外定居生活,符合国家关于退休的相关规定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后,当然可以从社保机构领取养老金。
这个问题,退休前就申请加入美国国藉。退休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美国国藉,就不能在中国办理退休手续。回美国养老。原来的社保缴费个人部份退给你。保险终止。
对我来说这个问题从来没有考虑过,因为我从来没有考虑离开中国。
试着看了别人的回答,满脑一团浆糊,还是没有找到正确的答案。
一说,不管你是什么国籍,只要你交了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就可以领养老金。
二说,先改变国籍,后拿养老金 有可能就拿不到了。反之,先拿养老金,后改变国籍,就可以拿养老金。
三说,如果改变国籍,在国内的养老金就拿不到了。
四说,如果你还没到拿养老金时候,就需要改变国籍,可以去把个人缴纳的养老金部分退回。因为,到了拿养老金的时候,有可能拿不到养老金。
总之,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没有搞懂能不能拿养老金。
[呲牙][呲牙][呲牙][呲牙][呲牙]
到美国去了他也得吃饭啊,也得生存生活啊,退休金是干嘛的?是为了让人生活让人吃饭的,不给他退休金,他吃什么啊?他怎么生活啊?
所以说应该给退休金。
再从另一个角度讲,他已经缴纳了养老保险,不给他养老金怎么行?
㈣ 劳动法,外国人,退休金
在我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法定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照法定程序经过批准,加入外国籍的,能够领取国内基本养老金。
根据外交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领外函[2015]660号)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中国领事馆可根据海外当事人的申请,为其出具“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免收领事规费。
㈤ 入外国国籍后,中国的养老金还有吗
法律分析:可以。外国人参保后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参保后死亡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同时,目前我国已与12个国家签署了双边社会保障协定,其中与德国、韩国、丹麦、芬兰、加拿大、瑞士、荷兰、西班牙8个国家签署的双边社会保障协定已经开始实施。
法律依据:《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五条 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㈥ 加入外国国籍,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怎样处理
这儿假如说是早已达到二项规定能够一切正常领取养老金的老年人添加外国国籍了呢?还是不是还可以再次领取养老金?脑中的第一个念头一定是不能领取,由于早已添加了外国国籍,归属于外国人,不会再是我国国籍,应当就不可以领取大家中国内地的社保了。那麼真的是那样吗?
因此 在添加外国国籍得话一定要留意和办理退休的一个顺序。如果你是办理退休以后再去移民投资得话,那麼你便能够按月领取养老金了,不然也只能是退还你的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