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人去世后养老金怎么算
法律分析:养老金分为两个账户: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纳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纳入统筹账户。 养老金的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是分开的,如果参保人养老金账户中的钱还没领完,人就去世了,那么个人账户中的钱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但是统筹账户中的钱就要充公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3. 国家公务员去世后的养老金的账户余额的钱怎么个分配法
您好,一般情况余额将由他的合法继承人所继承。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余额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归继承人所有。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并非全部都可以继承,而应视具体情形确定。
(1)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2)离退休人员死亡时,继承额按如下公式计算: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这是因为,按照2006年以前的制度,单位缴费的一部分会计入个人账户中。这部分资金实际上归国家所有,因此在继承发生时,这笔资金应予冻结,继承结束后再记入社会统筹基金中。
个人账户中可继承资金应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个人账户继承完毕后,会被封存,不再允许缴费和支出。参保人死亡后,应按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来确定继承人。确实无法确定继承人和指定受益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将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退休职工因病非因公去世了,他的亲属还可以享受到如下死亡抚恤待遇:
一、个人账户返还
职工退休后死亡,如果个人账户养老金还没被领完,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都可以依法继承,“充公”的说法是不存在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以被全额继承。
二、丧葬补助费
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三、一次性抚恤金
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发给。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4. 事业单位职工死后养老保险能退吗
职工死亡个人账竖链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受益人继承。职工死亡后养老保险是可以退保的,需提供以下证件:1、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参保单位或个人填写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继承或退还申请表。5. 职工去世以后所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怎么办
很多企业员工担心养老问题,就给自己或家人买了养老保险来保障自己以后的生活,但是,网上流传着一则职工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流言,为此,很多企业职工开始纷纷担心起自己缴纳的 会打水漂了。对此,指出,就我国养老保险的具体制度设计来看,职工去世后剩余养老金充公其实是一种误读,其实社会养老保险的余额是可以继承的。
我国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基础养老金是政府补贴以及集体补助的部分,个人账户养老金也就是个人每月上缴的养老金。退休后养老金的数额是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叠加。
而按现行养老金计发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如退休年龄为60岁,“计发月数”为139个月。这意味着,一个职工若60岁退休,个人账户资金被领完时间是71岁零7个月。 根据国家养老金发放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按照退休后计发月数发放的,那么如果在领完自己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前去世,自己剩余的养老金就充公了吗?
经查询相关法律,《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而人社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也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按现行法规,参保职工无论是退休前、还是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都并不存在还没有领完就充公的问题。若是退休前死亡,个人账户资金当然全部可继承,而若是退休后死亡,余额同样可依法继承。
对此,褚福灵进行进一步解读,他指出,我国的养老金制度只存在个人受益,不存在个人受损。“个人账户基金因故没有领完,是可以继承的。如果寿命较长,个人账户基金领完了,统筹基金还会继续发放,直到终生。这个缴费不但有本人的权利保障,而且还有统筹的福利。所以这个制度不存在个人缴费后会受损的问题,只存在受益。并且这个待遇每年还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调整,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陕西省人社部门有关人员也对此回应称,领不完的养老金真的要“充公”是一种误解,个人缴纳的部分如果没有领完是要返还的。据介绍,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可以依法由继承人按下列规定继承,共分为三种情况:1.职工死亡的,其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继承;2.个体劳动者在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可以全额继承;3.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退休人员和城镇个体劳动者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纳部分及利息的余额可以继承。所以说,个人缴纳部分并不会被“充公”。
另外,褚福灵还提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它的待遇不仅仅是老年养老,同时还有其他保障:第一,伤残待遇。如果在缴费期间因故卧床不起,失去劳动能力,我们会有病残津贴;第二,遗补养老金。如果缴费人因故死亡了,但是还有需要赡养的父母和抚养的孩子,只要达到一定条件,还能获得遗补养老金;第三,丧葬费。参保人员因故身亡还会发放丧葬费和一次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