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9年烟台莱阳退休退职人员养老保险处按指纹时间是几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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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丧葬补助费1000元,一次性抚恤金(救济金)为上年度山东省职工平均工资10个月,生前有供养直系亲属的,给予每人每月定额补助。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死亡退休职工申领死亡待遇,应当向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提交下列资料:
1、死亡证明书;
2、火化证;
3、申领人有效身份证件;
4、继承人授权委托书(经公证)或者社区证明;
5、申请生前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还需要提供户口薄以及社区证明;
6、款项拟转入银行卡复印件。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于调整企业职工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鲁劳社〔2003〕53号
一、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不分职务级别,丧葬补助费的标准调整为每人1000元,包干使用,节约归家属,资金按原渠道列支。
二、企业为逝世职工举行遗体告别的费用,包括租礼堂、花圈、遗像放大等开支,由企业据实报销。
三、按《劳动保险条例》第13条丙款和鲁革发〔1972〕143号、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亦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2003年9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山东省劳动厅、财政厅、总工会
《关于调整国有企业因工与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鲁劳发[1993]343号
一、职工死亡后,有直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或救济费。其标准为:
(一)职工因工死亡的,发给2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抚恤金。
(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发给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其中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一次性救济费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按原规定执行。
二、职工因工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供养直系亲属的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按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同时期,分别调整为:
(一)红军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其供养直系亲属系非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分别为75元、73元、70元;系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分别为60元、58元、55元。
(二)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的,其供养直系亲属系非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为65元,系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为50元。
三、按本通知第二条规定领取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供养直系亲属,凡是孤独一人者,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月增发10元。
四、上述费用,已纳入社会统筹的,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没有纳入社会统筹的,企业从管理费用中列支。
五、本通知自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六、非国有企业,凡是执行《劳动保险条例》的,均可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总工会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鲁人社办发〔2012〕74号
一、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3类:460元、410元、360元(详见附表)。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二、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确定,仍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三、这次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所需资金,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未纳入社会统筹的,从原渠道列支。
四、本通知适用于各类企业及其职工。
五、本通知自2012年8月7日起实行,有效期至下次调整待遇为止。本次调整待遇日期为2012年7月1日起计算。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地区
标准
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
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
淄博市: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
东营市所辖县(区)
烟台市: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莱州区、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
威海市所辖市(区)
460
济南市:长青区、章丘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
青岛市: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胶南市、莱西市
淄博市: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
枣庄市:市中区、滕州市
烟台市:牟平区、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
潍坊市:所辖县(市、区)
济宁市:市中区、任城区、兖州区、邹城市、曲阜市、微山县
泰安市: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
日照市所辖县(区)
莱芜市所辖区
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
滨州市:滨城区、博山县、邹平县
410
淄博市:沂源县、高青县
枣庄市: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
济宁市: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
泰安市: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
临沂市:沂南县、郯城县、沂水县、苍山县、费县、平邑县、莒南县、蒙阴县、临沭县
德州市所辖县(市、区)
聊城市所辖县(市、区)
滨州市:沾化县、无棣县、阳新县、惠民县
菏泽市所辖县(市、区)
360
⑵ 淄博养老保险处电话
新办理养老保险
参保单位须填写《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增加人员申报表》并附U盘,于每月20日前报送市养老保险处,并提供市编办签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结构审核通知单》(复印件)、调令或行政介绍信(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审批的工资审批表(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或参保证明、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经业务经办人员审核无误签字后,交复核人复核签字,然后将数据转入数据库,予以增减调整。凡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的,直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受理;缴费基数不一致或新参保的人员,需先报经市医疗保险处审核同意后,再由市养老保险处予以调整。根据不同情况,还需报送以下资料:
①由省外调入的,转移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
②正规院校毕业分配的学生,需提供派遣证(复印件);
③非正规院校毕业的学生,需提供市人事局审批的聘用干部审批表或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书(复印件)。
④转业及退伍安置人员,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登记表(复印件),并填写《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书》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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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博山特殊工种退休何时公示
法律分析:博山特殊工种退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为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1日。
法律依据:《关于博山区失业职工申报2021年下半年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公告》 2021年下半年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工作已于2021年3月份进入申报登记阶段,请符合条件的失业职工(男:档案记载1966年12月份及之前出生,女:档案记载1976年12月份及之前出生;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满10年,总缴费满15年,且从事特殊工种年限及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符合相关要求)于2021年5月1日之前按时申报。申报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养老保险手册,到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第一分中心(双山街3号)四楼劳动事务代理科进行申报登记。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前来办理,请电话咨询。因本人原因未能按时申报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⑷ 2019年淄博市博山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最低要交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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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买社会保险就两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缴费标准:以上一年度本市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最低标准是社平工资的60%,最高标准是社平工资的300%,中间的有70%、80%、90%、100%。养老保险缴纳20%,医疗保险缴纳10%
以最低标准为例,养老保险金的个人缴费金额是:(社平工资*60%)*20%。
医疗保险金的个人缴费金额是:(社平工资*60%)*10%。
⑸ 淄博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
一、淄博养老保险方式淄博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533-12333,同时可以咨询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补缴、退休金转移等问题的查询,网上查询网址为。
二、淄博养老保险查询方式详细介绍【说肢斗明】
1、淄博养老保险查询系统同时支持单位用户查询参保信息。
2、查询系统默认密码为用户姓名拼音首字母,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密码,例:张三为zs。
3、进入“山东养老保险查询”获行饥薯取更多帮助。
[淄博养老保险查询数据由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淄博养老保险查询电话
淄博市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533)12333,同时可以咨询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补缴(补交)、退休金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区县养老保险处联系电话
周村区居民养老保险处:0533-6126172
张店区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处:0533-2211225
淄川区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处:0533-5268069
桓台县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处:0533-8226073
高青县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处:0533-6982079
沂源县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处:0533-3227158
临淄区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0533-7318585
博山区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0533-4120881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处:0533-3590840
淄博养老保险上门查询
淄博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简介:淄博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于1986年8月由市政府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全市职工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及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的实施。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
电话:0533-2863880
传真:0533-2865790
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编:255030
淄博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
档者淄博市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或个人可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淄博市社保局或各社保分局业务大厅查询。
三、淄博养老保险相关文章新闻推荐
⑹ 淄博市博山区社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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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查询方法:
1、本地查询:
养老保险参保者可以到参保地所在的各区社保局养老保险经办处,提供相关证明,由办事处工作人员为您查询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明细。这种对于时间观念紧迫的人稍显有些浪费时间。
2、电话查询:
参保了基本养老保险的消费者可拨打12333,由语音提示来查询,不过需提供参保人的姓名、社保卡号、身份证号,电话还可以查询参保人的养老金明细等,此种方法较为方便。
3、上网查询:
可在网络找到参保地的官网,选择个人查询,输入个人的身份证号、社保号及验证码,即可清楚的显示参保人的缴费明细等,此种方法极为方便、快捷。也可以借助第三方网站,你可以按照省到市的顺序,依次找到所在地进行查询。
⑺ @博山人,社保费开始缴费啦!
博山区城乡居民⑻ 张店区养老保险处电话
·淄博市张店区社会劳动保险处事业分处
法人:孙少莉
主营:社会劳动保险
电话:2181343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美食街
请到此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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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临淄区 养老保险补缴
1、以前缴纳的当然算数了。养老保险是看累计缴费情况的:《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可以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办理补缴手续,特点是多了一道转移手续且个人承担为非相对高于在企业上班时的。补缴时注意补缴后时间不能和现在账户参保时间重合(重合了后期又会被退回来的,无意义)。补缴后再将原账户转移至新单位,与新单位的账户办理合并账户手续即可。
3、淄博市劳动保障局张店区南西六路21号2868790
淄川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淄川区般阳路266号5283055
张店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张店区美食街135号2181343
博山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博山区中心路61号4180489
临淄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临淄区桓公路9号7316256
周村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周村区东街863号6181119
桓台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桓台县中心大街777号8181157
高青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高青县文化路36号6962390
沂源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沂源县城军民路2号3241610
高新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张店区柳泉路266号3598009
4、淄博市个人养老保险查询【政府官方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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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博山区社会养老保险咨询电话
社保统一的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