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宝鸡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客服电话是多少
您可以在您当地则姿直接拨老盯腔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侍衫通过人工客服,直接咨询社会保险经办等相关方面的政策情况。
『贰』 宝鸡市渭滨区养老保险经办处
宝鸡市养来老保险经办处
地址:自宝鸡市红旗路3号(华康大厦六楼办公)
内设办公室(电话3243189)、人事教育科(电话3270078)、财务科(电话3270076)、监察室(电话3215138)、计划申报科(电话3217752)、待遇审核科(电话3270077)、社会化管理服务科(电话3217754)、内审稽核科(电话3217753)、信息科(电话3270079)
电话:0917-3901822
网址:
宝鸡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经二路南165号
电话:0917-3221282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东4楼
电话:0917-3901709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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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宝鸡市渭滨医保中心电话
宝鸡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宝鸡市陈仓早氏园市民中心西二楼
721000
0917
办公室
3901822
3901822
[email protected]
扩粗睁告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岩明"
『肆』 陕西省养老保险人工服务电话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029-85537518
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29-87272721
宝鸡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917-3901822
咸阳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29-33219072
铜川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919-3182965
渭南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913-2933742
延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911-2162022、0911-2162023
榆林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912-3452070
汉中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916-2230040、0916-2230041
安康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915-8992913
商洛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914-2313700
杨凌示范区养老保险经办处:029-87032063
西咸新区养老保险经办处:029-33186638
『伍』 宝鸡市渭滨区社保中心电话
宝鸡市金台区社改团会保障局新地址和电话:
宝核旦橘鸡市金台区大庆路66号(金台区市民中心11楼)3153882(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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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关于陕西省省内养老保险转移手续的问题。
新的政策刚出来,从2010年1月开始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09〕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七条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规定,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第九条 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民工在城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在农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另行研究制定。
第十条 建立全国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布,方便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情况,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为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信息提供便捷有效的技术服务。
第十一条 各地已制定的跨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政策与本办法规定不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制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柒』 宝鸡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公务员怎么样
待遇之类的还是很好的。
宝鸡市养老经办处,为宝鸡市参保企业提供养老保险参加缴费、转移接续、养老金发放管理等服务。
2021年公务员招聘参考,学历:研究生;学位:硕士及以上;备注:录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捌』 陕西养老服务中心电话
1.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29-87272721(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塔南路400号)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
2.宝鸡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917-3901822(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西二楼)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30、14:00-17:30(7月至8月)
3.咸阳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29-33219072(咸阳市人民东路37号)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
4.铜川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919-3182977(铜川市新区齐庆路便民服务中心11楼)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30、14:00-17:30(7月至8月)
5.渭南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913-2933742(渭南市临渭区车雷街69号行政服务大厅东厅109)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00、14:00-17:30(7月至8月)
6.延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911-2162022、2162023(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A座)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
7.榆林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912-3452070(榆林市文化南路与泰安路十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
8.汉中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916-2230040、0916-2230041(汉中市汉台区太白小区8号)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15:00-18:00(7月至8月)
9.安康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915-8992913(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0号安康国家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B区16楼)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15:00-18:00(7月至8月)
10.商洛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914-2313700(商洛市北新街东段20号)
联系电话:办公时间:8:00-12:00、14:00-18:00、15:00-18:00(7月至8月)
11.杨凌示范区养老保险经办处:
联系电话:029-87032063(业务受理) 029-87031583(处室机关)
通讯地址:
杨凌示范区新桥路1号政务大厦一楼政务服务中心A区35、36、37号窗口(业务受理)
政务大厦六楼609室(处室机关)
办公时间:
(政务大厦一楼)业务受理 1月--6月 9月--12月 上午9:00--12:00 下午 13:00--17:00 7月--8月 上午9:00--12:00 下午 14:00--17:30
(政务大厦609)处室机关 1月--6月 9月--12月 上午8:30--12:00 下午 14:00--18:00 7月--8月 上午8:30--12:00 下午 15:00--18:00
『玖』 2017年宝鸡渭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哪可以交
你想缴纳养老保险是吧?你带上你的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社保局去申请办理!
『拾』 渭滨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电话
宝鸡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地址:宝鸡市红旗路3号(华康大厦六楼办公)
内设办公室(电话3243189)、人事教育科(电话3270078)、财务科(电话3270076)、监察室(电话3215138)、计划申报科(电话3217752)、待遇审核科(电话3270077)、社会化管理服务科(电话3217754)、内审稽核科(电话3217753)、信息科(电话3270079)
电话:0917-3901822
网址:
宝鸡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经二路南165号
电话:0917-3221282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东4楼
电话:0917-3901709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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