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9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全文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发〔2009〕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新农保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五、建立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待遇调整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
十、基金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经办管理服务
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
十二、相关制度衔接
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国务院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 总结 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试点地区也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
十四、制定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
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具体办法,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按要求选择试点地区,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试点县(市、区、旗)的试点实施方案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十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
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Ⅱ 怎么宣传社会保险
1、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2、参加社会保险安心一生惠及子孙
3、绽放“社保”红花丰收“幸福”硕果
4、你参保我参保他参保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5、实施社会保险法,使每一个公民老来有所养,病了有所医,伤后有所助,失业有所济,生育有所补
6、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7、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社会保险率先推行
8、万物生长靠雨露阳光人生安康需社会保障
9、发展社会保险事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0、社会保险作保障哪里就业都一样
11、社会保险保民生全民参与促和谐
12、儿女虽然能防老保险还要靠社保
13、社保工作意义重大关乎国运惠及民生
14、家有万金尤不足参加社保始无忧
15、遵守社会保险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6、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Ⅲ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七条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规定,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第九条 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民工在城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在农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另行研究制定。
第十条 建立全国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布,方便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情况,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为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信息提供便捷有效的技术服务。
第十一条 各地已制定的跨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政策与本办法规定不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制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Ⅳ 有关宣传工作鉴定4篇
在过去的一学年中,我们经历过彩虹但也经历了风雨,可是我们任然坚信:在校团委教师和主席团的悉心指导下,在宣传部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必须能够做得更加出色,赢得大家更多的信任。下面就是我给大家带来的有关宣传工作鉴定,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宣传工作鉴定1
20__年,__社区在__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辖区单位及广大居民的大力支持下,社区工作人员团结一致,进取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为民服务的作用,为民做好事,办实事,展现出了和谐、热情、进取的__社区,较好的完成了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给的各项宣传工作任务。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实践,现 总结 如下:
一、认真开展社区党建工作,充笑敬分发挥党组织作用
1、抓好两委班子自身建设。一年来,社区认真抓好党支部、居委会两委班子成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坚持党员“三会一课烂蔽”制度,开好支部大会和支委会,规范党建工作,抓好党员 教育 管理,注重党员日常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进取引导党员干部经过学习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2、进取开展活动,增强党员凝聚力。开展“献爱心”活动,关心弱势群体。平时对生活困难和年老及体弱多病的党员进行了慰问; 春节 、 建党节 等重大节日上门慰问社区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发放慰问金饥升州;利用社区爱心超市筹集的衣服、粮、油等生活用品,发放给困难居民,切实送去党组织的关怀。
3、注重培养和发展新党员。党支部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认真做好了培养、发展、纳新工作,有名同志被吸纳为预备党员,有名预备党员转正,增强党员队伍的新生力量。
二、关注民生,把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1、城镇低保。社区居委会经过各种 渠道 来宣传国家的城市居民低保政策,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信息,坚持全程实行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截至20__年9月低保年审,我社区共有享受低保生活保障对象227户,保障人口344人,月发放保障金39470元。全年共计取消低保对象15户,新增18户,变更低保金额13人次,进取落实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体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2、医疗救助。今年累计医疗救助对象227户344人,并且每户救助对象做到入户调查,资料审核,开展民主评议并及时向外公示,理解居民的监督。
3、劳动保障。我社区努力拓宽就业渠道,解决部分居民的再就业。今年以来,共安排“4050”人员就业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其中推荐6人到成都富士康工作,全额完成了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富士康招募任务。
4、小额人身 保险 。对今年三月开展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社区作了广泛宣传,超额完成了镇政府下达的任务。
5、城镇医保和城乡居保。进取宣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发动居民进取参加城镇医
保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截止至12月15日,城镇医保参保人数人。截止至12月25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1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194人,16—59周岁居民37人。
6、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对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是我县又一项新的惠民政策,因为涉及时间长,收集资料难,社区做了很多细致的工作,登记申报11人,已审批7人,还有4人还在审核中。
三、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综治维稳工作。
1、安全防范。社区经过多渠道进行安全宣传,逢会必讲 安全生产 ,发放安全生产手册200本,增强群众安全生产意识。成立了10人的义务巡逻队,协助公安派出所进行安全防范巡视,每晚轮流在辖区内进行巡查,起到消除安全隐患,打击犯罪,震慑坏人,保护居民群众的作用,为社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禁毒与反邪教。在社区内以禁毒宣传单,入户宣传等活动形式,居民的禁毒意识。目前我社区无新滋生吸毒人员,无制、贩毒行为。密切防范_等邪教活动,社区没有一例_习练者及团体闹事、团体上访事件等非法活动。
3、人民调解。加强社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进取排查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各类矛盾激化”的原则,把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今年,调委会共受理民间纠纷29件,调解结案29件,结案率100%,调委会主任赵大林拟被合江县司法局评为人民调解能手。
4、维稳信访。社区干部对待群众来访热情接待,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纠纷及时处理,意见及时解决,全年没有一例上访案件。
四、卫生整治工作。
1、落实门前三包职责制,确保门前环境卫生。社区与辖区内临街的单位、门店、住户签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职责书,进取配合城管执法大队查处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
2、进取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集中社区志愿者参加社区组织的义务劳动,进取开展“每周一小时义务劳动”活动,着重清理卫生死角,清除“牛皮癣”,全年组织突击卫生次,参加人次,确保辖区内良好的卫生环境。
3、开展春、季灭鼠除蟑活动。组织辖区单位及居民投放灭鼠药,将鼠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提升了社区生活环境质量。
4、进取处理群众反映的卫生问题。今年三月,天强市场外侧居民院群众反映菜农在该居民院摆摊卖菜,不仅仅影响环境卫生,还造成拥挤妨碍附近居民的正常通行以及构成噪音影响正常休息,接到群众反映后,社区十分重视,经过组织义务队值勤,把菜农归入天强市场内管理,最终得到彻底治理。
五、殡葬改革工作。
20__年我社区共死亡__人,火化__人,土葬__人,征收未火化费__元。
六、征兵工作
我社区进取抓好20__年度冬季征兵工作,广泛宣传,对应征入伍对象及时送检,协助征兵部门做好应征青年的政审工作、复查工作,今年共输送3名优秀合格青年应征入伍。
七、存在问题
1、卫生治理方面:
(1)__大厦放置的垃圾箱地处公共场所,垃圾异味影响周边环境,异常是夏天滋生很多苍蝇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群众意见较大,造成部份居民不交垃圾清运费,该垃圾箱有望得到合理放置。
(2)天__楼院内、__楼垃圾箱附近由于周边居民乱倒垃圾,经过治理后坚持卫生时间不长,不断构成卫生死角,还有待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坚持环境卫生的自觉性。
(3)“牛皮癣”问题还没有有效的治理 措施 。
2、殡葬、丧事改革方面。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亲人过世后采取火化的方式还未得到居民的完全理解,仍有部份居民坚持进行土葬,还有少部份居民对镇政府禁止在场镇举办丧事活动怀有抵触情绪,有待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总的来说,社区20__年度虽然做出了较好的工作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今后,我们将把不足之处加以改善,以为民服务为主旨,立足社区,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更加完善,围绕20__年的工作目标,实现新的跨越,更上新的台阶。
宣传工作鉴定2
时光荏苒,春去冬来。转眼间,这个学期的工作即将要结束。回望过去的一学期,是服务的一学期,是锻炼的一学期,是收获的一学期,是提高的一学期。经历了9月中旬的新干事竞争上位,宣传部又一次注入了新鲜血液,壮大了部门。经过一段时间对宣传部日常工作的适应和各个成员的磨合。宣传部的工作也能井然有序地开展了。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应对过困难,经历了各种挑战。同时我部的全体成员从中得到了锻炼,工作本事也有了较大提高,在工作上取得了实质提高。在系领导、团总支、学生会对宣传部的正确引导和兄弟部门的关心与支持下,我们创造出了自我的成绩。
一、认真负责,搞好日常工作
1、出海报,通知这一块,经过与其他部门的部长的交流,我们采用了劳动职责承包制,每次活动的海报由一个组负责包下来,由他们联系其他部内人员做帮手完成工作任务.由来我们把工作表现与评优评干联系在一齐,这样一来就很大的提高了部员的工作热情和进取性;既给了部员表现锻炼的机会,同时部门内又构成了一种竞争意识.另一方面就是加强了部员间的联系,促进了部员间的了解,使整个部门更加团结有力!
2、对宣传栏的管理,我们分派个组(同样要做其他的宣传工作)。每个组对宣传栏都要进行日常管理,发现过期的海报、通知及时下栏,有发现 广告 及时去除。这样使得宣传栏充分发挥了上传下达的作用。
3、 黑板报 评比工作我们也分派人负责,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有的些班级出黑板报不认真,很随意的画一下就算完事了.为了充分调动各系各班对学院文艺工作宣传的进取性,我们部门提议以后的黑板报评比中能用相机保存优秀期刊,以便下届新生入学后对宣传委员和相关宣传工作的培训,培训中用上届各系各班保存下来的东西,也是一种不错的鼓励方式。
二、提高部门整体素质和工作本事,加强内部的管理建设
本年度,我部加强了成员整体素质和工作本事,在团总支和学生会的关心和指导下开展了"部门成员交流会",第一,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意识;第二,加强与兄弟部门的沟通与交流;第三,在开展各项工作中,及时总结 经验 教训;第四,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第五,在以上四点的基础上,培养学生干部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本事,进一步从本质上提高成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本事,加强部门内部的管理建设。
三、大胆突破,敢于创新
在首届信息系迎新联欢晚会上学生会宣传部除了为各部种活动供给人力资源外,主要负责晚会的相关宣传活动,如背景的制作、晚会的布置、张贴海报等。在这次的晚会中,新一届宣传部的成员小露锋芒,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件工作并高效高质地完成了,得到了各个部门的肯定。
在校第十一届 田径运动 会中,14级部门成员进取参与各项活动策划,大胆创新,勇于开拓进取,摒弃了往常的布置方案,采用了多种新的宣传手法,如展架喷绘,KT板+POP绘画,为系大本营增添了一道道亮丽的风景。部门的工作不仅仅得到了同学们的好评,还得到了赵平副院长的嘉奖。
四、开展活动,扩大宣传部影响
我们进取总结上届干部的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宣传部对外窗口的作用,认真探索一条能将学生思想教育、课外活动、专业知识融为一体的工作新路子,展现我系富有创造力的学生风采。
结合我系实际情景,大胆创新与两委办公室、外联部联合举办了首届"Themoment——掠影学校感动瞬间"学校摄影大赛。在部门成员努力下,在各班进取配合下,此次活动取得了必须的成功,但由于我部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宣传 方法 与手段还不成熟,所以宣传力度十分有限。
除此之外,我们还协助其他部门开展了一些活动,配合他们完成工作。
五、经验与不足
回顾这一学期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很多不足。其主要表现有两个方面,一是在理论学习上,异常是在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掌握上,与时代发展的要求和建设高水平大学需要相比,都还存在着很大差距;二是在具体工作上,总感觉对部门成员关心不够,安排任务又多,听取意见少;严格要求多,生活关心少。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同时,部门成员在以后的工作中除一如既往地对部门的工作给予支持之外,也能互相监督、帮忙,以便把工作做得更好。本学期我们在工作中能够说是尽心尽力,始终坚持以服务他人超越自我为宗旨.这也赢得了其他部门的尊敬和支持。相信有了前车之鉴及团总支、学生会、其他兄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我部的工作会上一个新的台阶!
六、展望未来
宣传部所取得的成绩只能代表过去,经验和教训让同学们在挫折和成功总不断前进,更加坚强更加成熟的应对工作。宣传部铭记着之所以能取得各方面优异的成绩是离不开各位领导不断栽培,离不开广大干事的努力,更离不开全系师生和各兄弟部门的支持和鼓励。在成功的道路上,需要的是磨练,需要的是在磨练中学到经验,使自我更加成熟。在新的一学年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宣传部内部的管理建设,繁荣学校 文化 建设,提高宣传部的学习风气等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与贡献,进一步的完善宣传部内部的建设。相信在不断的学习和努力中,我们能够做到更完美。
宣传工作鉴定3
20__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这一年里奥运会、残奥会成功举办,神七成功问天,在世界人民面前扬我国威,同时应对突如其来的地震灾害,全国人民众志成城,使抗震救灾取得了伟大胜利,再次证明了中华民族打不败、压不垮的伟大民族。也就是在这一年,《城乡规划法》正式颁布实施,这一我国城乡建设发展史上的一件里程碑事件实现了从规划宣言阶段到规划法典阶段的过渡。《城乡规划法》明确提出了加强公众参与、舆论监督,强调城乡规划公共政策的属性,这也突出了规划宣传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同时也为我们的新闻宣传工作提出了新的的要求和标准。
一、在局领导的领导和指挥下,在科室同志的支持和帮忙下,我们共同努力,进取工作,力争将我分局新闻宣传工作提上一个新的台阶。纵观一年来新闻宣传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摸索阶段(20__年2月前)
这一阶段新闻稿没有构成规模,主要依靠各业务科室就科室工作向媒体进行投稿,相互间很少沟通也没有进行信息整合和再挖掘。最重要的是没有和媒体间建立联系和有效沟通,不熟悉媒体公告的特点和要求,使得很多好的稿件没有被采纳。所以这一时期稿件量普遍偏少,仅有不到10条。
(二)、探索阶段(20__年2月至八月)
这一阶段在局领导关注和支持下,展览中心对前一阶段新闻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和剖析,明确自身工作任务,研究制定新闻宣传方案和可行性措施,加大新闻报送及挖掘力度,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和交流,并多次邀请媒体工作者对我局信息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了信息员的新闻采编水平。
具体采取了一下措施:
(1)对内制定《展览中心规划宣传制度》,其中包括座谈制度、日常业务工作宣传流程、会议及活动宣传流程、媒体联络流程、奖惩制度等,为今后的新闻宣传工作有了一个明确的规定。
(2)坚持科务会制度继续加强对外宣传力度,经过科务会对重点、难点、有价值新闻进行挖掘和再加工,使之具有深度和广度,提高被媒体采用率。
(3)加大业务技能培训力度和跟进考核制度在请专家到我局进行写作、摄像等知识的专业培训后,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考核,对培训资料进行梳理和总结,巩固培训成果。
(4)对局内宣传资料进行更新及深化对已有宣传材料进行更新和在加工,必要时采取新的形势和手段进行宣传。
(5)对外也制定了相应的沟通机制和策略
加大与媒体联系、沟通经过加强我局与广大新闻媒体之间的联系和沟通,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保证新闻宣传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同时深化特邀通讯员制度,并建立起有效沟通,使新闻能够及时准确的报送到相关媒体,共同发布,产生组团式效果。
(6)建立反馈机制对新闻宣传(媒体单位)、法制宣传(志愿者)、规划宣传(局刊)的传播效果及时有效地进行调查,并对反馈回来的意见及时进行调整。
(7)建立专家沟通机制利用现有资源,与专家学者建立长期联系,为今后的稿件创作供给质量保障和技术支持。
(8)下半年,展览中心准备缩短专栏刊登周期,加大新闻稿件的.报送量,还准备举办一期关于《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专版。
截止到6月16日,我局在各类新闻媒体播报新闻共计48条,其中报社23篇,电台16条,电视台9条。
(三)、逐渐成熟(20__年8月至今)
今年八月,在现有新闻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分局同志再接再厉,深化座谈机制,进取与业务科室同志共同对新闻素材进行撰写;加强与媒体间的有效沟通,是新闻报道工作更加顺畅、高效;强化项目负责人制度,使得新闻宣传更加准时和有针对性。
据宣传部统计,截至20__年9月,我分局共发送新闻稿件79条,位列城建工委系统第二位,接近我分局年中目标115条的目标。市政管委以363条名列第一,国土局以67条位列第三。
二、经过一年的努力,20__年新闻宣传工作将在今年宣传工作由探索到成熟再到步入正轨的基础上,将存在更多的挑战和机遇,主要包括:
(一)新的新闻采用量目标将为新闻宣传工作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明年新闻宣传工作目标将到达165条,除去12月份(不确定是否在宣传部统计范围内)平均每月15条左右,即每周要出4条新闻(同一新闻被转载两遍算两条)。
(二)更加合理利用科室资源。业务科室的工作要逐渐成为新闻报道的主要资料,以事件的影响及作用为主线,以事件解决的问题及措施为着眼点,逐级分析,层层深入。
(三)更加合理优化宣传资源。新闻报送将更加迅捷、通畅,新闻,新闻报送的格式、资料、途径将更加正规、合理、准确。实现当天事当天报,新闻可是夜;报一条采一条,无额外沟通;坚持每一周与媒体联系一次,了解最近最新的动态及新闻主题。
(四)更加熟悉业务工作。展览中心将更加了解业务科室工作,规划编制、规划审批、市政基础建设、规划执法等方面的工作资料及流程,结合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部分予以报道。
(五)更加注重宣传队伍的资源整合本事。展览中心将深化项目负责人制度,在科室同志间实现新闻报道素材共享;新闻稿件联合创作;新闻利用媒体特点分类加工;新闻发。送统计各自负责,及时交流,相互沟通,共同提高。
总之,相信在局领导、各科室领导同事的帮忙和共同努力下,我分局新闻采用量将更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实现规划全覆盖、做老百姓规划的目标打好基础。
宣传工作鉴定4
根据市委保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我县于9月25日10月25日开展了新《保密法》宣传月活动,经过多种形式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有效的提高了全县广大干部的保密意识。现将活动开展情景总结如下:
一、真正高度重视,措施有力有效
为开展好此次《保密法》宣传月活动,县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做出了明确批示,提出具体要求。成立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新建县关于开展20__年保密法宣传月活动的安排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学习宣传活动的开展。
9月2日,我局以县委办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保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要紧紧围绕宣传保密 法律知识 ,增强保密意识,营造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密防范窃密泄密事件发生、严厉打击窃密泄密犯罪活动的良好氛围这个主题,突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检查活动,提高广大干部依法治密、依法管理、强化服务的意识,为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为推动我县进位赶超、跨越发展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通知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安排好本单位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具体安排,在办公地点开辟宣传专栏,张贴宣传 标语 ,认真抓好这次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实施与落实,在全县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掀起学习宣传《保密法》的热潮。
通知强调:要深刻理解《保密法》对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活动与改善保密紧密结合,确保学习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扩大宣传途径,做到全员覆盖
宣传教育是保密的重要环节。保密宣传月期间,我们始终把保密宣传教育作为一件十分重要的大事来抓,开展了形式多种多样,资料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保密的影响力,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法律素质,进取营造保密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全县各级干部的保密意识。一是做好一次部署。9月30日午时,新建县召开20__年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布置会,专题部署全县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全县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办公室主任、保密员26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传达了市局《关于认真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国、全省失泄密案件;部署了我县20__年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二是播放一组 口号 。9月25日至10月25日,在县委和政府机关醒目位置悬挂保密宣传横幅,在县城中心广场电子屏滚动播放保密宣传标语,播放了资料为热烈庆祝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颁布四周年;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等宣传口号,并在县电视台每两天播放一组保密小知识。三是编发一条信息提醒。9月29日,县保密局向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编发了一组以保密就是保国家安全、保个人前途、保家庭幸福,10月1日新《保密法》颁布4周年纪念日,没有网络安
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和必须十分注意保守秘密,九分半不行,九分九也不行,非得十分不可为主要资料的保密信息,进一步营造了时时有保密提示,处处有保密要求的氛围。四是浓厚一种氛围。以加强保密宣传,确保安全发展,严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为主题,将保密小知识,保密案例,县领导对保密所提的要求制作成两块展板,摆放在县政府大厅内进行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机关干部的保密意识。与此同时,制作了两条横幅悬挂在县政府大院。据统计,全县共制作展板20余块,横幅40余条。五是开展一次检查。充分利用宣传月这个有利时机,督促各镇、各部门对自身落实保密的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 情景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不断健全和完善保密规章制度,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学习改善结合,确保实际效果
《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注重学以致用,解决问题,改善工作,把学习宣传活动与当前保密实际紧密结合,围绕全县保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了以下问题:一是切实解决了部分干部对保密重视不够的问题。《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宣传月期间,结合存在的突出问题,利用法律宣讲、形势分析、现场讲解、案例分析、督促整改等多种形式,进行鲜活的宣传教育活动,用身边的事儿、身边的人教育人,起得了良好的效果,重视程度有很大提高。二是基本上消除了保密中存在的失泄密隐患。对保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做到边查边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整改 通知书 ,主动与各单位保密干部、计算机安全员一齐,帮忙整改,基本上消除了失泄密隐患。三是进一步完善各级保密制度。对照新修订的《保密法》对原有的保密制度逐条逐项进行了完善修改,异常是在计算机安全管理以及对违规行为的处理等方面认真进行修订。四是进一步明确了保密职责制。根据新《保密法》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任务,明确了分工,县保密局把保密的第一职责、分管职责和直接职责切实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保密就延伸到哪里。五是进一步加强了保密队伍建设。在宣传月活动期间
,结合保密检查,分层次、有重点地加强了保密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全县各级保密干部、计算机安全员进行普及培训,熟悉保密知识并掌握基本的保密检查、保密防范技术,经过培训、实践,保密干部的认识水平和本事、素质均有不一样程度的提高,基本上构成了骨干队伍、重要队伍、一般队伍相结合,人员相对稳定、业务素质过硬、专兼结合、重点突出的保密干部队伍。
《保密法》学习宣传月已经结束,可是贯彻落实工作才刚刚开始,新建县将充分利用学习宣传活动营造出的良好氛围、激发出的内在动力,进一步加强制度的修订、完善和落实工作,解决问题,改善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为拼争全国百强、建设昌西明珠供给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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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 新政策: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Ⅵ 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全文
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讯放心保)制度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在总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任务目标
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制度的激励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水平,为参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十二五”末,在全国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四、基金筹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三)政府补贴。
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最低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五、建立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六、养老保险待遇及调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中央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每年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对;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
八、转移接续与制度衔接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优抚安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衔接,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基金管理和运营
将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独立核算,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各地要在整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十、基金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监督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存储、管理等进行监控和检查,并按规定披露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对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有关部门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要积极探索有村(居)民代表参加的社会监督的有效方式,做到基金公开透明,制度在阳光下运行。
十一、经办管理服务与信息化建设
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和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充实加强基层经办力量,做到精确管理、便捷服务。要注重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记录参保人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按规定妥善保存。地方人民政府要为经办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设施设备、经费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开支。基层财政确有困难的地区,省市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
各地要在现有新农保和城居保业务管理系统基础上,整合形成省级集中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纳入“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将信息网络向基层延伸,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社区实时联网,有条件的地区可延伸到行政村;要大力推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全面准确地宣传解读政策,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注重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深入基层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城乡居民踊跃参保、持续缴费、增加积累,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国务院
2014年2月21日
Ⅶ 2019年详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凡具有我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基本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缴费标准能否改变
参保人员在不同年度可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选定缴费档次后,当年内不可变更。
财政对参保缴费如何补贴
省、市和区县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补贴,多缴多补。对选择年缴费档次200元(含)以下的,补贴30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300元的,补贴40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400元的,补贴45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500元的,补贴60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600元(补贴65元)至900元(含)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补贴增加5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1000元的,补贴100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1500元的,补贴150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2000元的,补贴200元。补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承担50%,市、区县财政各承担25%。新的缴费补贴标准从1月1日起执行。
Ⅷ 如何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一、养老保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足额发放率100%截止XX年6月30日,尖草坪区参加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工及遗属人员8032人,其中新增退休人员及遗属493人。当期共发放养老金2201万元,足额发放率100%,社会化发放率100%。离休干部月人均1901元,建国前老工人1065元,退休人员月人均467元,退职人员月人均300元。 2、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完成3479万元到6月30日止,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单位321户,共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3479万元,完成市下达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目标任务5768万元的60%,超额完成了任务的10%。较去年同期增长了71%。多征收了1008万元,养老保险基金当期节余1300余万元,滚存结余9500万元。 3、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23416人尖草坪区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达到24657人,其中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23416人。占到在职参保人数的95%,完成市下达任务的28320人的82.7%。其中私营企业、个体人员参保人数达到426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200人的35%。 4、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务率95%根据太原市关于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实施方案,我区成立了退休人员管理科(退管科),由专人抽调了思想政治作风硬,业务精的职工,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制作了社会化管理的版面,明确了工作制度并配备了一定的办公设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深入到11个街办、乡镇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及部分社区进行了调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收到了一定效果。目前辖区内的离退休人员有30000余人,基本信息录入率达到95%。社会化管理服务率95%,其中社会管理服务率75%。 5、养老保险实地核稽核人数6626人今年由于太原市社会平均工资公布较晚,直到5月底才明确,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年检、养老保险的稽核、新增退休人员的计发都集中在6月份,已稽核参保单位153户,稽核人数18260人,其中实地稽核85户,稽核人数6626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58.5%。 6、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金资格认证根据市中心的安排,一方面对今年新增统筹的退休人员及遗属493人进行了领取资格认证。其中近200人到市社保中心进行了退休人员指纹采集和指纹微机建档。其它退休人员委托企业利用办理医疗保险等工作契机,和社区、职工举报等多种形式进行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调查;另一方面根据省、市的安排对异地的退休人员进行了资格认证。今年下半年在此基础上配合市社保中心并社险中心退字[XX]23号文件,关于离退休(含遗属)人员指纹采集认证工作安排,开展领取资格认证的全面展开。 7、完善个人账户和离退休人员数据库及上报率今年,我们按照省、市关于“金保工程”的安排,一方面完善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和离退休人员数据库;另一方面对个人账户和离退休人员数据库信息的不断更新。同时边学习、边请教、边操作,实现了计算机办公,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各种报表及数据信息的上报率达100%,并通过企业劳资人员及网上公布了在职参保职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公布率100%。 二、主要措施 一早打算,早安排,在市社保中心未下达任务之前,我们就召开了专题会议,决心要战胜自己,超越自己,实现新的突破,确定了XX年的工作重点,明确了XX年的养老保险奋斗目标。 二采取了责任制考核及基本工资与征收清欠挂钩的办法,硬指标量化,软指标细化,做到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心上有压力。三利用各种机会,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一是征订《社会保险杂志》,做到社保机构工作人员人手一册,并赠阅领导; 二是利用劳动保险信息宣传社保工作中的人和事,共编印劳动保险信息12期; 三是利用职工提前退休和公布个人帐户进行宣传. 三、内部管理 一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政府的窗口单位,公司领导极其重视便民服务设施的建设,制作了宣传社会保险政策的版面,公开了办事程序,设置了便民服务台,并配置座椅,免费提供有关政策宣传资料以及表格,纸笔等用品,设置了意见箱,公示了投诉电话,增强了政策的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同时每隔一段时间要擦玻璃、彻底清扫办公场所卫生。经常保持窗明几净,地板清洁。 二党风廉政建设.我们根据市、区的安排,认真贯彻标本兼志、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提高社会保险服务质量,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维护群众利益。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勤俭办事的原则,能省则省,能压则压,业务招待费较去年同期大大减少。与此同时,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一贯坚持三人审批,共同把关,关口前移,确保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三行风双评。从社保经办机构内部,狠抓基础工作不放松,对321户参保单位、8032名离退休人员及供养人员、24657名在职职工的信息进行了及时完善和更新。并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搞好XX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我公司微机操作员在原有离退休人员数据库的基础上,新建了一套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数据库,将各企业报回的《太原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及资格认证基本信息表》全部录入微机,方便,快捷的计算机管理,提高了各社区保障员查询资料的效率和准确度。既提高了工作质量,又树立了经办机构的形象。 四学习培训。根据郭雪梅主任年初工作安排“常规工作要有新内涵,重点工作要有新突破,各项工作要有新进展,以实际行动来体现以“三个代表”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展示全省养老保险经办队伍的风采” 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实行了阳光作业,基本上做到了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挤出经费订阅了党报、党刊、业务、杂志、报纸等10余种。同时积极参加党校培训和市社保中心组织的财务确定制度、养老保险稽核等业务培训。3月9日我党支部全体党员在南宫参加了省城劳动保障系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报告会,听取了李通顺厅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专题报告和XX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省信访办副主任、被誉为“百姓书记”的梁雨润同志的专题报告,提高了职工的综合素质,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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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谷城大事] 想了解下谷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详细点!
你说的是湖北省谷城县吗?这里有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这个是破解版的,没有排版。你凑合着看看。
湖北省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 号)、《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 号)精神,为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全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 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合并实施。现就我省实施城乡居民社会 养老保险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要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的要求,逐步解决我省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 有弹性、可持续”。一是坚持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 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城乡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四是实行属 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 个人账户相结合, 与家庭养老、 社会救助、 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 保障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从 2011 年 7 月 1 日起,在全省已纳入国家新农 保试点的地区,合并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到 2012 年基本实现全省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凡具有我省城乡居民户籍、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 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在本人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四、基金筹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有条件的村集 体,应当对参保的农村居民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 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一)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 100 元、200 元、300 元、400 元、500 元、600 元、700 元、800 元、900 元、1000 元 10 个档次,各地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二)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地方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 30 元,其中 省级财政负担 20 元、统筹地区负担不低于 10 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 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各统筹地区人民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五、建立个人账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每个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终身 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 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 55 元。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乡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 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各地人民政府支出。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 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 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待遇调整基础养老金的调整, 根据国家规定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及物价变化等情况确 定。
八、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 60 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 60 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享受基础养老金的农村居民,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积极 引导享受基础养老金的城镇居民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
距领取待遇年龄不足 15 年的,应当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 过 15 年,在规定期限内补缴的,其补缴年限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距领取待遇 年龄超过 15 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 15 年。参保后因各种原因中断 缴费或隔年补缴的,中断期间及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鼓励城乡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多缴多得。
九、基金管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 理,单独记账、核算。为保障基金的完整和安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实 行省级集中管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个人账户基金省级 集中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另行制定。
十、基金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 职责, 制定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 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 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实施监督,严禁 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各统筹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村民委 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辖区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经办管理服务
(一)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统一经办管理。统筹地区现有农保经办机构更名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负责办理城乡居 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市州所在城区未设立新农保经办机构的,其城乡居民社会 养老保险直接由市本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经办。各地要按照《关于加强和完善全省新农保试点县 (市、 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 区) (鄂 编发〔2010〕3 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 办机构的人员,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设立按鄂编发〔201 0〕3 号文件执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按现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不得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 列支。
(二)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准确记录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要建立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 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 网络为城乡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切实做好账户管理、 政策咨询、 查询服务、 养老金支付等工作。
十二、相关制度衔接
(一) 与老农保衔接。 原已参加老农保, 并在本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新 农保)启动前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待遇的人员,可继续按老农保规定享受老农保待遇,其标准和渠道不变。其中:已年满 60 周岁的,在享受老农保养老金的同 时,直接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未满 60 周岁的人员,应按规 定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年满 60 周岁后,按政策规定同时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老农保基金不足以支付老农保待遇的,由地方政府 给予补助。原已参加老农保,但在本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启动时 未领取待遇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原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待年满 60 周岁后,统一按城乡 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养老金待遇。
(二)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要妥善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 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在国家没有出台相关衔接政策之前,参加城乡居民社会 养老保险人员已经享受的其他社会保障待遇不变。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由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 将其 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 理、综合协调等工作。各地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
十四、制定具体办法和实施方案 纳入国家试点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当地实际, 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以市、州人民政府名义报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十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快建设覆盖 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 重大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政策,是实现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和睦的重大民生工程。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这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 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积 极参保。同时,要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引导子女依法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 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 要及时向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十六、 未列入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 方可按本《实施意见》自行开展试点,所需资金由地方政府负责筹措。
二○一一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