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人去世后,继续领养老金,有什么后果吗有法律后果吗
人去世后,继续领养老金,是一种欺诈行为,是违法行为,当达到一定数额时回就构成犯罪—答—欺诈罪。有关部门或单位会追偿其非法所得即民法上称的不当得利,并应承担返还不当得利及利息和合理的其他费用的民事法律责任。
⑵ 退休老人去世后应该有哪些钱可以领
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救济费由当地省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来制定,每个地方的标准可能会不一样。养老账户的余额之中可以退还的部分是指的个人账户部分,此外,养老账户的余额还需要退还,可以继承。退休老人去世后的补贴有:丧葬补助费;抚恤金;退还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丧葬补助费标准是当事人所在城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抚恤金是当事人所在城市上一年度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若逝者去世前养老金未领取完,则余额就由继承人领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丧葬补助、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按本市上年度三个月、十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放。直系亲属赡养救助基金,按照当地生活补助标准和价格补贴总额,按月发放到每人手中。对在城镇独居的,将按百分之一百的生活费支付给当地企业的直系亲属。
拓展资料: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城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⑶ 养老金个人和单位交缴费比例是多少养老金退休后能拿到多少
一、养老金个人和单位交的比例是多少
养老金个人一般负责缴纳8%,而单位需要缴纳10%的比例。
这个比例所对应的是缴纳的基数,而缴纳的基数一般是根据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来确定的。
企业应该给员工进行足额的社保的缴纳,但是现在有很多企业只给员工缴纳最低,这种行为是违反法规的,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在没有单位的情况下,我们个人也可以去缴纳养老金,个人缴纳就是以灵活就业去进行缴纳,缴纳的技术是可以根据我们自己实际的情况去选择,就没有缴纳比例的这一个说法了。
养老金退休后能拿到多少
退休之后我们能够拿到的养老金的费用是等于个人账户里的养老金加上基础的养老金。
基础的养老金是根据我们退休当年的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进行核算的。
个人账户里的养老金就是我们从缴费开始,自己个人所缴纳的部分,这一部分需要除以相应的领取的月数,一般都是除以120个月,对应就可以得出个人账户养老金每个月可以领取到的费用。
如果我们缴纳的是最低基数,退休之后能够拿得到的养老金可能只有千元左右,具体还要看一下当地情况。
⑷ 老人过世后养老保险还可以拿好久
一、老人过世后养老保险还可以拿多久?
1、老人过世后养老金就停止发放了。因为养老金领取资格每年都要进行生存认证,如果家属隐瞒老人去世的消息继续领取养老金的话,属于骗保,骗保数额较大的是会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老人过世后养老保险领取多少金额?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3、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支付标准各地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