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7广西养老金上调涨多少钱,广西养老金计算方法
是会上调的!广西自治区人社厅、省财政厅7月19日已印发《关于2017年调整内退休人员基本容养老金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41号),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已力争在7月底发放到位,并从2017年1月份起补发。
② 2017年广西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发放难道就按2016年的方案发放吗
是会补发的!2017年广西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已在按照5.5%左右的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12月底前已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并将实施细则于5月底前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后,预计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并从2017年1月份起补发。
③ 广西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增加多少原因是什么
近日,经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允许,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协同自治区财政厅官网印发通知,调整广西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整体调涨水准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4%。在其中,预算定额调整一部分每人每月提升33元。本次调整于今年1月1日起实行,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31日前发放落实到位。依照国家规定,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总体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4%。
已报名参加员工养老保险金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派发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基础养老基金中税前列支,在其中,从个人账户余额中税前列支的资金按调整规范乘于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帐户养老保险金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计算,其他资产从统筹基金中税前列支。不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派发基本养老金的,仍按原资产税前列支方式处理。
④ 广西养老金调整
法律分析:2021年6月,广西省人社厅和财政厅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3号)》,详情可以前往广西省人社厅官网查询。
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3号)》第二条规定:(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4元。(二)挂钩调整挂钩调整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龄)增加基本养老金,即每满一年(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8元。2.基本养老金挂钩。退休人员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养老金。(三)适当倾斜调整1.截至2020年12月(含当月,以月计,下同)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超过70周岁的每增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1周岁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退休人员年龄认定以本人退休或领取基本养老金时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2.2020年12月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第(一)、(二)、(三)点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2844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2844元计发。
⑤ 广西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第一,定额调整减少。
今年广西定额调整,每个人是增加44元。去年是每人增加46元,定额调整水平降低2元。
第二,缴费年限挂钩金额降低。
今年广西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8元。
去年是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了1.9元。也就是今年微微降低了一毛钱。
第三,养老金挂钩比例没变。
今年广西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1.2%,去年也是1.2%,涨幅没有变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⑥ 怎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一、每月增加47元(养老金低于700元的,可先调整到700元后再按本项调整)。
二、按本人2016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2%增加养老金。
三、缴费年限(工龄)每满一年增加1.5元(调整不足22.5元,按22.5元进行调整)。
另外,年龄为70周岁的再增加30元,7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再增加3元。
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2017年1月起执行。
⑦ 广西养老金上调方案
法律分析:2021年广西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具体调整标准为:(一)定额调整按每人44元/月增加。(二)挂钩调整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8元,二是按本人2020年12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增加月基本养老金。(三)适当倾斜包含高龄倾斜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截至2020年12月(含当月,下同)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超过70周岁的每增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1周岁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退休人员年龄认定以本人退休或领取基本养老金时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一、调整范围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2020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从2021年1月起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二、调整办法和标准(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4元。(二)挂钩调整挂钩调整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龄)增加基本养老金,即每满一年(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8元。2.基本养老金挂钩。退休人员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养老金。(三)适当倾斜调整1.截至2020年12月(含当月,以月计,下同)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超过70周岁的每增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1周岁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退休人员年龄认定以本人退休或领取基本养老金时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2.2020年12月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第(一)、(二)、(三)点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2844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2844元计发。
⑧ 广西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
法律分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调整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2020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从2021年1月起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具体调整标准为: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4元。
(二)挂钩调整
挂钩调整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龄)增加基本养老金,即每满一年(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8元。
2.基本养老金挂钩。退休人员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调整
1.截至2020年12月(含当月,以月计,下同)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超过70周岁的每增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1周岁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退休人员年龄认定以本人退休或领取基本养老金时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2020年12月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
(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第(一)、(二)、(三)点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2844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2844元计发。
三、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发放时间
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2021年6月底前发放到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