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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城乡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2023-03-05 06:39:36

㈠ 衡水个人怎么入社会养老保险

对城镇非农注册自由职业者,可持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2张1寸免冠照片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登记手续。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前一年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个人账户的缴费比例为8%,8%由个体工商户职工支付,其余由用人单位支付。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从业人员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所需年龄的,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算分配的方式缴纳。

对低收入城市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低入、低出”原则,自行申请,最低工资标准可暂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再逐步转为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但是,低基数缴费者退休后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相应降低。

(1)衡水城乡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衡水个人入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被保险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规定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向被保险人支付个人账户存款一次;

并根据本人缴费年限,给予本人全年可转正的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如果本人愿意,也可以将缴费年限延长至15年后,再按月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㈡ 衡水 个人办理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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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养老保险衡水市版有两权个地方.1衡水市劳动保障局.2是桃城区劳动保障局.把你的档案放到劳动局,他们给你一个存档协议,你拿存档协议和居委会的证明到衡水市社会保险事业保险所就可以办了.
个体从业人员怎样缴费,养老金如何发放?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个体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全省上一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6%。业主的养老保险费全部由本人缴纳。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由本人缴纳8%,业主为其缴纳8%。个体从业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缴费满15年的,同各类企业职工退休一样,按月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全省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为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缴费不满15年的,将个人帐户储存额(含利息)一次性发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地区不一样缴费比例不一样.

㈢ 河北衡水地区的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具体政策

衡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合并实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合并实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冀政函〔2012〕68号)文件精神,决定合并实施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2年7月1日起,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合并实施后统称为“衡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统一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四、在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符合领取条件的老年人领取待遇与其子女参保缴费挂钩的有关规定不再执行。原试点县市区中,因此导致未享受基础养老金的符合领取条件的老年人,自合并实施之月起逐月发放基础养老金,之前的基础养老金不再补发。

五、合并机构和账户。将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合并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并将相应的基金收入户、财政专户、支出户合并,基金财务管理和基金会计核算分别按照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财社〔2011〕35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冀财会〔2011〕21号)执行。

六、各县市缴费补贴和重度残疾人代缴资金省、市、县分担比例,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省内政府间专款配套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政函〔2011〕196号)规定执行;桃城区缴费补贴和重度残疾人代缴资金市与区分担比例按1:2执行;开发区、滨湖新区缴费补贴和重度残疾人代缴资金分担比例,按代管县市区分担比例执行。

七、已经开展试点的县市区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当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方案,统筹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012年新增试点县(市)要按照《衡水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衡政〔2009〕128号)和《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衡政〔2011〕74号)确定的基本原则、制度模式和政策框架,结合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地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八、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实现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各县市区合并实施方案和实施办法,要报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导小组批准后,上报省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发区、滨湖新区仍按照《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经济开发区和滨湖新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办字〔2011〕29号)文件要求,委托桃城区、冀州市等居民户籍所在地县级经办机构代管,执行当地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待条件成熟后,按照省、市实施意见单独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㈣ 衡水个人交养老保险到哪去交

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保所。

办理程序:

1、 每月1-20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保所提出申请;

2、 社保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参保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退还资料给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3、 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后,1-20日到申报地社保所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初审;

4、 乡镇社保所对养老待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社保局居民养老科,居民养老科1-24日进行资格复审;

5、 县社保局按月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4)衡水城乡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养老保险特点:

一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二是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

三是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新老更替,实现就业结构的合理化;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社会稳定;能够激励年轻人奋进,提升工资标准,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于从侧面上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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