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养老保险认证怎么认证
你好亲,正在给你解答--养老保险认证怎么认证
养老保险的认证可以通过地方的人力资源社保网站或者手机app进行
认证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是在当地社保官网进行认证,进入社保官网,点击待遇资格认证,进入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系统,按要求完成注册登录,依据提示进行操作就可以了。
二是去当地社保局或者是社保局认可的银行网点进行认证。带齐相关资料,找到办理养老保险认证业务的柜台,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办理好养老保险的认证工作。
三是在互联网认证,比如电子社保卡认证:如果已经申请过电子社保卡的老人,可以在微信直接搜索,找到“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在“全国服务”众点击“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再点击“开始认证”即可。
不过电子社保卡暂时只支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这三类人群进行资格认证。
已领取养老金人员每年要进行生存资格认证,如果逾期没有完成养老保险资格认证,那么将会被暂停发放养老金,直到补办完认证手续为止。所以,养老保险的认证还是非常重要的。
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② 养老保险实名认证步骤
养老保险实名认证步骤如下:
1、进入微信“钱包”,点击“城市服务”进入,选择所在的城市,在列表“五险一金”中选择“社保”,再点击“养老保险资格认证”。
2、按要求输入退休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验证码”,核对无误后点击查询,快速验证。
3、上传身份证照片,点击图片右侧“+”分别拍摄身份证正面、反面,上传后系统将识别自己的身份信息,识别后将显示上传成功,同时在下方出现自己的身份信息,点击下一步。
4、录制视屏,出现动作提示,点击下一步按钮,将摄像头对准人脸;认证人按照动作提示先后顺序眨眨眼、张张嘴;做完动作后,点击下方中间按钮,完成刷脸认证;然后点击右上方,将录制好的视屏上传。系统自动识别认证结果,显示“验证成功”;点击下一步,出现“姓名、身份证号、审核状态”等提示,点击“完成”。
验证成功后系统会提示验证成功,若仍然不确定,可重复验证一次,系统会提示下次可验证时间段,即可判断本次验证已通过。
请尽量保证验证环境安静、光线充足,摘掉帽子、眼镜,若提示不通过可重复多试几次,仍无法办理的,建议采用其他途径,可就近到社保机构、街道社区工作站、社保自助服务终端机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③ 陕西养老保险怎么认证
陕西养老保险认证流程为:
操作环境:
品牌型号:荣耀x30 Max
系统版本:magic UI 5.0
app版本:v2.1.11
1.在“陕西养老保险”应用程序中免费注册,手机号码验证后,填写好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即可登录,若认证完提示“已有待审核的认证数据,请耐心等待或与对应的经办机构联系”,等待人工审核即可;
2.在“陕西养老保险”应用程序进行实名认证,认证完毕后,才能进行养老保险认证;
3.在“陕西养老保险”应用程序中找到“我要认证”,输入姓名和身份证进行人脸识别,识别成功则会显示认证成功,表示养老保险已经认证完成。
陕西全面取消待遇领取资格集中认证,开启“陕西养老保险”应用程序在线人脸识别自助认证,若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可请亲朋好友协助认证,在应用程序上也有“替亲友办理业务”功能。若因为生病等原因无法通过应用程序认证,可由家属携带好需认证人员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与退休时所在单位联系办理、或前往发放养老金的经办机构办理。
【拓展资料】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016年3月23日“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这意味着,未来随着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人们熟悉的“五险一金”或将变为“四险一金”,医疗保险将与生育保险合并,有些大型企业会为员工购买福利,如人身意外险、重大疾病保险。2017年6月底前,部分试点地区将合并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产检费用将和普通医疗费用一同报销,试点期限为一年左右。第一批的试点地区包括河北邯郸、山西晋中、辽宁沈阳、河南郑州、湖南岳阳等12个城市。两险合并之后,未来就是四险一金了。
④ 养老保险实名认证步骤是什么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实名认证步骤如下:1、进入微信“钱包”,点击“城市服务”进入,选择所在的城市,在列表“五险一金”中选择“社保”,再点击“养老保险资格认证”。2、按要求输入退休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验证码”,核对无误后点击查询,快速验证。3、上传身份证照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