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西安2016年社保基数是多少,每个月交多少钱
西安2016年的社保基数
养老基数是2845甲乙HR提供
四险基数是3160甲乙HR提供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加肥基数和比例
⑵ 陕西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基数
(1)单位缴费
一、缴费基数
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陕西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的30%-300%选择
2、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9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1)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9710元的,以19710元作为缴费基数
2)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942元的,以3942元作为缴费基数。
3、工伤、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9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1)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6749元的,以16749元作为缴费基数
2)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121元的,以3121元作为缴费基数。
4、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基数以2020年1月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准。
5、灵活就业人员:在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按照3942元或6570元确定。
6、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陕西省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00988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2412元)
二、缴费比例:
1、生育保险费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8%,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
2、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单位0.7%、个人0.3%)
13、2019年5月--2020年6月期间,西安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执行。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
4、养老保险:个人缴8%,单位缴16%
(2)个人缴费
医疗保险缴费
缴费标准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西安市在岗职工的60%或100%确定。
缴费流程:
将社保费用存入银行自行绑定的代扣银行卡或存折中即可
缴费地址:西安银行各网点或通过建设银行网上银行
养老保险缴费
缴费基数:陕西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的60%-300%选择。
注:陕西省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00988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2412元)。
⑶ 西安市2016年社保缴费金额是多少钱
以下是西安2016社保最低基数缴费明细表
⑷ 西安养老金领取标准
陕西养老退休金是多少 2022年陕西省退休后养老金怎么发放 ,下文就随我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一、陕西省退休工资怎么算
1、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计发基本养老金。
2、“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 作,本方法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 节金。
二、陕西省退休后养老金怎么发放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⑸ 西安16年养老保险基数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2016年的缴费在2016年7月份左右看西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目前只缴纳2015年度的。
⑹ 西安2016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回重要依据,有上限答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并按政策实行保底封顶。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基数的8%,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单位缴费基数的20%。各地的经济水平发展不一,所以缴费基数也是不同的。
⑺ 西安退休养老金怎样调
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6元。
二、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内视同缴费年限,不容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三、以退休人员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四、193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37年1月1日至1941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2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⑻ 西安市2016年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怎样上调退休金
根据陕西省人社会厅、财政厅《陕西省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陕人社发〔2016〕37号)规定,西安市事业单位退休职工2016年按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
1、每人每月统一增加77元。
2、按2015年末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为基数增加4%。
3、193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36年1月1日至194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陕西省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陕人社发〔2016〕37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西咸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有关厅、局,中央驻陕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等文件规定精神,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同意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下同)水平进行调整提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77元。
二、企业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类人员2015年末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为基数增加4%。
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193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36年1月1日至194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四、2016年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五、本次调整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其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暂未纳入统筹发放的,按现行发放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渠道垫付。
六、本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⑼ 2016西安养老保险多少钱
转摘:
2016年西安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16年西安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有智坤教育(m.kune.com)为你整理收集,希望2016年西安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这篇文章对你有帮助!
2016年西安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是由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由于2016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还未正式更新,所以沿用2015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昨日(6月5日),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对于今年6月30日前已在本市社保机构办理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上调基本养老金待遇:人均每月增加298元,增幅约10%。调增额将于6月15日前发放到位,并从今年1月起补发。
2016年西安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标准
2016年养老金调整方案,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分两部分增加额:
一、按照2974元为基数,按照该基数的5%增加养老金,即每月增加140元;
计算公式:2974元+2974元×5%=2974元+140元=3114元/月
二、以本人调整前养老金额度为基数,按照该基数的5%增加。
计算公式:因为每个人的额度不同,可由个人计算。
温馨提醒:按照该调整办法测算,西安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调增额为300元。
高龄企业退休人员可享受高龄津贴
1.对在2016年1月1日后年满70周岁(按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的企业退休人员,从其年满70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加发90元;
2.对在2016年1月1日后年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从其年满80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加发100元。
3.对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3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津贴累计超过90元/月(含90元/月)的,加发10元;
4.对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3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津贴累计低于90元/月的,补齐到90元/月。
5.对年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3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津贴累计超过190元/月(含190元/月)的,加发10元;低于190元/月的,补齐至190元/月。
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津贴发放标准:
凡符合在我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其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一次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计发4元缴费年限津贴,不满一年不计发。
①对于2013年9月30前已在西安市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津贴从2013年10月起发放。
②2013年10月1日后在西安市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津贴自其在我市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发放。
高级职称人员享受专项津贴发放标准
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发放高级职称津贴:
今年1月1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含今年7月1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
1.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0元,
2.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和不分正副高的高级职称)的每人每月加发800元;
备注:2013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的高级职称企业退休人员,其享受高级职称倾斜性调整的累计加发额统一转为高级职称津贴,低于上述标准的予以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