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刚退休就去世了养老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刚退休就去世了养老金可以继承。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是可以继承的,到时候到社保中心提取就可以了。可以领取丧葬费对于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年迈父母,有每月的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Ⅱ 刚退休就去世了养老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死亡退休人员个人养老保险账户里的余额。另外可以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抚恤金,企业退休职工大概是本人12个月的基本退休金(企业退休职工各地执行标准可能不一致);事业单位职工是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退休费。
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自己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主要是为了其退休后能够享受基本养老待遇,个人退休前和退休后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由遗属继续,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进入统筹基金,作为社会互济资金,遗属不能主张继承权。但是,为了体现参保人员对统筹基金的贡献,本法规定,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作为参保人员死亡的丧葬补助费用和遗属抚恤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者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以参保者死亡后,其家属可凭身份证,死亡证等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参保者个人账户余额。同时可以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Ⅲ 刚退休几个月就去世的养老金怎么办
刚退休几个月就去世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由继承人全额继承。
同时符合当地规定者,社保应发放丧葬费、抚恤金,国家在制定相关制度的时候,就将养老金账户分成了两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1、企业参保人员退休后每月应领取的养老金数额等于基础养老金单月数额加个人账户养老金单月数额;
2、基础养老金单月领取数额等于退休时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
3、个人账户养老金单月领取数额等于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度计发月数 (50岁退休计发195个月,60岁退休计发139个月);
4、基础养老金,是由企业负责缴纳的,员工退休后由企业的统筹账户部分负责发放,统筹账户是社会整体统筹,用于供养所有退休职工老人,一旦人去世了,这部分钱就没有了;
5、个人账户养老金类似于个人名下的一个零存整取的养老金储蓄账户,只是由国家负责同一管理,并按月要求在职员工强行进行储蓄;
6、退休后按月计发一份生活费,如果参保人退休后只领取了几个月养老金便过世,账户中剩余的钱款将作为遗产,由合法的继承人一次性提取。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Ⅳ 退休后死亡养老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而人社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也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1、可继承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分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一般是社保基数的20%左右,直接进入统筹账户;个人缴纳社保基数的8%,进入个人的账户。当参保人退休后,开始领取养老金,分为两个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来自于统筹基金,具体多少和当地工资水平、缴费年限等参数有关。个人养老金即个人账户积累的部分,分N个月领取。若是只领了一个月就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如果是职工参加单位的社保,则继承人可以继承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和利息;如果是个人参保,就可以让继承人拿走之前交的全部养老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Ⅳ 刚退休就死了养老金怎么办
刚退休就死了养老金,需要根据以下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自己储蓄的养老金,不过有国家负责管理,退休时按照计发月数按每月发放一份。如果参保人去世,还没有领取的部分,就可以给继承人一次性发放;
2、基础养老金,是由企业缴纳的统筹账户部分发放的,统筹账户是整个社会统筹,用于供养已经退休的老人,这一部分职工去世就没有了。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Ⅵ 退休人员死亡后养老金该怎么办
法定继承人 (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继承死亡退休人员 个人养老保险 账户里的余额。另外可以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抚恤金,企业退休职工大概是本人12个月的基本退休金(企业退休职工各地执行标准可能不一致);事业单位职工是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退休费;公务员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搜索个月基本退休费。法定继承人可以凭退休人员的死亡证明和户籍注销证明等到当地社保局领取。
Ⅶ 缴了30年的养老保险,刚退休就去世了,剩下的钱怎么办可以继承吗
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还可以领取到一笔丧葬费和抚恤补助金。
交了30年的社保,工作了大半辈子,好不容易熬到了退休。原本以为每个月有稳定的退休金,可以安享晚年、颐养天年了。可谁也没料到,刚退休3个月就因病去世了,真的是天意弄人、生命无常呵!这样的事落到谁的家里都会痛心疾首的。唉,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领取程序为: 当退休职工因病死亡后,死者直系亲属要及时带着死者的死亡证明书、火化证、身份证、退休证、社保卡以及亲属的身份证明材料,到当地社保局去报告和申领。社保部门接到材料后,会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好一切手续,并通知死者亲属去领钱。
Ⅷ 退休后去世养老金怎么办
退休去世后,个人的养老金账户余额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个人的养老金分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两部分,其中单位的缴费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个人的缴费记入个人账户,该账户中的余额可被继承。养老金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