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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补缴养老保险有新规定吗

发布时间:2023-02-19 06:59:02

『壹』 山东社保补缴新规定2022年

一、山东一次性补缴社保新规2022

根据法定职工去进行社保补缴是有一定条件的。

第一,男的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的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可以以个人身份去进行补缴,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能超过10年。

第二,补缴之后继续缴费到男的满60周岁,女的满55周岁时候,如果说还不到15年可以延长缴费到15年。

第三,男的满60周岁,女的满55周岁,以个人的身份补缴,可以一次性补交15年。

二、山东一次性社保补缴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第一,以单位职工的身份去进行补缴,按照历年的补缴基数和补缴比例去进行补缴,如果没有方法确定就按照所在市的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技术去进行补缴。

第二,以个人身份进行补缴,按照所在市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60%为基数,按照20%的比例去进行补缴。以个人身份进行补缴的费用,应该由个人去进行负担,一次性去进行交清。

三、山东一次性社保补缴养老金待遇

一次性补缴之后,养老金待遇是等同于缴纳了15年的人群的,养老金就是基本养老金加上个人账户的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的金额是跟本市上一年度的员工月平均工资有关,个人账户养老金就是个人账户里的钱除以120个月的计发月数。

每个地区法规可能是不一样的,山东地区70周岁以上的人群是统一按照70周岁即发月数去确定的。具体的情况大家可以问一下所在市的社保局的法规。

『贰』 2022年社保补缴新规定

2022年社保补缴新规定如下:
1、没参加过保险或者缴费中断支付的人可以补缴养老保险
2、因被公司除名、开除等原因造成养老保险缴费中断的,可以补缴养老保险;
3、城镇个体工商户或者是灵活就业人员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可以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但是年龄不能满45周岁。
超龄人员社保补缴流程:
1、超龄人员补缴社会保险的需先经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2、单位携带补缴表格及补缴材料到社保中心街道业务岗办理超龄人员养老保险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及补缴业务;
3、单位携带补缴汇总表到五险财务收款岗交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叁』 济南补交养老保险政策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据了解,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专,不会因为属断交而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归零。
另外,想要补缴养老保险的人需注意:各地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存在差异,以济南为例,三类人可补缴养老保险!
(1)统筹范围内,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应保未保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具有济南市户籍,曾在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3)具有济南市户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信用管家建议,可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或拨打社保电话12333!

『肆』 山东省社保补缴新政策

1、参保单位和职工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 按照历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和滞纳金。其中,欠费单位履行缓缴协议期间,补缴已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欠费,不缴纳滞纳金;应保未保、中断缴费等新增补缴的,缴纳滞纳金。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2、职工无法提供补缴期间的历年工资收入或历年工资收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补缴2007年底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全市历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补缴2007年底以后的,以全省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
3、以个人身份补缴且没有实际缴费年限的,补缴的终止时间为2011年6月,根据补缴的年限,依次向前推出补缴的起始时间;以个人身份补缴且 2011年6月底前有实际缴费年限的,补缴的起止时间以不重复为原则,以2011年6月底向前推,根据补缴的年限确定其补缴的时间段。
4、参保单位原招用的计划内临时工和其他形式的用工,转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转招以前按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尚未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时仍执行原规定。
5、参保单位为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应补缴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四项社会保险费。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致。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执行人社部门已公布的历年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执行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伍』 2021年社保补缴新政策

需要分情况看待,具体如下: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可以补交的,大多数地区都允许一次性补交,也允许在办理退休时,一次性补交。

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前在部分地区是允许一次性补交的,但自从2018年1月1日起,就取消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交政策;

3、若因为员工在职期间,企业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这不是职工个人的责任,所以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补交的,用户可以向原单位提出申请,请单位补办,之后根据个人情况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去选择适合自己的缴纳档次缴纳社保费。

(5)济南市补缴养老保险有新规定吗扩展阅读:

关于社保的新变化,总结为如下:

第一、下面这三种情况,才可以一次性补缴

1、1961年1982年,出生的人

2、2011年前退休的,国有单位职员

3、65岁以上,缴纳社保的人员,以及60岁以上的,女性退休人员

第二、关于延迟退休的补缴

关于延迟退休,一些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可以申请延迟退休,不仅可以让公司来分担一部分缴纳的压力,自己还可以继续有收入,另外,在职员工退休,延长5年之后,如果社保缴纳还没有达到15年,就可以申请一次性缴清。

第三、转为居民养老

转为居民养老,如果没有交满十五年,你又不想按年补缴,也不想延期退休,可以选择把职工养老,转为居民养老,但是居民养老退休金会少一些,一般不建议这么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济南:社保补缴已恢复受理,一次说清补缴政策新变化

『陆』 山东社保补缴新政策2022年具体规定是什么

一、山东 社保 补缴范围和条件 (一)我省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 劳动关系 、未到达法定 退休年龄 ,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 费。 (二)具有我省户籍,曾在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 解除劳动关系 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具有我省户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 营业执照 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2011年7月1日(含)以后,发生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情形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补缴基数和比例 (一)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可按申报并经参保地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核定的历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为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含本金和利息)。无法确定历年 工资 收入的,以所在市(指设区的市,含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下同)执行的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补缴。利息以历年公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补缴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分别负担,一次性缴清。 (二)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所在市执行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费用由个人负担,一次性缴清。 三、个人账户和缴费工资指数 (一)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补缴费用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缴费用按规定分别计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二)以个人身份补缴的,补缴费用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8%的比例为参保人员计入或补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今后在省内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或计发基本 养老金 时,按上述办法补缴期间历年的缴费工资指数均统一认定为0.6,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 四、补缴年限和年龄限定 (一)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得超过10年,补缴时间不得早于所在市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的时间,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时间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 补缴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延长缴费的具体办法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三)在计算养老金待遇时,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有关规定执行,70周岁以上人员统一按70周岁的计发月数确定。 以上年龄计算均截止12月31日。 五、审核程序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属地原则,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此进行审核备案。申办补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 身份证 、户口簿。 2.本人原始档案、《 劳动合同 》、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3.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社保断交后可以进行补缴,但是社保的补缴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不满足条件的是不允许进行补缴的。社会保险关系到我们的社会的福利,还会对社会生活的其他方方面面产生影响,按时缴纳社保是我们应该做好的,毕竟断交之后,社保补缴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柒』 社保补缴新规定

2022年开始我国又颁布一项新政策,今年可以进行社保补缴。按社保补缴的条件,以及所需要的材料目前都已经确定,如果大众身边有人符合我补缴条件,那么一定要把握这次补缴的机会,这对于未来的退休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2022年社保补缴新规定如下: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这和我国的社保制度离不开关系,我国的社保要求缴纳15年以上,等到退休的时候就能够享受养老保险。缴纳得越多的人自然享受的保险额度越高,同时,由于我国大部分人过去对于缴纳社保,这件事情并不看重,目前就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现在我国有一部分的退休人员已经到达退休年龄,但是其社保缴纳并未达成所规定的条件,不符合实际要求。此外,我国的社保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多缴多得”的原则。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第一,年龄是一般要达到50岁,55岁或者60岁;

第二,缴纳过社保,但是社保累积缴纳年限不足15年;

第三,本人有一次性补缴社保费的意愿;第四,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社保补缴。

拓展资料:今年的新政策调整,对于我国目前存在的退休生活还无法得到保障的人来说是一个好消息。补缴之后就能够拿到养老金,这对于自己的退休生活而言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还能帮助这些老人,减轻经济负担、减少生活的压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捌』 济南市养老保险 补交

首先要看你是单位补还是你个人去补
单位补缴好办,需提供个人工作时间、工资、劳动合同等证明就可以办了,还有类似滞纳金的一些手续费
个人补,养老保险可以一直补到你上次缴纳社保的尾期,如果以前从没有缴纳过社保是补不起来的,提供社保号,银行交款账号,就业登记证等。医保最多只能补交3各月,当然,各个地区有差异。其他3项,失业、生育、工伤个人是不能补交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玖』 山东社保补缴新规定

法律分析:(一)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得超过10年,补缴时间不得早于所在市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的时间,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时间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

补缴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延长缴费的具体办法按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三)在计算养老金待遇时,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有关规定执行,70周岁以上人员统一按70周岁的计发月数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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