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政策《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
一、2014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在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战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9号)精神,原工商业者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B. 四川的养老金怎么调
去年定额调整增加42元,比前年的46元减少了4元。由于四川退休人员在1000万人左右,定额调整压力较大,今年预计再次减少到35元。
挂钩调整分别挂钩缴费年限和基础养老金。
首先和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方面,去年15年及以下部分,每满一年增加0.7元;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1.8元。可以看出四川非常重视缴费年限超过最低年限部分的价值,直接体现“多缴多得”的激励原则。今年预计这一原则不会变,只是调整标准分别下降到0.5元和1.5元。
其次挂钩基础养老金调整,四川省去年跟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1.3%,今年预计保持不变。
四川分别向高龄老人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调整。倾斜调整部分去年和前年没有变化,今年预计也会保持不变,仍然按照"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满90周岁及以上”三个高龄段分别增加35元、65元、105元。
去年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一类至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分别倾斜增加10元、20元、30元、40元、60元、80元。今年预计标准不变。
下面,我们按照预测的调整标准举例计算四川的退休人员能涨多少养老金,假设四川省的周爷爷今年73岁,缴费年限36年,基础养老金4180元,属于二类区退休人员。
那么周爷爷定额调整35元,挂钩缴费年限调整0.5×15+1.5×21=39元,挂钩基础养老金调整4180×1.3%=54.34元,高龄倾斜调整30元,艰苦边远地区倾斜调整20元,总的上涨了178.34元,涨幅4.26%,超过了总体4%的涨幅。
C. 四川社保新政策2015年退休人员能涨工资吗用
四川2015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最新消息
2014年全国大部分省市都上调了退休人员养老金,那么2015年全国各省市还会继续上调基础养老金吗?四川2015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会上调吗?退休人员涨工资是真的吗?2015年的具体情况还不知道,不过我们可以先看看关于2014年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作为供参考。
关于2014年四川省企业退
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川人社发(2014)1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就做好我省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退休人员除外。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
(一)普遍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先增加120元,对按缴费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人员再按每超过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增加5元调整。
(二)属下列情形的企业退休人员,先执行普遍调整办法,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
2.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每月增加30元。
3.原个体工商业者,每月增加30元。
4.年满7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月增加40元。
5.
2013年年度内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新增加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其中,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40元;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50元;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60元。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和类别,按国人部发(2006)61号及川人发(2007)8号文件规定执行。在此前调待中已经享受人员不重复享受。
6.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三)本次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三、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渠道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外,主要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并列入2014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各地要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要求,进一步强化市(州)范围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管理,加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剂力度。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统筹安排资金,确保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兑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的扩面、征缴、清欠工作。
(二)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三)由省社会保险局直接管理的重点森工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社会保险局统一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核拨。
四、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其他有关规定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应按退休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等项目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和社会统筹基金中列支。
(二)企业退休人员截至2014年1月1日仍在服刑、强制隔离戒毒、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不增加基本养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的,暂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有关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的范围,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2]87号)的规定认定。
(四)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年龄,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确认记载的数据为准,视同缴费年限按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确定,年龄按实际周岁确定。
五、切实做好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
(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高度重视,集中力量,落实责任,在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在2014年3月底以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每一位退休人员身上。
(二)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审批,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办理。
(三)本通知下发后,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按工作调度要求,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社保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要在4月中旬以前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完成情况,包括各市(州)本级和县(市、区,含扩权强县试点县市)增加人数、各类人员平均增加水平、资金数额及资金渠道解决方案等专题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四)各地在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不得将不属于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其他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对此进行监督检查。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解释。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14年3月18日
D. 四川2015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细则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今年每月最低增加养老金120元
华西都市报
四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迎来“十一连涨”,全省611.4万退休职工将从中受益!3月30日,省长魏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水平原则上按我省2014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
企业退休人员能从中获得什么实惠?每月领到手的养老金能增加多少?3月31日,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新政实行后,企业退休人员每月最低增加120元。对缴费超过15年的年限,按每超过1年增加7元调整。本次调整后,所增加的养老金将于4月底前发放到领取人个人账户。调整
对象
2014年12月31日前企业退休人员
本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对象为:四川省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
本次调整后,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什么时候发到人手?该负责人表示,按照要求,2015年前3个月新增加的养老金将一次性打到参保人个人账户上。目前正在下发调待通知,资金、数据等相关准备工作已相继完备,4月底以前将新增加养老金发放到位。
调整
水平人均基本养老金月涨10%
从2015年1月1日起,四川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从2004年的月均647元起,四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一路升高,迎来“十一连涨”。本次调整,四川将有611.4万退休职工受益。
“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每月涨10%。”该负责人表示,国家所确定的调待标准是各省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0%,而不是每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10%。这也就意味着,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实际增加额可能超过本人退休金的10%,也有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实际增加额可能达不到其本人退休金的10%。据悉,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上调标准综合考虑了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物价上涨、养老保险基金和财政承受能力,以及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来确定的。
调整
方式定额+挂钩 每月最低增加120元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定额调整即每人每月最低增加120元;挂钩调整即对于缴费超过15年的年限,按每超过1年增加7元调整。
也就是说,本次调整后,如果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仅15年,那么每月增加120元,这也是本次调整增加的最低标准。如果缴费超过15年的年限,将在每月增加120元基础上,按每超过1年增加7元调整。例如,市民张先生从企业退休后,假如每月领到的基本养老金为700元,且仅缴纳了25年养老保险。那么本次调整后,他每月将领到700元+120元+70元。
“去年超过15年缴费年限的增发额为5元,今年增加到7元,未来这种增加趋势还将继续。”该负责人表示,这是为了鼓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形成“长缴多得”的良性发展态势。很多参保人员尚没有“多缴多得”的概念,相当部分人缴了15年养老保险后立即中断缴费。但15年只是基本缴费年限,如果参保人只缴费15年,那么退休后领到的养老金也不多,以后或只能保障一般的生活需求。
适当倾斜 3类退休人员“增发”养老金
除了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如果参保人是企业高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我省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其基本养老金先增加定额和挂钩两种调整后,再按标准增加。
该标准和2014年的规定相同。例如,在增加定额和挂钩后,1949年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1949年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人员,每月增加30元;原个体工商业者每月增加30元;年满7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月增加40元。2014年年度内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新增加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其中,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40元;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50元;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60元。 华西都市报记者刘秋凤
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一连涨”
2005年
调整为每人每月25元加上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调节调解费用,每满一年增加1元
2006年
调整为每人每月70元加上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调节调解费用,每满一年增加1元
2007年
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涨80元
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和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每月再涨40元
2008年
四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增加水平将超过人均100元/月
2009年
普调办法为每人每月先增加80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
2010年
普调办法为每人每月先增加90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
2011年
普调办法为每人每月先增加110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
2012年
普调办法为每人每月先增加115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2013年
普调办法为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2014年
普调办法为每人每月先增加120元,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再按每年增加5元调整
2015年
普调办法为每人每月先增加120元,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再按每年增加7元调整
E. 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2015年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省政府同意,今年四川省再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按照规定,此次调整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范围为四川省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水平按照2014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新增加的养老金将在4月底以前发放到位;调整办法为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着力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鼓励参保缴费的激励机制。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对国家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省份,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同时,为进一步引导参保群众长缴费、多缴费,形成“长缴多得”的良性发展态势,四川省将超过15年缴费年限的增发额从去年的每超过1年5元增加到7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基础养老金上调15元
“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按照国家规定上调15元,春节前调整到位。”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道,这意味着,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将由目前的每人月60元调整为每人月75元。据了解,截至2014年底,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3013.9万人,而领取待遇的`参保人员已达1130.9万人。
“但是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比,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待遇水平更高,保障能力更强。”相关负责人举例道,比如2014年,我省年满60岁新退休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果按照最低基数和最低缴费年限来算,其初始月养老金就有约660元。“这还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最低水平的待遇。”相关负责人说道,同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正在建立正常调整机制,现在已连续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而今年也将调整,具体的调整方案已经在拟定过程中了。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覆盖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到底划不划算?这是大多数有能力参保但又踌躇不前的群众心里的疑问。“当然划算!可以说参保人缴纳的费用绝大多数最终将属于参保人自己,其漫长的后半生都将由社保统筹基金进行保障。”在昨天的通气会现场,相关负责人对记者算了一笔账:以最低基数和最低缴费年限,2014年满60岁退休的人员为例,其15年缴费养老保险费的总额约为42000元,其中个人账户累计金额约为18000元,计入社保统筹基金的是24000元。该退休人员在去世前将每月领取养老金,并按国家规定执行养老金政策调整。就算在国家不调养老金的情况下,其初始养老金约为660元,退休5年多所缴费用就可以全部拿回。如果他去世了,根据相关政策,还必须支付其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按我省目前标准,总共可达到20000余元。而去世时如果其个人账户还有余额,也必须退还。
据了解,我省在2013年就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了灵活就业人员。“这就打破了城乡限制,基本不设门槛,只要具有参保缴费的能力,带上身份证、银行卡就可以办理了。”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通过补缴费的办法,转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而且其原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年限也将作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这意味着,如果你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年后,再通过补缴费用转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那么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年限就从5年算起。
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办理时间将缩短至5天
据悉,为进一步方便城乡居民参保,我省在要求各地及时调整和完善经办管理和服务程序,加强社保经办机构之间的沟通配合,缩短办理时间的基础上,今年还将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省级平台。“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接续的办理系统已经在去年开发出来,目前正在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测试,3月底将在全省运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届时,将由社保经办机构之间相互办理交接,不仅将缩短办理时间,参保人也不用在经办机构之间来回跑了。
同时,据了解,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省级平台中,还要增加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衔接的模块。“预计年内就可以开通运行,届时,如果参保人想通过补缴费用的方式,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仅需5天左右就可以办理完成。”相关负责人表示。据悉,目前我省转入办理大概需要30天,参保人还要在各个机构来回跑,而随着该系统的开通,将全部通过省级平台办理,这意味着办理时间将缩短25天。此外,我省正大力推行将社保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今年底,我省社保经办服务将达到覆盖50%以上的乡镇(街道),2016年底全面完成经办服务延伸。”相关负责人表示。
;F. 四川省2015年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出台否
2015年四川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从今年1月1日起,为全省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上调幅度为2013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为激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今年首次规定,对于缴费超过15年的年限,每超过1年,每人每月增加5元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所有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最少增加120元。四川首次对于缴费超过15年的年限,按每超过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基本养老金。对此,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今年的普遍调整,在体现公平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因素,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以激励参保人员选择较高的缴费档次,在缴足15年后继续缴费。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社会医疗保险查询,社保】、2013年度内艰苦边远地区新增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群体再分别给予适当倾斜。其中,2013年底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有关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在3月底以前将今年新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
G. 2015四川省养老金调整
1。 3.5元乘工龄加(上工资低于2513元的工龄30年以上的的每人每月加45元,不满的加40元,不满10年的加30元。2 工资不满2513元的加90元,低于3500元的加70元,低于4500元的加50元,4500元的加30元。高工加120元,正高工加220元
省人社厅3月3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省政府研究决定,从2015年1月l日起,为我省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水平按照2014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最低每人每月提高120元。新增加的养老金将于4月底前发放到位。
连续11年提高今年每人每月最低增加120元
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负责人介绍,这是我省连续第11年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着力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鼓励参保缴费的激励机制。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对国家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省份,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该负责人表示,国家所确定的调待标准是各省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0%,不是每一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10%。这意味着,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实际增加额可能超过本人退休金的10%,也有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实际增加额可能达不到其本人退休金的10%。
鼓励长缴多得超过15年最低年限每超1年加7元
今年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提高的最大亮点在于,挂钩调整待遇提高,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按每超过1年增加7元计算,而在去年调整时规定的是每超过最低缴费年限1年增加5元。“此举进一步体现了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负责人介绍,截至2014年底,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平均年限不长,相当部分退休人员缴费年限为15年。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要求,我省从2013年开始对超过15年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年限进行增发,按每超过一年增加5元调整。
截至2014年底,全省有企业退休职工611.4万人。
养老保险待遇怎么调?
此次调整方案:
筅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筅挂钩调整: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对超过的年限每年增加7元。
筅适当倾斜的对象为三类:
一、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增发。年满70周岁以上人员每月增加40元;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1953年底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每月增加30元;原工商业者每月增加30元。
二、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增发。2014年年度内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新增加的退休人员,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每月增加40元,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每月增加50元,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每月增加60元。在此前调待中已经享受人员不重复享受。
三、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发。对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平均养老金水平保底后,再另增加30元。符合挂钩调整办法和适当倾斜对象及标准的,可以重复累加享受。
怎么算?
以张三为例。张三退休前连续缴费15年,目前每月领养老金1000元,本人不是倾斜对象,那么本次调整后他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为 1000元 +120元=1120元。但如果张三退休前连续缴费40年,本人又是倾斜对象,那么调整后他的养老金计算为1000元+120元+(40年缴费年限-15年最低缴费年限)×7+倾斜标准=1295元+倾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