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养老金账户注销流程
养老保险注销账号,方法其实很简单,只需简单三步操作即可,带大家一起去操作!『贰』 个人养老金账户怎么注销掉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何办理注销登记?
参保人员出现死亡、出国(境)定居、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应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
(一)参保人员死亡的,村(居)协办员应通知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其死亡后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在接到通知后60日内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非火化区除外),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村(居)委会提供的死亡证明;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2)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或公安机关及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3)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无法通过原银行账户支取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还需提供指定金融机构的其他账户信息。
(二)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的,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出国(境)定居证明材料,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三)参保人员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明材料,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叁』 怎么取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到户籍所在地取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待遇领取银行卡、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医院出具的参保人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非火化区除外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能够确定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参保人失踪宣告死亡的,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到户籍所在地这里是指养老保险办理的地点,由死亡参保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提出终止申请。乡镇保障所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后,将相关资料上报社保机构。社保机构业务员复核无误后,终止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将死亡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支付给参保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之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就终止了。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覆盖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制度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共同构成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城居保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城居保的资金来源除个人缴费外,还有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的补贴,个人缴费越多,政府补贴也越多,而且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二是城居保的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由账户储存额,也就是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总额来决定;基础养老金则由政府全额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