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在内地(大陆)就业、居住和就读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港澳台居民)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内地(大陆)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内地(大陆)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注册地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内地(大陆)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居住地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与内地(大陆)大学生执行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等教育机构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条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港澳台居民的,应当持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以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在内地(大陆)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和灵活就业的港澳台居民,按照注册地(居住地)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已经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符合在内地(大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居住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第四条港澳台居民办理社会保险的各项业务流程与内地(大陆)居民一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应当为港澳台居民建立社会保障号码,并发放社会保障卡。
港澳台居民在办理居住证时取得的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其社会保障号码;没有公民身份号码的港澳居民的社会保障号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编制。第五条参加社会保险的港澳台居民,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第六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居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居民,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在居住地按照有关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延长缴费或者补缴。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居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居民按照与所在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同等标准缴费,并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居民,在境外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第七条港澳台居民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条件前离开内地(大陆)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内地(大陆)就业、居住并继续缴费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已获得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的原内地(大陆)居民,离开内地(大陆)时选择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返回内地(大陆)就业、居住并继续参保时,原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离开内地(大陆)时已经选择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原缴费年限不再合并计算,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第八条参加社会保险的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跨统筹地区流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港澳台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不适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相关规定。已经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已经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不再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居民跨省流动就业的,应当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在各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由其缴费年限最长的参保地负责归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并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有多个缴费年限相同的最长参保地,则由其最后一个缴费年限最长的参保地负责归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并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居民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按照本条第二款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办理。
❷ 我跟香港老公结婚快四年了我在大陆买了社保以后拿香港身份证会不会领不到养老
如果说你是香港的身份证,但是你在内地购买了社保,那么,只要你在内地购买了社保,达到一定的年限,满足当地退休的标准,那么你以后在内地办理退休,肯定是可以的
❸ 买养老保险,内地和香港有什么不用
一、在内地买保险的优点:
1、比香港更便捷无论是购买还是理赔还是日常与保险顾问的沟通都是近水楼台。
2、比香港更容易得到全面信息离得近有什么大事小情都会尽早知道作出反应。
3、服务更贴近随着保险公司的竞争日益加剧服务的竞争也给投保客户带来许多增值。
4、本币投资没有国际汇率风险没有各种手续费。
5、监管更严买国内大公司的保险投资更稳健、更安全踏实买保险就是买安全。
二、在内地买保险的缺点:
1、个别产品会比较贵。
2、条款设计方面人性化程度不高。
3、因为从业人员数量巨大地域分布广地区差异大素质良莠不齐。
4、内地保险起步晚目前只有20多年而香港有170多年历史。所以在规范性和从业人员意识理念方面有差距还需要时间去沉淀。
三、在香港买保险的优点:
1、产品种类多可选余地大。
2、有些产品的费率低(但一定要看好条款里对大陆客户的区别对待能不能接受)。
3、有些产品的预期回报率会高一些(但一定要在香港官方网站上亲自确认保险公司和保险顾问的合法性最好通过官方网站了解一下公司的注册地适用法律和实力不能因为回报率而盲目投保)。
4、资产全球配置的重要地点。
5、从业人员的平均素质高。
四、在香港买保险的缺点:
1、汇率风险:有可能把你看重的费率和投资回报的优势统统抵消。
2、手续费高:续期划账、联络交通、沟通接洽都比国内的成本高。
3、法律风险:由于距离远文化不同了解太少可能存在很多隐藏的问题比如对内地死亡证明的不认可对医院诊断证明的不认可等。都会加大纠纷的风险一旦诉诸法律那就是旷日持久的国际官司。
4、服务风险:公司的增值服务完全放弃。保险自身的理赔服务谁都不想要有也就是一生一次。更多的是平日里公司组织的各种活动能帮助投保客户获得额外的价值但因为身处内地是无法享受到的只是每年交钱而已。
5、贷款周转:香港保险产品前几年的现金价值非常低甚至为零。临时周转急用现金的保单贷款就没有意义了特别是大额的保险。
❹ 大陆退休人员迁居香港可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吗
大陆退休人员迁居香港后,可以享受香港的养老保险,但是不能在使用国内的医疗保险。
❺ 为什么有些人要买香港储蓄保险有哪些好处
香港储蓄型保险,其定位和功能与大陆年金保险类似,属于面向中长期的防御性资产配置,一般用来解决未来子女教育和自己的养老问题。对于养老金教育金等收益保险问题,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最新榜单!八大高收益率教育金保险排名
与大陆年金保险相比,香港储蓄险的主要优势有以下两点:
1.美元计价资产。香港保险可以美元计价,算是一种海外资产配置方式。在目前的全球货币体系中,总的来说,美元资产的稳定性和抗通胀属性优于人民币资产。这是很多人选择香港储蓄险的重要原因。
2.结算利率高于大陆年金险。注意,这里说的是结算利率,意思是过往实际实现的利率,而非保证利率,即不是未来一定能够实现的利率。即便如此,很多人也会认为香港保险收益率高于大陆,所以愿意选择港险。
但是,我们也必须了解香港保险的一些风险:
1.汇率风险。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那么手里的美元资产就是缩水的。至于人民币是否会升值,不好说,国际货币体系本来就是一个博弈的结果,涉及的经济和政治因素非常复杂,所以不能排除这种可能。
2.外汇管制风险。按目前的外汇管制政策,并没有任何一个合法合规的方式,可以去香港买保险(注意,并不是不能买,只是目前所有的操作方式都不合规)。大陆的外汇政策,对资金出境的管理一向严格,未来还会有哪些方式限制资金出境,不得而知。通常一份储蓄险的缴费也是5年10年的,一旦因外汇管制无法正常缴纳保费,就会损失惨重了。
3.税务交换风险。去年中国正式加入了CRS全球税务交换系统,超过一定额度的境外资产,对方会向大陆税务机关报备。一旦查起来,资产来源、出境方式、是否完税等等,就会面临诸多问题。
综上,香港储蓄险有它的优势,但也有潜在风险,在购买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千万别因为所谓的收益为自己带来诸多麻烦。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❻ 大陆退休人员迁居香港,可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吗
我认为大陆退休人员迁居香港,养老金和医保待遇不变!
❼ 养老金的发放标准是怎样
1.在同一城市,累计缴纳基本 养老保险 满15年,基本 医疗保险 20年, 退休 时按缴纳所在城市标准发放最低基本 养老金 。 2.在所有城市的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基本医疗保险满20年,则按其户藉所在地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执行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险标准。 3.在所有城市,基本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均不够年限,在退休时按当年度所在地 社保 缴纳基数,一次性补足规定年限的基本养老与基本医疗。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 社会保险 暂行办法第六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居民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 社会保险法 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居民,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在居住地按照有关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延长缴费或者补缴。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居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居民按照与所在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同等标准缴费,并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居民,在境外就医所发生的 医疗费用 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