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自己创业不上班,怎么才能有退休养老待遇
以个体工商户还是注册公司的形式创业,都可以给自己买一份养老保险。既然能交养老保险,以后就能得到养老待遇,没有问题。如果是以个体工商户的形式创业,那么可以根据个体工商户的注册所在地灵活参加你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这样你就可以享受到与企业职工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就可以正常退休。
个人需到缴纳社保的社保中心,填写退休申请表,提交个人身份证件、社保卡等原件及复印件。;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还需提交个人人事档案;如果没有认定的付款期限,则不需要个人人事档案。社保部门初审符合退休条件的,在收到信息后30天左右完成退休审核,生日后第二个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② 怎么算养老金能拿多少
法律分析: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R×中人临界点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
说明:其中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每个人都有,过渡性养老金不是每个人都有,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领取。过渡性养老金主要是针对“中人”而言,即只有“中人”才有过渡性养老金,其他人只有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中人”又分为企业“中人”和事业单位“中人”,所谓企业“中人”是指养老保险统账结合缴费制度建立(1992-1998)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事业单位“中人”是指以2014年10月1日全国统一实行企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改革为临界点,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在之后退休的人员。企业“中人”和事业单位“中人”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是一样的,区别在于事业单位“中人”有个十年过渡期(2014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即限高保低,十年补贴过渡法,具体不在阐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③ 养老金最简单的计算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计算为退休时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平均工资*(1+养老金指数)÷2*缴费年限*1%。
养老金指数一般为0.6-3.0,平均养老金基数越高,养老金指数越高。
个人养老金=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分摊月数。其中分摊月数,不同人不一样,男的是139,女干部是174,女工人是195。
不知道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的,可以简单这样计算:(退休身份年龄-工作时年龄)*12*税前工资*8%。
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
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以及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的。
④ 怎么算退休后每月能拿多少退休金
退休金计算公式如下: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
退休金和养老金的区别
第一,概念不同。养老保险是为解决退休人员、
丧失劳动力的人员下岗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退休金则是国家根据退休人员对社会所做出的贡献。
第二,缴费方式不同。养老金一般由参保人员的单位代扣代缴,一部分交给国家,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而退休金由单位或企业提供,不需要受益人缴费即可享受。
第三,资金渠道不同。养老金是由社会保险资金列支的,退休金。但退休金由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列支。
第四,社会养老保险金由政府部门机构统一发放。退休金的领取方式是按退休金的支付方式,
分为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支付退休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⑤ 退休养老金能拿多少如何计算退休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2022年退休金如何计算,2022年退休养老金能拿多少
养老金是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
2022养老金怎么计算退休领取金额
退休后养老金领取公式:每月领取总额=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案例:父亲目前已缴纳9年900元=8100元
在年满60周岁核算待遇时,是根据参保人(个人缴费总额+历年利息+补贴)/139+基础养老金(95元)=参保人每月领取待遇金额。经县人力
社保局工作人员在业务系统中查询,来信人的父亲目前已缴纳9年×900元=8100元,但2018年应缴纳的900元及一次性补足15年的4500元尚未到账(预计于本月15日扣款),若全部到账后,来信人父亲的缴费总额将为13500元。
根据计算公式:(13500元+目前累计利息882.55元+目前补贴510元)/139+基础养老金(95元)=202.14元。因来信人的父亲目前尚有未缴纳金额,故此金额系根据目前的缴费情况进行的初步计算,实际办理领取待遇手续时,其领取额应略有上浮。
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⑥ 怎么样在退休时,能够获得更高的退休金
例一:一直留在户籍地工作
养老金领取地:户籍地
假如小甲大学毕业后,在户籍地工作,若其一直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他的养老领取地为户籍地。
例二:户籍地缴5年,天津缴10年
养老金领取地:天津
假如小甲大学毕业后在户籍地工作了5年,并在户籍地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来到了天津,并将养老关系转移到天津,且在天津累计缴费10年以上。
待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仍保留在天津,那他的养老金领取地为天津。
例三:户籍地缴5年,北京缴10年,上海缴6年,天津缴10年
养老金领取地:天津
假如小甲大学毕业后,在户籍地开立了养老保险账户,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累计缴费满5年,之后开启了“流浪”模式——
在北京缴费10年,在上海缴费6年,最后来到天津,并在天津缴费10年。
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由于最后一个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账户且缴满10年的地方是天津,所以他领取养老金的地方是天津。
例四:户籍地缴5年,北京缴4年,上海缴3年,天津缴8年,广州缴6年
养老金领取地:户籍地
假如小甲大学毕业后,在户籍地开立了养老保险账户,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累计缴费满5年,之后开启了“流浪”模式——
在北京缴费4年,在上海缴费3年,又来到天津,并在天津缴费8年,最后来到广州,并在广州缴费6年。
因为在每个地方都没呆够10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他的养老金领取地为户籍地。
小甲的例子告诉我们,如果你户籍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没有你工作过的地方高,而你又不断地开启“流浪”模式,那可能你在各个高收入城市缴的社保费真的不太划算,最终只能拿户籍地的养老金。
3个诀窍:牢牢记住才能多领取养老金!当你符合了能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到达退休年龄、累计缴满15年社保),想要多领取养老金,你要做到这3点——
01.要确定一个工作过的地区累计满10年
如果你在多个城市工作过,一定要确定其中有一个工作过的地区你累计缴满了10年,而且,最好是工资更高的地方!
02.要记住缴费到基本养老账户
要记住缴费到基本养老账户,要是缴费到临时养老账户的话,那缴费累计满10年也没有用。
值得注意的是,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就只能缴到临时账户了,关于建立“临时账户”天津是这样规定的:津人社规字【2017】13号文件第四章
临时账户
第十五条《暂行办法》实施后,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下列外省市户籍人员,应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以下简称“临时账户”),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一)首次参保的人员;
(二)从外省市参保后流动到本市参保的人员。
在本市按规定应建立而未建立临时账户的人员,应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调整为临时账户。
第十六条临时账户转移申请参照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执行。
第十七条建立临时账户的参保人员按照国家及本市规定,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临时账户性质不改变。
第十八条参保人员在本市建立临时账户期间,流动到外省市就业的,封存临时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归集。
第十九条参保人员在本市建立临时账户期间,迁入户籍的,从迁入次月起将临时账户调整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03.要及时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养老待遇前,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并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的信息为准。
(文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