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08年深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3621元
2008年深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3621元,适用时间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下发通知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自2009年7月1日起,深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的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将按3621元计算,比去年的3233元上涨了388元。这意味着深圳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调为2173元。而深圳市最低工资将不会调整,仍按2008年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执行。
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发布的《深圳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深圳市2008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3454元(折合成月平均工资为3621元),这比深圳市2007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8798元(折合成月平均工资为3233元),上涨了4656元(月平均工资上涨了388元)。因此,自本月起,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的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3621元计算。
深圳市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按本市200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的,调整为2173元,最高缴费基数按本市200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的,调整为10863元。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统一规定,今年深圳市不调整最低工资。今年深圳市最低工资仍按2008年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执行。
非深圳市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不变,特区内为1000元,特区外为900元,最高缴费基数按市200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调整为10863元。
另外,在职人员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2173元,非从业居民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1448元。最高缴费基数调整为10863元;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为3621元。
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3621元,以本人工资为标准确定的最低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2173元,最高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10863元;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为3621元,失业救济金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本市上年度最低工资的80%计算,标准调整为800元。
㈡ 深圳社保比例单位和个人2022怎么算
深圳社保比例单位和个人2022怎么算
深圳户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费14%,个人缴费8%,共计:2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6.2% 0.5%(生育保险),个人缴纳2%,共计8%.7%;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费2%,个人缴费1%,共计3%;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费0.4%,0.8%,1.2%(按实行浮动费率后的实际缴费费率缴交),个人不缴费。
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全国统一。全国五险一金缴费比例不一样,各地缴纳的五险一金费用也不一样,因为缴费基数是根据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核定的。
五险一金缴付比例为: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支付8%,个人支付2%;养老保险用人单位支付20%,个人支付8%;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5%和0.8%;失业保险用人单位1.5%,个人支付0.5%;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不超过12%,具体比例以当地劳动部门法律法规为准。
缴费工资基数:非深户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水平。(2008年7月1日起,特区内最低工资1000,特区外最低工资900。此前为特区内最低工资850,特区外最低工资750)
非深户员工的住院医疗保险缴费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深圳市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233元)
非深户员工每月社保交费,如果按最低标准是80多元。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1000X8%=80,单位缴费1000X10%=100(按2008年特区内最低工资1000来计算,关外是900;个人缴费进入个人专户,2006年8月起单位缴费全部进入共济,不进入个人专户)
医疗保险(按住院险算,其他在这儿不举例):个人缴费3233X0.2%=6.5,单位缴费3233X0.8%=25.8(按照深圳市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233元来计算)
非深户个人每月社保交费合计86.5元,单位养老医疗合计125.8元(工伤失业没有计算在内)。
法律依据
《社保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㈢ 2008每深圳三档养老保险每个月交多少钱
一档的缴费基数为上月工资总额,缴费比例为8.2%
二档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0.8%
三档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0.55%。
㈣ 我是非深圳户口,08年的时候买了深圳社保的养老保险,现在到退休年龄,社保未到15年,请问可以补吗
不可以补的,根据相关政策,退休时,在当地缴费不满十年的,无法在当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应将保险转回上一缴费地或户籍地办理退休。
㈤ 2008年深圳社保查不到了
法律分析:拨打社保局咨询电话96888,人工咨询,社保局工作人员回答,因为2008年3月开始的新政策,非深户参加了综合医疗保险自动绑定生育险,社保网上查询系统还没有变过来,生育参保情况还是以前的数据,非深户显示“不参加”,但不影响参保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你可以放心,单位给你交的生育保险金是在共济基金里,不在医疗个人帐户里,到时生育检查,分娩是可以按规定报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㈥ 2008年以前在深圳缴纳得养老保险现在能查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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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保险交费记录查询方法:
1.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系统(社保明细查询、详细缴纳历史记录需注册)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推出的社保个人服务网页,可以查询到详细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纳记录,并可以打印社保清单。
通过社保卡号、电脑号、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注册账号密码,凭借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社保局系统查询。
由于2010年12月住房公积金已经从社保局独立出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因此公积金的查询不包含在内。
2.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系统(社保明细查询、详细缴纳历史记录需注册)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全省个人养老保险查询,可以查询社保中的养老保险,不包括医疗保险等其他社保,养老保险数据也可以查询。
3.拨打12333进行查询
拨打12333,按2号键进入自助服务,根据语音提示可以查询到个人参保信息。
4.打印社保明细
①持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到社保机构打印缴费明细。
②也可以在社保局官网上进行打印
值得注意的是:网上查询个人社保时,查不到生育保险明细,只能查到个人养老帐户和医疗保险金额,其他网上不显示。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因为不设个人帐户,在网上查不到明细。
㈦ 我在深圳2008年停交社保现在想补交可以吗怎么样办理
养老保险是可以累积计算的,以前未缴纳的部分,没有必要一定补上,只要到退休时间累计交足即可。
深圳社会保险补缴仅限养老保险,其它险种不能补缴,补缴对象规定为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需由单位补缴,补缴金额按补缴时间段底薪标准计算,应缴金额为底薪的18%,例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按1100*18%计算,2011年5月至2012年2月按1320*18%计算,2012年2月以后按1500*18%计算,同时需缴纳日2‰的滞纳金。
申请资料
1、户口簿、身份证
1、补交时间段,公司员工工资表;
2、补交时间段,财务记帐凭证;
3、个人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原件;
3、填写《补缴养老保险申请表》,写清补交原因,时间段,公司盖章。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㈧ 2008年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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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表
一、参保险种
社会保险险种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也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五险一金”!
缴费单位应为员工办理以下参保险种:
(1)深户:养老、综合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固定工、合同工可参加住房公积金;
(2)非深户:养老、工伤、医疗。
二、缴费比例、缴费工资基数以及各险种费用计算方法
户籍参保险种交费比例计费公式及相关说明
深户员工
养老19%(11%单位承担、8%个人承担)
医疗8.5%(6.5%单位承担、2%个人承担)
生育0.5%单位承担
住房13%单位承担
1756元≤缴费工资≤8778元(适用于2007-7至2008-6)
险种费用公式à缴费工资×相关险种比例=需缴纳费用(适用于养老、
综合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非深户员工
养老:18%(10%单位承担、8%个人承担)
750元≤缴费工资≤8778元(适用于2007-7至2008-6)
医疗:(只选一种)综合9%【7%(单位承担)2%(个人承担)】1756≤缴费工资≤8778元(适用于2007-7至2008-6)
住院:29.26元/月【80%(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
住院医疗费用计算: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926×1%=险种费用
农民工12元/月【8元(单位承担)4元(个人缴交)】
单位必须为所有非深户籍人员参加住院医疗保险或劳务工医疗
失业:11.70元/月(单位承担)
缴费工资基数:按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2926×1%×40%=11.70元
工伤:1%或1.5%(单位承担)750元≤缴费工资≤8778元
注:1、依据法律规定,每年7月1日社保局将按照深圳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2006年度深圳市月平均工资为2926元。因此,07年7月1日至08年6月30日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为:最低缴费工资:月平均工资×60%=2926×60%=1756元;最高缴费工资:月平均工资×300%=2926×300%=8778元。工伤保险和非深户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工资为750元,实际缴费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工资的,按最低下限收取,高于最高缴费工资的,按最高上限收取。
2、养老、医疗、工伤三个保险为法律强制参加险种。医疗保险有综合、住院和农民工医疗三种,深户只能参加综合医疗,非深户城镇户口可以参加综合或住院,非深户农村户口可以任选一个医疗险种。综合医疗附带有生育保险,怀孕女工可考虑参加。
3、保险费用于每月20~25号从单位的基本帐户中扣除,请切记保证足够金额。
4、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员工实际工资参保,并定期向员工公布。单位未依法参保的,经查实拒不改正,将受到行政处罚;员工因未参保受到损失的,将由单位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