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遗属补助金是否能跟社保同时享受
是能同时享受的,因为遗属补助和领取社保是截然不同的两码事,所以是可以同时享受的。
2. 遗属人员领取遗属供养费,同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属重复领取吗
1、两者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属于重复享受:遗属补助只要符合《工专伤保险条例》第39的规属定的,就可以享受;
2、只要当事人参保了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累计达到15年,并且本人已经达到60周岁的,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与遗属补助无关的。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