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个人交的养老保险人死了能退吗
具体步骤如下。
申请办理社会保险退保业务,按业务性质不同,分别提供如下资料:
在职死亡退保:申报人及代申请人身份证、劳动手册、医院死亡通知或火化证明书;
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申领:申报人及代申请人身份证、医院死亡通知书、火化证明书、供养对象户口簿及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1、如果是未享受待遇就已死亡的直接退其个人缴费部分总额(不含政府补贴)。 举例:某1951年出生人员,2010年参保缴费100元,2011年参保缴费100元,然后未享受待遇就已死亡,则就是退其200元。
2、如果是既参保缴费,且已享受待遇的,公式是:其个人缴费部分总额(不含政府补贴)-其个人缴费部分总额(不含政府补贴)÷139×已领取的月数。 举例:某1951年出生人员,2010年参保缴费100元,2011年参保缴费100元,若此人已经领取了10个月钱后死亡,则就是退其200-200÷139×10=186元。
B. 自己交纳养老保险死亡后该怎么退。
可以去社保局,把个人账户里的钱退回来,另外再领取一笔丧葬费。
C. 交完养老保险人去世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养老保险还没交够十五年但是人死亡了,之前个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会全部退回,但是如果是单位交的就不会退回。此刻,参保者缴纳的钱原封不动的在个人养老账户中,一分钱都还没领取就离世了。这笔钱可以当作遗产,合法继承人可依照规定将这笔钱直接取出来。如果养老保险交够了十五年但还没来得及领养老金就人就死亡了,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会全部退回给家属。这种情况跟上述情况相似,参保者缴纳的钱原封不动的在个人养老账户中,虽然已经缴满十五年,在退休后可以领取养老金了,但是因为还没有退休或别的原因,并没有开始领取,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是可以退回给家属的。根据养老保险的养恤金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将在139个月内发放。若在发放期内,参保者离世,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由合法继承人继承。领取了139个月的养老金后,个人养老账户此刻余额为零,参保者依旧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不过这笔钱开始由国家出资。此时,参保者离世,继承人将不再有继承养老账户金额的权利,该账户将作销号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D. 企业职工退休了,只领了一个月退休金人就死了,个人交的养老保险金还退给家属吗
一般来说如果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但是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无法提取,但是国家会给每一位退休人员一笔丧葬费和抚恤金。
一、会有相应的补偿。
在缴纳人去世后,继承人可以持缴纳人的死亡证明、身份证、社保卡、退休证和继承人的有效证件、户口本等,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支付手续,支取后该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对于其继承人而言,目前一共可以领取到三笔资金,分别为:个人养老账户余额、丧葬费以及一次性抚恤金。
E.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中途死亡怎么办
法律分析:家人可以去参保的社保局提取个人帐户缴纳的全部金额和利息,以及领取一性怃恤金、丧葬费补助。养老保险参保人在享受保险前身亡的,属于自己个人缴纳的部分全部退回,并计算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单位缴纳的部分则不予退回,作为社会统筹资金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办法
对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部分已经出台的部分省份新农保暂行管理办法来看,参保人在60周岁之前身故的,除政府补贴外,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即个人缴费的全部金额及历年利息扣除管理服务费,可以依法继承。而参保人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的,保证期为10年。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故者,其保证期内剩余年限的养老金,可由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一次性继承或分期继续领取至满10年保证期;无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负责支付其丧葬费;领取养老金超过10年仍健在者,按原标准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身故后养老金发放终止并清户,其法定继承人不再享有任何继承利益。
二、商业养老保险的办法
商业养老保险金的继承形式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的,根据不同合同约定,或将投保人个人交纳全部保险费退还,或将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额给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另一种是被保险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身亡的,合同一般会约定10年或20年的最低领取期限,领取养老金不足此期限的,其剩余的差额可一次性给付给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也可分年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续领至期限届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部分已经出台的部分省份新农保暂行管理办法来看,参保人在60周岁之前身故的,除政府补贴外,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即个人缴费的全部金额及历年利息扣除管理服务费,可以依法继承。而参保人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的,保证期为10年。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故者,其保证期内剩余年限的养老金,可由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一次性继承或分期继续领取至满10年保证期;无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负责支付其丧葬费;领取养老金超过10年仍健在者,按原标准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身故后养老金发放终止并清户,其法定继承人不再享有任何继承利益。
F. 养老金人去世怎么办
1、退休年龄之前去世
也就是说,在这个时候去世,缴纳进去的养老金是一分钱都没有享受到的。参保者缴纳进去的钱还完完全全的在个人养老账户中存着的,人去世后这笔钱就算是遗产了。去世者的合法继承人可以持有效证件按照遗产继承的手续来将该账户中被继承人所缴纳的钱提取出来合法继承。
2、在个人账户未领取完时去世
养老金的发放,有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这部分钱就是参保者自己(及单位)缴纳进去的钱,从享受养老待遇开始,这笔钱就除以139来按月发放,账户里钱越多每个月领取的养老金也会越多。也就是说,只要参保者在开始领取养老金后的139个月内去世,这个账户里的钱都还没有领取完的。只要这个养老账户中余额,人去世后,继承者就可以继承这个账户里剩下的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G. 自己个人缴纳灵活就业养老保险金,如果中途去世或出现意外,怎么办
缴费者死亡后,其直系亲属或受益人可以到社保中心取出个人账户中全部金额。
H.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如果中途去世缴纳的钱怎么拿回
看是商业保险还是养老保险?
如果是社保的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必须达到退休年龄且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以上,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后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就去世的,家属可继承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部分。
如果是商业保险则看你所买险种的条款。
商业保险合同中有投保人(交费的人)、被保险人(保障对象)和受益人。
如果投保人中途去世,保险合同中有豁免保费条款的,则该保单就可享受免交保费待遇,保险合同照常生效。保险合同中没有豁免保费条款的,只要按时交保费,保险合同照常生效。
如果是被保险人中途去世的,可享受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获得赔偿,保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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