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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养老金

发布时间:2023-01-30 02:15:11

1. 日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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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医疗和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人类共同面对的课题。老龄化并不单指寿命的延长、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而是指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以及这一比例的增长幅度大小。根据国际人口学会编著的《人口学词典》定义: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比例达到7%的人口结构称为“老龄化社会”(AgingSociety),65岁以上人口的比例超过14%,叫做“老龄社会”(AgedSociety)。目前,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许多发展中国家正在或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1999年中国也进入老龄化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人口老龄化给中国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带来了深刻影响,也使相应的社会保障政策调整变得日益紧迫。本文主要介绍日本老龄化及其老年人福利保障的发展历程,为中国应对老龄化的压力,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一些借鉴或启发。
一、日本老龄化状况及其趋势
日本老龄化的第一个特点是发展速度快。
日本的老龄化进程虽然开始比较晚,但是发展速度非常快。2000年已经基本赶超了欧美其他发达国家,成为世界上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国际比较见下表:
日本的老龄人口从7%增长到14%仅用了24年,除了中国老龄化速度与日本接近之外,欧美国家均需要40~100多年的时间。日本的老龄化速度是这些国家的2到5倍,目前高居世界之首。
日本老龄化的第二个特点是老年人与子女同居率比例的下降。
日本国立社会保障与人口问题研究所的统计资料显示,1980年老年人一个人单独生活的比例为8.5%,老年夫妇独居的占19.6%,老年人家庭(两者之和)的比例合计为28%,而与子女同居的家庭比例(包括18岁以下未婚子女和已婚子女的同居)高达69%。但到了2004年,老年人家庭的比例超过50%,与子女的同居率下降到46%。(见下表)这说明传统的家庭成员对老年人的照顾(赡养)方式正在发生着改变。
与老年人护理息息相关的“社会关系资本”也呈现不断削弱的趋势。日本内阁府大臣官房政府宣传处分别在1975年和2004年对社会意识进行了民意测验,回答“与邻居亲密交往”的比例1975年为53%,2004年变为22%;从住所来看,回答“与邻居亲密交往”的,农村占35%,小城市占23%,中等城市占19%,大城市占14%。由此可见,“与邻居亲密交往”的比例在过去的20年时间里持续下降,这种下降趋势在城市、尤其是大城市最为明显。
而且在家庭和社会保障方面,农村和城市的情况也不相同。在农村地区,由于人口不断向城市的流出以及少子化的影响,使老龄化的进程加快,很多村落继续维持都显得比较困难。同时,加上农村地区社会医疗和福利的缺乏,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异常艰难。在城市地区,子女均为上班族的家庭中,老年人通常白天独自在家,成为“空巢老人”,无法获得密集的社区服务,生活状况同样不容乐观。
随着老年人口绝对数的加大,医疗、保健福利变得日益重要,与此同时,老年人精神生活的丰富、身心健康的保障同样不可忽视。退休后的生活如何度过,是否存在“社会参与”的可能性?这也是日本老龄化进程中一直探讨的问题。
二、日本老年人福利保障制度的发展过程
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及发展成熟经历了3个阶段,老龄化的福利保障措施主要是在第二、第三阶段形成和发展的,下面按时间先后顺序分别予以介绍。
(一)基础准备期(战后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
战后,日本人的平均寿命年年提升,需要照顾的老年人数量迅速增加,而就业女性比例的扩大和小家庭的诞生,使独居老人增多、家庭式的看护能力下降,出现了一些老年人自杀、老年人虐待等看护问题,因此,日本政府在这一时期着力解决战后出现的问题,通过制定计划、颁布法律等手段,实施福利政策、建立保障制度。被称为福利基本法的福利6法就是在此时颁布的,〔包括《生活保护法》(1946年)、《老人福利法》(1963年)、《母子及寡妇福利法》(1964年)、《身体障碍者福利法》(1964年)、《精神薄弱者(弱智)福利法》(1964年)、《儿童福利法》(1971年)〕其中,1963年颁布实施的《老人福利法》强调了保障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生活安定的重要性,规定了福利设施的种类,以派遣家庭侍奉员为主要形式的老年人居家福利服务开始出现。过去实施的生活保障法的福利对象主要针对低收入者,《老人福利法》颁布以后,老年人首次独立出来成为
福利保障的对象之一。
然而第一阶段的福利主要作为“措施”等行政行为来实施的,福利客体缺乏主体性,没有取得服务项目的决定权和选择权。除了国家提供的公共福利设施服务之外,民间福利的业务主要委托给社会福利法人。社会福利法人从国家领取运营经费,对政府存在直接的责任关系,对服务对象的责任范围不明确,福利事业者之间很难形成提高服务质量的竞争意愿。
(二)社会福利初建期(20世纪60年代中期到80年代末)
第二时期继续沿用第一时期已经成形的法律,社会福利目的从“救贫”转向“防贫”,一些具体措施开始应用于实践。
这一阶段日本处于经济高速增长期,一方面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另一方面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也渐渐凸现出来。关于老年人的福利、保障理念开始形成,一些行政、社会福利部门等政府机构与民间个人层面的合作也开始启动了。例如,为了解决老年人福利设施不足的问题,1971年组建社会福利设施的五年计划开始实施。1976年东京地区对常年卧病在床老年人的上门看护服务开始出现,厚生省于1978年将这一服务推广至全国。1980年,在京都地区成立了“失智老人(老年痴呆症患者)之家”,这一组织在全国41个都道府县都设有支部。
1986年,国家修改了《老年人保健法》,设立了介于医院和家庭之间的“老人保健设施”,那些完成治疗,需要进行身体机能恢复锻炼的老人,可以利用社区内老人保健设施的日间服务,定期接受训练。
为了便于培养从事老年人上门看护服务的专门人员,1987年日本政府制定了《社会福利与老年人护理士法》。
但是,由于这一时期老龄人口的急速增加以及石油危机等经济状况的恶化,维持完全由国家推行的福利政策遇到了财政上的困难。因此,接下来的第三时期,修正了不断扩大的福利政策,福利基础构造改革(例如从设施服务向居家服务的转化)与财政改革同步进行。
(三)社会福利实践期(20世纪90年代初期到现在)
这一阶段,对前两时期制定的基础构架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地方福利”的理念开始在老龄者福利领域形成。
福利目的从“防贫”转为生活质量的提高,福利方式从单纯的货币发放扩大到精神生活的照料,福利对象从贫困和无人照料的特定群体扩展到全体老龄人口和他们的家属,服务提供者从国家扩展到民间个人和事业团体,福利对象最终获得了选择和决定所享受服务的权利。
与这些变化相对应,日本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立案规划,如1989年的《推进老年人保健福利10年战略》(黄金计划),1994年的《新的推进老年人保健福利10年计划》(新黄金计划),1999年的《今后5年老年人保健福利实施方向》等,以及2000年颁布的《社会福利法》(成为以上修正的集大成)。《社会福利法》不但改变了以往社会福利事业法的名称,而且也修正了社会福利的目的和理念。《社会福利法》规定,社会福利的目的首先是推进地方福利,对个人日常生活给予必要的支持;享受社会福利的居民,应给予参与社会、经济、文化等各项社会交流的机会;福利计划的制定应反映居民、社会福利事业者,以及与福利事业相关方的意见等等。
1997年制定、2000年实行的“护理保险制度”将老年人福利制度和老年人保健医疗制度合二为一,受支援的对象由特定人群扩展到所有老年人。通过加入保险可以获得的生活帮助包括:被保险人入住到各种护理设施的护理保险设施服务,以及不断受到重视的上门护理、日托护理和短期看护等居家服务。护理保险制度实行以后,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也加入到老人福利行业的领域中,与行政部门一起成为福利事业的主体。营利法人的服务主要局限在“护理保险法”规定的范围内、或可以获得一定收益的领域,老年人精神支援等方面,民间非营利团体和义务工作者作出了巨大贡献。前面提到,过去被保险人与福利行政机构的关系是不对等的,制度实行以后,老年人可以自由选择护理提供方和护理项目。更为重要的是,护理保险制度使地方根据具体情况的变化,变更护理保险计划的立案成为可能。2006年4月,厚生省又对护理保险进行了新的修正,推出了重视预防、建立社区型服务的护理医疗新体系,“地方福利”的理念得到深入贯彻。
三、日本应对老龄化的福利保障措施对中国的启示
日本作为后发资本主义国家,很多促进经济发展和完善社会保障的经验是值得借鉴的,尤其是在老年人社会福利领域。
过去,日本政府主要采取国家主导下针对特定老龄阶层的保障政策,而大多数老年人的护理主要是家庭成员、特别是女性的责任。但随着老龄化的进展和需要护理人口的激增,国家财政负担不断加重,传统社会观念逐渐弱化,单纯依靠家庭的力量渐渐不能满足需要,于是引入“护理保险制度”,老年人福利事业遵循了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普遍规律,向着市场化、社会化的方向发展。而日本的独特之处,是在家庭、市场、国家之外,充分发挥了市民组织(志愿者、民间非营利团体、传统地区组织)的作用,在公共福利制度的基础上对福利资源的灵活运用。应对老龄化的措施方面,日本的经验可以被很多具有相似文化背景的亚洲国家所借鉴。
中国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庞大的人口基数使将来老龄化的规模和速度绝不亚于日本。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2000年11月中国65岁以上人口达到8811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7%,也步入了老龄化国家的行列。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老龄化除了以上提到的规模庞大和发展速度快的特点之外,还具有地区差异大、人口高龄化与经济发展不平衡、家庭抚养能力减弱和应对老龄化的制度准备不充分等特点。面对老龄化的巨大压力,中国在老年人社会保障方面与其他国家相似,首先从法律上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在国家的基本大法《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人权益保护法》(1996年制定)等法规纲要中,对老年人权力、社会参与等多项内容做了明确的规范。现行体制下,老年人社会保障的实施主体主要是民政部门等政府机关,以及中国老龄者问题全国委员会(1995年改为中国老龄者协会)和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1999年成立)等议事协调机构。因为还没有形成像日本那样成熟的老年人福利保险制度和年金制度,以及中国城市农村二元结构的影响,目前老年人福利保障仍然基本面向特定人群,例如养老保险制度主要覆盖城镇企事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少数农村地区参保人,医疗保险目前只覆盖城镇企事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老年人护理项目与世界其他国家相似,包括设施服务和居家服务。城市老年人设施服务比较健全,包括老年人福利院、养老院老年公寓、老年人服务中心等,农村的敬老院目前只能收容无法定供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部分老年人。居家服务方面,以2001年开始实施的“全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为代表的社区服务渐渐成形,但目前还不成熟。
虽然我国老龄化程度还比不上日本那样严重,但老人绝对值数量已居世界之冠,因此在老年人福利保障方面必须未雨绸缪,我们可从日本等老龄化国家汲取经验,探索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并能取得真正实效的福利政策。
(一)护理服务市场化,服务主体多元化
同日本类似,中国在老年人福利方面,除了国家根据财政状况建立保障制度之外,目前仍然延续着家庭成员、血缘关系等照顾老人的传统习俗。因为具有血缘关系的家庭亲情不仅可以满足老年人的身体护理,而且可以满足老年人的心理慰藉,这是其他护理方式无法达到的,因此家庭的作用继续占主导。但是,随着家庭趋向小型化,独生子女家庭增多,妇女广泛就业,老年人寿命延长,要护理比例的增大,政府的保障能力和家族的护理能力渐渐无法满足实际的需要。所以充分发挥市场的灵活性,依靠社会力量,开发志愿者、非营利团体等多样化的福利资源成为解决老龄化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
发挥民间团体的作用,建立居民与行政机关沟通的有效桥梁,将老年人的需要及时反映到有关部门,再针对需要,对实行中的政策和服务项目及时做出调整。
(二)加强老年人居家护理服务,建立一种便利、公平、高效的援助体系
目前,鉴于我国现有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财政投入有限,建立大规模的老年人保健设施,引导老年人到服务设施实现医疗、护理等的规划在短期内无法实现,因此仍然以居家分散护理为主具有更广泛的适用性。民政部门可以组建医疗机构和志愿者为主的家访服务队,不但对高龄老人、残疾老人,而且对全体离退休老人都定期进行保健知识的传授和辅导,重视预防体系建设,使只需生活护理的老人从医疗体系中剥离出来,让医疗保险制度起到应有的实效,节约宝贵的医疗资源。同时,国家投入一定财力建立专门的护理设施,对不宜居家护理的老人在设施内集中护理,享受护理方式由专门机构认定。
(三)完善法律体系,形成老年人福利保障服务网络
日本1963年成立的《老年人福利法》不但包括老年人设施福利对策、居家福利对策,还包括老年人生存价值等方面内容,成为老年人福利制度创建的基本依据。同时,与此配套的保健、医疗、住宅、教育、劳动等相关法律也渐渐出台,这为日本从容应对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提供了保障。而我国在老年人福利保障方面虽然制定了大量法律法规,但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法《老年人福利法》至今尚未成形。因此在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的今天,我国急需完善与老年人社会保障相适应的法律体系。
通过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金举办老年人护理机构,并由民政部门制定专门规章加以管理。同时对社区老人福利中心的从业人员进行严格培训,提高服务质量。最后也是最根本的,是有计划的改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参保人的范围,通过建立个人账户制度,强化个人养老意识,建立多层次的基金筹集模式,努力实现老年人福利保障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介绍了日本老年人福利保障措施对中国的几点启示,还需要强调一点的是,日本的老龄化是伴随着战后经济的高速发展而不断加深的,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自然产物,而中国却是在经济还不十分发达的时候,老龄化问题却加速到来,因此在思考应对中国老龄人口的社会保障时,需要考虑到中国相对其他国家“未富先老”的特殊性。在重视老年人福利保障的同时,强调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构造适合中国国情的劳动力市场制度,建立起相关的配套改革也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21世纪中期将是我国人口老龄化最严峻的时期,在老龄化高峰期到来之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措施,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确保社会健康稳定的发展。

2. 东京城林业局职工这个月养老金为什么没开

题主是否想询问“东京城林业局职工这个月养老金为什么没到账”?未及时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东京城林业局职工这个月养老金没到账是因为未及时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

3. 个人养老金来了,像个长期理财产品,国外在养老金方面是如何做的

国外很多地方的养老制度也一直在改变。

英国的养老金体系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按比例缴纳的国民基础养老金,所有人退休后获得相同数额的养老金;二是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的职业年金,目前不强制;三是个人购买的养老金储蓄或保险,但英国35%的员工没有私人养老金。这意味着他们退休后不得不依靠国家养老金,2010年的养老金为每人每周97.65英镑,仅相当于以最低工资水平工作两天的收入,显然不足以维持晚年相对舒适的生活。日本的“以房养老”制度主要是针对一些低收入的老年人,他们退休后想继续住在自己的老房子里。他们可以用他们的房子作为抵押来提前贷款,但是这个系统对申请人有严格的要求。以东京为例,申请人必须年满65岁,住在自己的房产里,不能与子女同住。

4. 像那种一个月就上两天班的人,有事就去没事就不去一个月才3000。养老保险都不交,叫我早换了,如

养老,人人无法回避的问题。
靠什么养老?工作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
日本,全球老龄化趋势最快、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现在就面临着巨大的养老金缺口问题。
它的总人口1.27亿,其中65岁以上老人超过了3000万,而14岁及以下的人口只有大约1647万。领钱的老人越来越多,缴费的年轻人越来越少。
日本政府养老金投资基金(GPIF)是全球最大规模的养老基金,管理着121万亿日元(约合1.24万亿美元,约占2012年日本GDP的20.8%)。此外,日本其他公共养老金总额在1万亿美元左右。
据测算,由于老龄化和少子化,日本公共养老金的长期缺口高达600万亿日元(约合6万亿美元)。
过去几年,日本动用养老金储备弥补养老金当期缺口,并通过发行国债、拟增加消费税等方式来补缺。为拆除这颗长期定时炸弹,过去几十年来,日本政府不断调整养老保险缴付制度,并延迟退休年龄(2013年为61岁,此后每三年增加一岁,到2025年调至65岁为止),试图开源节流。
养老金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不管哪种方式,羊毛最终出在羊身上。
你可能会问,为什么日本要采取养老金现收现付制、自己缴纳的养老保险支付给现在已退休者的养老金,而不采取养老金积累制、自己缴纳的养老保险自己退休后专享?问题在于,如果一刀切搞养老金积累制,数量庞大、之前未缴纳或只缴了少量养老保险的退休老人,面对杯水车薪的养老金,怎么办?他们为国家和社会奉献了一生,老了只能孤苦清贫吗?
日本政府迟迟没有从根本上改革养老金制度,难就难在这。它的养老保险制度已有70多年历史,在上世纪几十年间“寅吃卯粮”,猛回首时发现已背负数百万亿日元的养老金债务。
反观中国,据全国老龄委办公室今年9月的统计,到2013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2亿,是世界上唯一老年人过亿的国家。而且,我们未富先老,养老保险制度只有20多年历史,储备相对日本更小,长期压力更大。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2012年年报显示,它的资产总额首次突破1万亿元,达到11060.37亿元(约合0.18万亿美元)。去年12月,时任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指出,养老金储备占GDP的比例,日本超过20%,
中国只有2%左右。从中长期来看,我们的养老金确有缺口,“不要回避这个问题,要告诉大家,我们有缺口,我们有办法,我们能平衡”。
如何完善养老制度,如何弥补养老金缺口,让国民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这期周刊关注跟我们在养老问题上有很多相似之处的日本,介绍日本民众的养老故事、养老金方式、养老模式以及如何解决养老金缺口问题等。
本月中旬闭幕的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已在放开单独二胎、延迟退休年龄上做出部署。
对比在养老问题上走在前列的国家,我们可做的还有更多:废除养老金双轨制,让公务员缴纳养老保险,跟企业员工享受同等养老金待遇,减轻财政负担的同时还能弥补缺口;建设美好的生活环境、提供安全放心的食物、进一步改善和保护公众健康等,让国民拥有强健体魄;加大对公共养老设施的财政投入,放宽和鼓励民营养老机构的介入;加大国有资产划拨力度(比如划拨央企利润),扩大全国社会保障储备资金,应对老龄化造成的养老金缺口……
归根结底,养老问题,政府要负责兜底,确保国民在晚年享有基本的生存保障;个人要未雨绸缪,才能让老年的自己拥有相对高品质的生活。
在超市购物的日本老人(左);日本超过60岁仍在工作的老人,2012年有1192万人,占总劳动力的20%。

日本老人生存报告
送父母进养老院你会愧疚在家照顾久了你会生恨
2013-11-24
2012年9月17日,日本东京,一群老人在户外用木制哑铃健身。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压力,让很多日本家庭不堪重负。
日本东京,竹内弘道在家照顾93岁母亲,为她穿衣服。
特约撰稿郑新安静发自日本
日本人靠什么养老?老年生活过得怎么样?快报近日约请在日本工作多年的华文媒体记者,采访了不同阶层的日本老年人生活。尽管这些老人的养老模式不同,但都鲜活地反映出养老金不够用、因病致贫、养老观念差异、家庭关系变迁等带来的苦楚。
“国民只靠养老金无法维持晚年生活。”这是日本养老机构一线工作人员得出的结论。一个独自生活且存款不多,依靠养老金生活的老人,现实处境其实是很糟糕的,为了节省养老费用,一些日本老人把纸尿裤撕成两半用、用过的纸尿裤晒干再用,酷暑也不敢开空调,一天三顿的菜只有一个鸡蛋和一根萝卜。
日本面临的养老困境,给我们敲响了一记警钟。
“养老院就是过去扔老人的山”
口述人:三谷纯子,61岁,居住在名古屋。
我的妈妈叫三谷惠子,86岁,住养老院。她领取最基础的养老金(国民年金),每月6万日元(1元人民币约合16.5日元,下同),不够用,最普通的养老院每月都要8万日元。
我今年61岁,独居,住在离养老院半小时车程的地方。弟弟58岁,与儿女生活,离养老院一小时车程。
妈妈是半年前住进养老院的,以前她是短期住那儿,我不想开口跟她说以后要长期入住了,请那里的职员帮我说。短期入住,是为了减轻家庭护理老人的压力,让老人入住1周-4周。
妈妈得知要长期入住时说:“养老院就是过去扔老人的山。”(编者注:史书记载,日本古时候为减轻国家和家庭负担,把年过60岁的老人带到深山扔掉)我心里非常难受,但我真的没法坚持了。
十几年前,她中风了,靠轮椅生活,白天能自己上厕所,晚上怕她摔倒,让她用床边的便盆。我每天上班前给她把便盆倒掉洗好,把饭菜放桌上。其他不用管,她需要3级护理,护理员每周上门两次给她洗澡洗衣服。下班后,我得立即赶回家给她准备晚饭。如果平安无事还好,偶尔弟弟也会来看望。
有一次,我上班时接到电话,弟弟说进家门一看,妈妈倒在地上,原来是上厕所后,站起来没站稳,从轮椅上摔下来,不能动弹。发生这事后,我上班时常常会突然想“她在家里没事吧”,下班就立即赶回去。
说实话,十多年下来,我心力交瘁。我开始感到轻松的那一刻,就是妈妈短期入住养老院那段时间,一般每隔两个月她肯去养老院一次。那些日子,我下班后能和同事一起吃个饭。我离婚多年了,平时生活简单,也就和同事一起觉得开心。
我觉得自己花时间花精力用心照顾妈妈,也许因为我们相处时间太长,彼此在一起时都没什么好心情。我做了饭她不吃,我出个门她要问半天“你去哪儿”,我觉得特别累。我很想做个孝顺的好女儿,但没办法彼此满意。
一天,我看电视剧,剧中男刑警对同事说,他在养老院的爸爸特别想回家,如果接回来,他就要辞职照顾爸爸了,肯定不能干工作时间不定的刑警这一行。同事跟他说:“如果你不接他回来,你会后悔;如果接他回来,你会恨他。”我听到后,惊觉生活就是如此。我把妈妈送进养老院,我怀着一份愧疚,也会怀着对妈妈的美好回忆;如果不送去,那些美好回忆就会失去……
总之是无法两全了。以后我老了也会去养老院。这种孤独和纠结,大概是很多人无法回避的生命课题。
“嫁出去的女儿应该有自己的人生”
口述人:城山梅子,77岁,居住在横滨。
我的丈夫今年80岁,我俩居住在自家的日式二层小楼里。
他以前是医院院长,10多年前退休后不久就中风瘫痪了。他每个月能领取22万日元养老金(针对企业员工的厚生年金),加上他退休时有分红,经济上基本不发愁。
我们有两个女儿,一个女儿在美国成家了,丈夫病倒前,我俩曾去美国探望过他们;另一个女儿原本住在附近,常来看我们,3年前因为女婿工作调动,搬到了群马,离这儿2小时车程。
虽然我们老了,他还瘫在床上,但嫁出去的女儿应该有自己的人生,她跟随丈夫一起搬走是理所应当的。
生活上没有什么不便,我习惯睡二楼卧室,丈夫睡在一楼客厅旁的房间,他的床可以电动起落。我晚上睡觉开着门,以防听不见他有事叫我。白天我在厨房和客厅都能看到他。
食物和生活用品都能送货到家,银行转账付费就可以。丈夫需要4级护理,护理人员每周三次上门为他洗澡、理发、洗衣服和打扫他的房间。医疗上也方便,我可以打电话请他以前的同事来看看。
我还能生活自理,这样生活也挺好。以前,丈夫是院长,大男子主义,回家不苟言笑,我几乎整天围着他转。现在他躺着需要人伺候,脾气倒好转了。我偶尔想去看展览,泡温泉、跟老朋友出去走走,就提前和女儿说好,她来我这住一两天,照顾爸爸。
希望我能自由行动的日子尽量长一些,哪天行动不便了,就得靠专人送盒饭,也会有人来给我护理。希望能在家终老。
“看到老人在家孤独死新闻都换台”
口述人:村中正浩,47岁,居住在九州。
我的妈妈叫村中正子,83岁,独居福岛农村,我现在去看望她需要坐飞机。
爸爸5年前去世后,妈妈跟我们一起生活,她每月能领12万日元的遗族年金(丈夫去世后妻子可享有的一种养老金)。
2011年日本大地震引发福岛核泄漏后,我们全家一度避难,半年后,我们可以回家了,但空气、土壤和水都有较高的放射物质,很多有小孩的家庭都搬离福岛。
我妻子老家在九州,在日本南部,丈母娘让我们都搬过去。她家在农村,有地有房子,我尝试网上求职,面试时一家人去九州住了几天,感觉一下子没有了怕核辐射而不敢多出门的压迫感。我们商量后决定搬家,当然也希望带上我妈妈。
妈妈犹豫了两天,最终不肯跟我们搬出来。她说不愿离开生活了一辈子的土地,也可能不愿拖累我们吧。但她支持我们搬走,毕竟孙子才十多岁,比起大人,小孩防止核辐射更要紧。
现在,妈妈生活还能自理,一个人住福岛。那一带,不少老人不适应搬家后的新生活,宁愿不跟儿女走,孤独生活。我给妈妈买了个手机,和我的手机联网,能看到她每天走了多少路。另外,如果有什么意外,她只需按一下手机中间的按钮,我这边就能得到信息。唉,即使知道,往往也鞭长莫及。
我还在网上查找养老院,但都不近,且要等好几年才有空位。妈妈可能也接受不了去养老院,她这一代人喜欢在家终老。
尽管妈妈享受介护保险的护理服务,会有专人送盒饭、定期访问,但我每次看到电视上有老人在家孤独死的新闻,都赶紧换台,心里非常害怕和逃避这个问题。
“养老金不够用,想找份工太难”
口述人:菊池裕,69岁,居住在千叶县。
我和68岁的老婆一起住,两个儿子一个女儿都在东京,他们每年夏天和元旦会回来看看。
曾经日本是60岁退休,可以拿养老金的,但前几年开始延迟退休了。我以前一直是给自己打工,给房子内部装修,属于手工艺人,现在这些活一般都是大公司在做,我这样单干的人很难接到活。
退休那年,我兴冲冲去办手续,才知道像我这样的人,只能领最低养老金(国民年金,约6万日元/月),加上老婆那份养老金,每月也只有10万日元左右,根本不够用,我心想完了,这日子怎么过。
老婆一直是家庭主妇,含辛茹苦养大3个孩子。不过,孩子有自己的生活,年轻人现在也不容易,能找份工作租房生活就很不错了。两个已成家的孩子,还要养家糊口呢,我们再困难,也不能给他们增加额外的经济负担。逢年过节,孩子们能来看看,买瓶酒来,我们就觉得很幸福。
我看养老金根本不够养活两人,退休后就谋划着再找份工作。老婆看我太辛苦,瞒着我去市政府申请低保,说实话,我一直靠手工艺活赚钱,拿低保心里不舒服,也怕政府上门核查我们是否真的生活困难。
有一年,女儿孝顺我们,带我们去泡了一次温泉。回来后,管低保的人就来问:“你们怎么还有钱去旅行?”
我决定不要这低保,选择去找份工来养老。我不怕早起,想去送报纸,但人家嫌弃我老、搬不动报纸;我想当门卫,他们嫌弃我老,万一有个贼来,根本挡不住……最后,一个以前工作过的主顾,在超市里当店长,他让我进去打临时工:把顾客用过的菜筐放回原处,把地面垃圾捡起来,店内垃圾袋满了要及时换,这活需要细心、眼观六路。
一个小时能拿900日元,一个月下来我能挣15万日元左右。这是我的体力极限了。
“我已老去,孩子还在啃老”
口述人:日本养老机构一线工作人员。
日本有很多单身无工作的子女在照顾父母。他们多数因为经济不景气被裁员或因性格问题被炒鱿鱼,也有一些是专门辞职在家照顾父母,多为男性,其中一部分人习惯了靠父母养老金生活,不再找工作或找不到工作。
82岁的中野良子(化名)女士,儿子40多岁,单身,曾在一流企业上班,金融危机时被裁员,因为找不到工作,开始依靠母亲的养老金生活。中野女士有脑梗塞后遗症,生活无法自理,需专人服侍。她微薄的养老金两个人用,每到月中就被花光了,没钱买菜做饭交房租,几乎被逼得走投无路。她的儿子常嚷嚷“没钱,死了算了”“我要跟母亲一起死”,政府担心他会虐待母亲,强行把中野女士送入福利院。
现年49岁的石井政利,30岁时辞职回家,专门照顾癌症晚期的父亲。父亲去世后,腿部有残疾、年过四十的石井难找工作,只能打短工,“我衣柜里还挂着当年的领带和西服,如果能正常上班,每月就能多挣几十万日元。我对不起妈妈,说了很多次。”他和母亲相依为命,靠母亲每月19万日元的遗族年金生活。去年,母亲突然心脏大出血,经过手术保住了命,但需长期住院,“这次母亲生病,让我觉得线一般的生活有突然断开的时候。如果她去世了,我的生活怎么办?”
日本NHK电视台评论说,那些不得不依靠父母养老金生活的人,陷入了想逃避却无法逃避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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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为什么日本人很大年纪了还在工作

我觉得这种情况主来要自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日本的社会老龄化实在太严重了
日本政府最近发布的数据显示,年龄超过80岁的日本老人数量已经突破一千万大关,而据估算到2060年,日本年龄超过65岁的人口将达到总人口的40%。老龄化问题已经成为日本社会无法回避的现代危机,而由于劳动力短缺,不少日本雇主将老年人视为宝贵的劳动力资源。

二、日本的养老金实在很低
目前,日本大多数大中型企业职工原则上在60岁退休,但根据职工本人意愿,可以返聘到65岁。不过,返聘薪水几乎减少一半。由于日本的养老金原则上从65岁开始领取,如果想从60周岁就开始领,就需要提前支取。因此,大多数职工退休后还是选择了再就业方式来赚取生活费用,直至65岁开始领取退休金。

三、物价和生活成本高
近年来,由于日本经济持续低迷,养老金多年来几乎没有增长,很多退休老人的实际生活质量受到明显影响。据日本厚生劳动省统计,2014年,普通日本中产阶级家庭,夫妇两人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为21.8万-23万日元(约合1809-1909美元)。按照目前的物价水平,仅凭这些养老金,很难维持夫妇两人舒适而体面的生活。

6. 退休金怎样计算

感谢各位读者进入这篇文章,小编将一如既往的分享一些知识和看法

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也称标准工资。在一般情况下,基本工资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主要部分。

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较之工资额的其他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稳定性。具体来说,在企业中,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职位、能力、价值核定的薪资,这是员工工作稳定性的基础,是员工安全感的保证。同一职位,可以根据其能力进行工资分不同等级。

基本工资工人服从工人资历轨则:10年工龄2000元,15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随国民经济添加)

关于这件事,您怎么看?欢迎吐槽,在评论区留言,表达您的看法!

7. 东京养老保险现状

日本养老保险的概况:
从1942年开始日本推行养老保险制度1961年建立了国民养老金制度。国民养老金是日本的基础性养老金原则上要求在日本国内居住的20岁到59岁的居民必须加人保障的对象仅限于投保者个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日本又在国民养老金的基础上建立了以企业新职人员为对象的厚生养老金和以公务员为对象的共济养老金。日本国民养老金的资金来源于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和国家财政预算厚生养老金和共济养老金的资金则分别。由个人和企业政府对半分担,其中厚生养老金和共济养老金保险费的征收是强制性的。发展到现在日本的养老金制度中国民年金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等组成。其中日本政府管辖的养老保险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由拥有5名职工以上的企业参加,以行业或大型企业为单位组成的“厚生年金”。加人该养老保险每月应缴纳的保费为月工资的13.58%,由企业和职工本人各缴纳一半。一是由农民个体经营者和自由职业者以及20岁以上的青年学生为主体参加的“国民年金”每月应缴纳的保险费为1.33万日元。
日本政府在1961年建立了基础养老金(也称国民养老金)制度,规定20岁以上的国民都有义务加入基础养老金,做到“全民皆有养老金”。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日本又在国民养老金的基础上设立了以企业在职人员为对象的厚生养老金和以公务员为对象的共济养老金。

8. 国外都有哪些养老金制度

由于人口不断减少和老龄化不断加剧,降低退休金或再度延长退休者的年龄也难以避免,很多国外的养老制度也不断的在改变。


按照新生效的法律,德国退休者的年龄将由过去的65周岁逐步过渡到67岁。所谓逐步过渡是指将延长的2年分为24个月。前12个月,用12年的过渡期,即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个月的工作时间,这样在2024年即可过渡到66周岁时退休。后12个月分6年过渡完,即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多工作2个月方可退休,这样到2031年时即可执行67岁退休的制度。

总之,大多数国家都是让你在年轻时创造更多财富,老了之后才会有好的养老保险,越来越多的国家选择了延长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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