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西安市养老保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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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西安市2008年4月1日调整交费基数专后,属目前个人养老缴费基数为1770元,交费比例为19%,每月应缴养老保险费336.30元,医疗缴费基数为1980元,交费比例9%,每月应缴医疗保险费178.20元。如确实个人缴费有困难,经本人申请可降低缴费标准,养老基数为1239元,月缴养老保险费用235.41元,医疗基数为1188元,月缴医疗保险费用106.92元。2009年4月1日起,将按2008年西安市在职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再次调整缴费基数。
目前,西安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最高每月514.50元,最低每月342.33元。
Ⅱ 西安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Ⅲ 西安社会保险怎么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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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西安市2016年度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市社保发〔2016〕34号)的规定,西安市2016年职工个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2015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个人缴费基数高于15798元的,以15798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低于3160元的,以3160元作为缴费基数。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西安市2016年度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社保发〔2016〕34号五、缴费基数的确定
(一)“四险”实行统一的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缴费基数应大于等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二)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按照2015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确定;工资总额大于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5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高于15798元的,以15798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低于3160元的,以3160元作为缴费基数。
(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符合并轨条件的“4050”人员按3160元作为缴费基数。
(五)停薪留职、单位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以档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档案工资低于5266元的,以5266元作为缴费基数。
(六)参加工伤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5266元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
(七)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记入基数以2016年1月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准。
(八)在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按照3160元或5266元确定。
(3)2016西安养老保险比例扩展阅读:
缴费基数计算
一、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从1997年起,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
二、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账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自2006年1月起,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统一为8%。
三、在实际执行中,有的地区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企业的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有的地区以本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之和,即以本企业职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以内部分之和为基数。
Ⅳ 西安2016年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单位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
您说的是社保吗?养老:个人8%,单位20%;医疗:个人2%,单位10%;工伤和生育单位给交,比例很少。
Ⅳ 西安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西安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根据西安市各保险经办处文件通知,根据公布的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 工资 为44330元。度 养老保险 月平均缴费基数为3694.17元。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11082.50元)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2216.50元)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为便于计算并避免参保单位缴费金额与经办机构信息系统结账金额不一致,建议参保单位上报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时,遇小数进位到元的整数位。如果取整数位,月平均缴费基数的60%最少要按2217元、月平均缴费基数的300%最多要按11082元申报。) 失业、医疗、 工伤 、 生育保险 的交费基数标准按照西安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21元确定(低保:月平均缴费基数的60%为¥2293元,高限:月平均缴费基数的300%为¥11463元); 另外, 住房公积金 的交费基数标准按照西安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473元(低保:职工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低于西安市政府规定的本地区 最低工资标准 的,以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该职工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A、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月; B、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910元/月; C、周至、户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850元/月;蓝田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790元/月; 高限: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11133元,即不超过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711元的三倍);其中住房公积金于每年6月核准,7月起执行;而其他 社会保险 均为每年12月核准,次年1月起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1、养老保险金: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省上年度在岗职月工平均工资60%-300%)比例:28%(单位20%,个人8%) 2、 失业保险金 :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比例:3%(单位2%,个人1%) 3、 医疗保险 金: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比例:9%(单位7%,个人2%)另:补充医疗:¥8.00元/人/月(单位¥6.40元,个人¥1.60元)医疗保险工本费:¥10元(个人承担,包括:医疗保险专用病历) 4、 工伤保险 :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比例:1%(由单位承担) 5、生育保险: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比例:0.5%(由单位承担) 6、住房公积金: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860.00元—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0%)比例:20%(单位10%,个人10%) 神马是五险一金: 社保 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Ⅵ 西安自由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哪个合适
20%。西安自由养老保险缴费比例20%合适。西安,简称“镐”,古称长安、镐京,是陕西省省会、副省级市、特大城市、关中平原城市群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Ⅶ 西安社保缴纳比例
缴费比例:
1、生育保险费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8%,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
2、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单位0.7%、个人0.3%)
3、西安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执行。
缴费基数:
1、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1)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仍按合并实施前缴费基数执行。
(2)领取失业金人员以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由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或人才服务机构实行劳动、人事代理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可选择以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100%作为缴费基数。
2、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2022年度于9月开始申报。
(1)工伤、失业保险实行陕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2021年度陕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543.33元。
(2)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21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9630元的,以19630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926元的,以3926元作为缴费基数。
(3)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为陕西省统筹管理
法律依据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第一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
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单位0.7%、个人0.3%),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期限至2020年6月30日。
自2019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至2020年6月30日,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基准费率(含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缴费费率)为基础下调50%。
Ⅷ 西安2016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回重要依据,有上限答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并按政策实行保底封顶。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基数的8%,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单位缴费基数的20%。各地的经济水平发展不一,所以缴费基数也是不同的。
Ⅸ 请问西安的社会保险缴纳比例是多少
陕西省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与多数省份保持一致:
1、职工社保:
养老保险公司缴费20%、个人8%
医疗保险公司缴费6%、个人2%,另各自承担5元/月的大病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公司缴费2%、个人1%
生育保险公司缴费0.7%,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公司缴费0.5~1%,个人不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全国统一为20%
(9)2016西安养老保险比例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切实做好西安市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7月1日起开展2018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以下简称“四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申报时间
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
二、缴费基数申报地点
市本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建工路28A)三楼大厅。
其他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设立缴费基数申报窗口,集中对所属参保单位开展基数申报受理工作。
三、缴费基数申报内容
(一)参保单位按照2017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及2018年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的变化情况,如实填报《西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和《西安市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更新客户端中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及个人缴费基数申报中“上年月平均工资”项。
(二)基数申报时应携带的材料
1、2017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中的《基本情况表》或2017年度“职工薪酬”总账账簿及其明细账
2、陕西省2018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或社保基金申报表
3、2018年1月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明细表(不含独子费)或养老金调整变更表
4、无法提供以上有关财务账目的参保单位需出具书面资料详细说明上年度单位工资总额及人员用工情况
Ⅹ 西安市五险一金最低缴费标准是多少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120.616%=499.3元;个人:3120.68%=249.65元。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5907%=154.88元;个人:35902%=51.63元。失业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120.60.7%=21.84元;个人:3120.60.3%=9.36元。生育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5900.5%=7.74元;个人:不用交。工伤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根据行业确定;个人:不用交。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金额:单位:18005%=90元;个人:18005%=90元。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为“应当缴纳”项目,法律上应当即为必须,同时缴纳也表现出这是一项义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陕西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以西安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住房公积金以西安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限。
参保范围和缴费:
1、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西安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
1、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2、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3、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5、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6、公积金:公司缴5-12%,个人缴5-1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