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保卡不交费会自动注销吗
法律分析:不会。
社保卡没有按时缴费是会暂时失效的,卡里面的钱可以在退保时拿出来(只能领取个人所交的这部分金额)。
长时间不交费可以补交的,但需要缴纳小部分的滞纳金。如果社保卡交费年限达到或超过十五年, 继续交或不交费都不会被注销。只是交费年限和今后养老金的领取金额成正比罢了, 只是交费年限越长, 养老金领取金额则越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 养老金长期不交会自动注销吗
你的社会保险在停止缴费期间不会自动注销。因为养老保险是计算累计缴费年版限的,中间中断不会权造成太大的影响,只要续费就可以继续累积,所以不会自动注销。只不过停止缴费期间,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部分是不能够享受的,只有在重新缴费累计十二个月之后方可恢复。出于做好最基本保障的目的,建议你尽快将社保续费。
3. 养老金断缴了,账户就会被清零吗
养老保险中断几个月账户不会清零,但是养老保险的中断的部分会对以下几方面有影响:
一、影响个人帐户养老金积累;
二、影响缴费年限不但对计算养老金有影响,对退休后的增资也有影响;
三、影响指数化工资指数化计算时缴费基数为,这当然会产生影响的。
如果说您想提高养老品质,建议您在购买社保的基础上,再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情况购买一定的商业保险作为补充比较好。
4. 离职后没有交养老保险可以注销吗
离职时未交养老保险账户不会被注销。养老保险是累计计算的,如果职工暂停缴纳的,缴费年限会中断计算,但是账户不会被注销,所以职工找到工作单位后,仍然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 社保断交会被注销吗
不会注销。
如果你断交以后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不能满15年,是不能享受社保待遇的。
而且现在社保是多缴多得,你补交断交的部分也没什么坏处。
社保交满15年后可以不再交费。如果有单位,即使缴满15年,但职工还未退休的,企业还得继续缴费,直至退休;个人缴纳社保的话,可停缴,也可继续缴纳,根据当地政策,肯定也是继续缴纳好,养老保险是遵循“多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也越多。
还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社保需要要等到退休年龄到了以后办理了退休才能领养老金。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
2、如果没到退休年龄 在停交保费到退休这期间,不能享受医疗待遇。在办理了退休开始,可以享受医疗待遇。这之间可以用农合医疗或者城乡医疗来代替。
3、社保的政策当地不一样,建议你到社保部门直接咨询,养老保险可咨询当地热线:12333;
6. 辞职后,我的社保账户会被注销吗
辞职后社保账号不会注销,原来缴纳的社保也不会作废的。社保账户是不会被注销的,只是会进行停保,在找到新工作之后再进行社保转移就可以了。如果更换城市后,原来的医保卡会暂时不能使用,里面的余额也会暂时封存,等到重新缴纳后才可以进行报销,各地政策有差异。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