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失业期间要不要交养老保险
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被判刑并入狱服刑的;(2)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3)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4)严重犯有《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第11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 开除处分的处理时限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 除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间,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在计算连续旷工时间时,可以把旷工期间的节假日、休息日的天数扣除后计算。在累计旷工时间时,应按自然年度进行计算。除名没有处理时限规定。 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辞退不是行政处分,是一种行政处理,没有处理时限的规定。违纪辞退的条件是:(1)职工犯有规定的违纪或错误行为;(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 弹劾是罢免所要经历的过程 假设某议员是被选民假设为不称职的,那么对他的行为提出质疑的这种行为就叫做"弹劾". 而弹劾的结果如果选民质疑"不称职"或"有过错"的事实成立,则可以按照规章实施罢免. 补充 climan的答案不准确. 罢免实际就是指下级对上级的一种撤职行为. 上级对下级的则叫“免职”“解雇”或者“开除” 弹劾也并不单纯是指下级对上级 因为如果是雇佣关系,下级则没有任何权力对上级的行为作出“罢免”之类的决定。 弹劾一词,在古代主要是指政府的监察人员对官员不称职行为向皇帝反映的行为。 而在现代,弹劾主要是指权力来自选举中的“上级”被选民质疑并调查的一种行为。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单位要做的是解除劳动合同,把职工的人事档案交失业管理部门; 3.需要的证明就是办理下岗证,身份证等相关下岗手续!
㈡ 2018年下岗职工断缴的养老保险还能一次补交吗
以下情况可补缴
一、应保而未保的用人单位职工具体包括三类情形:
1、自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本市统筹范围内在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办理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具有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因历史客观因素应保而未保的职工(含劳动合同制工人)。
经本人申请、单位申报,可到原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手续。
对于申请人原单位不存在的,可由主管部门履行申报手续。
对于原已参保的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因其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计算等问题有异议的,在按规定重新认定后需要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参照上述适用范围及申报办法处理。
2、自1996年1月1日以来与用人单位建立或事实上形成了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应保而未保的职工。
不论是用人单位还是职工提出参保补缴申请,只要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争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均应当依法受理。
3、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法判定存在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应保而未保的职工。
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参保而未参保,用人单位或职工均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参保补缴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受理。
对于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调解,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达成调解协议的,可参照上述办法处理。
二、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其在灵活就业人员窗口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或在灵活就业人员窗口首次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不得通过向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不得通过违规补缴而取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起始时间不得早于2004年7月1日。
三、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离职的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离职的人员,从进入企业工作或从事灵活就业之月起,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对于上述人员进入企业工作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连续工龄及相关待遇,按照《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规定执行。
上述人员,根据本人意愿,由本人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报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也可补缴其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下岗期间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传统主流的就业方式。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男65周岁、女55周岁以下)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人员,
包括:自雇型就业,有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自主就业,如自由职业者,律师、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中介服务工作者等;临时就业,如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缴费基数是:基本养老按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作为缴费基数;基本医疗按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两项社保费后,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就业登记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残疾人员还需持《残疾人证》,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具实申报缴费月数和补贴月数。
保险办理
一、所需资料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即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中的任意一家银行开立的通存通兑个人活期存折首页复印件。
3.《委托银行自动结算社会保险资金授权书》(一式两份)。
4.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社保局递交申报材料,社保局经办人员当场对资料和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
2.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并打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核定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人备存,另一份交申请人签名确认后由我局备存。
3.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㈢ 我以前在单位上班交养老保险 下岗后无单位能继续交吗
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即可。
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要持证明灵活就业状态相关凭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灵活就业认定,填写《灵活就业情况登记表》,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认定后予以就业登记,并在《就失业证》中记录从事灵活就业有关情况。
灵活就业的范围为:
1、从事社区公共管理的治安巡防员、社区管理员、出租屋管理员、卫生及计生协管员、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
2、从事社区居民服务的车辆保管、保洁保绿、家居设施维护、家政服务等临时性就业人员;
3、从事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经营小摊档,到农村承包种养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分别选择三种缴费比例,交纳医疗保险费:
1、参保人员原来参加过城镇职工医保的按10%比例缴费。此类参保人员年度(全年)应缴金额:1940×60%×9%×12+90= 1347.12元。此类参保人员建有个人账户,可发放医保卡。
2、从来没有参加过城镇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按5.6%比例缴费,此类参保人年度(全年)应缴金额为:1940×60%×4.9%×12+90= 774.43元。
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灵活就业人员,按4.8%比例缴费此类参保人员年度(全年)应缴金额为:1940×60%×4.2%×12+90=676.66元。
㈣ 下岗职工如何补交养老保险金
下岗职工如何补交养老保险金具体问题分析如下:
1、下岗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在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后,原用人单位将其档案等转到失业人员户籍所在的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时封存养老保险手册,中止养老保险关系。失业人员如果因种种原因不再就业的,在失业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事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申请办理退休手续,经批准后,由区、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下岗再就业人员
下岗职工在失业期间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其储存额连续计算利息,并与再就业后的个人账户合并纪录,个人账户号码始终不变。其中,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应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办理转移档案关系手续,重新启封养老保险手册,并在新的用人单位办理登记和申报缴费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3、下岗自己从商人员
职工自谋职业或非正规就业的,可以把档案关系和养老保险关系存入本市具有代办养老保险职能的职介所,在该职介所办理委托存档手续后,可以重新恢复养老保险的关系,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的费用。
拓展资料:
养老保险金出现缺口的原因如下:
第一、现实原因就是,老龄化加剧。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老龄化的逼近,让养老保险支出日益增加。
第二、参保缴费标准难以提高,而退休人士的养老金标准也难以降低。
第三、养老金本身的增值问题。目前我们的市场在法制和法规方面有不是十分健全所以风险的防范成为最大的难题。
虽然养老金出现缺口,但是各方专家已经在积极想办法应对,相信通过大家的努力,完善养老制度体系,问题可以迎刃而解。
㈤ 失业期间社保怎么办
说一千,道一万。社保不断不可能。
关键是,社保断了要怎么办?
于是很多人辞职后很容易陷入困惑:
在公司要交社保,辞职了就不管了吗?
不交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辞职后该怎么处理社保呢?
公子为此专门给大家整理了一篇小攻略,
花几分钟看完,辞职后社保这事儿再也不揪心!
文章结构如下:
上策:
如果辞完职不打算马上找工作或者某些原因没法一下子找到工作,
那就一定要想办法把自己的社保交起来。
在这个期间,很多地方都允许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继续缴纳职工社保。
但要注意的是,“自由职业者”只能参保职工社保里面的两险:职工养老和职工医保。
其他生育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都不能参保。
而且参与的职工养老企业负担部分要自己出,
参与的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只能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缴费比率也只能是在职职工的70%。
比如:
小王辞职后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去缴纳职工养老和职工医保,
原来企业交1280,个人交640,他自己去交就得交1280+640=1920的职工养老;
当地平均工资是8000,小王只能以8000的60%4800为工资基数交职工医保,
原来职工医保是按照公司6%,职工2%缴纳,小王只能以8%的70%缴纳职工医保。
所以,如果不愿意只能缴纳职工养老和职工医保,
还可以花点钱,走下策。
下策:
如果我们不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去社保局缴纳,还可以在网上找一家靠谱的社保代缴机构进行缴纳。
这种机构可以给你全部都缴纳,但得花手续费,每个月平均50左右。
当然,所有公司要负担的钱都是你自己出,
所以一定要尽量闪电辞职,闪电入职。
一计:
当然了,如果你的朋友里面有开公司的,那最好不过了,
你可以把自己是社保挂靠在他的公司里,不用花手续费还能全部都缴纳齐全。
这就因人而异了,故为一计。
这“两策一计“孰好孰坏,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
完全根据你自己的情况来,
怎么省钱怎么来,怎么方便怎么来。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了,
这些总结对于一个社保小白来说,应该能够解决掉辞职社保如何处理的问题,
如果你还有不懂的,可私可评,
当然,也别忘了点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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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下岗后养老金可以补缴吗
可以。如果当事人来已经达自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否则,就不能一次性补缴1、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2、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交满15年的养老保险,然后享受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待遇。
㈦ 失业期间养老保险怎么交
失业人员,如果是缴纳社保的话,可以自行申请缴纳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是在缴纳社保费用之后是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7)下岗期间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养老保险计算方法
失业人员养老保险仍需继续缴费15年、达到退休年龄才能申请办理退休手续。当地历年的职工平均工资等都是未知数,无法为你计算准确的养老金月领取额。所以,只能告诉你计算方法啦。各地情况有差异,但基本原则相同,从2006年1月起执行。以下是计算方法。
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按本意见计发基本养老金。
二、“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分别按下列办法计算: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按上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统账结合时间、缴费年限、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过渡性调节金计发比例,按《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执行。
三、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设立3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高于原办法的,2006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30%;2007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70%;2008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90%。2009年以后退休的,基本养老金按新办法计算。过渡期满后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仍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
㈧ 下岗职工,单位倒闭了,怎么补交中断的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属于社保范围,可以进行个人补缴。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8)下岗期间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㈨ 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由谁来交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您好!对于没有经济收入来源的下岗员工而言,养老保障确实令人担忧。对此,国家政府部门也推出了相应的优惠政策,但是保障力度十分有限,无法满足当下人们对品质老年生活保障的需求,所以要想全面提高下岗员工的养老保障,还需搭配商业养老保险。
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由谁来交
国家现行相关政策规定,40、50下岗失业人员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具体业务办理机构为市劳动就业局。
新政策还规定只要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就可以购买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一部分钱,以后按年缴费至退休,缴满15年,以后就可以享受退休金。
下岗职工享受养老保险的新政策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养老保险可以针对失业员工的养老保障提供一定的扶持和帮助,但是力度往往比较有限,要想全面下岗失业人员的养老保障,还需搭配商业养老保险。上提供的商业养老保险不仅种类多,而且保费实惠,是您最佳投保选择渠道。
㈩ 下岗后自己交养老保险算工龄吗
下岗后自己交养老保险算缴费年限,不算工龄。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影响企业工人退休待遇的,不是工龄,而是缴费的年限。
养老保险开始缴费以前的工作年限可以视同缴费年限,养老保险开始缴费以后的缴费年限是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计为缴费年限。
所谓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10)下岗期间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工龄计算原则
职工发生以下情况,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6、因工负伤或者职业病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计算为连续工龄;
7、转入企业工作前的专门从事革命工作的工作年限和革命军人的军龄,均作连续工龄计算;
8、学徒在本企业学习期间,应作本企业工龄计算,临时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职工时,其本企业工龄,应自最后一次进入该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9、原分配在国营农场,垦殖场当职工的知识青年及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城镇知识青年,在他们按政策离开农村、垦殖场或农村回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场、垦殖场或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10、归国华侨职工,从进入本企业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 。归侨职工在国外从事革命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调回国内或受迫害回国的,如有可靠证明,报经中侨委审核属实者,其在国外参加革命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