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云南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5月起降至16%
原标题:云南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5月起降至16%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降低社保费率将减轻企业负担。
《实施方案》明确,要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此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9%。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方面,自2019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执行1%,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0.7%,个人缴费费率为0.3%,执行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自2019年5月1日起,在保持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个月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
我省还明确,要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基数。
值得注意的是,为确保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在国家未出台新的规定前,计算个人缴费工资指数和计发基本养老金基数按原规定保持不变。(记者宋金艳)
『贰』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降低
第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降费从20%降到19%,国家没有强制要求,并且降费是阶段性的,不是固定不变的,具体降费由各个省市自行决定。
从今年5月1日起两年内,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
第二,企业降低缴费费率。和职工无关,职工的缴费费率没有降低,也不影响职工的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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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2022年9月起,深圳市养老保险单位缴存比例将下调1%,还有哪些信息
2022年9月起,深圳市养老保险单位缴存比例将下调1%,还有信息包括会做出有关深圳户口和非深圳户口相应社区社保缴纳标准改善。会根据人们需求做好相应政策调整。
对于社保缴纳这一种政策调整是非常值得长期发展和肯定,因为最大程度上保证人民合法权益,能够为未来人民长期发展做好充分准备也很好促进社保方式和金额改善。
『肆』 养老保险比例
法律分析:《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正式实施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省份均下调至16%。
法律依据:《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目前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各省具体调整或过渡方案于2019年4月15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伍』 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可降至16%,你是如何看待的
所以对于员工的影响还是期待新出来的政策客观解释最稳妥,希望企业能真正意义上买这个降低缴费比例的单。
『陆』 深圳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机关事业单位下调为16%
原标题:我市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机关事业单位下调为16%,企业逐步调整至16%
深圳特区报2019年5月23日讯 记者昨天从新一期政府公报了解到,《深圳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近日发布实施。方案提出,从今年5月1日起,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统一下调为16%;适时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将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逐步调整至16%。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方案》除了明确降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逐步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外,还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
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同时,适时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调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下限。
近年来,我市采取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等减负措施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方案》提出,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我市失业保险费总费率继续维持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0.7%;工伤保险在执行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各参保单位现行缴费费率继续维持阶段性下调30%的规定。
我市将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机制改革,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继续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信息共享,确保征收工作有序衔接。《方案》同时提出,合理调整我市2019年社保基金收入预算。(记者 王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