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跨省就业养老保险怎么办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此规定第二条办理。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此规定第二条办理。
第五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执行。
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㈡ 参保人跨地区就业时,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及材料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流程 当参保人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时,先由参保人持有效 身份证原件 到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待参保人返回 户籍所在地 就业参保或者在新的就业地建立 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携《基本养老参保费凭证》向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由参保人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并向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受函,待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接受函后,直接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㈢ 职工跨地区就业之后养老保险转移吗
法律分析:职工跨地区就业之后养老保险可以转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㈣ 养老保险可以异地转移吗
养老保险,是可以异地转移的。如果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为参保人员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由参保人员携带该凭证依法办理其养老保险的转移手续。
一、养老保险怎么异地转移?
如果跨省就业,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投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告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二、一般购买社保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初次交养老保险需要的手续是:身份证,户口本,照片两张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一般来说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尽管累计缴费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㈤ 异地可以交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吗
可以。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㈥ 养老保险可以异地交吗
养老保险可以在异地进行缴纳。但是异地缴纳养老保险需要由单位代缴,个人不能在异地缴纳养老保险,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是需要在户口所在地申请缴纳的。我国法律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㈦ 劳动者在异地工作之后养老保险能转移吗
法律分析:可以的。养老保险目前属于全国联网。劳动者需要转移可以在网上办理异地社保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八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㈧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法律分析:按照相关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同意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此外,个人在同一统筹地区内流动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基金。在我国,参保人员在省级统筹地区内流动就业已经实现或正在逐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因此,目前的重点是个人跨省级统筹地区就业时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㈨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但是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
根据《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是可以全国范围内跨地区转移的。
《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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