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日照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意见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照市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单位:日照市人民政府
文 号:日政发[2006]51号
发布日期:2006-12-1
执行日期:2006-12-1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现将《日照市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职工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市劳动保障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一日
日照市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6)92号)精神,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兼顾当前和长远,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适合我市实际、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二)主要任务。继续巩固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成果,进行做实个人账户试点,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市级统筹制度,加快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加强管理服务,全面推进企业养老保险工作。
二、继续巩固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成果
各级政府要继续把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作为首要任务,明确责任,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剂办法,切实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殊工种、因病等提前退休的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
三、养老保险要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我市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雇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按照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重点,做到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应缴尽缴,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参保缴费。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从2007年1月1日起,此类人员缴费比例统一为20%,缴费基数按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纳。
各级政府要将企业养老保险征缴和养老保险基金增收列入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配套联动,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扩面征缴激励机制,切实落实市制定的养老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奖励制度,依法将城镇各类从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不断增强基金支撑能力。
四、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自2006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工作。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工作,按照省政府制订的实施方案执行。
五、切实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
要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制度,强化社会保险稽查工作,努力提高基金征缴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要建立健全缴费公示制度,增加缴费透明度,防止因瞒报、漏报缴费基数影响职工待遇问题的发生。对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追缴力度,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对拒缴、瞒报少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依法处理。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要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挤占挪用。要继续发挥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共同维护基金安全。
六、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从2006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由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从2006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
(一)《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发(1997)109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务院的规定执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见附件)。
(二)省政府鲁政发(1997)109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照职工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3%.对于鲁政发(1997)109号文件规定的过渡性调节金,要逐步冲减,5年后取消过渡性调节金。
为使按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与按鲁政发(1997)109号文件规定(以下简称原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平稳衔接,自2006年1月1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按原办法计算数额的,予以补齐;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于按原办法计算数额的,高出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封顶限制,具体比例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确定的标准执行。过渡期内按原办法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时,均以2005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
(三)本意见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对于鲁政发(1997)109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人员,在上述设定的5年过渡期内,仍可按照鲁政发(1997)10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四)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退休时,其按规定折算增加的工龄不作为按新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的缴费年限。对于国家政策规定的提前退休人员和因病退休人员,在按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不再执行扣减2%的政策。但在过渡期内按原办法计算待遇时,仍应执行原来的规定。
(五)本意见实施前已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和省原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七、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完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和办法。
八、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提高统筹层次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规范完善市级统筹。要统一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和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调整、统筹项目、参保缴费等重大政策,由市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各区县不得另行作出规定。
要统一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从2008年1月1日起,企业缴费比例统一为20%.
要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各区县结余的基金是全市养老保险基金的组成部分,基金的使用须经市政府研究确定。
要完善市级调剂金的上解下拨机制。各区县要足额征缴养老保险金,及时足额上解市级调剂金。市对下调剂实行考核拨付制度,基金的下拨与各区县征缴情况和基金上解任务的完成情况挂钩。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九、积极发展企业年金
要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在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指导下,坚持边推进边规范,推动企业年金工作的较大发展。要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年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企业年金规范化运营,保证基金安全。
十、进一步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要按照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完善工作制度,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工作。要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条件具备的地方,可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发展退休人员老年公寓,为退休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
十一、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加快社会保险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步伐,努力实现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管理,建立高效运转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要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技术标准,规范业务流程,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要加强经办人员和街道、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人员和聘用人员的培训,增强政治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认真开展行风建设,创建优质服务窗口,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标准,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和工作时限,为参保对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本意见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凡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附件: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
40 233
41 230
42 226
43 223
44 220
45 216
46 212
47 208
48 204
49 199
50 195
51 190
52 185
53 180
54 175
55 170
56 164
57 158
58 152
59 145
60 139
61 132
62 125
63 117
64 109
65 101
66 93
67 84
68 75
69 65
70 56
日照市人民政府
❷ 日照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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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全市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共12个档次。
具体规定详见《日照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方式及标准
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全市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
三、享受政府缴费补贴条件及补贴标准
参保人按年缴费就可以享受政府缴费补贴,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多缴多补,缴费即补。符合100元缴费标准和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40元;对选择500-1500元缴费档次的,缴费补贴为每人每年60元;对选择2000-5000元缴费档次的,缴费补贴为每人每年100元。但对补缴中断年度的养老保险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四、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及待遇计发办法
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提供的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资料来源: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❸ 2019年日照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比例,五险一金最低标准
揭秘日照市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长期不用不划算
找工作,除了问工资,一般还要问五险一金怎么交。因为你的生老病死住,全离不开它。但五险一金其实有一些你不知道的秘密。譬如养老保险交的多≠得的多;医疗保险不是所有的病都能获得保险等。
以下为您揭秘“五险一金”:
日照市企业职工办理病退(职)须知
企业职工办理因病退休,其退休待遇为基本养老金。企业职工办理因病退职,其退职待遇为退职生活费。
一、办理条件
接下来,我们来详细解读五险一金的秘密。
1、日照市养老保险:退休后你的消费水平也许不得不大幅下降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就是工作的人每个月从薪资中被扣掉一笔钱,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后可以从社保系统领养老金。
假如你22岁大学毕业,在“中国养老金发展指数”最高的北京工作,月均收入8000元(2011年北京月均工资4672元),单位代缴工资基数8000元。按照5%的固定增长率,你在退休(60岁)时月薪为4.86万元。而按照现行标准,你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为8624元。这相当于只有退休前工资的18%,并且低于全国平均基本消费支出。
2、日照市医疗保险:不是所有的病都能获得保险
整容、减肥、增高、近视矫正、不孕不育、性功能障碍、精神疾病,以上这些医疗费用,医保是不管的。
此外,如果不幸出了交通事故,或被歹徒伤害,这些都不在医保范围内,只有在公安机关证明确实找不到加害人的情况下,才能由医保暂时核销。
医保在异地使用上也有诸多限制。在国内非居住地突发疾病,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先就近住院,但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住院日期、医院名称等信息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病情稳定后需继续治疗的,应及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日照市领取失业金,必须先满足下面两个条件:
1)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1年
2)非自己主动辞职
然后就是一大堆手续要办:应在离职之日起60日内持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和照片到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注意是户口所在地,也就是说,如果你户口在甘肃,而人在上海上班,就要千里迢迢回老家办。而按照目前的标准,大多数城市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多在几百元不等,基本不超过1000元,经济越落后的地区,能领的越少。钱不多,能领的时间也不长:失业之前累计缴费1年至5年的,最多领12个月;5年至10年的,最多领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多领24个月。
4、日照市工伤保险:48小时生死线
6月19日,网络上出现一篇题为《未成年民工晚死1小时不算工亡逼人早死?》的网帖。该网帖称,湖南娄底籍17岁民工陈果,在东莞市石碣镇打工时重度中暑死亡。由于陈果在发病后第49小时去世,其家属时隔20天仍未能得到赔偿。
他们被告知,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陈果是发病后第49小时死的,不算工伤。
其实,关于工伤认定的纠纷和诉讼一直不断。不只是48小时生死线,要认定工伤,不是那么容易。
5、日照市生育保险:必须有单位
生育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但是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就很难享受到生育保险。因为生育险必须由单位统一缴费。也就是说,全职太太就无法有生育险。
生育险至少要缴费满一年以上才可享用。生完小孩后还要继续缴费,不交的话后期计划生育方面的福利就不能享受了。
6、日照市住房公积金:长期不用不划算
很多人都知道,每个月单位交的住房公积金越多越好,将来买房子、装修都可以用得到。但是对于不买房子,或者短期内不准备买房子的人来说,公积金就这么存在账户上,并不划算。
因为公积金中,当年缴纳的部分只能获得活期存款利率,而以往年度缴纳的资金,只能获得三个月的定期存款利率。在通胀加剧的情况下,显然不如自己用来投资,甚至不如银行一年期的定存。
现在,这些关于五险一金的小秘密,你都弄明白了吗?
❹ 日照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随着社保知识的普及,办理养老保险的人越来越多。那么,日照养老保险怎么办理?据了解,市民需要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等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即可。对于医保报销的攻略,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2020年全国社保医保申办报销流程!
办理材料
(1)一寸近照二张;
(2)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重度残疾人和低保对象应同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要求所需的银行存折;
(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申请表》;
(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
办理流程
1、社会保险科在对所填写表格内容进行逐项审核无误后,签定《日照企业城镇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协议书》一式2份,双方各保留一份。对于养老金教育金等收益保险问题,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2020年收益率最高的8款养老和教育金榜单
2、社会保险科根据职工的缴费工资基数,核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并通知个人到收费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社会保险科在审核个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凭证后,发给其社会保险缴费卡。
保哥提示:日照养老保险怎么办理?首先市民需要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待审核无误后,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然后市民到收费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最后发给其社会保险缴费卡即可办理成功。
❺ 日照养老保险缴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日照市职工想要了解每个月需要缴纳多少养老保险费用,就必须清楚养老保险缴费的计算方法。那么,日照养老保险缴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据悉,日照市养老保险缴费额度等于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其中,缴费的比例为单位18%,个人8%。对于养老金教育金等收益保险问题,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2020年收益率最高的8款养老和教育金榜单
计算公式
养老保险缴费额度=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16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高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4549元,最低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910元。
2016年我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分为五档,分别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4850元)、90%(4365元)、80%(3880元)、70%(3395元)、60%(2910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18%,个人8%
保哥提示:日照养老保险缴费计算方法是什么?一般来说,养老保险缴费额度等于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而今年日照市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910元,上限为14549元,缴费的比例单位为18%,个人为8%。由此即可算出今年日照市的养老保险缴费额度。
❻ 两年前我在济南交养老保险,现在在日照工作,该如何交养老保险,需要办什么手续
可以转移养老保险。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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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日照用工单位不给农民工买养老保险怎么办
为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的规定,针对农民工的劳动就业特点,按照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和能衔接的要求,制定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拟定了《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如果不保,那么可以拿着合同去相关单位,比如劳动局告他们。亦可以找日照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❽ 日照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的基金主要来源于单位与个人分别按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
单位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以个人缴纳工资的8%,单位缴纳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❾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征收范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征收范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及其职工,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编制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企业养老保险是国家规定的企业必须为本企业职工缴纳的一种保险金制度。
企业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
职责,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经办养老保险事务,依法收缴养老保险费,督促企业和被保险人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建立健全被保险人养老保险档案和个人账户,依法保障养老保险档案的安全与完整;依法支付被保险人的基本养老金和其他养老保险待遇;办理被保险人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的接转手续;按时编制养老保险基金的预、决算草案,编报会计、统计报表;依法运营养老保险基金,确保基金安全增值;向企业和被保险人提供有关养老保险的咨询、查询服务;组织推动对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❿ 日照职工养老保险查询
1、日照市社会来劳动保险事业处源,地址:市劳动大厦二楼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网址:
2、日照市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处,地址:日照市海曲中路11号
3、日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市级机关办公大楼东侧)财政局窗口,官方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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