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厦门超龄养老保险费
厦养老保险全面实行跨地区转移转移对象门槛降低
2010年9月10日起,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可以将养老保险关系转进或转出厦门,不仅可以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统筹基金部分也可以一起转移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形象地称为:养老保险可以“跟着人走”了,不管在哪里工作,养老保险关系都可以接续。昨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发布了相关政策,有效期暂定2年。
首次允许转移统筹基金
我市户籍职工缴交的养老保险费是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其中个人交8%,单位交14%,个人交的部分留在个人账户中,单位交的部分进入统筹基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今后,参保人转进、转出厦门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除了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包含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部分),这是首次允许转移统筹基金。此前,参保人将养老保险转出厦门时,只能转移个人账户部分。
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接收了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统筹基金,将对其原参保地的缴费年限进行接续。
参保人达到退休条件时,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由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负责待遇领取,若每个参保地均不满10年,则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待遇领取。
转移对象门槛降低
此次出台的新政策,主要对于临近退休年龄人员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方面进行了新的规定,便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转移接续的人员结合自身的情况办理相关手续,实现老有所养。而在此之前,我市原有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的人群仅限于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参保人员。
政策实施后,因各种原因户籍已迁入我市的人员(不含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均可将在外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我市,与在我市缴交的基本养老保险年限合并计算退休待遇,提高了退休待遇水平。他们无需办理调动手续,门槛大大降低了。
此外,户籍迁入我市的参保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可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按照原来的规定,无职称人员和初级职称人员男满45周岁、女满35周岁就要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现在年龄标准放宽了,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以省不少钱,据了解,超龄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约要1万元左右。
目前,市社保部门正抓紧细化具体经办手续,市民可咨询12333,也可上市社保中心网站查询。
本报讯(记者黄怀通讯员陈相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向媒体透露,我市刚刚出台《厦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今后,职工流动就业,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随职工一起“全国漫游”,实现老有所养。
养老保险可转移对象范围扩大
去年12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对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进行了统一的规定,也就是说“养老保险基金可以跟着人走”,省政府办公厅今年5月份也出台了相关规定,明确将本省其他八地市与厦门市之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视同跨省转移。
我市刚刚出台的《意见》对《暂行办法》和《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衔接,结合了我市的实际情况,主要对于临近退休年龄人员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方面进行了新的规定,以便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转移接续的人员结合自身的情况办理相关手续,实现老有所养。
《意见》中最主要的内容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的对象范围有所扩大,即从经批准调入人员扩大到其他户籍迁入人员。也就是说,原有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的人群仅限于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参保人员,而《意见》实施后,因各种原因户籍已迁入我市的人员(不含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均可将在外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我市,与在我市缴交的基本养老保险年限合并计算退休待遇,提高了退休待遇水平。
超龄养老保险费不强制补缴
《意见》另外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超龄养老保险费不强制补缴。也就是说,超过规定年龄且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不强制要求必须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不过在计发养老金时存在待遇上的差别,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比不补缴的养老金待遇高。但无论是否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其在异地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均予以接续。
待遇差别具体体现在:目前我市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其退休时待遇按目前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办法确定;不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的,则对其基本养老金中的过渡性养老金进行调整,即社会性平均缴费指数从1降为0.6,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指数不另加0.25。
最好补缴满年限,然后办理退休。
具体咨询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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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超龄可以补缴养老保险吗养老保险滞纳金是怎么计算的
超龄可以补缴养老保险吗?
超龄是可以补缴养老保险的。
超龄补缴养老保险需要提交超龄人原始档案及档案材料清单、超龄人员《视同缴费年限预审表》、《超龄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审批表》、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申请、超龄人员与原用人单位或原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书面协议。
养老保险滞纳金是怎么计算的?
养老保险的滞纳金主要是补缴养老保险费时产生的,需要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时段越长,滞纳金自然也就越多,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滞纳金=补缴本金×中断缴费起止天数×0.05%
另外,缴费单位未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Ⅲ 已落户厦门,厦门社保交3年,在福州交了20年,能否在厦门退休
您好,要把福州的先转移到厦门来,到退休年龄才能够一并计算办理退休。
厦门转入社保的手续
转入条件:
1.正在厦参保或在厦保留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包括视同缴费)的;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厦门,但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各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均不满10年的;
3.经厦门市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申请转入时为本市户籍的人员需注意:若是从未在本市有实际缴费的人员,应先到地税部门登记个人信息,待5个工作日以后方可提出申请;已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必须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至申请转移期间无户籍迁出记录的,方可提出申请
转入材料:
一、申请异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个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3、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入时正在以单位职工身份参保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5、调入我市的调令、调动通知(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
6、委托代办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内容须包括申请人和代办人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委托代办的事项),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户口迁入或调入我市的,如果在迁入或调入后首次按本市户籍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时的年龄超过规定年龄(详见“申请规定”条款中关于“规定年龄”的解释,下同)需缴交超龄保险费的,应填报《参保人员异地社保关系转入缴交超龄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二、申请异地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3、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供的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申请转入时无就业单位的);
4、《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入时正在以单位职工身份参保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5、委托代办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Ⅳ 现在可以购买超龄保险吗
一、超龄养老保险是可以购买的,社保养老保险缴费补齐15年就可享受养老待遇。
超龄养老保险是由于到了可以领取养老金的岁数时,缴费年限还不满15年,这时可以续交至满15年或者一次性补齐缴费,然后每月领取养老金,这种续交的养老保险,称为超龄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有年龄规定的,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只要不超过60岁就可以购买,但必须要缴费15年才可享受,商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一般45岁以上就不建议购买了,费率很高,购买起来不划算。社会保险保障程度很低,建议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补充。
超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如下规定:
1、根据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参保人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2、由于工作变动,或者灵活就业者等自己缴费的个人原因,耽误了缴费时间,到了可以领取养老金的岁数时,缴费年限还不满15年,被视作“超龄人员”,不能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3、达到退休年龄时,参保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自愿申请继续缴费,补齐年限后就能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延期缴费达5年后,仍然不足15年的缴费年限的,则可以将所剩的年限保费一次性补齐,然后开始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
二、超龄人员参保退休金怎么算?
超龄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参照城镇个体从业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即: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基础养老金时,历年缴费指数均为0.6。在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时,计发月数按参保缴费时实际年龄的计发月数计算,超过70周岁的按70周岁计算。
计发的养老金不足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50%的按50%计发。其退休时间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时间,其投保年限为15年,从起参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此类人员的账户建立、基金管理、退休管理按照城镇个体从业人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参保如何办理手续?
符合条件超龄人员参保需持户口簿、身份证到户口所在社区,填写《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申请书》,社区核实相关信息进行申请。经社区核实后,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页)、《参加养老保险申请书》到户口所在区养老保险分中心个体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登记后由户口所在区分中心个体科进行缴费核定,一次性交纳养老保险费60372元即可参保。
Ⅳ 福建 超龄社保政策
一次性交15年的钱吧好像
我是湖南的我们这边是这样
如果一次交那么多
那还不如去买固定资产收租
Ⅵ 关于超龄人员的社保怎么办
一、关于参保补缴问题1、未参保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和已参保城镇企业中目前仍与其保持劳动关系的漏保人员,参保时涉及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或向前追溯补缴的,须提供职工档案。各地不得依据后期证明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或向前追溯补缴。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前在城镇企业工作且符合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连续工龄的时段,可以补缴,补缴时须提供本人档案,其从事城镇个体或灵活就业期间,不允许补缴。3、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参保时,须提供原始的历年工资发放表,无法认定历年发放工资的时段,不允许补缴。二、关于超龄人员参保资格核准问题1、对参保时已达到或超过政策规定退休年龄的未参保人员(以下简称“超龄人员”),各省辖市在报省局核准时,应报送超龄人员档案、《超龄人员参保资格核准表》、《×××市××县(市、区)超龄人员参保花名册》及超龄人员参保信息数据库等资料。2、超龄人员参保,由其单位统一办理参保手续;超龄人员单位已关停的,由其主管部门代为办理参保手续;超龄人员单位已关停且无主管部门的,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办理参保手续。3、经办机构初审认为超龄人员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张榜公示超龄人员基本信息,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上报。4、按规定不需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超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为省局核准时间的次月;按规定需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超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为经省局核准、并足额补缴时间的次月。5、超龄人员参保资格核定工作实行集中办理,各省辖市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相关资料后,统一报送省局地方养老保险处,原则上每月报送一次。6、超龄人员未办理退休手续的,经省局核准后,再办理退休手续。三、工作要求1、贯彻落实5号文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未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和谐社会建设,各级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安排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同志进行办理,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2、加强宣传,使广大未参保人员了解政策,增强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尽快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把好事办好。3、尽快摸清人员底数,制订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根据当地实际,可采取分步走的办法,对于符合5号文件参保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成熟一家办理一家,成熟一个办理一个,把工作做实、做细。4、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认真审核,不得擅自扩大参保和补缴范围,确保全省政策执行统一。对于弄虚作假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5、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省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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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你知道厦门市退休金补发2013年计算方法吗
“这次的调整对象是2013年底前已纳入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且已办理退休、退职、退养手续的人员,包括企业退休(职)人员、我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执行后新进编的退休人员、已参保的经费自给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养的被征地人员和按农场、渔民养老保险办法参保的退休人员。
今年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是:1、企业退休人员、我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执行后新进编的退休人员、已参保的经费自给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60元; 2、退职人员、退养的被征地人员和按农场、渔民养老保险办法参保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82元。
今年对2013年期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正常调整的基础上每月再增加50元。同时对该项调整办法进行了完善,自2014年1月起,凡年龄新达到70周岁的退休(职)、退养人员,自年满70周岁的次月起每月增加50元。
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使退休人员更好地共享我市改革发展成果,决定对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进行适当调整,即自2014年1月起,新办理退休人员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基数由2005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了平稳过渡,对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中2007年至2013年期间退休、退职且享受过渡性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其过渡性养老金。
2007年至2013年期间退休、退职且享受过渡性养老金的人员,其调整标准由退休、退职时单位年标准、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年限(即1997年7月前的累计缴费年限)、1989年1月后平均缴费指数等参数确定。具体计算办法为: 调整标准=退休、退职时单位年标准×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年限×[(1+1989年1月后平均缴费指数)/2+0.25]。
其中2010年1月1日后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且根据我市的相关规定属于应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而未缴纳的退休、退职人员的调整标准=退休、退职时单位年标准×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年限×(0.6+1989年1月后平均缴费指数)/2。
今年国家没有对高级职称人员的待遇调整做出特别规定,但我市对在办理退休手续前获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且被实际聘用的企业退休人员再增发基本养老金,其中具有正高职称的,每人每月再增发100元;具有副高职称(含高级技师)的,每人每月再增发80元。
参保人登录厦门社保官网(http://www.xm12333.com/),在“社保缴费与待遇查询”里的“养老金待遇调整”就可以查询得到本次调整的情况。我们同时会通过微信向已关注“厦门社保”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msbzx)并绑定本人社保卡的参保人发送本次待遇调整的情况。”
以上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希望对你有帮助,实际调整情况最好到经办窗口咨询。
Ⅷ 养老保险超龄可以补缴吗
养老保险现在停交,以后可以补交,也可以不用补交。
养老保险不足缴费年限的补缴:
须填写参保人员补缴申请表,送市社保中心领导审批后,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打印缴费核定通知单,然后到相应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1、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计算办法:
调入时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月)×(30%+超龄年限×1%)×超龄年限。
超龄年限=调入时实际年龄-规定年龄。(超龄年限中的月份数,6个月以下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
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
获得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的人员:男50周岁、女工人40周岁、女干部45周岁;
获得初级职称和未获得职称的人员:男45周岁、女工人35周岁、女干部40周岁。
2、补交时须提供:
劳动或人事组织部门的调令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
军人配偶在异地参加养老保险且按规定将养老保险转移到军队,须提供:退出现役军人《干部调入申报户口证明信》复印件、军人配偶调入本市的调动手续原件与复印件、军人配偶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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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厦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
厦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
1、本地户籍人员、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厦门税务APP或i厦门APP办理。
2、没有厦门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到厦门市各办税服务厅签署《灵活就业参保承诺书》办理。
厦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
【申请条件】
适用于本市户籍人员、在厦居住港澳台居民、持有厦门市居住证人员、符合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缴费的超龄非本市户籍人员、未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个人参保缴费。
(一)本市户籍人员:
1.首次参保的,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最低参保年龄为16周岁;
2.男满60周岁或女满55周岁前为厦门市户口,首次参保且经社保经办机构确认待遇领取地为厦门;
3.男满60周岁或女满55周岁后取得厦门市户口,曾在厦门参保且经厦门市(区)社保机构确认待遇领取地为厦门。
(二)在厦居住港澳台居民:
1.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5周岁的;
2.到达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符合延缴政策的;
3.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三)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1.年满16周岁,且男不满60周岁或女不满50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50周岁前曾在我市参保缴费,50周岁至55周岁期间的省内户籍女性参保人员;
3.持有厦门市公安机关发放的厦门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四)符合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缴费的超龄非本市户籍人员: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经厦门市(区)社保机构确认符合在厦门办理延长缴费的省外户籍人员;
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并且男性满60周岁或女性满55周岁当月在厦门参保缴费的省内非本市户籍人员;女城镇工人年满50周岁时经厦门市(区)社保机构确认待遇领取地为厦门的省内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厦门市居住证。
(五)未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
1.年满16周岁,且男不满60周岁或女不满50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50周岁前曾在我市参保缴费,50周岁至55周岁期间的省内户籍女性参保人员;
3.持有身份证或户口簿及《灵活就业参保承诺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Ⅹ 厦门养老金1500元每年涨多少钱一个月
厦门养老金调整方案2022年最新消息厦门市养老金上涨多少,下文就随社保君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5月26日,人社部发确定了2022年养老金的调整方案大方向,确定涨幅为4%。目前各地开始着手制定本省市的调整方案,预计端午节后陆续公布。截止目前,该地方未公布2022年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这边可以参考之前的养老金调整方案。
2022年1月1日起,本市户籍满5年的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提高后为330元。
2022年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又上调了。
具体调整标准:近日,厦门市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2022年1月1日起,本市户籍满5年的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提高后为330元;
本市户籍不满5年的,每人每月提高10元,提高后为140元。
今年1月以来调整提高的基础养老金,予以补发。
未调整之前发放方案: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三个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金:具有本市户籍满5年的参保人员为每月310元;具有本市户籍不满5年的为每月130元,满5年时再调整为每月310元。
2.缴费年限养老金:缴纳养老保险费每满一年按1元计发。
3.个人账户养老金:按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