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农村低保和农村养老金是同一个存折,可以办成两个存折吗
农村低保和农村养老金是同一个存折,可以办成两个存折吗?
农村低保和农村养老金使用同一个存折是当地银行的规定,不能办理两个存折,因为这是国家专项拨款,必须存在同一账户内。
『贰』 农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由哪些组成
交费年限累计十五年,六十岁以后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回个人帐户养老金答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由政府财政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是每年自己交的养老保险金(含国家、集体补贴)及利息之和除以139个月的商。
『叁』 农村养老保险会和社保发生冲突一个人能同时买这两个吗
参保人员在同一时期不能同时存续两个及以上养老保险关系并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版。对权同一养老保险制度内存续的多重养老保险关系,按照人社部发[2009]187号文件要求,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养老保险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对在不同养老保险制度间同时存续多重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国家养老保险关系跨制度转移接续办法出台之前,经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确认,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对其他养老保险关系做暂停处理,个人账户予以封存,待国家出台相关衔接办法后再做相应规定处理。
『肆』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如何继承
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按照下列情形继承:
(1)参保人员在版缴费期间死亡的:其权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在1个月内到所属乡镇社保所办理继承手续,其个人账户全部资金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村委会应在1个月内到所属乡镇社保所办理相关手续,参照城镇职工的标准支付丧葬费。丧葬费标准高于个人账户积累总额的,按个人账户积累总额支付丧葬费;丧葬费标准低于个人账户积累总额的,按标准支付丧葬费,个人账户的剩余部分并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2)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在1个月内到所属乡镇社保所办理继承手续,其个人账户的剩余部分,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村委会应在1个月内到所属乡镇社保所办理相关手续,参照城镇职工的标准支付丧葬费。丧葬费标准高于个人账户余额的,按个人账户余额支付丧葬费;丧葬费标准低于个人账户余额的,按标准支付丧葬费,个人账户的剩余部分并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伍』 一个人能不能同时买农村养老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
不在同一个城市,可以同时交,同一个城市不行。
1、如果缴纳两份养老保险,将来只能领一份养老金,是个人身份证号做识别,退休只能办理一次,养老金只能领取一份同时缴费部分,退休前两地养老保险账户要合并,要办理其中一个养老保险的重复缴费退费。
2、按照现在的转移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如不想继续参加,经本人申请可转至农保,参保的年限及个人账户可转至农保。
3、参加农保的人员如不想继续参加,经本人申请可转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的年限不计算,只将个人账户转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5)农村养老保险两个账户扩展阅读:
必备要素
第一,依法建立。即现代社会保障制度遵循的是立法先行的原则,是通过社会保障立法来确立社会保障制度,法制规范是社会保障制度赖以建立的客观基础与依据。
第二,突出以人为本。它以保障和改善国民生活、增进国民福利为宗旨,包括经济保障与服务保障。
第三,具有经济福利性。即从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来看,因有政府、雇主与社会各界的参与和分担责任,受益者的所得要大于所费。
第四,属于社会化行为。即由官方机构或社会团体来承担社会保障的实施人物,而非供给者与受益方的直接对应行为。
『陆』 农村养老保险交了10年后,单位交了两年了个人帐户们钱如何合并
你可以去你们当地的劳动服务大厅管理医疗保险的窗口咨询,我内原来是以城镇居民的身容份交了九年医保,后来在单位交,现在涉及到退休,在单位交合适,就去医保窗口把原来交的城镇居民医保合并到单位的了,按三年顶一年,我以前交的九年给算成三年了,你去医保局看看咨询一下,看和我的一样吗?
『柒』 农村养老保险帐户钱存多了能退回吗
可以留着下次缴费。
养老保险缴纳和社保缴纳一样,需要在当地社保局缴纳。
养老缴纳情版况:
基本养老保权险费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3%,其中员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5%缴纳;企业按员工个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员工个人帐户为缴费工资的11%;其余部分计入共济基金。以上理解为每月交5%,计入个人养老帐户的为11%。
新养老保险的缴纳情况:
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算:
1、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
3、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自2006年1月起,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统一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