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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区养老模式研究

发布时间:2022-12-29 08:35:09

Ⅰ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养老问题研究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养老问题研究

摘要: 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问题是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实现乡村振兴必须把“空巢老人”问题作为党的工作重心。农村养老服务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同时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本文通过对现阶段农村养老情况进行分析,发现现有农村养老的模式中出现的基本问题、同时提出适当的建议和意见,探寻出一条适合现阶段农村养老发展的新路径。

关键词: 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乡村振兴农村养老措施及建议

一、调查背景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64亿人,占总人口的18.7%。预计“十四五”时期,这一数字将突破3亿,我国将从轻度老龄化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人口老龄化在我国已呈现出上升趋势,老年人生活保障问题已成为关系国民经济的重要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经济急速发展、城乡社会结构也取得了巨大转变。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很多农村青壮年进城,剩下大批“空巢老人”留守农村。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的养老压力不断提升,农村养老问题也成为乡村振兴的一个主要短板。因此,构建一个老有所养的养老体系,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尤为重要。

农村新型养老体系的建设, 要切实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改变传统单一的养老模式,充分利用乡村各方面资源,打造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公共服务为依托、以子女养老为主体、以互助式养老为补充的新型养老模式,努力让农村老年人在身心满足的情况下下安享晚年。

二、当前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概览

(一)日常生活照料情况

调查发现,多数老年人具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调查中,32%的老人表示自己单独居住或和配偶住、48%的老人和子女住、15%在养老院居住、3.2%跟孙子或孙女住、有1.8 %的老人和亲戚/朋友居住。

(二)经济来源

他们表示健在的子女中儿子有2-3个,不同住的子女中很少有同村居住的,多部分是在同一个县里,平均1个月见一次,也有小部分子女在外地工作并定居,很少见面,基本半年或一年才能见一次。而经常来往的亲戚或朋友只有2-3位。对于和子女或孙子、孙女一同居住的老年人,他们表示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时间较长,基本每天都在照顾。

调查结果显示,56%的农村老年人主要经济来源为社会养老金,20%表示主要由子女供养,10%有自己的退休金或自己通过劳动获得报酬,5.8%依靠年轻时的存的积蓄,2.3%凭借政府救助。

他们中的大多数在60岁之前,没有从事过任何工作, 主要在家务农或外出务工,也有部分从事个体或私营经济活动,如开小商店、到附近集市上摆摊等。

受访中的所有老年人表示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但都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原因主要是太贵了,没有经济基础。除和自己居住的子女去世的老人有社保等从政府获得的补贴外,其他老人表示没有任何补贴。

(三)日常生活主要内容

在问及父母日常生活主要内容时,多数老人选择操持家务和干农务,占比为71.3%。此外,选择锻炼身体和照顾家人的老人也比较多,分别为36.8%和36.6%。可见,操持家务及农务、锻炼身体和照顾家人是老年人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

当问及他们参加过什么活动时,他们表示没有参加过多少活动,只有维护村卫生情况、帮助邻里、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比较单一的活动。他们希望村里组织一些娱乐活动、健康讲座、老少共融亲情等类似的类似的活动,以此让自己单调的生活增添一丝光彩。

(四)智能手机及智能服务使用情况

在互联网的普及下,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也越来越多的被老年人使用。调查数据显示,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占52.0%, 不过, 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表示,他们主要还是以比较简单的打电话、视频聊天和看快手等为主,占比分别达到84.7%、80.5%和71.3%;网上购物的老年人占到五分之一;而对于操作比较复杂的网上购物、网上看病、网上学习、网上订餐、网上打车及买票等智能服务功能,老年人 几乎不会使用。有80%的老人表示需要智能手机培训。

(五)精神状态

因为缺少陪伴、感到孤独等原因,大部分老人表示会因一些小事而烦恼,他们经常感到情绪低落,做起事来比较费劲,对未来希望度不高,只希望自己跟老伴能健康度过晚年生活。有一部分老人表示他们对以后感到害怕,害怕自己的身体出现毛病、害怕意外发生等。几乎所有老人都表示自己睡眠不好,经常到半夜睡不着觉。有极少数老人表示他们现在过得很愉快,基本都比较孤独。

(六)满意度

虽然时长感到孤独,但他们也能理解自己的儿女工作忙,因此他们表示总体来看对自己现在的生活还是比较满意的,对自己的健康也较为满意,能积极锻炼身体,维持良好的健康状况,对自己和子女的关系也表示较为满意,他们表示能融洽相处,子女也比较孝顺

(七)健康状况与功能

认为自己健康状况不太良好,视力比较薄弱,看东西模糊、看不清书本、手机等一些设备上的字,甚至有部分老人患有白内障、黄斑裂变等眼部疾病。大部分老人听力较弱,受访中发现正常音量大小他们听不太清楚,需要用更大音量、更慢的语速和他们进行交谈。大部分老人走路基本没困难,但也有一少部分老人因为患有风湿、关节炎等疾病,走路有点困难。

三、老年人面临的养老问题

(一)四大困难成为老年人日常生活的主要难题 。

一是养老金少,经济负担重。调查中,有48.4%的老人表示目前面临的最大生活困难是养老金少,经济负担重,一个月的养老金根本满足不了日常消费。

二是无人陪伴,日常照料难。由于工作繁忙、生活节奏快,子女一方面没有更多闲暇时间照顾老人,另一方面又常常忽视老人的心理慰藉,26.4%的老人表示父母感到孤独,无人陪伴,23.2%表示自己目前无人照料。

三是身体不好,活动不便。调查中,有24.0%的老年人表示目前生活中面临的最大难题是身体不好、活动不便。可见,加快社区及家庭适老化改造,增强老年人生活便利性很有必要。

四是智能服务功能使用有困难。调查中,有23.9%的受访市民表示父母不会独立使用智能手机的智能服务功能。随着智慧养老的发展和越来越多生活服务由“线下”转为“线上”,不会使用智能化服务,或者仅会使用简单的操作,已经成为老年人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难题。

(二)社区周边养老服务功能有待完善

近年来,农村养老服务功能不断完善。但和不断增长的养老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多短板。调查中,51.7%的老人认为村子里养老存在“服务项目少”的问题,46.3%认为存在“场地小、设施少、环境差”的问题。

四、社区养老服务需求

(一)对养老设施的需求

调查中,当向老人问及居住地周边希望增加哪些养老设施时,卫生室、医疗康复室、健身活动场所和公共老年食堂几类设施提及率最多。其中卫生室和康复室两类设施需求最高,为65.1%,第二是健身活动场所和老年食堂,分别为63.5%和54.8%。除此之外,理发店等需求也比较高,在两成以上。

(二)对服务项目的需求

调查中,当问到最希望村子周边提供哪些养老服务项目时,48.1%的老人表示需要医疗康复护理类的服务,45.6%表示需要老年餐饮服务,对文体活动、精神关爱的需求占比分别为41.3%和37.2%。同时,对家政服务等有需求的人群也占到30%以上。

五、改善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的着力点

( 一)着力提高农村老年人的收入水平

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根本在于提高其收入水平。从调查数据来看,农村老年人的总体经济状况较差,其中主要是通过自己的劳动收入和家庭供养获取仅有的收入,社会保障性收入和补贴性收入较少。改善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首先必须提高其经济收入水平。

1. 增加老年人自己的经济收入

第一,鼓励农村老年人在身体健康状况允许的前提下坚持雇佣或非雇佣式农业劳动,获取相应的收入。让老年人从事有收入的劳动,不仅可以增加自己的经济收入,同时还能丰富老年人日常生活,并且让身体得到一定的锻炼。第二,提高土地收益。可以通过耕种土地获得经济收入;也可向他人转让土地,收取相应的经济补偿,多角度提高经济收入水平。

2. 增强家庭赡养能力

不难发现,家庭养老是最优化的养老模式,家庭养老资源是最根本的、不可或缺的养老资源。因此,政府首先应该促进农村家庭整体发展,提高家庭养老力度。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增强家庭养老。支持鼓励父母和子女同住或就近同村居住;以家庭为单位给与更多的经济补贴;提供住房建造改造服务;支持养老服务人员专业性培训等。

3. 增强政府和社会的养老支持力度

第一,适当提高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充分发挥养老保险有效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作用。第二,投入对贫困和失能农村老年人的救助。增加对困难家庭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的补贴经费,同时将其全都纳入社会救助范围,获得更多公益性补贴资助,进一步保障困难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第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农村整体经济。扩大农村老年人就业机会,切实增加农村老年人的劳动收入。

( 二)着力健全农村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制度

从前文数据分析不难发现,大多数老年人所面临的最大困难是身体健康问题,年龄越大的老年人其健康状况越不容乐观,患慢性疾病的老年人较多,有关医疗健康的服务是农村老年人最迫切需要的。因此,需要努力使农村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健全。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第一,提高农村老年人的基本医疗保险水平。将常见的疾病纳入医疗报销范围,降低老年人的看病成本。第二,增强就医方便性。形成“上门医疗”服务,把农村老年人作为重点人群,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三)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

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本次调查中受访市民最为关注的政策及措施,占比高达60.8%,这反映了市民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着较大的需求和较高的期盼。

一是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及设施。完善社区老年人信息库,根据社区老年人需求,完善社区养老设施和服务项目。当前,最主要的是要增加和完善医疗护理、老年助餐、文体活动、精神关爱等需求较高的养老服务项目,以及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护理站、老年食堂、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设施。

二是加快社区适老化改造。加快社区适老化设施改造,增设适合老年人的无障碍设施,增强老人生活便利性,例如在老旧小区安装电梯,针对高龄独居、空巢失能老人安装居室通道扶手等。

(四)加强养老专业人才培养

养老人才队伍素质直接影响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调查中,有接近三成受老年人及村干部认为本地社区养老存在服务不专业的问题。

一是充实专业养老服务队伍。在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社区开发公益性的养老服务岗位,力求建立专业的、稳定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

二是强化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定期举办老龄政策和养老护理知识培训班,加强养老护理人员技能培训。

三是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水平。加强社会保障待遇,在养老服务、医养结合等重点领域,制定相关优惠政策,促进养老人才队伍稳定。

(五)帮助老年人融入智能时代

帮助老年人尽快融入智能化时代,既是家庭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一要建立老年人智能设备使用培训机制。除家庭成员承担相应的义务外,老年大学要增设智能应用培训课程,社区要定期开设智能设备使用培训班,采取一对一答疑方式,消除老年人使用智能设备障碍。

二是改进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结合老年群体特点,设计出操作更加简便的智慧养老平台,让老年人实实在在享受到智慧养老带来的便利。

六、结论

调查结果显示:操持家务、锻炼身体等是老年人日常生活主要内容;经济压力大、无人陪伴等是老年人生活中面临主要难题,老年人对养老设施和养老服务等有较大需求。要尽可能满足老人年各方面需求、改变传统单一的养老模式、充分利用乡村各方面资源,打造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子女养老为主体的新型养老模式,让老年人在身体与精神双方面得到满足,使农村养老问题进一步改善,为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网页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养老问题研究》-

[2]——网页 -《推动新时代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评论员观察)-中工评论-中工网》-

[3]——老龄科学研究 李芳-《谋求新时代美好生活:我国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与对策——基于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

[4]——网页 -《空巢老人生活状况调查 - 道客巴巴》-

[5]——网页 -《养老护理员职业生涯规划》-

[6]——网页 -《民政局对养老院政策论文范文 天津市民政局养老院论文有关参考资料-毕业论文网》-

[7]——网页 -《坚持尊老优良传统 认真对待老年人权益_公益新闻_公益频道》-

[8]——网页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养老问题研究》-

Ⅱ 农村老人养老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人口结构老化、社会保障制度滞后等社会历史原因的影响,迈入老龄化社会的中国农村,正面临着日益严重的 养老问题。针对农村老年人的社会生活状况,笔者对江苏省丰县大沙河镇杨集村的农户和老年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和访谈。杨集村是江苏省西北 部的一个行政村,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处,全村总人口3 560人,人均耕地约0.04467公顷(0.67亩)。由于这里属黄泛区冲积平原, 土壤多为砂土,耕地适用于果树种植,村民的全部农业收入依赖于果树种植。由于果品收入远远高于粮食收入,所以杨集村所在的大沙河镇成 为了远近闻名的富裕乡镇。

(二)农民老人的生活照顾问题

谁来照顾年迈的农村老年人,在现实中成为了农村养老过程中一个重要话题。农村老年人的赡养问题,并不单纯地指在老年人躺在病床上 或不能自理时的照顾,而是包括老年人全部的生活过程。对于老年人来说,衣食住行、精神情感等方面的嘘寒问暖胜过钱财物质的供给。

然 而,改革开放后的农村虽然脱离了贫困状态,但在较多的地方仅仅是达到了温饱水平。市场经济冲击、物价上涨、收入增长缓慢等生产生活的 压力使每位农村劳动力不得不把时间全用在农活和出门打工上。能够守望子孙、得到子女们无微不至的照顾成为了农村老人的一个奢望。许多 农村劳动力不得不或经商做生意、或外出打工挣钱,才能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用、婚嫁费用以及家庭的日常开支。

而农村劳动力外出营生的工 作,如运输、加工、建筑、修理制造等行业,一般都是工作时间比较长,劳动强度比较大,造成与家中老年人的长时间分离。例如,张某YJC —L,男性,47岁,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劳动力,在山东从事建筑行业,每次出去打工3~4个月,每年累计打工时间9个月左右。果树农忙时回家 料理果树,果品收获后为卖得好价钱而亲自四处营销。

因此,无论在外打工还是在家营生,很少有时间陪伴、照顾年迈的父母。妻子YJC— M,48岁,农忙时从事农业生产,农闲时在本地一些加工企业兼职打工赚取一些收入,供养两个孩子在外住宿上学。一对老人平时自己照顾自 己,除非重病在床,儿女们请假回家或中断打工来照顾老人,否则,老人也不会同意他们留在家里照顾自己。

Ⅲ 农村养老的研究意义

农村养老调查的目的与意义
1.了解国情,关注民生2.关注老年人,尊重老一辈3.对科学研究、人口调查有重大意义
农村养老的含义
给你找了点资料

你可以参考一下,然后总结你自己的想法和提纲做

一、中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的基础分析

养儿防老是中国农村几千年的传统养老方式,这种以家庭作为最基本的养老模式得以长期存在的基础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深层次研究将成为我们设计今天的农村养老制度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家庭养老的客观条件分析

1.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家庭养老的前提条件

新中国建立以前的两千多年中,中国农村一直处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是一种不发达的经济形态,低下的生产力将农民紧紧地束缚在一块块土地上而无其它谋生手段,封闭的交往形式又使农民只能依靠自身积累经验而无其它获取知识的途径。于是,对土地和耕作知识的拥有就成了社会继承与世代交替的重要内容。土地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退出生产领域后,并不放弃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权,子女要想获得土地必须以赡养父母为代价。同时,子承父业是传统农民家庭的突出特点,后代不仅由父母抚养成人,而且还从父祖那里学会谋生的技能,继承一定的产业和土地,这种生活上经济上的高度依赖使得他们自觉服从父辈祖辈的制约,不敢有丝毫违抗。

父辈们靠土地生产生育,培育后代;子辈们靠土地维持生活,赡养老人,土地构成百姓们家庭养老的重要经济来源。为了确保农民拥有土地,历代 *** 实施了一系列土地分配政策,如井田制,占田制和均田制等。除了土地制度之外, *** 还通过法律条文,严禁子孙与父母分家分财。《唐律•户婚律》规定,“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明律》规定,“凡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一百。”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其目的就是为了稳定家庭养老的经济基础。

2.非货币经济是家庭养老的必要条件

马克思主义认为,“随着人类由农业社会进入工业社会和后工业化社会,家庭赡养功能就慢慢脱离家庭而社会化。”(1)米特罗在《欧洲家庭史》中进一步描述道:“农民经济是一种无货币经济,以致于赡养老人只在家内是可行的,提供实物在超出一定距离时就会是不可能的,因为这需要用现金支付并用此钱购买食物,而在前工业时代,在农业地区中,这两个都是不存在的。”(2)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几千年来中国农村的生产力极其落后,工业化程度很低,非货币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始终占有主导地位,在这种非货币的农业社会中,农民生产自己几乎全部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对于每一个人来讲,都要不停地生产以获得生活资料的供给,否则便无法保障自己的生活。而事实上,每一个人都有因年老而丧失生产能力的时候,此刻要想获得生活资料,就必须依赖于家庭其他成员的生产。很显然,非货币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家庭存在的必要性,也决定了家庭养老的必然性。

(二)家庭养老的主观条件分析

1.传 统的孝道思想是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内在动力

在任何年代里,老人的赡养不仅是由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决定,而且还受到建立在这种生产力基础上的赡养观念的制约。历史上,我国的老年赡养是以孝为核心在家庭内部进行的,孝道思想在中国有着长久的发展历史和深刻的社会影响。儒家认为:“孝为百行之冠、众善之始,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德之本也。”(3)所以儒家立教以孝为起点,“孝字上半部为老,下半部为子,有老人扶子之义。”(4)因此,孝的道德观最初是调解长者与小辈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但是,到了封建社会,孝被擡到了极高的地位,成为一切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的起点,并做为封建伦理纲常的基础。封建统治者就是用孝束缚著每个人的思想和行为,孝的原则为:“父之所尊,子不敢不承,父之所异,子不敢不同”。(5)封建统治者重孝的目的是为......>>
研究农村养老现状的理论意义是什么啊?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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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的研究现状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研究综述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06-08-16 10:39:00 ] 作者:未知 编辑:studa20摘 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推行十多年来,在实践上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在理论上也积累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对这些文献研究的焦点问题,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存在的问题、实践中的区域差异、今后发展的对策和建议等进行整理和总结,并分析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今后的发展能起到一定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占总人口约70%的人民目前或将来的生活质量,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则是其中的关键内容之一。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为了寻找合适的解决途径,我国 *** 从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性地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有10多年的历史。这段历史可以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6—1992年,为试点阶段。1986年,民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在江苏沙洲县召开储“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决定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成为首批试点地区。

第二阶段:1992年—1998年,为推广阶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以下简称《基本方案》),确定了以县为基本单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决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布实施。此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各地推广开来,参保人数不断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万农民投保。

第三阶段:1998年以后进入衰退阶段。1998年 *** 机构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这个阶段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官方对这项工作的态度也发生了动摇。1999年7月,国务院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决定对已有的业务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向商业保险过渡。

从以上几个发展阶段来看,可以说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是并不成功的。在理论上,这一制度也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和批评。90年代以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直是人口经济学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积累了大量的文献资料。这些文献全面地反映了各地各时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状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在目前这一政策面临转折时,对这些研究进行综合分析,能使我们全面地总结这项工作的经验教训,为今后农村老年人口的社会保障工作提供参考。本文在大量查阅90年代尤其是1995年以来的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发现研究的焦点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现有文献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宏观必要性基本上没有异议。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立对保障老年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保证社会的稳定和进步都有积极意义。另外,它还有助于减轻农民“养儿防老”的思想,从而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何承金等人的研究认为,中国西部农村人口控制的主要障碍在于社会保障体系残缺不全,农民养老难以落实。

更多的研究从微观经济个体的养老需求与供给出发进行分析,认为由于农村家庭的小型化,大量青壮年农民流向城市,老年农民社会地位下降等原因......>>
研究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权的理论及实践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等方方面面的飞速发展,中国在20世纪末迅速迈入了老龄化社会的行列。而当老龄化遭遇“空巢”现象时,空巢家庭的养老问题便突显出来,空巢家庭及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也便成为学者们研究的热点。国内学者目前在这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
加快农村发展的重要意义
加快农村发展的重要意义:

1、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村发展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关键问题。

2、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证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3、加快农村发展,有利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有利于应对由于人口的增长,我国对粮食的需求量缺口加大的问题,保障粮食安全;

4、有利于确保社会稳定,只有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稳定才能有坚实的基础,国家的长治久安也才能有可靠的保障。

补充:“三农”问题

指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研究三农问题目的是要解决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稳定。

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民族复兴。
研究农村老年人生活问题对当今 社会有什么意义? 20分
是要写论文还是什么? 网上这类的很多,非农,农村老人都有,我贴一份别人的调查报告,你可以参考下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在今后长时间内要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三农问题"以及人口老龄化的现象越来越突出,居住在农村的老人们的生存状况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我国现在老龄化人口正在不断的增加,根据资料了解,"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45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1%,预计到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2亿,占总人口近25%."在"未富先老"的国情下,如何切实解决好老年人(特别是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盼,确保他们的生活质量,成立摆在 *** 及整个社会面前的大问题。作为中国中部崛起的湖南望城县,早在20世纪八十年代就进入老龄化城市行列。我县人口再生产从传统型过渡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型,必然伴随着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近年来县委、县 *** 对老龄工作和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视,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关于对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实行政策扶持的意见》等文件,推进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和老年群团组织建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组织开展关爱老人心理健康活动,等等,不断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使全市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逐步提高。

一、调查方案的基本内容:

调查目的:主要是让人们能够更加详细了解农村老人的生存状况。调查时间:2010年9月20日-2010年10月30日。调查地点:湖南省 浏阳市枨冲镇。调查方法:上门访谈调查调查对象:枨冲社区60岁以上老人。但由于时间以及各种客观原因,本次只调查了约200位老人(本村现居人口现状:户籍登记人口有1400余人,除去常年在外打工者,实际居住人口只有1000人左右,60岁以上老人有270余人。其中女性150人左右,占到60%左右,男性120人左右,占到40%左右。)调查内容:老人的日常劳动量、老人的日常经济来源、老人的日常生活开支、老人的日常娱乐方式、老人享受医疗保障的情况。

二、社区老年人需求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一).文化程度偏低

在被调查的200名老年人中,文盲、小学文化程度的分别占总数的11.57%和31.85%,初中、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分别占29.64%、8.42%、9.51%,而大学专科、大学本科以上的仅占5.86%和3.15%,老年人文化程度偏低的特征很明显。

(二).37%以上的老年人是“空巢”老人

从居住方式来看,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独居和与配偶居住的老人分别占11.38%、25.62%,与子女同住或与孙子女同住的占63%,老年人“空巢”现象日趋较严重。

(三).身体状况与生活自理状况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身体健康或一般的分别占32.53%、35.98%,有慢性疾病或有严重疾病的占27.60%、3.89%,说明我社区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总体处于较佳状态。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占调查总数的87.98%,半自理的占10.26%,不能自理的占1.76%,具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占绝大多数。

(四).配偶与子女情况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配偶健在的占总数的74.21%,配偶不在的占24.26%,没有配偶的为1.53%。再从老年人子女的数量来看,有1个、2个、3个子女的分别占14.75%、37.50%、26.88%,居前三位,有4个和5个及以上子女的占12.22%、7.32%,无子女的占1.33%。目前,多子女老年人还占多数,但已明显呈现日趋减少趋势,独生子女老年人目前虽还居少......>>
农民的意义
农民的就是社会最底层,最经常和最容易被剥削和压迫的那些人群,想当出农民做军鞋做军被,担当范后勤保障的工作,当农村包围了城市,占领了城市后,现在的农民是什么样子可悲啊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的研究 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10分
对于农村养老保险这块,达到退休年龄的,有2种解决办法:

(一)老人可以不交(但子女必须参保);

(二)或者老人采取一次 *** 清两种处理方式,是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的。

所以你不在同一个户口簿,那么老人就需要申请参保且交清所欠费用之后才可以申请退休金待遇。

其交纳是根据当地农民去年的纯收入为基数,分5个档次,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原则上是交得多,对应将来就可以领得越多。

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组成。基础养老金国家补贴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总额+利息)/139月,个人帐户根据本人交纳的档次决定,所以每月具体领取多少,根据本人交纳多少决定。

也是按多交多得,少交少得的原则进行,这只是养老补助,同时也需要采取其它的方式来辅助解决养老问题。
学习和研究农村社会学有何重大意义
一社会学在理论方面的作用。1、向人们提供科学的社会知识,告诉人们社会现象是什么(描述)、为什么(解释)、将来怎样变化(预测)。2、社会学不仅提供现成的社会知识,而且通过提供社会学的视角、社会学的方法,帮助人们获得新的社会知识。帮助人们树立科学的社会观,为人们最终选择“应该怎么样”提供理论上的帮助。

二社会学在实践方面的作用。1、社会学在帮助人们掌握科学的社会知识的基础上,进而帮助人们在维护和改善现存社会结构、社会制度,改革不利社会发展的社会体制方面避免盲目性,增强自觉性,使自己的社会行动更加合理,更加符合规律性;2、社会学以自己的研究成果,对科学地管理社会和制定正确的社会政策提供有依据的、经过论证的实际建议,为改革开放服务,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促进社会的良性运行协调发展。

Ⅳ 农村养老保险的研究现状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整个人口的60%以上,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目前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存在许多问题,积极推进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好农民的养老问题,对于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实现和谐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探索始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6年开始,民政部根据“七五计划”关于“抓紧研究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试点,逐步实行”的发展目标,开始了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积极的探索,第二阶段是1991年国务院决定农村(含乡镇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由民政部负责。并于1992年印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确定了“从我国农村的实际出发,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坚持资金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坚持自助为主、互济为辅;坚持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相结合;坚持农村务农、务工、经商等各类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方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相关工作。第三阶段是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为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相继颁发了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文件,将这项工作提上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农村社会保险管理职能划入新组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实行社会保险的统一管理。农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逐步从民政部门并入劳动保障部门。从目前来看。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并不成功,许多地区没有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体系,已建立的地区也存在很多缺陷,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少法律保障
从整体发展过程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缺乏法律性规定,大多是以政策、通知、会议决定等形式进行制度落实,缺乏稳定性和持续发展性。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都是在1992年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普遍缺乏法律规定性,法律制度的欠缺给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带来一系列问题,如保险对象不明确,保险资金来源不稳定,保险管理方面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等,使农村养老保险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出台的地方性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专项制度,标志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向专项化方向发展。如广东省颁布了《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和《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农民轮换工应参加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深圳、珠海、东莞等城市还专门就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订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办法。
(二)管理体制存在漏洞
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体制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既有商业保险的技术难度,又有依法实施的政策难度,因而对管理水平的要求很高,由于缺乏专业人才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之机构设置不健全,使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上出现了很多漏洞,如由于财务统计制度的滞后性和专业金融财务人员的匮乏,无法通过财务信息了解农保基金运营的真实状况,无法对基金运营进行有效监控。此外,不少地区的农保统计工作甚至从一开始就没有固定的组织人员、工作流程,从来就没有月、季、年的报表,导致相当一部分基础数据严重失真,无法通过统计数字制定准确的年度工作计划,也无法对以往的基金运营成果进行有效总结、考核。
(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太小,覆盖对象有缺陷
目前中国拥有世界上数量最多的老年人口,其中75%在农村。据统计,未纳入社会保障的农村人口还很多。建立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1998年仅占全国乡镇总数的41%,建立社会保障基金会的村委会不到村民委员会总数的20%。基本方案中没有体现出对留在农村的农民和进城务工的农民给予区别对待,进城务工的农民既没被纳入到农村养老保险体系中,也没被纳入到城市养老保险体系中,处于法律保护的空白地带。
(四)农村养老难于完全依赖土地保障,但是土地对于有的农民来说仍然是重要的生产资料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从1978年到1998年,全国农民平均来自第一产业的收入比重由91.5%下降到了57.2%,其中纯农业收入仅占总收入的42.9%。由此可见,来自土地的农业收入已难以保证农民的基本生活,以之养老更是奢望,有的农民已经摆脱土地的束缚,参与到现实的社会保障中。但是,土地对于有的农民来说仍然是很重要的生产资料。近年来农产品的价格日益下降,从土地上获得的收益非常微薄。而且农民的承包地被大量征用,对价是极少的土地补偿费。所以完全依靠土地来养老的选择也是不可行的。
(五)资金筹集与基金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农保资金现有的保值增值渠道亟待拓宽
农村养老保险需求水平相对较低,许多贫困村民无法投保,而少数村、乡干部利用职权、巧立名目、利用公款为自己投保,养老保险成了这些人为自己谋私利的工具,影响了养老保险的运行和群众投保的积极性。一些地区还出现了强制保险。筹集的养老保险金不能专款专用,少数地方以种种借口,擅自挪作他用,引起风险,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最终必将影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基金的管理级别太低,不能使基金有效地保值增值。按照现行制度设计,农保基金只能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保险基金增值范围太小。
二、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城乡二元经济体制是导致养老保险现状的根本原因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提出由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的战略思想,在工业化的驱动下,相关制度体系逐步建立,政府通过户口迁移,粮油供应,劳动和社会福利、教育等一系列制度安排,逐步形成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是:(1)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我国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始于1958年的户口登记条例,它是我国二元社会结构得以形成和强化的制度保证,也成为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一大障碍,这种以农村和城市身份为标志的城乡分割户籍制度,使农村人口不能自由地向城市迁移,它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与市场经济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原则相背,二元户籍制度直接造成并维持了城乡居民之间过大的收入和消费差距;(2)政策主导的城市部门过度吸取农村剩余:在工业化过程中农业部门为工业部门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建国后照搬苏联模式建设社会主义,实施工业化尤其是重工业优先发展,实行“挖工补农”的战略。1953年开始实行农产品的统购统销政策,人为实行工农产品的不等价交换,以剪刀差的形式从农村吸收资金支持工业和城市发展,造成农村的贫困和城乡经济的进一步拉大。
(二)农村经济落后是导致农村养老保险现状的重要原因
一方面由于农业本身是第一产业,创造生产力的效果没有其他产业那么明显,所以国家对其管理与监督的力度不够。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的发展主要在农村,国家的管理可能会因管理层级太多而导致管理的失灵。所以,由于农业产业的弱势,在刚刚实行市场经济要求大力发展经济的时候,国家就制定了牺牲农业来发展工业的政策。国家有关研究表明,从1952年到1990年,中国农业通过税收方式、“剪刀差”方式和储蓄方式为工业化提供资金积累总量达11.594亿元。经济的发展也需要建设用地,而建设用地的主要来源即是对集体土地的征用。我国的国情是人口太多,地区发展的速度快慢不一,所以,国家进行干预,规定政策为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较为贫困的地区,政策的倾向对于农村的发展极为不利。
(三)立法的滞后,直接导致无法可依
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只有1992年1月3日民政部公布实行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国家没有根据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及时地对法律做出调整。农村社会保险各地规定不一,没有法律约束力,基层无法操作,农民无法可依,参保积极性也就大打折扣。
(四)管理体制没有理顺
农村社会保险工作有的仍然留在民政部门,有的已经划归劳动保障部门管理,造成工作脱节,管理混乱。手续繁琐,领取不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一般都是断断续续的,缴费不定时也不定额,每到符合退休条件需要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时,要进城确认身份、年龄、缴费、时间等,农民费时费力费钱;而达到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后,还得进城领取养老金。这些,参保人员意见很大,从而影响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
三、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问题的思考
(一)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即使在城镇化发达地区,二元结构依然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性痼疾,城乡分割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之一。50年来,城乡居民之间的种种不公平福利政策和障碍待遇,使注重人本社会的中国已处于尴尬境地。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无疑是扭转中国失衡的城乡居民福利制度的机会。
2因地制宜的发展社会养老保险,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即应该立足于我国国情,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根据各地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需求,缴费能力的不同适时、适当地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只有当地区经济的总体实力能够提供剩余积累,而且从积累中提取的资金用于社会养老保险对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人们当前的生活消费没有影响时,建立社会保险才具有可能性,在尚未解决温饱问题时就谈建立社会养老保险是不现实的。
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与其他保障制度的协调发展原则。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自我保障层次:家庭保障,体现为成年子女对老年人“反哺”;个人储蓄,以青壮年时的个人储蓄养老;土地保障还可以发挥其有益补充作用。政府负责层次:财政与政策支持;集体保障层次,传统的或新型的经济组织给予补助。逐渐从以家庭养老为主体的保障模式过渡到以社会养老保险为主体的保障模式。
4循序渐进原则。第一,逐渐扩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第二,资金的筹集在现阶段坚持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财政与政策支持。今后,随着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集体和国家支持的份额逐渐减少。第三,逐渐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衔接,实现城乡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第四,现阶段应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与家庭养老等保障制度相结合,今后慢慢过渡到完全的以社会养老保险解决养老问题。
(二)具体制度建议
1加快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有法可依
(1)法律地位亟待确立。从依法行政的角度来看,一种政府行为,应当有其相应的法律依据通过立法建立和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是世界各国开展社会保险工作的通行做法。经过10多年的改革探索,我国已经建立起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并基本形成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的雏形。目前正在起草的《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将促进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将离开土地,需要进入到社会保险体系中来。农村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明确其法律地位。应当从法律上明确,不仅城镇要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农村也可以搞社会养老保险,特别是有条件而又自愿开展这项工作的地区。
(2)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法。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制度,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目前学术界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模式的选择有两种模式设计:其一是在《社会养老保险法》中单列一章;其二是专门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应当结合国家目前正在制定的《社会保险法》专门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第一,总则部分。对立法的依据和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等进行详细的规定,立法的目的要着重把农村社会养老上升到“保障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权”的高度。第二,养老保险的适用对象和范围。应该包括非城镇户口的农村人口,坚持农村社会人员的养老保障的一体化,投保年龄按取得劳动收入的时间起算,一般为年满18周岁的公民,但16至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可以纳入其中。第三,养老保险待遇的享受中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养老金的确定、领取,个人账户存储额的继承,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第四,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的管理、基金的解散,周转资金的计息,基金的运营原则、增值收益:监督管理、管理费用,税收优惠;第五,争议的处理及法律责任中应当包括争议裁决机构,对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不缴、漏缴、少缴行为的处罚等内容。
(3)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完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使其上法律体系升为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出全国通行的行政法规。同时根据《社会保障法》建立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体系。具体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条例》、《农村养老基金运营条例》、《农村养老基金运营条例》、《农村养老基金税收减免办法》、《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监督办法》、《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彩票管理办法》等
2合理规划养老资金的筹集与运作
(1)资金的筹集以及各主体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应负的责任。基金的筹集现阶段坚持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财政与政策支持。个人从自己收入中拿出一定的比例积累个人账户,以备养老。集体补助中所指的集体主要是传统地域性的土地集体所有制组织和乡镇集体企业,但现在随着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集体产权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农民自愿联合创建的合作经济组织已基本萌芽并呈良好发展态势,所以集体补助部分的作用在逐步改革的过程中将逐步淡化。乡镇企业向股份合作制的转轨已大面积展开,对原来乡镇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有一定的改善,为乡镇企业的创收提供了更好的条件,集体经济组织对于农村的养老保险也应该负责。国家给予政策支持主要针对乡镇企业,集体提供的补助部分可以税前列支,其次国家可以从财政中拨款,给予农村一定的补偿;对于农业各税应该予以减免,减轻农民的负担与从土地上获得收益的难度,另外,还可以发行农村养老保险特种国债。但是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隐性债务”问题也需要解决,因此要与此协调。
国家在农村养老社会保险体系建构中必须担负的责任有三:一是政策责任。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是建立该项制度的根本前提。二是财政责任。该项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保证每一个农民基本生存的必然举措,政府有义务根据国家财政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来推动其实行。三是法律责任。对农村养老保险进行立法,就是要通过法律规范和调整农村养老保险关系,加强这项立法工作非常重要,对农村以及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都具有促进作用。
(2)健全我国的证券法律制度,保障基金的运行与保值增值的渠道。现在农民的投保积极性不是很高,提高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可以说是吸引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一个重要途径。现在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和运营的现实,不仅形成了过度分散管理带来的不合理管理费用和基金被挤占挪用的风险,而且投资形式单一,只是储蓄的形式或购买国家债券,增值的效果很差。国外许多国家的法律都明确规定了养老金可以用于投资股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可见,把农村养老资金投入证券市场是一条不可忽视的保值增值途径,因此,必须修改《证券法》,为农村养老资金的人市营造规范,安全的投资氛围。
(3)加强农村养老资金的监管,进一步明确养老保险的法律责任制度。我国《刑法》第273规定“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受到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并没有把农村养老资金列在其保护的范围之内,因此,必须修改该条款,使得农村养老资金能在《刑法》刑法的保护下得到最优化的使用。
3在管理体制方面
(1)基本政策要稳定。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案的基本思想是:坚持低标准起步,坚持个人交纳资金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的原则,坚持以个人账户为主的储备积累的保险方法,坚持自愿参加与政策鼓励相结合的政策措施,坚持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保障相结合的制度。这些政策总体上看是合乎实际情况的,应当继续坚持,并逐渐完善。国家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变化无常,不利于这项工作的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早提出按商业保险运行,但商业保险公司因成本高、保费难征集而失去积极性。
(2)改变观念,理顺管理制度,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本质特征是社会政策,而不是经济政策,是社会保险而不是商业保险,因此不应该走纯粹的商业化路子。在观念层面,国家应确立以社会性和公平性为原则的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长远目标,在行动层面,在该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中央与地方政府应真正承担起国家保障的社会责任,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资金投入。应通过制度的完善明确规定集体和国家对农民养老保险的投入最低限额,并落到实处,从而确立以国家、集体为主,个人为辅的养老基金筹集模式,这是制度建立的关键所在。
(3)加强土地保障。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根本,也是目前农民所拥有的最可靠的保障资源,因此,在我国的一些保障项目在农村不能充分的实施和发挥作用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加强土地的保障作用。首先,提高农用征地的补偿水平。我国现行的征地补偿基准是“按原来用途的收益”进行补偿。也就是以原耕地上的农作物的收益为标准。以现在的农产品价值计算,这种补偿是很少的。要提高农地征用补偿水平,必须切实从农民自身利益出发,采用按市价补偿的新原则,并改革转让机制。使农民参与到转让土地的价格谈判,充分行使自身权利,发挥自主性。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特殊社保。被征地农民作为一种特殊的群体,政府应当在政策上给予照顾,将他们纳入保障范围,比较可行的方法是将征地补偿费的一部分为农民建立社会保险,政府给与政策和资金支持,以国家信用确保失地农民享有养老保障。这种思路是目前较具操作性的农村社会养老的过渡办法,符合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趋势。
(4)继续发挥家庭在养老问题上的重要作用。赡养和孝敬父母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之一,我国《宪法》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对赡养老人问题都有明确的规定。虽然,随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推行,家庭结构的变化,家庭养老保障的功能有所削弱,但是赡养老人仍是一种责任、一种美德。同时,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收入上的提高也为家庭养老提供了经济基础。此外,家庭养老还可以避免西方国家那种由于过度推进社会保障而带来的家庭危机,从而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社会道德规范,促进农村社会进步。
4制度改革的目标
现阶段实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有明显的身份特征,以是否有城镇户口为划分依据,如此对待农村社会问题,显然违背一个基本常识,因为中国政府是全民政府而不是市民政府。消除城乡差别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公平待遇是发展趋势,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未来发展的必然结果。
总之,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复杂的艰难的工程,需要政府的大力的扶持,也需要农民自身的努力,我国在几十年的探索中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和教训,也形成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相关政策,这些制度中有很多是非常有价值的,但是基于有限的经济发展条件,还不能在农村顺利地实施。但是我们应该在了解现实的基础上创造条件,加强立法和制度准备,使这项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学习和借鉴各地区的成功经验,做好准备工作,一切从解决农民的实际困难出发,深入基层切实做好信息的调研,进行可行性分析,着眼于现实,本着为农民作实事的精神,避免人力和资源的浪费。同时,我们也要帮助农民转变思想,努力推进农村社会保障的现代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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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大学生对农村养老问题调研报告

大学生对农村养老问题调研报告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大学生对农村养老问题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学生对农村养老问题调研报告1

老年人口问题在我国早已存在,既表现为老年人的生存与发展,如物质保障、医疗服务、住房等问题;还表现为因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如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社会心理等社会生活的变化等等。这其中,仅仅满足老年人在年老时的供养问题就已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面对中国老年人70%以上居住在农村的现实国情,显然,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是我国养老问题中的重中之重。为了更深入具体地了解当前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现状,以抽样调查的方式,对城关镇保障村的xxx位老人进行调查。结合调查所得的及自己的肤浅认识,当前中国农村养老仍是以家庭养老为主。

一、家庭养老还存在强劲的生命力

社会经济的发展提高了社会支持能力。然而,家庭养老告别是子女养老对中国农村老人仍然具有现实意义,并起着社会养老不可替代的作用。无论城乡,家庭仍然是一个基本的生活单位,是老年人最后的大本营。而越是经济落后的地区,家庭养老的作用也就越大。在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和完善的条件下。家庭养老起到了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一旦家庭养老的基础遭到破坏,几千万农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将失去保障。

(一)家庭养老方式符合当前我国的现实国情。当前我国人口众多,人口老龄化趋势快、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地区差异较大。而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农民支付能力相当有限,中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尚处于温饱阶段,只有小部分达到小康水平,少数农村仍处于贫困状态。不仅地区间存在差异,而且在同一地区中的不同乡镇、同一乡镇中的不同村庄、甚至在同一村庄中的不同家庭之间,农民的经济收入也有较大悬殊。在这种情况,若完全依靠建立起统一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来解决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显然是不合实际的,因为一定的保障制度必须与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因而当前我们仍有必要依赖家庭养老方式来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也明确指出,我国老年人养主要领先依靠家庭,从而使家庭养老模式法律化,增强了家庭养老模式的生命力。

(二)家庭养老方式的文化根基深夺厚悠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养老向来是中华民族恪守的传统美德。家庭养老作为一种文化在我国经历史岁月,从农业经济开始至今,大约有三四千年之久,支撑家庭养老功能是传统伦理“孝”的价值取向,孝是“天经地义”的行为的最高准则,自然也是家庭成员关系的重要行为准则。传统的中国家庭作为一个福利单位,表现在养老机制作用上是天然的养老组织,并成为中华文化的一大特色。老年人生活在家庭中,不但基本生活有保障,而且日常还能得到应有的照料,并享有子女满堂的天伦之乐,精神上得到寄托。所以家庭养老不可能退出历史舞台,就算将来我国经济高度发达,社会物质文化生活极大丰富,社会保障体系非常完善,家庭养老也不可能完全消失。

(三)家庭养老的实际保障效果不会有很大的削弱。首先,独生子女政策对家庭养老不会有很大影响。一些学者认为,计划生育政策导致子女减少而可能影响老年人的养老质量。但根据美国密西根大学人口研究中心林戈等人对中国老年人养老总体的研究,认为中国老年夫妇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会同时需要子女日常生活护理的,因而所谓的家庭规模的小型化并不一定对老年人的日常照料构成重大威胁。而且,通过调查发现,单子女的老人生活还要好于多子妇女的老人,因为这时了女无法推卸自己的养老责。其次,农村外流人口增多也不会对家庭养老产生较大影响。一些研究认为农村中大量壮年外出打工,使老年人无法得到日常照料。而据调查看来,家庭养老主要由女性承担,且多国40至59岁以下的中年女性才会碰到老人生活无法自理需要经常性照料的情况。而在农村流动人口中,外出打工的女性中xx年龄段最为活跃。40至59这一年龄段的妇女多在家中照料甥孙和老人。确有一些家庭中只有一对中青年夫妇且双双外出打工的,他们也会将年迈体弱的老人托付给亲友或请人上门照顾。最后,就家庭养老的保障水平而言,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虽只能起到满足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的作用,但这与我国大多数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是相适应的,且随着农民负担的减轻,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家庭养老的保障水平也会相应提高。

二、对当前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基本设想

鉴于以上种种分析,考虑到当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及人口状况的差异性,认为应建立一种有分别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过渡方案。具体来说,针对现阶段不享受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老年人口以及将来仍不能享受社会养老保险的“未来老年人口”,仍以家庭养老模式为主来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在此过程中辅以一些行政性的倾斜激励措施来增加农民收入,努力减轻家庭养老负担,继续巩固和落实家庭养老的整体功能;与此同时,要不断促进传统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的变革与发展,在较富裕的农村、较富裕的家庭,当家庭养老功能出现弱化时,社会养老应及时补充,尤其是针对农村“未来老人”——农村青年一代,要加大社会养老保险的力度,全面加以推广,以切实解决他们的未来养老问题。

三、具体措施

应该说,这一基本设想是与我国当前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同时也符合了当前广大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通过思想工作与法律手段并重的社会干预,使家庭养老得到落实。一是持之以恒地搞好尊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的宣传。重点是做好中、青年人的思想教育,并坚持“从娃娃抓起”,把尊老、爱老、养老教育渗透到中小学生思想中去,消除少数家庭出现的严重“宠幼弃老”现象,构筑起家庭养老的优良社会环境和正确的思想基础。二是强化法制建设,走依法保障的路子。切实贯彻落实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以此法教育老年人来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规范约束家庭和社会成员自觉维护老年人权益,保持家庭内的代际和谐,建立有利于家庭养老的社会环境,同时大力推行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的活动,实践证明这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有效的方法。三是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机制进行改革。就调查的xxx位有子女的老年人中,其中xxx位老年人都是由儿子赡养的,只有3位没有儿子仅有女儿的老年人,是通过招上门女婿的方式来养老。很显然,在农村家庭养老机制中是以儿子为主体的。这种机制是由历史传统自然形成的,在实行计划生育的今天,后代中无男孩的家庭比例占四分之一左右,这种机制就必须得以改革。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扶持家庭养老的政策措施。家庭养老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国家的经济负担,国家也应在此问题上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从家庭养老在农村养老中的主体地位出发,积极研究制定可行的扶持家庭村合作医疗事业中存在的经费、人员、设施等方面的问题养老的政策措施:一是要加大对农村资金、技术方面的扶持力度,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以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中最大的问题——经济供养问题。二是对照料老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经济援助。要尽量减轻困难家庭的养老负担。使这些家庭的老年人也能安享晚年,同时向照料和护理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各种优惠政策。三是大力发展农村合作医疗事业。解决当前农,解决农村老年人“病有所医”的问题。

(三)强调社会的作用,扩大社会对家庭养老的支持。一是要发挥乡村老龄组织的作用,增强老龄组织的功能。强化和规范老年供养体系建设,就是要规范家庭和社会中非老人成员的行为,从而确保老年人幸福地安度晚年。因此,建立健全老龄组织机构,强化老龄机构的组织领导功能,是老年供养体系建设中起关键作用的环节。目前,农村的老龄机构从表面看,乡、村级机构健全。然而实质上则处于一种“人员无编制,活动无经费,开展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困境中,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组织开展老年活动方面没有发挥任何作用,因此,必须重视乡级老龄组织机构建设和其支柱作用的发挥。二是要加强老年人群体的力量,发扬自助、互动的精神,提倡低龄、健康的老人帮助年迈、体弱的老人;增强老年人在经济上的自立和生活上的自理能力,以减少对社会和家庭的养老需求。三是发展老年公益设施。充分发挥各村老年协会、老年活动场所的作用,解决老年人“老有所乐”的问题,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

(四)加强参与社会养老保险宣传,逐步扩大社会化供养比例。从长远看,在经济方面,随着国家、特别是农村经济实力的提高,养老的责任逐渐从家庭向社会转移,家庭养老终将让位于社会养老,这是谁都无法逆转的趋势。因而,在过渡时期我们不仅要提倡家庭养老,还要推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逐步使社会养老保险在“未来老人”群体中发挥主要作用。在的调查中,许多中青年人未投保除了经济条件不允许、害怕政策有变或没有听说过有社会养老保险这回事外,更集中的是表现为投保意识淡薄,出现年轻时无所谓,中年后又因一次性投保数额大而不得不放弃的现象。所以,在农村要大力加强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思想教育,把年轻一代的供养方式逐步引导到社会养老保险的轨道上来,立足“早”字,积少成多,筑起庞大坚固的社会保障“大坝”。

(五)以社会养老保险为主干,逐步构筑起完善的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完善的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应具备五方面的内容:一是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二是老年人生活照料体系。当前比较现实可行的是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的作用。可参照大连市的做法,创办“居家养老院”,组织一些闲暇在家的中青年妇女,为村中无子女、子女不在家、生活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老人提供养老福利服务,实行低收费政策,集体或国家应予以适当的补贴。三是老年医疗保障服务体系。xxxx年xx月,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出台了《关于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若干意见》,确定到xxxx年,各级政府增加的卫生投入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县级财政要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安排资金,对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家庭衽医疗救助,中央财政也将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此给予适当支持,此项规定说明,国家对农民社保问题已日益重视起来。据调查,仙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已于xxxx年xx月全面铺开,共有xx个乡镇(街道)的xx万人参保,参保率xx%。四是老年社会救助体系。对农村孤寡老人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制度,提高供养水平。但调查中发现2位孤寡老人均没被纳入“五保”供养体系,甚至全乡都没有一位老人被纳入该体系,他们的生活状况相当令人担忧。此外,还应对卧病下起或生活难以自理的老人、特困家庭中的老人、子女间有严重养老纠纷的老人,他们都是老年人口中的脆弱群体,必须由国家或集体,必须由国家或集体予以特别关照,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安度晚年。五是老年精神生活体系。主要是根据老年人的兴趣爱好,以乡村为单位,建立老年文化、体育、教育、娱乐等活动场所。由于我国农村老年人数从多,地域颁布广,收入差别大,建立上述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也应体现多元化、多层次、多方式、多渠道的特点。

大学生对农村养老问题调研报告2

在我们现在的社会,报道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有一定的写作技巧。我敢肯定大多数人写报告都头疼。以下是边肖编制的农村大学生养老调查报告,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

我国老年人口问题由来已久,表现在老年人的生存和发展,如物质保障、医疗服务、住房等问题;也展现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如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生活方式、价值观、社会心理等社会生活的变化。其中,满足老年人养老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面对中国70%以上的老年人生活在农村的现实,很明显,农村养老问题是中国最重要的问题。为了更深入具体地了解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现状,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对城关镇宝安村的xxx名老年人进行了调查。结合调查和我的粗浅认识,我国目前的农村养老仍然是以家庭养老为主。

第一,家庭养老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社会经济的发展提高了社会支持的能力。然而,家庭养老对中国农村老年人来说仍然具有现实意义,在社会养老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无论城乡,家庭仍然是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单位和最后的大本营。经济越落后的地区,家庭养老的作用越大。在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家庭养老起到了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一旦家庭养老的基础被摧毁,几千万农村老人将在晚年失去保障。

(一)家庭养老符合当前中国国情的现实。目前,中国人口众多,人口老龄化迅速,经济发展整体水平不高,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但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农民支付能力相当有限。我国大部分农村还处于温饱阶段,只有少部分达到小康水平,少数农村还处于贫困状态。同一地区不同乡镇、同一镇不同村甚至同一村不同家庭的农民经济收入不仅存在地区差异,而且差距很大。在这种情况下,单纯依靠建立统一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来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显然是不现实的,因为一定的保障体系必须适应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所以我们仍然有必要依靠家庭养老来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明确指出,我国老年人的赡养主要依靠家庭,从而使家庭养老模式合法化,增强了家庭养老模式的生命力。

(二)家庭养老的文化基础深厚。尊老爱幼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家庭养老作为一种文化,从农业经济开始,在中国已经持续了三四千年。赡养家庭养老功能是传统伦理中孝道的价值取向。孝顺是“自然”行为的最高准则,自然也是家庭成员的重要行为准则。中国传统家庭作为一个福利单位,在养老机制功能上是一个天然的养老组织,已经成为中国文化的一大特色。老年人生活在家庭中,不仅有安全的基本生活,而且每天都得到应有的照顾,享受孩子的家庭幸福,获得精神寄托。所以家庭养老不可能退出历史舞台。即使未来中国经济高度发达,社会物质文化生活极其丰富,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家庭养老也不可能完全消失。

(3)家庭养老的实际保障效果不会被大大削弱。首先,独生子女政策不会对家庭养老产生很大影响。有学者认为,计划生育政策导致子女减少,可能影响养老质量。但美国密歇根大学人口研究中心的Ringo等人的研究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中国老年夫妇并不同时需要孩子的日常生活护理,所以所谓家庭规模的小型化并不一定对老年人的日常护理构成重大威胁。而且通过调查发现,独生子女老人的生活比多子女老人的生活要好,因为这个时候,女性是无法推卸养老责任的。其次,农村流出人口的增加不会对家庭养老产生很大影响。有研究认为,农村大量年轻人外出打工,使老年人无法得到日常照顾。调查显示,家庭养老主要由女性承担,许多国家40岁至59岁以下的中年女性会遇到老年人无法自理,需要定期护理的情况。在农村流动人口中,xx年龄组是外出打工妇女中最活跃的。40-59岁年龄段的女性更倾向于在家照顾侄子和老人。的确,如果有的家庭只有一对中青年夫妇都外出打工,他们也会把体弱多病的老人托付给亲戚朋友或者请人照顾。最后,就家庭养老保障水平而言,虽然只能满足普通家庭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但与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随着农民负担的减轻和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家庭养老保障水平也会相应提高。

二、当前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基本思路

鉴于上述分析,考虑到目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和人口状况的差异,认为应建立不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过渡性方案。具体来说,针对目前不享受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老年人口和未来仍不能享受社会养老保险的“未来老年人口”,家庭养老模式仍然是解决其养老问题的主要途径,在增加农民收入的过程中补充一些行政激励措施,努力减轻家庭养老负担,继续巩固和落实家庭养老的整体功能;同时,要不断推进传统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的转变和发展。在较富裕的农村地区和家庭,当家庭养老功能弱化时,应及时补充社会养老,尤其是针对农村“未来老人”——农村青年一代。要加大社会养老保险的力度,全面推进,有效解决他们未来的养老问题。

第三,具体措施

应该说,这一基本假设与我国目前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时也符合农村老年人的意愿。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a)通过思想工作和法律手段并重的社会干预,落实家庭养老金。首先,要坚持不懈地宣传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重点是做好中青年思想教育工作,坚持“从娃娃抓起”,把尊老爱幼教育渗透到中小学生头脑中,消除少数家庭严重的“养幼弃老”现象,为家庭养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确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强法制建设,走法律保护之路。认真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教育老年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规范和约束家庭和社会成员自觉维护老年人权益,维护家庭内部代际和谐,营造有利于家庭赡养的社会环境,大力推动签署《家庭赡养协议》。实践证明,这是一种有中国特色的有效方法。三是改革传统的家庭养老机制。在被调查的有子女的xxx老人中,xxx老人由儿子赡养,只有3个没有儿子只有女儿的老人通过招募女婿来养老。显然,在农村家庭养老机制中,儿子是主体。这种机制是历史传统自然形成的。在实行计划生育的今天,后代中没有男孩的家庭比例约占四分之一,这一机制必须改革。

(二)进一步完善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措施。家庭养老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国家的经济负担,国家也应该在这个问题上承担相应的责任。从农村家庭养老的主体地位出发,积极研究制定资金、人员、设施等方面可行的养老政策措施。家庭-乡村合作医疗。首先,要加大对农村资金和技术的支持力度,确保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农村经济将继续稳步发展,从而解决农村养老的最大问题——经济支持。第二是为照顾老人有困难的家庭提供经济援助。我们应该尽力减轻贫困家庭的养老负担。让这些家庭的老人安享晚年,并为照顾老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各种优惠政策。第三,大力发展农村合作医疗。解决农村老年人“看病难”的问题。

(三)强调社会的作用,扩大社会对家庭养老的支持。首先,要充分发挥农村养老组织的作用,增强其功能。加强和规范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就是要规范非老年成员在家庭和社会中的行为,保证老年人幸福地度过晚年。因此,建立和完善养老机构,加强养老机构的组织领导职能,是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目前,从表面上看,农村养老机构在乡镇一级是健全的。但本质上是处于“没有人员配备,没有活动经费,开展工作力度不够”的困境,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组织老年人活动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因此,必须重视乡镇老年组织的制度建设和支柱作用的发挥。二是增强老年人的力量,弘扬自助和互动精神,倡导年轻健康的老年人帮助年老体弱者;增强老年人的经济自立和自理能力,以减少社会和家庭的养老金需求。第三,发展老年人公益设施。充分发挥村老年协会和老年人活动场所的作用,解决“给老年人找乐子”的问题,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

(四)加强社会养老保险参与宣传,逐步扩大社会支持比例。长期来看,在经济方面,随着国家特别是农村经济实力的提高,养老责任逐渐从家庭转移到社会,家庭养老最终会让位于社会养老,这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因此,在转型时期,不仅要倡导家庭养老,还要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逐步使社会养老保险在“未来老人”群体中发挥主要作用。调查中,很多中青年人没有参保,除了经济条件不允许,怕政策变动或者没听说过社会养老保险。更集中的是他们的保险意识比较弱,年轻的时候不在乎,到中年以后因为一次性保险金额大,不得不放弃。因此,在农村,要大力加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思想教育,逐步把扶持年轻一代的方式引导到社会养老保险的轨道上来,立足“早”字,积少成多,筑起巨大而坚实的社会保障“坝”。

(五)以社会养老保险为重点,逐步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个完善的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应该有五个内容:一是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第二,老年人生活护理体系。目前,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的作用更加现实可行。参照大连的做法,可以成立“居家养老之家”,组织一部分有闲暇在家的中青年女性,为没有孩子、不在家、生活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提供养老福利服务,实行低收费政策,由集体或国家给予适当补贴。第三,老年人医疗保障服务体系。xx年xxxx月,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发布《关于农村卫生补助政策的若干意见》,确定到xxxx年,各级政府增加的卫生投入将主要用于农村卫生发展。县级财政要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安排资金,为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家庭提供医疗救助。中央政府也将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予适当支持。这一规定表明国家越来越重视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据调查,仙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已在xxxx全面铺开。共有xx个乡镇(街道)有xx万人参保,参保率为xx%。第四,老年人社会救助制度。对农村老年人实行“五保”供养制度,保障温饱、医疗和丧葬,提高供养水平。但调查发现,两个孤寡老人没有纳入“五保”供养体系,甚至全乡没有老人纳入该体系。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当令人担忧。此外,还要处理生病或不能自理的老人、家庭贫困的老人以及子女之间发生严重养老纠纷的老人。他们都是老年人口中的弱势群体,必须得到国家或集体的特殊照顾,必须得到国家或集体的给予,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安度晚年。第五,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体系。主要根据老年人的兴趣爱好,以农村为单位,设立文化、体育、教育、娱乐等老年人活动场所。由于农村老年人数量多、地区分布广、收入差距大,上述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也应体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模式、多渠道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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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在农村,是如何养老的

一、我国农村养老方式的现状

(一)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就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由家庭成员或家庭为老年人提供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求的养老模式,主要是从经济、生活、精神三个方面对老人进行照料。从根本性质分析,家庭养老是指由家庭各个成员提供养老资源的养老形式和养老制度。因为农村经济不发达,传统的分配方式比较单一,导致老人的老年生活缺少保障,对家庭形成很大的依赖性,于是“养儿防老”成为农村老人根深蒂固的思想,甚至成为我国老人的传统观念。迄今为止,家庭养老仍然占我国养老方式的主体地位,尽管有多种现象违背家庭养老的理念,比如老人遭到子女殴打甚至遗弃,这种违背伦理道德的行为遭到媒体曝光后,必然引起了社会各种人士的议论,然后通过社会舆论的力量控制此类事件的发生,将家庭养老的发展推向正常的轨道,这不仅说明了家庭养老能促进道德伦理的规范性,更能体现出家庭养老对社会的安定和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机构养老

现如今,农村闲置土地越来越多,农村老人虽在家耕种一定的土地,由于其劳动力随着年龄的上涨而减少,老人薄弱的劳动力仅能支持他们耕种小部分的土地,相比那些年轻人的劳动力,老人已经无法通过耕种大片土地来获得农产品,只能种植面积较少的土地解决基本的生活需求,以此为他们的日常吃、喝提供资源。但是假如某一年的土地产出量变少,老人获得的回报就会相应降低,甚至形成入不敷出的局面,土地对养老的作用就会变得很微弱。另外,老人的子女?m不在身边,却也很有可能给老人带来负担,比如家中孙子辈的孩子一般会被留在家里由老人抚养,家里的整个经济来源会依靠老人的子女,子女既要抚养下一代,又要赡养老人,更会使他们力不从心。如果家庭将重心放在小孩的身上,那么老人必定会是受到忽视的一方,家庭养老的作用就会显得更加微弱,因此土地养老的功能牵制到家庭养老的功能,如果土地养老得不到很好地发展,那么也会对家庭养老形成很大的冲击。

四、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对策

(一)结合社会各种力量,分担家庭养老负担

1.明确职责

虽然社会、政府、家庭及个人都是养老服务的提供者,但养老问题涉及多方面的因素,需要家庭、政府、社会三种角色的相互配合与协调,倡导一种以家庭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支柱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首先,子女个人应明确自身的责任,及时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在生活和精神上帮助老人,然后,政府及村委会应做好监督职责,分别对农村老人经济生活方面及精神方面提供帮助,联合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对不赡养老人的子女进行说服教育,必要时,采取相关的法律手段保护老人的基本权利。最后,社会的力量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社会宣传的力量,通过社会文化的传播,令子女应主动赡养老人的思想深入人心,为每个家庭的养老创造一种积极的氛围,另一方面则是社会舆论的力量,这样一来,虐待老人、抛弃老人的家庭就会受到社会大众的谴责,大部分子女因受不了舆论的压力,便会重视养老,重视老人,社会监督着家庭养老的同时,也促进了家庭养老的发展。

2.保障家庭经济收入

农村养老一直是整个国家及社会关注的问题,即使农村家庭经济负担重,国家财力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投入巨资进行养老,于是我们更应该关注农村家庭的基本生存能力。实际上,大部分的农村家庭属于中低收入的家庭,这类家庭的子女为了生存而选择外出打工,子女每年外出打工挣得的钱用于老人小孩的日常开销、小孩的学业费等等,余下来的钱也是所剩无几,如果这个家庭里有人遭遇到疾病,那么这个家庭的抗疾病能力会很低,若无法保障这类人的生活、健康,势必会引起整个社会乃至国家的不稳定。因此,政府一方面应分析农村每个家庭的经济收入,协调财政投入的资金,多用于保障中低收入甚至家庭成员较多的家庭,另一方面国家应调节对农村家庭的税收制度:我们通常所说的穷人与富人的税收制度是一样的,而在发达国家,低收入群体与高收入群体的税收制度的区别征税制度是非常健全的,他们将从富人身上征来的税用于中低收入家庭,保证了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需要和发展。因此,我国应该逐步完善税收制度,扬长避短,使农村家庭能节约出一笔资金,用于家庭养老的发展。(二)多方面推行机构养老

近几年,在政府的宣传与鼓励下,养老机构开始出现在农村老人的视野中,政府宣传模式却仅限于横幅、公告等方式,导致老人对机构的服务、运营情况了解颇少,再加上老人受“养儿防老”传统观念的影响,对进入机构养老产生抵触心理。于是我们可以利用志愿者的身份让老人深入了解机构养老、接受机构养老。志愿者可以从大学的志愿者服务团里挑选,借助学生纯真的身份是为了避免老人出现害怕受骗的思想,高校志愿者通过志愿者服务团定期进入养老院,给老人们带去关怀与爱心,结合志愿者的力量让老人们相信养老机构,另一方面养老机构给予老人一天的时间,让老人免费体验养老机构的真实生活,消除老人心中的种种疑惑与担忧,为养老机构的发展打下基础。在发展机构养老的同时,政府应加强对机构的管理,努力提高机构的服务质量,加大对机构养老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制定规范的管理体制和监督措施,极大程度地刺激机构养老的发展。

(三)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供部分养老金

一方面,高效地利用土地,让土地为农村家庭提供一部分养老金。针对还拥有一定劳动力的农村老人,他们虽无法种植大规模的土地来获得收益,却能在政府的政策中获得经济收入,比如现在的乡镇政府鼓励各种农业产业的发展,农业产业大多数属于大规模种植,在种植过程中会需要一定的劳动力,于是,还拥有一定劳动力的老人可以长期做这样的劳务,工资虽比不上外出务工的子女,但能者多劳,有多少劳动力就会得到多少的回报,这样农业产业既得到了发展,又能为农村老人提供收入渠道。另一方面,发展这些农业产业是需要各个政府及企业之间的密切联系与合作,因此政府应该积极引进农业产业,才能更快地解决当代农村土地闲置的问题。

Ⅶ 我国农村有哪些养老模式主要分为那几类

主要有三种模式,即

1、家庭养老。以家庭为中心,靠子女亲属养老。这是目前农村养老的主流,老人都有自己的子女、儿媳、女婿,再之后的孙子、孙女等等,作为一个家庭,家庭成员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就算子女不在身旁,同样生活在农村的亲戚朋友都会帮忙照料老人。并且在中国传统文化之中,一直都有“孝”的影子,如果不赡养老人,就是不孝,是会被村里人瞧不起的。

2、社区养老。它以村庄或村落为依托,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家庭和个人的力量,合理开发、调配、运用社区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支持。具体就是开办敬老院、福利院,托老所等。

农村社区养老是当前农村社会养老的发展方向。农村社区养老具有自身的独特优势,灵活性高,能因地制宜。

它以村庄或村落为依托,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家庭和个人的力量,合理开发、调配、运用社区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支持。

3、民间养老。一些民营企业投资开办的养老院等,有养老意愿的个人进行选择。一般这样的养老院收费较高。


(7)农村地区养老模式研究扩展阅读:

全国老龄办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2017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41亿人,预计到2050年前后,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峰值4.87亿。

其中,和城镇相比,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严重滞后,农村居民的养老、医疗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保障水平比较低。

“农村人口老龄化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与城镇的差距呈扩大态势,且城乡导致状态将持续到2040年。”中国人民大学老年研究所教授、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菊华表示,中国老龄化发展不均衡。

一方面表现在人口老龄化水平城乡倒置,即农村老龄化水平目前且长期高于城镇老龄化水平;另一方面表现在区域发展不平衡。

比如,除了西藏外,各省农村老龄化程度均已突破10%,辽宁省、重庆市等地甚至均已超过20%。

城乡差异体现出的“城乡倒置”特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导致的生育率差异和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密切相关,大量年轻人口离开中西部农村地区向东部和城市地区迁移,是该阶段农村人口老龄化的主导因素。

而这种人口转移又有效地降低了城市常住老年人口的比重,毫无疑问,人口老龄化的区域差异增加了应对的复杂度。

“养老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时代性难题,农村养老更是如此,从目前社会的现实情况我们看到,城市养老正在成为创业的蓝海,各种现代化、人性化的养老模式层出不穷,受到社会资本、公益力量及媒体大众的广泛青睐和关注。

然而我们无法忽视的是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尤其是老年人占有很大的比重,随着青少年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农村空巢化程度越来越严重。

农村养老的体制短版和资源短缺也更为突出,在某种程度上农村养老问题也更需要引起我们的足够关注。”

谁来为农村老人发声?谁来关注农村人的晚年生活?国家、社会、公民这三者应在其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是一个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

有专家预计,到2030年,中国老龄人口接近3亿,空巢老人家庭比例或将达到90%,这也就意味着,届时,将有超过2亿空巢老人,而相当比例分布在农村,农村空巢老人日益成为重点。

Ⅷ 农村养老保险的研究现状

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占总人口约70%的人民目前或将来的生活质量,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则是其中的关键内容之一。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

为了寻找合适的解决途径,我国政府从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性地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有10多年的历史。这段历史可以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1986-1992年,为试点阶段。1986年,民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在江苏沙洲县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决定因地制宜地开农村展社会保障工作。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成为首批试点地区。

第二阶段:

1992年—1998年,为推广阶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以下简称《基本方案》),确定了以县为基本单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决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布实施。此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各地推广开来,参保人数不断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万农民投保。

第三阶段:

1998年以后进入衰退阶段。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这个阶段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官方对这项工作的态度也发生了动摇。

1999年7月,国务院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决定对已有的业务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向商业保险过渡。

针对农村养老保障的发展提出了对策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应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扶持。不少研究者注意到缺少政府扶持是农民缺乏投保热情的根本原因,因此针对目前集体补助比重过小,国家扶持微乎其微的状况,均提出应适当提高集体补助的比重,加大政府扶持的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真正具有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福利性”,才能调动起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2、应当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稳定性。国家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变化无常,不利于这项工作的开展。全国各地在这方面也没有规范统一的业务、财务及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这都导致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稳定性。而通过立法是达到稳定政策的最好途径。

3、应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以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支付问题。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因为投资本身就是一门相当复杂的学问,我国这方面的人才非常稀缺;而且目前我国风险较小、回报较高的投资渠道很少,但是许多文献仍然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思路和改革的方向。

①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资代理制,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

②由于农村养老保险以县为覆盖范围,因此基金大多集中在县级保障部门,其保值增值受到人才、信息、投资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可以规定,不能保证适当增值率的投资主体,要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投资权,将养老保险基金全部或部分上缴,由省级部门负责保值增值并承担责任。省级部门不能实现保值增值的,可以将基金交由全国有关机构管理。福建省就是采用的这种办法,效果比较好。

到目前为止,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仍然有许多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其中比较关键的是以下几个: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筹资方式

许多研究者都提出应当在农村养老基金筹集时增加政府扶持的力度。但是这个“力度”应当有多大比较合适,即既能充分调动农民投保的积极性,政府又能承担得起?在这个问题上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之间的替代关系如何?对于这些问题,都缺乏明确的定量分析,甚至连定量分析的框架的也没有,这样“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便缺乏科学的指导,难以落实。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机构设置

按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管理和发放应当遵循三权分立的原则。但是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1998年以前基本上完全由民政部门独立管理,1998年以后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也是一家说了算。权利缺乏监督是基金安全难以保障的关键,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机构设置应当进行改革。但怎样改,怎样体现权利的监督与制衡是目前已有的文献中研究得较少的问题。

3、城乡养老保险的衔接问题

我国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障制度是完全不同的两套体系,两者不存在可换算的基础,根本无法衔接。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城市化的步伐将会加快,有更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将流向城市,两种不相衔接的养老保险体系将成为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障碍。

Ⅸ 分析农村居民养老观念与模式

分析农村居民养老观念与模式

摘要 :中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一直注重三农问题,为广大农民解决后顾之忧一直是国家制定相关政策的前提标准。但是经济发展中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加速推进,农村老龄化、家庭小型化、劳动力流动加快等问题使传统的养老方式作用大为降低,农村的养老风险变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出现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村居民的参保率,但是它的影响是有限的。本文将以江苏如皋地区农村养老保险实施的情况为例具体分析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两种养老模式,以小见大反映出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地区的农保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有利于更好地改善相关地区农村养老保险的实施。

关键词 :养老观念;养老模式;观念转变

一、农村居民对养老保险的态度

据调查,江苏如皋地区农村居民对养老保险的态度分为满意、不满意、无意见三种态度,调查的50人中满意的占6%,不满意的占86%,无意见的占8%。由此看出,不满意的人占绝大多数。表达满意和无意见的人数只有总数的14%,通过比较参与调查的人的家庭状况和文化水平,这14%的人不是家庭条件富裕就是文化水平不高。最多的人表示不满意,他们不满意的原因主要是每月到帐的养老金太少,还不如靠自己的储蓄、土地过活,并且要交十五年才能拿到微薄的养老金,所以很多人都不太愿意交这种养老保险。除此之外,有个别地区对养老保险金额统一限定,每家每户都交一样的钱,这种做法没有考虑到各户的经济水平参差不齐的因素,所以农村居民对这类限定金额的养老保险也是不太满意。总的来说,新农保的实施没有提高农村居民对养老保险的满意程度,只是从表面上增加了参保率。

二、对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的评价及较愿意的养老模式

对家庭养老的评价:从金融方面来讲,家庭养老实际上是一种很好的分散风险方式,是人类历史上存在时间最长、较为稳定的养老保险机制。在农村家庭中更是有独一无二的地位,这是因为农民是厌恶风险的,农民持有的养老观念,是一种基于保障其老年生活安全的理性预期,是农民对比养老风险与保障利益之后对养老模式进行的理性选择。家庭养老观念本质是年轻的家长将本来用于养老储蓄的财富用于抚养孩子,当孩子们长大父母老去时就承担父母的养老责任,而各种家庭文化观念,尤其是“孝道”文化实质上就是维系这种金融制度稳定运行的软机制[1]。作为农民,大多数人没有多高的文化水平,只是选择一脉相承本着原来的传统观念,实践了上千年的模式总是比刚实施几十年的社会养老来得可靠。

对社会养老的评价:随着经济社会发展, 尤其是实施计划生育使得家庭规模不断缩小、人口流动和家庭迁徙加剧, 原有家庭变得不稳定。子女因为自身的`生活压力在负担原有养老任务的能力越来越弱, 所以急需要一种能够有效分散风险的社会化的养老机制,于是社会养老保险就产生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出现,使得子女的负担减轻了许多,原来因为计划生育使得社会上的独生子女增多,但是子女除了自身及后代生活之外,还要负担双方父母的赡养任务。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相比具有更好的规范性、社会性,不会因为道德问题而出现不给养老的状况,家庭养老最要是通过孝道来维系的,道德品质的约束力远不如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约束力强,而且社会养老保险能够在更大范围内分散养老风险。

同时,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保险等相比价格更低、门槛也不高,更适合经济能力较低的农村居民。但是由于新农保还在试点过程中,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各有各的优点与缺点,为了了解农村居民真正愿意的养老模式,选取了江苏如皋地区的50位农民进行调查可知,在调查的50人中62%的人愿意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这说明在农村地区还是以家庭养老方式为主。但是由于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此结论可能在其他地区并不适用。

三、近几年农村居民养老观念与养老模式的变化情况

近几年来由于新农保的普及,农村居民养儿防老的观念已经有所松动,加上计划生育实施以来,多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为了减轻子女的负担,农村父母已经意识到不能单靠子女赡养来维系他们的晚年生活。但是家庭传统养老方式已经存续了数千年,这种思想已经根深蒂固了,想要切底改变仍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尤其是农村这种欠发达地区。相较农村而言,城市居民的思想观念已经改变的很多了。这是因为城市中经济和文化水平比较高,城市居民接触新思想的途径很多。相对闭塞的农村,接触不到新思潮改变当然也很慢。但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农村居民的子女们的文化水平整体上有了很大的提高,通过子女接收新事物和新思想,可以带动老农民思想的改变。所以传统养老方式会被社会养老方式取代是不可逆传的趋势。

四、总结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思潮的更新换代,传统的养老方式必然将被新的养老方式――社会养老所取代。现在正是新型养老方式的转换时期,必然有许多的农村居民不适应这种转换,导致参保标准不高,有效需求不足。这就需要地方政府来协调,渗透到每一个农村居民,使他们了解到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积极意义。同时,更需要完善这项制度,通过更好的基金管理来提高养老金的金额,这会使新农保更具吸引力,更有利于新农保的广泛推行。文章使用江苏如皋地区的农村居民缴纳新农保数据进行分析仅反映相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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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农村老年人如何养老

在我国的农村地区,主要有以下几种养老方式:

1、家庭养老

这是我国农村最主要、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我国传统文化中“孝”的集中体现,它具有其它养老方式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在短时期内不会被其它养老方式取代,仍然是我们主流养老方式。但是在现代化的进程中,这种传统的养老方式正受家庭规模缩小、人口流动、失地、老龄化等因素的挑战,目前这种养老方式的质量有下降的趋势。

2、集体养老

这是一种在农村很常见的养老方式,它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其主要形式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一部分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但是适合这种养老方式的,只是农村老年人口中很少的一部分人,并不能成为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主要形式。

3、养老保险

随着农村老年人口数量增多及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养老保险也是一种好的养老制度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4、储蓄养老

这种养老方式只有少部分的农村老年人采用,他们依靠平时的积蓄用来防老,在农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场。一些农村居民对养儿防老已丧失信心,他们认为只有钱财是可靠的,因而尽可能省吃俭用,节约储蓄以备老年需要时用。

拓展资料:

养老制度的变化:

改革开放前

改革开放之前,城镇家庭的养老功能强大,家庭和单位合力使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资源得到很好的发挥,尽管资源有限,但各尽其力。在农村,政府和集体合力为“五保”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而其他农村居民只有靠家庭,有时需要求助亲戚和邻里来照顾。中国社会的二元结构特征在养老服务领域也表现得淋漓尽致。

改革开放后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介入,“单位人”演变为“社会人”,企业办社会的现象消失了,单位的福利待遇越来越少了。很多企业在转轨后,职工已经完全失去了享受单位福利待遇的机会,退休后实行社会化管理。迄今为止,依靠单位提供各种养老服务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取而代之的是由社区和企业以及各种组织提供的养老服务。

综上所述,随着人口、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结构的急剧变动,原有的养老服务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已经不复存在,为适应时代要求,重构养老服务体系、制度成为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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