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养老金保险基数是怎么算的个人、单位缴费多少单位缴费部分多少划入到个人账户,多少划入到统筹金额
这个基数只是社保对单位的规定,理论上讲应该与你的基本工资挂钩,但你专也看到了,你个人缴属费8%,单位却要给你缴20%,的确是比不小的开支,所以有些单位就把你们的基数调低,这样可以少缴费。缴费基数主要是有公司来定,根本没法约束,只要他给你缴费够最低值就合法
② 转养老保险的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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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深圳社保转移:办理流程一、办理社保跨省转移需提供的材料:
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和单位离职跨省转移证明。
说明:单位离职证明怎么写的问题,其实没有固定的格式,只要将离职的原因要求写清楚就可以了,你也可以参考一下下面的范文:
离职证明
兹证明————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部职员,在职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现已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二、社保转移办理地点:
社保局个人服务中心地点:福田区八卦岭513栋2楼(八卦岭派出所斜对面,八卦二路)
》》》社保局个人服务中心交通地图
》》》深圳各区社保详细地址、地图、乘车路线、电话一览表
三、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凭证流程图
③ 养老保险办理流程图
缴费流程
1、社会保险办理流程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证件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3)地税登记证;(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6)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二、表格填报说明:1、社会保险登记表“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如果实际缴费工资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如果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按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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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养老保险金如何转移养老保险金转移办理流程介绍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省统一的企业职工和个体从业人员在省内企业间、省内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跨省转移的政策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的转移。
一、程序
1、转出程序
(1)转出人员所在单位在转移单上确认签章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部门先行为转出人员开具转移单的商调联,按其参保及缴费的实际情况核实转移单的相关信息和数据,同时提供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录表,并在转移单商调联和账户记录表上签章。
(2)转入单位在转移单各联上确认签章后,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部门按照转移单商调联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录表的相关内容核实转入信息,在转移单各联上确认签章,如果转移信息和数据有出入,需转出、转入地社会保险机构进一步核实。
(3)核实转移单信息及账户记录的数据后,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部门为其办理正式的转出手续。在转移单的其他四联上确认签章后,由财务部门复核签章,依此确认其养老保险关系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正式转出(商调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部门留存)。转出人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录的截止时间为转出月。
2、转入程序
(1)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部门在财务部门接收转入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本后,为其从转出的次月起续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并开始据实记录相关信息。
(2)转入人中的缴费基数高于或低于转入地对应年缴费基数上下限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原信息记录并管理。转入人员办理退休或一次性支付业务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转入前对应年份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实际记录情况计算相关待遇。
二、要求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省统一的企业职工和个体从业人员在省内企业间、省内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跨省转移的政策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的转移。
1、省内转移
(1)从业人员在省内流动时,包括在省内各市企业间、各市的县(市、区)企业间、省级企业与各市企业间流动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
(2)从业人员在省内流动时,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截至流动上一年社会保险年度末记入的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及其至流动月和利息。以及流动当年个人帐户本金,同时应分别列出2001年6月30日前和2001年7月1日以后的累计储存额。
2、跨省转移
(1)跨省流动的从业人员,按规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本养老保险帐户基金。
(2)从业人员跨省转移时,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为截至流动上一年社会保险年度末记入的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及其直至流动月的利息。以及流动当年个人帐户本金,同时应分别列出2001年6月30日前和2001年7月1日后的累计储存额。
(3)在办理跨省转出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须为转出人员按11%的规模重新记录2001年7月1日后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情况,其中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8%为个人缴费部分,3%为单位划转部分,其他个体从业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的11%全部为个人缴费。
(4)对于办理跨省转出人员,其转出基金中属于2001年6月30日前部分由转出地用于当地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支付。属于2001年7月1日以后部分,其中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部分(个人缴费基数80%)由各市先行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周转
金支付,然后按月向省报支付明细,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其中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放大部分按运营收益率记息,由转出地统筹基金支付。
(5)对于跨省转入的人员,其转入基金中属于2001年7月1日后至转出月部分也据实并入当地用于统筹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按2001年6月30日前的管理办法执行,转入后按2001年7月1日后管理办理执行。
3、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间转移
(1)由于企业转入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按规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
(2)对于由机关事业单位转入的人员,其转出基金中属于2001年7月1日后至转出月部分也据实并入当地用于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按2001年6月30日前的管理办法执行,转入后按2001年7月1日后的管理办法执行。
(3)对于办理向机关事业单位转移人员,其转出基金中属2001年6月30日前部分,由转出地用统筹基金支付。属于2001年7月1日后部分,由各市先行以基本养老保险保险个人帐户基金的周转金支付,然后按月向省上报支付明细,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
(4)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参保企业后,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一次性补贴划转手续,并提供划转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一次性到账后,为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⑤ 交养老保险在生活缴费的社保和医保里能交费吗
交养老保险在生活缴费的社保和医保里能交费。
一、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所需资料;(一)灵活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表(一式两份)。(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发行的存折首页复印件。(三)银行社会保险资金自动结算委托权(复印件)。(四)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个人养老保险手续,(一)申请人向社会保障局提交申报材料。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应当当场核查数据和申请人的情况。(二)按时办理并打印《灵活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核实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存申请人,另一份交存申请人签字确认。(三)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流程图
三、个人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
个人养老保险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80-300%为基数计算缴费,缴费比例为为20%,其中8%部分入个人账户,12%部分入社会统筹基金。累计缴费15年,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⑥ 养老保险转移流程图
首先,先在转出地社保中心开具“社保缴费凭证”;然后在转入地办理社保开户并缴纳社保;再在转入地填写:“社保转移申请”;最后将凭证和申请一并交到转入地社保中心审核。如果没有问题。估计在1-3月内将你的社保从转到转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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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买养老保险的具体流程
养老保险通俗讲就是个人缴满15年就可以拿退休金,单位交的属于职工养老保险,正式退休后就可以领,个人买的全民养老保险则要到60岁以后才可以领。
1、个人办理养老保险的流程:
办理个人缴费需携带的证件材料:首次参保的,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续接缴费的,携带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原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材料。
个人缴费人员办理申报缴费或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间为每月26日至次月15日(遇节假日不顺延)。对于原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的人员在办理个人缴费后,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与其原来在用人单位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个人缴费人员退休后,按照养老保险计发办法享受养老金待遇;医疗保险享受门(急)诊、住院、门诊特殊病、计划生育手术和大额医疗费救助待遇。
个人缴费人员退休时,其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及其实际缴费年限,合计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如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上述年限,须补足年限后,退休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企业办理养老保险的流程:
一、单位和职工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登记和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一)按《试行方案》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单位,应填写《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登记表》、《职工基础数据调查表》、《企业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基础数据调查表》和《死亡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及其供养直系亲属基础数据调查表》,各一式二份,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社会保险机构为其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为个人账户)。
(二)缴费。社会保险机构按月开具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收款凭证》,委托单位开户银行办理养老保险费的收款。
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
⑧ 养老保险缴费流程图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办理流程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权益记录,是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重要凭证。那么怎么办理呢?需要哪些资料呢?本地宝小编整理以下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具体流程
参保人员在离开原参保地到其他省份工作参保时,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果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区社险办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长期有效,无论何时何地重新就业参保,即可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确保社保权益不会因为跨省务工而丧失。
此外,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跨省转移申请人凭转出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或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办理流程图
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xx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社保卡丢失的可在单位辞工转保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或开具本人辞工转保证明(已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并停交社保时,办理缴费凭证则不需此项)。
重要提示
1.本凭证是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权益记录,是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2.当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继续计算利息。到新就业地参保时,请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本凭证,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3.本凭证如不慎遗失,请与填发此凭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申请补办。联系方式可到任何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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