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人死了还有养老金吗
法律分析:只有死亡当月还发放,次月就停发。
退休职工死亡后,作为公民享有的民事权利随之消亡,按各省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规定,养老金发放到死亡的当月止。另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但当前退休职工死亡待遇全国并无统一规定,养老保险基金已经省级统筹,由养老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⑵ 人死了养老保险可以取出来吗
人死了养老保险可以取出来。
在退休之前死了可以把养老保险里面的钱取出来,但是只能取出个人缴纳的那一部分,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及别的相关资料,比如户口本,死者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等。如果是在退休之后死了,养老保险会因此失效,不能取出来,不过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中国的养老保险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
1、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按国家统一的法规政策强制建立和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 企业和职工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别的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退休职工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也称“退休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2、企业补充。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其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3、个人储蓄。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中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的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记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应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以提倡和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本息一并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批准退休后,凭个人账户将储蓄性养老保险金一次总付或分次支付给本人。职工跨地区流动,个人账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随之转移。职工未到退休年龄而死亡,记入个人账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由其指定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⑶ 养老保险参保人去世后有哪些待遇
养老保险参保人在去世以后一般有三大待遇: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另外,还有一些待遇会顺理成章的发放,比如说参保人去世以后,当月的养老金还是会正常计发的。我记得青岛甚至还会发放当年的冬季取暖费(1700元)。
(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 。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主要指的是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每月按照缴费基数的8%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每年会计算利息记账利率,近年来一直在6%~8%以上。
参保人去世以后,首先会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发一份。 余额每年仍然会计算利息 。
注意个人账户养老金实际上每年也在增长,按照近年来调整养老金的通知,一般是按照个人养老金增长的比例来进行调增。比如说原先每月扣减300元,2021年养老金增幅是5%,那么每月就开始扣减315元。
(二)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最早可见于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当时是按照两个月的企业平均工资来确定。
后来由于改革开放,出现了很多私营外资企业。各个地方对于丧葬补助金也有了自己的规定,比如山东省是1000元,重庆市是2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像上海市是两个月的 社会 平均工资,宁夏是三个月的社平工资,四川是4个月的 社会 平均工资。
不过从9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实施,丧葬补助金统一为两个月的去世上年度该省是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如山东省市3644元一个月,两个月就是7288元。比以前的标准提升了很多,但是也有的地区有所下降,不过至少实际上全国统一。
(三)抚恤金待遇 。抚恤金是对参保人家属发放的一笔待遇,以帮助他们应对参保人去世以后生活。
有关抚恤金待遇,分为 退休前和退休后 两种情况。
如果是退休前,按照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的多少。
缴费年限低于5年的发放三个月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过发放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遗属待遇标准,不得超过其个人缴费之和(按照缴费基数的8%计算,灵活就业人员也是)。
缴费年限5年以上10年以下的,发放6个月。
缴费年限10年以上至15年的,发放9个月。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一年,计发月数增加一个月。缴费年限超过30年的按30年计算,也就是 最多发放24个月 。
如果是退休职工的,最少发放9个月(这也是对过去退休缴费政策的一个兜底保障,以前确实有缴费年限少于15年的退休人员)。
如果退休人员在职时计算的计发月数多于9个月,每领取一年的养老金计发一个月。
缴费年限和领取养老金的年限都是具体到月计算的,并不是按年计算。
这样算起来,如果说一个职工参保缴费15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5万元,当地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500元。这样其去世可以领取的待遇是个人账户5万元,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11个月,计3.85万元,合计8.85万元。
全国统一标准以后,丧葬抚恤待遇也会根据各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以及增长情况,不断提升标准。养老保险制度是越来越科学了。
养老保险参保人(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去世后的待遇,除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没有领的钱或者没有领完的钱可以由遗属继承以外,其他的待遇主要是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两种待遇。每种养老保险制度规定的这两种待遇是不一样的,有些差距还是比较大的。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去世后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
以前这一待遇各地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从2021年9月1日起,这一待遇进行了规范,其计发的办法全国是统一的了,都是按照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来确定待遇了。
1、丧葬补助金标准。
该待遇标准不区分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其标准为: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所在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按照这一标准,如果所在省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500元的话,其丧葬补助金的标准就是7000元。
2、抚恤金标准。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的抚恤金标准,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是不一样的。
在职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退休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如果上一年度所在省的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500元的话,抚恤金的标准,在职人员最低为10500元,最高为84000元;退休人员最低为31500元,最高为84000元。丧葬补助金与抚恤金相加,在职人员最低为17500元,最低为91000元;退休人员最低为38500元,最高为91000元。当然,如果所在省的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同的话,其最高、最低标准也是不同的,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年限不同,领取养老金的年限不同,标准也是有差异的。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去世后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去世的,其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是不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而是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的资金来源渠道解决。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参保,按原来的办法及标准,也是可以享受相关的待遇的。
1、丧葬补助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丧葬补助费是由各省规定的,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其标准是不区分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的,属于一次性补助的。补助标准有1000元的,有3500元的,也有5000元的,也有其他标准的。
2、抚恤金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抚恤金标准的计发办法是全国统一的,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的计发办法也是一样的,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标准是不一样的。
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病故的,抚恤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病故的。其抚恤金标准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去世后的待遇相比,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的丧葬补助金并不算高,有的地方还达不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丧葬补助金标准。但是,其抚恤金的标准普遍要比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的高。如按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去世前的基本退休费为5000元来算,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抚恤金则为10万元,机关单位退休人员的抚恤金就达到了28.77万元,均要比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的要高。机关单位退休人员的抚恤金是最高的,远高于企业职工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去世后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档次低,其去世后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也是较低的,大都只有丧葬补助金,而没有抚恤金。而且这些标准并不是全国统一的,有的在同一个省可能也未做到完全统一。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去世后的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也是不高的,有的只有几百元,有的是若干个月的基础养老金。
综合以上情况,养老保险参保人去世后,其待遇除了未领的或没领完的个人账户钱可以继承外,还会有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大多只有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标准是机关单位远高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又普遍高于企业单位,企业单位高于城乡居民。而且差距不是一般的大。
以上是个人了解的一些情况,如有不当之处,请予以纠正并补充完善。
养老保险是一份 社会 养老保障,每个公民都想趁自已年轻,身强力壮,能挣来钱,为自缴纳一份养老保险,但是,却有很多人担心养老保险在参保人领取前突然去世,所缴纳的保费不是白扔了吗?
今天我和大家共同探讨这个问题,参保人去世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参保人在养老金领取前突然去世,可以终止养老保险的缴费,对于死者个人帐户所缴纳的保费,可由法定继承人作为父母生前资产进行全部代领。
二,参保人在养老金领取后突然死亡,死者的养老金领取便到次月终止帐户,
社会 保险法中明确规定,只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因病戓非因工而死,遗属可依法定程序领取抚恤金。农村参保老人去世遗属不但可领取死者帐户的保险金,还可到社保局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全国各个地方的丧葬费标准不同,陕西职工丧葬费补助标准,可能是两个月的平圴收入,而一次性救济补助为20个月工资。农村丧葬费可能不低于800元。
⑷ 人死了养老保险可以退多少钱
【法律分析】:1、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同时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费500元,并将个人账户中除政府补贴外的资金余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政府补贴余额用于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待遇。2、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失踪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停止发放其养老金。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将个人账户中除政府补贴外的资金余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3、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其直系亲属或直系亲属的委托人应在其死亡之日起30日内到所属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5、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⑸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去世了怎么办
养老保险还没交够十五年但人死亡
如果养老保险还没交够十五年但是人死亡了,之前个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会全部退回,但是如果是单位交的就不会退回。此刻,参保者缴纳的钱原封不动的在个人养老账户中,一分钱都还没领取就离世了。这笔钱可以当作遗产,合法继承人可依照规定将这笔钱直接取出来。
养老保险交够十五年后人死亡
如果养老保险交够了十五年但还没来得及领养老金就人就死亡了,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会全部退回给家属。这种情况跟上述情况相似,参保者缴纳的钱原封不动的在个人养老账户中,虽然已经缴满十五年,在退休后可以领取养老金了,但是因为还没有退休或别的原因,并没有开始领取,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是可以退回给家属的。
养老保险刚领几个月或几年后人死亡
根据养老保险的养恤金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将在139个月内发放。若在发放期内,参保者离世,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由合法继承人继承。
领取了139个月的养老金后,个人养老账户此刻余额为零,参保者依旧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不过这笔钱开始由国家出资。此时,参保者离世,继承人将不再有继承养老账户金额的权利,该账户将作销号处理。
拓展资料:参保人员有供养亲属可以申请抚恤金,减轻被供养亲属的经济负担,这个标准呢,各地也不尽相同,有的地方供养亲属人数越多,发放的钱越多。比如深圳规定,供养亲属一人,发放平均工资的6倍,供养两人发放9倍,供养三人发放12倍。具体金额还是要以当地政策为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⑹ 人过世了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分两种情况分析:1、一种是参保人没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就去世了,尚未退休就已经身故的,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赔偿。只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2、另一种则是刚领几个月,或者还没领完养老金就去世的情况;还有参保人移居国外停止参保的情况。退休后身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的余额(减去过去已领部分)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可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不管是不是自己交的全部费用,(个人交的也是有单位部分的,单位部分的进社保统筹),退保只退个人账户中的缴费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衍生问题:
基本养老金的领取条件有哪些?
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高温高压特殊工种另有规定);二是累计缴费满15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居民社会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