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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2022-12-23 10:14:56

❶ 今年四川营山县交社保15年已满能领多少钱

城镇户口,无业的话,自己持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社区开具的无业证明,到当地社保办理参保手续。
年缴费金额不定,今年约在5000左右。每年都在变化。
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男60,女55)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按现在的工资标准的话,退休待遇约在500元左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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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农村医疗保险可以在手机上交费吗

可以的1、先在微信里找到相关缴费
2、进入后,点击导航栏中的“办税服务厅”。
3、点击“社保缴纳”。
4、进入后,点击“城乡居民社保缴费”。
5、选择缴费类别,如“城乡养老自主缴费”、“城乡医疗自主缴费”等。
6、进入后,输入个人信息。
7、点击“缴费”,完成支付即可
拓展资料
一.医疗保险分为社保和商业保险两大类别。社保中的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职工的医疗费是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商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可分为报销型医疗保险和赔偿型医疗保险。报销型医疗保险是指患者在医院里所花费的医疗费由保险公司来报销,一般分门诊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赔偿型医疗保险是指患者明确被医院诊断为患了某种在合同上列明的疾病,由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来给付给患者治疗及护理。一般分单项疾病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
二.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出境定居;偿还房贷;家庭享受低保;失业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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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营山县农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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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南府发[2007]5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广大农民老有所养,创建和谐南充。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政部《关于印发<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民政厅<关于积极稳妥发展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等有关政策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个人缴费与集体补助相结合。建立覆盖面广、标准适度、缴费灵活的养老保险机制。
第三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坚持个人缴费为主,政府补贴、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坚持社会养老与家庭养老、社会保障、国家救济相结合;坚持保障水平与当地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各县(市、区)农村社会保险局(处)承办具体业务。
第二章实施范围及对象
第五条凡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非城镇户籍适龄人员,均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对象。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年龄一般为男0-59周岁,女0-54周岁。
第六条参保人员以个人身份证号码作为保险编号。
第七条参保人员保险关系在本市内转移,其缴费保险编号不变,被保险人保险关系从外省、市转入,由转入县(市、区)为其重新编号。
第八条被保险人死亡、退保或转出本市,其个人保险号码不得再次使用。
第三章养老保险费的筹集
第九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筹集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个人缴纳为主,财政补贴、集体补助为辅,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县级统筹。
第十条养老保险费的缴纳以上年度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作为缴纳基数(其标准以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缴费比例为20%。
第十一条参保人员可按月、季分期或一次性缴纳年内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鼓励一次性大额趸交。社会养老保险是以保障广大农民年老后最基本生活为目的,因此,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必须达到15年。根据广大农民的实际情况,在5年跨度的时期内,参保人员可按月、季、年分期或一次性足额缴纳(5年内所应缴纳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补缴纳时应加收利息)的,视为连续缴费。
第四章、建立个人帐户
第十二条县级农保机构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帐户,个人帐户包括:个人缴纳的保险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及利息收入。
第十三条计息办法:
(一)年内以单利计息,逐年以复利计息,计息期精确到月。
(二)各次缴费的计息期为缴费记录卡上记录月份的次月开始计息,每年计算一次。
(三)积累期内,当基金增值要求调整时,个人帐户基金的积累则分段计息。分段计息利率起止时间与会计年度一致。当年基金增值要求调整(不论调高调低),个人帐户积累的计息利率则从次年年初起变动。若一年内基金增值要求多次调整,次年个人帐户积累的计息,届时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利率执行。
第五章养老金计发办法、待遇调整及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参保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不再缴纳养老保险费,按月终生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一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二是最低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一)月领取标准=养老时上一年全市月人均农民纯收入×平均缴费指数×累计缴费年限×1%。
平均缴费指数:按历年缴费中的当年本人缴费基数与上一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值的平均数确定。
平均缴费指数=(X1/C1+X2/C2+·····+Xn/Cn)÷N
N=累计缴费年限;
X=当年本人缴费基数;
C=上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
(二)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无间断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为办理养老手续时上一年全市月人均农民纯收入。
(三)参保人员中断缴费或拖欠缴费,且未按规定补缴的,其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为个人初次缴费时间起按实际缴费时间累计后的上一年全市农民月人均纯收入。
第十五条参保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达到养老年龄的,可补足15年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达到养老年龄的缴费年限不满15年,本人不愿意补足15年的,可一次性将其个人帐户余额退还给本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也可和一次性大额趸交的参保人员(达到养老年龄的),按以下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月领取标准=个人帐户积累总额×领取系数
领取系数:男:0.008631526;女:0.007871541。
第十七条享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服刑期间或劳教期间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八条参保人员在服刑或劳教期间到达享受养老条件的,应缓办享受养老待遇手续,待期满后正式办理养老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服刑或劳教期间的养老保险待遇不予补发。
第十九条因病或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提前领取养老金,提前期限最多不超过5年,同时在计算待遇时扣减相应的缴费年限。
第二十条养老金随物价水平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和领取养老金标准按比例调整。
第二十一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基金财务和会计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保险费要以货币形式缴纳,严禁以物抵费。加强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管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帐户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平调和侵占。
第六章保险对象的权益、保险关系的转移
第二十二条参保人员领取养老保险金,保证期为10年。领取养老保险金不足10年死亡者,保证期内的养老保险金余额可以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并一次性付清。投保人领取养老保险金超过10年者,支付养老保险金至死亡止。
第二十三条在本市范围内户口关系转移的参保人员,仅转移参保人员的保险关系,不转移资金;户口迁出本市的参保人员,若迁入地已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将参保人员的保险关系及其个人帐户积累总额一并转入迁入地农村社会养老险机构;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可以将个人帐户积累总额(其个人帐户资金扣除国家补贴部分后按规定的退保利率计算出的总额,以下简称退保总额)一次性退还本人。
(一)参保人员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后,本人愿意退保可以办理退保手续,其退保总额不含集体补助、政府补贴部分。
(二)参保人员因身份转换参加了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县级农村社会保险机构将其参保总额(不含集体补助、政府补贴部分)-次性返还给参保人员。
第七章农村养老保险的退出程序
第二十四条农村养老保险的退出分为正常退出保险(简称:正常退保)和非正常退出保险(简称:非正常退保)。
(一)下列两种情况为正常退保:
1、保险对象因户口迁移,而迁入地还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保险对象在缴费期内死亡。
(二)正常退保核算:除国家补贴部分本息外,其余将个人缴纳及集体补助部分一次性返还给本人,其利率按当期一年期整存整取利率计息。
(三)除正常退保以外的其他退保,为非正常退保。非正常退保只退还参保对象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本金(不计息),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部分,根据政策规定不参加社会保险,就不应享受集体补助、政府补贴部份,原已计入个人名下的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不予退还,计入统筹金。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暂行办法实施前已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员暂按原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暂行办法实施中,如国家和省有新的规定,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各县(市、区)可根据本暂行办法制定实施意见。
第二十八条本暂行办法由南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暂行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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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南充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
南充市公众信息网2010-07-29来源:市政府办

南府办函〔2010〕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南充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南府办发〔2007〕56号)实施以来,为推动我市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新型农保制度试点的逐步开展,过去的农保制度设计已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为了推进新旧农保制度的顺利对接,现对《南充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有关内容作如下修订,请遵照执行。
一、参保对象及年龄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户籍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保。
二、缴费标准和方式
缴费标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及500元以上,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农民按以上标准自己选择,按年缴费。
三、超龄人员的缴费
年满60周岁且初次参保的人员,若本人自愿参保的,可一次性缴费15年,从缴费后的次月起按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但年缴费标准上限最多不超过2000元。
四、参保缴费补贴
县(市、区)政府按照新农保政策对自愿参保的农村居民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由县级政府确定,补贴资金全部记入个人帐户。
五、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参保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年满60周岁;二是最低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不再缴纳养老保险费,可以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按月终生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六、养老保险待遇计发
按照“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模式计发,即:月领取标准=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由中央、省级财政补助,标准由部、省确定,非试点县(市、区)暂不计发。
个人帐户养老金=养老金个人帐户积累总额÷139
七、死亡退保
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死亡的,将其个人帐户积累总额(不含政府补贴部分)一次性退还给合法继承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在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死亡者,个人帐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退还给合法继承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八、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南充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南府办发〔2007〕56号)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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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庆阆中营山蓬安纳入全省新农保试点县
今年底,我市200万农村居民将享受社会养老保险。记者昨(1)日从市农保局获悉,国务院新近批准的我省2011年四川省新增新农保试点县,我市4县(市、区)在列。至此,我市新农保试点县达到6个。
据该局局长杨伟介绍,最近国务院批准的我省今年度新增新农保试点县(市、区)为60个,同时,125个县(市、区)将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此前8月29日,我省专门召开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暨扩大新农保试点工作会议,公布了纳入试点县(市、区)名单。我市营山县、蓬安县、顺庆区、阆中市被纳入此轮试点。
我省新农保试点工作始于2009年,当年,南部县作为首批试点县被纳入试点。去年,仪陇县被纳入我省此项工作第二批试点。杨伟说,连同新近被纳入我省此项工作试点的单位,我市新农保试点县达到6个。让城乡居民感到高兴的是,扩大新农保试点的县,将同步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据了解,目前,我市尚有西充、高坪、嘉陵3县区未纳入全省新农保试点。受新农保试点同步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影响,到年底,我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将达到约50万人。
杨伟解释,目前,有关此次扩大新农保试点县(市、区)的相关政策,省上还没有下文。按照国、省规定,参加新农保人员的缴费标准为100元至1000元。他透露,不过,根据南充的实际情况,我市可能将适当提高此缴费标准,即100元至2000元。只有这样,才能满足我市不同层次的参保人员的不同需求。
今年6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根据国务院要求,我省拟定了《四川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此《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最终得到国务院批准。
给你找了3个新农保政策性文件,请认真阅读,吃透文件精神。

❹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社保局的电话是多少

南充市营山县社保局电话:0817-8221862。

地址:营山县朗池镇正西街48号。

网址:http://www.ysrsj.gov.cn/。

地图详情: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贯彻落实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实施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的相关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完善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承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离退休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承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人才培养和吸引优惠政策,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回)营山工作或定居的办法。

(八)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做好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承办有关人员调配工作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贯彻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贯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人事关系政策,完善劳动人事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工作和社会保障领域的交流合作。归口负责各类人才队伍和群体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三)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链接:http://ke..com/view/9730262.htm。

❺ 营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个人账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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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网站,市级的回就在市答社保网上查询,如果是省级的就到省社保网上查,进入网站后输入社保号或者身份证号就可以查到了。还可以当时的社保部门去查,社保一般都会有一个机器,用那个机器输入身份证号一般都能查得到。

❻ 营山社保局还在卖养老保险吗

社保局养老保险不是买卖,只要符合条件就能正常参保并缴费。
社保局由国家开办,每天8小时工作制,如无特殊情况,工作日都在开放。
营山社保局网址:http://www.yssbj.com/
南充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北湖路105号社保大厦
咨询电话:2800990 2801235 2800612
南充养老保险查询电话16883456
营山县社保局
0817-8232336
0817-8232336(传真)

❼ 营山县职工养老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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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给人家办过,是从江苏省转回南充。
首先你在营山县社保局开具一个证明,那上面有营山县社保局的帐号,你再把这个证明拿到你打工的企业,企业会把这个证明拿到深圳的有关社保局办理,这样你在深圳买的社会养老保险就转到营山县社保局了,时间大约需要一个月左右。
你是网络知道新人,要记得给个采纳哟!

❽ 营山县灵活就业困难补助条件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1、申请对象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以个体工商户的身份参保;离校一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最长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2、补贴标准4050以下人员养老保险每人每年按720元、医疗保险每人每年按180元定额补贴;4050以上人员养老保险每人每年按1440元、医疗保险每人每年按360元定额补贴。

❾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怎么买养老保险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个人购买养老保险流程:

  1. 个人买养老保险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

  2. 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

  3. 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4. 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5. 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20000*20%=4000左右/年,医疗为20000*10%=2000左右/年;

  6. ,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一般以最低档居多。

❿ 四川营山社保资询电话

南充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北湖路105号社保大厦
咨询电话:280099028012352800612
南充养老保险查询电话16883456
营山县社保局
0817-8232336
0817-8232336(传真)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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